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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5 年前
💕溫馨提醒:
因疫苗進口數量少
暫時無法全民施打
✅勿聽信謠言或媒體誇大報導
請依公告排序施打
✅現階段開放之公費接種對象,雙北地區以第一類至第三類的醫事人員、防疫人員、航空機組員、防疫車隊駕駛、防疫旅館等人員,這三類高接觸風險者為優先接種對象。

(*)公費疫苗順序中央會再陸續公布:
第四類:因外交、公務外派等必要出國者。
第五類:警察、憲兵。
第六類:養護、社福機構人員。
第七類:軍人、國安人員。
第八類:65歲以上長者。
第九類:19至64歲具有易導致嚴重疾病高風險疾病者、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者。
第十類:50至64歲成人。

里辦如有最新施打疫苗資訊會提醒大家,屆時再請大家依接種順序去施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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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補充說明】 (pencil)目前開放公費接種對象如下: 一、雙北地區:第一類至第三類未曾接種第一劑疫苗之醫事、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者優先接種。 二、雙北以外之縣市:未曾接種疫苗之第一類醫事人員為接種對象,並視疫苗接種進度,逐步開放至第二、三類及機構對象。 (pencil)未開放之公費對象將於後續陸續開放公費接種。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我65歲了~~ 什麼時候可以打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 今年10月起擴大公費接種對象至65歲以上[1958年(含)以前出生]。 依不同接種情形,分階段開打 階段順序 實施對象 疫苗種類 會接種過PCV13(或PCV15)且間隔至少1年者*1 第一階段 112.10.02 € 第二階段 112.11.27€ 第三階段 112.12.25 e 從未會接種過PCV13(或PCV15)及PPV23者*2 會經接種PPV23且間隔至少1年者 PPV23 PCV13 PCV13 1. 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可公費接種1劑PPV23 2. 接種PCV13後,再間隔至少1年(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可公費接種1劑PPV23 高風險對象:脾臟功能缺損、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人工耳植入、腦脊髓液滲漏、正在接種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及器官移植者 PCV13(或PCV15):13價(或15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 PPV23: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 2023/09/08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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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有關COVID-19疫苗AZ及Moderna第2劑資訊(]) (*)預約接種時間說明: (one)第1劑接種Moderna疫苗之市民: (A)第1至第3類對象、孕婦或是機組人員,於接種第1劑後,間隔4週可預約接種第2劑Moderna疫苗。 (B)非上述類別之市民,於接種第1劑後,間隔10至12週可預約接種第2劑Moderna疫苗。 (two)第1劑接種AZ疫苗之市民: 不論類別或對象,於接種第1劑後,間隔10至12週可預約接種第2劑AZ疫苗。 (*)登記與預約接種第二劑疫苗的途徑(()尚未開放混打()) (one)直接進入「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網站 (1922.gov.tw),進行「意願登記」,等候簡訊通知再進入同網站進行「預約接種」。 (two)AZ第二劑、第一到三類對象Moderna第二劑,臺北市25家醫院開放網路預約,名單如下: https://health.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BBC0D1BC0D3785D7&sms=0D388DBECC3579AE&s=BC0E65E961B7C6F0 (three)孕婦Moderna第一、二劑特別門診名單: https://health.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BBC0D1BC0D3785D7&sms=0D388DBECC3579AE&s=9DDA2D898CD0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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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實上,目前台灣本島第九類及第十類接種對象(50-64歲民眾)已可進行接種意願登記,但不用急著現在跟大家在網路上塞車,可在7/13後再登記即可。