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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雙手標準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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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文)對司法嚴重的抗議 -黃越綏(社會政治觀察者) 「司法不公」長期以來一直給社會普遍不信任的刻板印象,也是身受其害者心中永遠的痛,同時更是關心司法正義與存在價值學者專家們眼中的沉淪。姑且不論台灣民主歷史發展過程中因不斷受外來勢力與殖民統治的蹂躪與迫害,導致對於政治(管理眾人之事)的冷默與沉默,更因疏忽了在公民教育的學習中,「人民是頭家政府是公僕」其角色的自覺性與權利義務上的自主性,反而給了特權或霸權的政客們有了操控司法及愚弄百姓的合理、正當與慣性化的藉口。 「法律是道德最後的防線」,所以一般人均以不觸法、不犯法,甚至法不入家門等不同形式來警惕並藉以達到社會道德規範的要求。道德標準通常以公平、公正及公義為原則,但公平、公正與公義的標準又因國家、種族、文化等的差異而有所區分。公眾人物的道德是社會公評的標的,前總統陳水扁 當然也不例外,姑且不論是針對其元首身分的尊重或是檢驗其執政八年期間對台灣社會貢獻的功過,單純地站在一個基本人權與人道的觀點以及司法程序未經三審定讞,應以無罪推定論的前提下,來看這個所謂「世紀大審判的扁案」。正是馬執政黨可利用這個再次民主化黨政黨輪替的機會與運作的過程,來從事社會安全與司法體系之改造為「轉型正義」作全面性的提昇,但令人遺憾的是馬團隊卻挾其選票,國會及地方勢力之絕大多數以妖魔化政黨的罪行嘲弄司法的中立,作為一再踐踏人權的價值。 扁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後,依舊是媒體追捕焦點,在藍綠分壘意識型態激化以及政黨鬥爭的推波助瀾下,最令社會大眾詬病的是「未審先判」以及「一再延押」的政治動機及政敵鬥爭的爭議。 一位任內既無內亂外患罪,而卸任不到一年的總統,只因懷疑他有貪污洗錢罪嫌而被起訴,政府竟動用了龐大行政資源,利用特偵組以及針對此「個案」在法務部長特別的青睞下,不眠不休的從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每天對「媒體放話」、「特偵組員一字排開宣誓入罪決心」展開「押人取供」、「施壓污點證人」、「總統及法務部長透過媒體公然干預司法」到「審判法官在違憲違法下接受調包」並以「無由為由三度覊押」為期近半年,不但引起社會大眾及法界人士一片譁然,更令國際不解,希望台灣民主不要倒退,應儘速放扁離開『看守所』,還他憲法賜予被告者的人權與自由,讓他能有平等的機會為自己的權益辯護。 個人不止一次公開表達,扁家人滙錢國外之行為固可受公評,但司法程序之正義與人權保障的伸張卻不容忽視,而基於朋友關係在困境中伸出溫暖的援手更是人之常情,因此特為此冊寫序,以示沉痛的抗議。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罷韓,對誰有利?對誰有害?》作者:林湘音 在著手寫這個主題之前, 我先問了自己:有私心否? 我戶籍不在高雄, 這輩子去高雄的次數, 用十根手指頭應該就夠數了。 高雄,對我而言是個陌生而毫無瓜葛的城市, 所以,我不但沒有領罷免票的權利, 罷免案的通過與否對我也毫無影響! 那為什麼要談這個題目? 其實,應該問:為什麼要關注這個罷免案? 我的理由是:因為它關乎中華民國還是不是一個成熟的民主國家? 我必須坦白說:跟韓粉不同的是,韓國瑜個人的政治生命,我沒有覺得重如泰山! 政治是一時的! 政治人物的上台下台本來就稀鬆平常, 這個世界沒有非誰不可。 歷史上曾有多少撼動山河的明君聖主, 他們死後,世界不也照常運轉? 所以,不要說韓國瑜下台, 就算有一天他離開了這世界, 世界也不會因此毀滅! 然而,我認為這次的罷免案不是韓一人的得失而已! 它關乎的是台灣的「民主生命」是否能萬壽無疆! 首先,我們要先思考: 為什麼要罷免一個民選官員? 因為他貪贓枉法? 因為他倒行逆施? 因為他品行不端? 因為他荒疏政務、導致國家人民遭受重大損失? 還是,只是因為對他不爽? 現在看起來, 主張罷韓的老百姓比較趨近於「看他不爽」! 原因就是:剛選上市長就參加總統大選, 覬覦大位,其心太貪,再者,辜負高雄市民的託付,缺乏誠信! 先來講一個關於「法治」的故事。 秦孝公用商鞅變法強秦, 而商鞅徹底將貧弱的秦國改造為一代強權, 其治國軸心就是「力行法治」! 秦孝公將死之前, 擔心舊勢力復辟,對商鞅不利, 欲秘密誅殺公子虔及大臣甘龍, 商鞅得知後, 極力阻止秦孝公殺他二人, 商鞅曰:「法不誅心,他二人並未犯法,君上不可因揣測他二人居心不良而定其罪!」 這段話可謂「法治」的最高精神! 韓國瑜依憲法授予他的權利參選總統, 雖然對很多高雄人而言, 這是他們無法認同的行為, 但是韓絲毫沒有違法, 若以此認定他的參選為「貪」, 而欲以法律將其罷免, 這難道不是「誅心」嗎? 倘若「帶職參選」為人民無法接受之惡, 那就應該修法禁止! 帶職參選就是萬惡不赦、就該被罷免的話, 那麼,試問:從中華民國有選舉開始, 可曾有哪一個帶職參選的政治人物被罷免? 法無二致,當一體適用, 否則是非對錯的標準何在? 人民要思考的是: 我投下這張罷免同意票, 是否我心中對所有政治人物的標準是一致的? 如果我們對政治人物的好惡只憑奇摩子(心情)決定, 那麼,爾後我們的所有決定就會被政客「投其所好」! 換言之,懂得嘩眾取寵的政客只要知道如何掌握選民的奇摩子,就可以為所欲為! 我們真的要讓自己成為被政客利用的選民嗎? 另一個層面是:所謂「民主選舉」,講求的是「民意基礎」。 韓國瑜當選高雄市長有89萬多的民意基礎, 他參選總統也不是他想選就可以選, 而是經過了國民黨的民調初選勝出, 最後也獲得552萬多的民意支持, 比2016年的參選人朱立倫的得票數還多很多! 高雄市長選舉的民意肯定了韓執政高雄的正當性, 總統大選的民意決定了「他還不能擔任總統」, 因此他再回去繼續執行高雄市長選舉的民意, 這是民主選舉正常合理的結果, 何以總統大選敗選的結果就連帶否定他在市長選舉的民意結果? 這完全不合民主制度的邏輯! 再者,罷免韓國瑜究竟對誰有利? 投票的是老百姓, 那麼,老百姓就應該思考: 韓國瑜及其市府團隊施政至今, 到底是危害了百姓?還是造福了百姓? 韓若被罷免, 其執政團隊必然解散, 對高雄是福還是禍? 有人說:韓市長沒什麼能耐,施政亮麗靠的是三位部長級的副市長! 錯了! 有識人之明、有納賢之能, 這才是領導者的最高能耐! 歷來良臣將相之所以能強國富民, 都是因為有「懂得用人、禮賢下士」的賢君! 看看高雄三位備受肯定的副市長, 他們曾經貴為部長級的身分、卻願意屈居韓的副市長, 韓是如何感動他們、說服他們的? 再來,大家有沒有注意到: 這兩年來他們對韓市長非但沒有任何微詞, 甚至在人前人後對韓的信任和授權肯定有加, 我們不得不承認韓有其識人之能和領導之才! 罷免韓國瑜等於罷免施政強有力的市府團隊! 既然對韓市長是肯定的, 那麼,可想而知, 這三位副市長在韓市長被罷免之後, 他們繼續留任的機率極低! 何況,在沸沸揚揚的罷免過程中, 罷免團體對韓市長的施政有百般的羞辱, 這也必定讓「起的比雞早、做的比牛多、跑得比馬快」的市府團隊心灰意冷! 韓一旦去職, 這批執政團隊還會留下來替高雄賣命嗎? 如果整個團隊解散,損失的是誰的利益? 