登記成功後,需等候1922於適當時機以簡訊通知符合資格民眾再次進行詳細接種時間與地點之預約。此外,要留意的是,目前進行的是疫苗接種意願登記,不是預約,而且疫苗施打對象也尚未開放到台灣本島的第九類及第十類接種對象(50-64歲民眾)。說明如下: 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規劃的疫苗預約平台系統(可透過1922.gov.tw網址或「健保快易通」APP登入)目前在台灣本島尚未正式上線,只先在金門、馬祖和澎湖試辦兩天。目前規劃台灣本島將在第九類及第十類接種對象開放接種後才會正式上線(將來第九、第十類會同步開放,時間預估大約在七月中旬後)。因此,建議本島民眾可等到7/13後再登入進行接種意願登記。(第九類接種對象為18-64歲患有高風險疾病、罕見疾病或重大傷病者,第十類則是50-64歲成人。)[見出處1] 另外,指揮中心於7月6日下午的記者會上,在回答記者於14:30詢問的問題時指出:在系統正式上線前,一旦台灣本島的民眾在目前的預約平台系統登記成功,等系統正式上線後,接種意願登記仍然是有效的,並不需要再與1922確認登記是否仍然有效。[見出處2] 根據另一份報導,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指出:「如果是本島的第九、第十類對象登記成功,雖然這次不會收到簡訊,但之後開放本島第九、第十類時,也不用重新登記。」這也代表有意願的民眾可以先行預約,但不會先預約就先打,不會有先搶先贏的問題。[見出處3] 透過此疫苗預約平台系統進行接種意願登記時,需用健保卡號以及身分證字號/居留證號作為登入方式,登入後系統會要求民眾提供三項資料,包括:1.能通知到本人的手機號碼、2.想施打的行政區、3.願意接種的疫苗廠牌(系統會預設接種疫苗廠牌為所有已獲得食藥署緊急授權的廠牌,民眾也可以取消勾選某些廠牌,也就是只留下勾選自己想要施打的廠牌)。此外,民眾登記後可隨時回來編輯或取消。登記成功後,1922會在適當時機以簡訊通知符合資格民眾進行接種時間之預約。[見出處4]
    3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順序 1 2 3 4 5 6 7 說明 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2021.06.09版) 估計 累計 族群及接種對象 人數(萬) (萬) 維持醫療量能 維持防疫量能 高接觸風險 工作者 因特殊情形必要 出國者 維持機構及社福 照護系統運作 醫事人員 1.具有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 2.醫療院所之非醫事人員(含集中檢疫所之非醫事人員) 維持國家安全 及社會機能正常 運作者 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 1.維持防疫體系運作之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官員 2.衛生單位第一線防疫人員(註1) 3.港埠執行邊境管制之海關檢查(Customs)、證照查驗(Immigration) 人員檢疫及動植物檢疫(Quarantine)、安全檢查及航空保安(Security) 等第一線工作人員 4.實際執行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務工作可能接觸前開對象之第 13.9 一線人員(含警察、提送餐等服務之村里長或村里幹事、垃圾清運之環 保人員、心理諮商及特殊狀況親訪等人員) 5.實際執行救災、救護人員(指消防隊及民間救護車執行緊急救護技術 之第一線人員) 6.第一線海巡、岸巡人員 7.實施空中救護勤務人員 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 1.國籍航空機組員、國際商船船員(含國籍船舶船員及權宜國籍船員) 2.防疫車隊駕駛 3.港埠CIQS以外之第一線作業人員: ■ 於港埠入境旅客活動區域需接觸旅客之第一線工作人員 ■ 執行港口各類船舶之碼頭裝卸倉儲、港埠設施及職安、環保管理巡 查,引水等各項作業,須與外籍船員接觸等第一線工作人員 4.防疫旅宿實際執行居家檢疫工作之第一線人員 5.因應疫情防治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認定有接種亟需之對象 1.因外交或公務奉派出國人員、以互惠原則提供我國外交人員接種之該國 駐臺員眷等 2.代表國家出國之運動員或選手 機構、社福照顧系統之人員及其受照顧者與洗腎患者 1.住宿型長照機構住民及其照護者 2.居家式和社區式長照機構及身障服務照服員及服務對象 3.其他機構(含矯正機關工作人員) 4.洗腎患者 感染後容易 產生嚴重併發症 | 75歲以上長者(註3) 或導致死亡 1.軍人; 2.軍事機關及國安單位之文職人員; 3.未執行防疫相關工作之警察; 4.憲兵; 5.國家關鍵設施必要工作人員(駐2); 6.運輸及倉儲業者; 7.高中職以 下學校教職員工與校內工作人員;8.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以上對象需報指揮中心同意 50.6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6.1 0.2 50.6 64.5 70.6 70.8 46.7 117.5 150 267.5 86 353.5 備註: 1.