討厭韓的民眾或許能在罷免案過關後, 感到一絲快感, 但是,實際獲益的真的是老百姓嗎? 高雄市民從來沒有懷疑過那四位罷韓主導者的背後居心嗎? 若是以「韓國瑜貪求大位」為名而發起罷免, 試問:為何在韓國瑜甫ㄧ上任就成立罷免組織? 當時,韓國瑜根本還沒有要參加總統大選! 法律上規定必須等就職一年後方可罷免, 其目的就是要給當選人表現的機會, 避免「將罷免視同兒戲、為罷免而罷免」, 尹立等四人急欲罷韓的背後真正目的何在? 高雄市民從來沒有懷疑過嗎? 縱然再怎麼不喜歡韓國瑜, 我都相信高雄人是有眼睛、有思考能力的! 尹立在陳菊市長任內「百發百中」的標案是怎麼回事? 高雄氣爆善款為什麼從46億鋭減為九千萬? 前氣爆自救會會長、也是罷韓發起人之一的陳冠榮要不要解釋? 假設這些汲汲營營於罷免案的主導者, 背後都有利益掛鉤的疑點, 高雄市民是否要配合他們演出? 特別是「罷免案的過關」如果對市民是弊多於利、甚至是毫無利益(因為罷免和重選都會讓高雄的財庫失血很多),高雄市民投下罷免票究竟是為誰作嫁? 韓國瑜的施政成績是受到內政部評比所肯定的, 路平、燈亮、水溝通、改善登革熱, 這些媒體都報導過, 還有增加外銷訂單、幫助珍珠媽媽、改善教育等...... 執政短短兩年, 若以嚴格標準來看, 或許還未達100分, 但凡高雄在地市民, 應該都可以感受市府團隊的努力, 至少比陳菊時代好很多吧? 如果不是,那就儘管罷掉韓國瑜、解散其團隊吧! 對於施政的感受,高雄市民是唯一公正的評分者! 而高雄市民在投下手中那一票之前, 也必須客觀地評分市府的表現! 罷掉執政很爛的政府自然是天經地義, 但若只因為奇摩子(心情)的緣故, 趕走能做事的政府團隊, 吃虧受害的,不也是高雄市民嗎? 高雄市民不妨再想一個問題: 即使在疫情緊繃的時刻, 罷韓團體依然堅持不鬆手, 不惜讓市民冒著群聚感染的風險也勢在必行的理由是什麼? 韓國瑜罪大惡極到非要馬上罷免不可嗎? 罷免案過關最符合誰的利益? 韓國瑜的任期也只剩兩年, 如果他的政績不錯, 何妨讓他做滿兩年再接受民意檢驗呢? 再問一次:非要馬上罷免韓國瑜的理由是什麼?立刻趕走韓國瑜最符合誰的利益? 最後再問一個問題: 想要罷免韓國瑜的團體和希望陳水扁被赦免的團體有沒有重疊? 如果「誠信」是為政者的第一道德標竿, 那麼,罷免韓國瑜跟特赦陳水扁之間有沒有一致的道德標準? 以一個和高雄既無特殊情感又無利害關係的局外人看來,我對韓國瑜個人的政治生涯抱持著順其自然的想法! 但是,我真心希望我們是一個民主制度成熟、選民智慧清明、道德標準一致的國家! 高雄市民,加油!祝福你們!
    3 人回報2 則回應4 年前
  • 失去真相的台灣史∕彭明輝 這是一篇非常有深度的好文章,值得海內外所有中國人(不論你是紅、藍或綠)仔細閱讀!如果你認同,請轉發給你的網友。 Albert 清大 彭明輝 在國民黨的遮掩與扭曲下,我那一個世代的「台灣人」很難了解真正的台灣史;後來,在綠營各路人馬的遮掩與扭曲下,野百合和太陽花世代很難了解另一面的台灣史。 當我看到年輕一代對日據時期的瘋狂愛好時,心裡很悲哀:⬛台灣人似乎永遠脫離不了「認賊作父」的史觀,永遠被愚弄,永遠感謝、崇拜剝削我們的「賊」。 當媒體與大學教授紛紛成為政黨的爪牙時,台灣人永遠只有知的權利,⬛而沒有知的機會。 ⬛"別把日據時期浪漫化" 年輕一代紛紛想要了解被國民黨遮掩掉的歷史,而瘋狂地迷戀跟日據時代有關的故事。在海角七號等一系列「懷日」電影裡,台灣人跟日本人只剩浪漫或淒美的情感,⬛而徹底忘記慰安婦的故事,⬛也忘記殖民與被殖民的關係。 但是,容我跟你講幾個很簡短的小故事。我媽在日據時代拿到新竹州(桃竹苗)國小畢業考第一名,而成為新竹州畢業生領證代表,⬛日本人群起抗議——台灣人不是「二等國民」,而是「被殖民者」,所以不可以當日本國小畢業生的「領證代表」。 日治時代台灣的治安很好,是的。但是這故事沒講另一半。我爸在日據時代當學徒,因送貨而返店時間較晚,在街上被日本警察毫無理由地懷疑是賊,就被逮進警察局,毒打一頓到皮綻肉開,然後才開始問話,並打電話到店裡求證——⬛台灣人是沒有基本人權的「被殖民者」。 ⬛請你記得這些事實,然後再去看看近年流行的「瘋日據」電影,看看他們多麼歪曲史實,多麼地認賊作父。我沒有要鼓勵仇日,我只希望台灣人可以客觀而完整地面對台灣的歷史。 ⬛"被浪漫化的日據史" 我很早以前就聽過社會學界與人類學界的說法:日本人比國民黨更認真地建設台灣,日據時代的台灣遠比中國更進步,日據時代的台灣有很多項目甚至比日本本國更進步。我不否認這些事件,但是很難認同這個「史觀」。 日據時代的台灣是全球熱帶流行病學最出色的地方,或許是事實,但是動機呢?我相信是因為日本處心積慮地要進犯中南半島,因此他需要研究熱帶流行病學,而「熱帶流行病學研究中心」當然不適合設在酷冷或溫帶的北海道與東京。 日據時代台灣有好幾個城市的都計規劃水準遠超過日本本土(譬如台中市)。或許這也是事實,⬛但是原因呢?盡管日本政府從明治維新就開始積極引進西方的學術、技術與制度,但是日本民間的既得勢力一直都排斥自行流洋的學生(政府派出國考察者例外),因此很多留歐的建築師與都市規劃專家在日本本國被排擠或找不到發揮機會,只好到台灣來發揮,不是因為「愛台灣」。 "日本積極地建設台灣的農業、礦業與經濟" 是的,但是你聽說過這個俗諺嗎:「第一憨(傻),種甘蔗去給會社(株式會社)磅。」——國民黨以「肥料換穀」、「青果合作社」等手段剝削農村應得的經濟回報,其手段與日本如出一轍,甚至可以說是「以日為師」。 日本建設台灣,⬛是把台灣當標準的殖民地去建設,⬛目的不是「平等對待台灣人」,而是把台灣當作「香蕉共和國」一樣地供養日本,⬛支持日本去侵略中國與東南亞——⬛台灣是日本的工具,而不是目的。 我爸媽都對「外省人」心結甚深,也都常講日語,⬛但是他們從來不曾說「日據時代我很幸福」,更從沒跟我說過「我是日本人」。我媽倒是跟我講過:她跟日據時代的老師通信(用日文),老師很得意地拿給他身邊的日本人看,並說:「你看,這是我在台灣教出來的學生。」 上面這一句話什麼意思?在日本人的心裡,⬛台灣人就不是日本人! ⬛「日本人李登輝」是一種非常奇怪的念頭。台灣人是不可能跟日本人平起平坐的,所以不可能有「日本人李登輝」,「日本人李登輝」只存在於幻想或妄想的世界,而不可能存在於現實世界,所以光復之初才會有全省同胞歡天喜地地到碼頭迎接國軍這樣的事。 ⬛ " 誰在殘害當今的年輕人?" 我爸討厭外省人,因為他在法院工作的數十年內老是受到外省同事的欺負。不過,⬛他一輩子銘記在心並每年去探候的恩人也是外省人。我外祖父原本富甲一方,卻因三七五減租而家道中落,所以我媽討厭外省人,但她也沒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外省人中有好人,新竹中學校長辛志平就是全新竹人敬重至今的外省人。反過來說,⬛本省人中有漢奸與台奸,他們危害台灣之慘烈,猶遠遠超過外省人。 我爸媽曾告訴我們,今天台灣最著名的十大本省家族有哪些人是日據時代當漢奸,而得到日本政府經商的特許權,從而發跡致富;又有哪些家族在蔣氏王朝裡利用特許權來擴張財富。 外省權貴令人不恥與厭惡,⬛「本省」權貴又好到哪裡?⬛解嚴之後「專業退位」與「黑金政治」傳聞甚囂塵上,使得黑道勢力大舉進入農會、漁會、地方議會與國會,其危害台灣政治與經濟發展之深,至今猶深入骨髓而難以治療。 ⬛陳水扁當權期間,各種綠營的新舊權貴以「小蝦米吃大鯨魚」之姿侵佔公股銀行,⬛趁著WTO逼迫台灣,「公營事業私有化」的過程「賤賣國產」,以及通過「股票分紅費用化」和「內線交易」的模式,進一步癱瘓台灣產業界「優勝劣敗,多元競爭」的市場機制。這些作為不但是貪污,甚至更扭曲了台灣的產業發展路徑,⬛毒害台灣的產業體質,⬛導致今天台灣經濟疲軟無力,全台灣人看不到未來。其為害,遠遠超過蔣氏王朝。 