包含「疫苗生產及疫苗倉儲物流人員」 2.依「行政院國土安全政策會報-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領域分類」,以「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及「交通」等主領域,由該領域主管機關認定 之必要工作人員爲限 3.具原住民身分者分別爲第6類65歲以上長者及第8類55-64歲長者 4.考量交通、氣候及醫療量能,酌予調增離島三縣市分配數量 5.COVID-19疫苗接種對象,將視疫情及疫苗供應現況,滾動檢討 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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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稿 20210918 時間: 20210918下午1時 地點:台北市青島東路8號前廣場 說明 病人用藥知情權、病人用藥選擇權、監察委員依監察法第1條及第6條糾正權 詳附件 福爾摩沙自治聯盟 曾勁元律師 0933023216 附件: 致監察院陳情書 主旨: 1、病人用藥知情權:依據高端給予受試者的中文同意書,高端進行臨床試驗時,排除19種對象,包括台灣B肝帶原、C肝帶原、慢性腎臟病及癌症療程病患等,因此高端疫苗的臨床試驗並沒有這19種對象的安全性與有效性數據,但衛福部卻僅公告排除懷孕婦女等2項,學者認為未明確告知民眾就開打,損害民眾知情權,相當不負責任」 2、病人用藥選擇權: 本案衛生福利部暨疫情指揮中心應將伊維菌素(ivermectin ).羥氯奎(hydroxychloroquine)加入covid19預防與治療用藥指引!衛生福利部暨疫情指揮中心,未善盡病人自主權利法第4條之立法之旨,即未完整告知施打疫苗者的副作用,以致眾所周知九把刀57歲的岳母打疫苗4天後猝逝,真理大學文學院田啟文院長亦於打疫苗1個又10天猝死等等,自爆發新冠肺炎截至8月26日約1年7個月期間染疫不幸死亡832人,比感染covid19病毒的人還多,造成社會成本及人才等的重大損害之違法或失職之行為。 3、監察委員依監察法第1條及第6條,衛生福利部暨疫情指揮中心對施打疫苗者都有告知副作用,但並未完整的告知打疫苗的副作用,如上高端疫苗的報導,即以病人身分對待施打疫苗的人甚明 ,明顯有失,監察委員依監察法第1條及第6條監察委員.對於公務人員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者,應提糾正案,未提出糾正案,也是違法或失職! 說明: 1、世界人權宣言第25條承認人民有用藥選擇權!.衛服部中央指揮中心應將伊維菌素(ivermectin ).羥氯奎(hydroxychloroquine)加入covid19預防與治療用藥指引! 紐倫堡公約(The Nuremberg Code) 第1條「受試者的自願同意是絕對必要的。」不得對人民有直接或間接的強迫接種疫苗或快篩作為!凡有強迫接種疫苗或快篩者,無論學校教職員或醫院醫護人員或其他執行公務人員,皆會構成觸犯紐倫堡公約之罪。 2、監察委員,就本案衛生福利部暨疫情指揮中心,未依病人自主權利法第 4 條略以「病人對於病情、醫療選項及各選項之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有知情之權利。對於醫師提供之醫療選項有選擇與決定之權利。…」完整告知施打疫苗者副作用,如此,病人豈能行使用藥選擇權耶? 衛生福利部暨疫情指揮中心應告知而未告知,明顯失職,造成社會成本及人才等的重大損害之違法或失職之行為,監察委員依監察法第1條及第6條監察委員.對於公務人員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者,應提糾正案! 3、日本政府授權伊維菌素的合法使用,日本於2016年及2018年曾獲諾貝爾醫學獎,醫療水準不會比我國(台灣當局)差,東京醫學會會長說“現在是時候”讓所有新冠肺炎患者接種伊維菌素而不是疫苗,醫師學者Ozaki 指出印度最近發表的一篇論文發現,每隔三天服用 0.3 毫克/公斤伊維菌素兩次,武漢流感的新病例減少了 83%,他說,這樣的結果不言自明,日本朝日新聞整理出有使用 伊維菌素的國家跟沒有使用的比較表,呼籲使用伊維菌素治療治療covid19病患。 4、疫苗只是「緊急使用」(EUA)藥品. 快篩目的在判斷是否要用疫苗治療covid19病毒,當covid19病毒有其他預防與治療用藥時.EUA疫苗與快篩即無補充地位!日本厚勞省的官房審議官山本史就以新冠患者為對象使用抗寄生蟲藥“伊維菌素”說明稱:“基於臨床試驗結果,今後申請批準時將優先且迅速地進行審查。https://bit.ly/2YntFLj 即緊急與補充的疫苗(EUA)與快篩均無補充用藥地位甚明。 5、疫情是世界性的,它山之石可以為錯,治療covid19病毒的方法,我國(小英當局)應參日本國治療covid19病毒政策,即治験結果踏まえ迅速審査、厚労省 抗寄生虫薬イベルメクチン,此事經台灣中視新聞報導,衛生福利部暨疫情指揮中心均不得諉為不知,應予施打疫苗的病人用藥選擇權,才能有效處理島民之憂,才能繼續紐時報導台灣防疫超水準,祈監察委員發揮公權力,救苦救難的人。 此致 監察院 副本: 衛生福利部暨中揮指揮中心 20210918 陳情人 福爾摩沙自治聯盟 曾勁元律師 連署人陳情人: 1、忻底波拉 2、夏語寬 3、陳進興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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