自從解嚴以來,⬛綠營奸商、權貴與政治人物相互勾搭成一個權勢龐大的集團,集媒體、金融、房地產、新興科技產業於一爐,⬛以媒體的扭曲報導、名嘴的巧辯歪曲和網軍的力量愚弄選民和無知的大學教授(包括很多形象良好的綠營教授),以便從房地產、金融、行政院國發基金的補助、扭曲的產業政策等各種手段,侵佔國產,榨乾政府的錢,更無法無天地炒作房地產。 平心而論,⬛蔣氏王朝對台灣人的傷害是一時的,隨著他們的逝去而煙消雲散;⬛解嚴以後綠營政治人物、教授、奸商、權貴對台灣的傷害,卻是與時俱增,禍害無窮。 今天台灣的非典就業已經高居就業者的7%,幾乎都集中在年輕人;此外,全台灣除極少數人之外都深受高房價之害。這兩條大罪,⬛完全跟蔣氏王朝無關,⬛全部是解嚴以後綠營政治人物與教授縱容(甚至勾結)奸商、權貴的結果。 可悲的是,許多年輕人卻誤把這些奸商、權貴、爛政治人物當作偶像,誤把殘害自己的賊人當恩人,這不也是另一種「認賊作父」? "坦然面對自己的歷史" 柏林有猶太博物館,因為德國人願意面對醜陋的歷史;波蘭把最血腥的Auschwitz集中營改建成博物館,⬛因為他們願意面對自己曾經既被納粹蹂躪又曾協助迫害猶太人的歷史。 人必須坦然面對自己過去所有的歷史,⬛不被仇恨蒙蔽地面對過去所有的歷史。 然而,蔣氏王朝遮掩了一部分台灣的歷史,⬛解嚴以後的綠營教授和媒體則以另一種手段扭曲、遮掩了台灣的另一部分歷史。 先是為了「去中國化」,而故意美化日據來醜化台灣與中國的關係;接著,年輕一代因為「去中國化」,⬛竟然把一切「非中國」的東西都當作台灣史的珍貴過去,肆意美化而歪曲日據時代的事實。綠營老是把政治、文化與血統三個問題混為一談,搞到最後,年輕人根本就不認識真正的台灣和自己的血脈、文化。 ⬛絕大部分「閩南人」和「客家人」都是漢人和平埔族(原住民)的後代,我們不該否認自己血液中的漢人成分。⬛「撿骨」的風俗反應的是(國民黨治台以前)台灣人都自認為故鄉在中國的事實(鍾理和就曾把大陸當「原鄉」),我們也無法否認我們使用漢文,深受漢文化影響的事實(而且漢文化確實是值得我們珍惜與傳承的可貴人類文化)。 我們不該美化國民黨治台史,我們可以在政治上主張台灣獨立,卻不該因而否認我們血液中和文化中的漢元素。 我們是不該否認日本建設台灣的事實,但同樣地也不該忘記我們是被當作殖民地的事實。 一味排中、反中與去中的結果,年輕人搞不清楚自己血液與文化中的漢元素,甚至還把日據時代美化、浪漫化。這真的是我們所要的「台灣史觀」? "被埋葬掉的「後解嚴台灣史」" 綠營為了激勵年輕一代的仇中意識,來滿足自己對外省人的仇恨,或者作為選戰中廉價地賺取選票的噁心手段,⬛不但無所不用其極,甚至連許多大學教授都被愚弄而不自知,甚至甘為犬馬供人役使。 解嚴後,綠營媒體變成「本土」政治人物鞏固政治勢力的關鍵工具,他們用扭曲的報導來跟本土政治人物交換炒地皮等牟取暴利的手段;⬛當綠營官商勾結以侵吞公營銀行、賤買國產時,⬛他們也以扭曲的報導、以偏概全的攻擊等手段,為本土政治人物的貪污腐敗遮掩,至於換取到的是什麼利益,一般人更加難以耳聞。 當年輕世代把綠營政治人物不分賢愚不肖地當英雄崇拜時,我很心痛;當綠營大學教授跟我說:「民進黨沒有黨產,所以不會貪污」時,我更為他們的幼稚感到痛心。 一位年輕人看完我寫的「了解時事與政治人物的幾個要領:一個教案」後,義憤填膺地寫信來譴責學術界沒有盡責協助台灣大眾釐清真實的台灣史,並且欣慰地寫下幾位「有良心」的「學者」,而我卻發現這份名單裡至少有一半是「深綠教授」——這些人觀點偏頗, ⬛只會挖藍營的瘡疤,而不願意客觀地看見綠營的醜陋,因此只能阿為「教授」,而沒被稱為「學者」。 ⬛當媒體與大學教授偏頗到這種程度時,⬛要期待綠營粉絲的年輕世代去了解台灣史,⬛恐怕永不可能。而在綠營教授不顧一切地去中與排中之下,⬛年輕世代難道真的要學「日本人李登輝」一樣地去歌頌日據時代? '結語' 國民黨開始走入歷史,這是咎由自取。但是,⬛如果台灣人不去認識解嚴以來綠營政治人物、媒體、名嘴、教授、奸商、權貴如何相互勾結魚肉台灣人,⬛則台灣將永遠走不出經濟與政治的黑暗期。 清大 彭明輝 老編西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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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進黨是使台灣沉淪苦海的犯罪組織刑事告發狀 告發人 王為仁 地址 40767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90之4號 電話 0923-101305 被告 民主進步黨 法定代理人 卓榮泰 地址 100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號10樓 電話 02-2392-9989(總機) 民主進步黨徒(以下簡稱民進黨)如果以推翻中華民國為己任,並著手實行,他們是涉嫌內亂罪的叛亂團體;如果只是用建立台灣共和國,作為招搖撞騙的幌子,並不準備真正落實,他們則是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的詐欺集團。總之,由兩次執政的結果來看,民進黨輕視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蔑視代表最高權力的公投民意,是使台灣沉淪苦海的犯罪組織,敬請依法偵辦事: 刑法第二編分則第一章內亂罪 第100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01條 以暴動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02條 犯第一百條第二項或第一百零一條第二項之罪而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刑法第 339 條(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 339-4 條(加重詐欺罪)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 布而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1條(立法目的) 為防制組織犯罪,以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權益,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2條(犯罪組織之定義) 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 前項有結構性組織,指非為立即實施犯罪而隨意組成,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犯罪組織行為之處罰) 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但參與情節輕微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具公務員或經選舉產生之公職人員之身分,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犯第一項之罪者,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其期間為三年。 前項之強制工作,準用刑法第九十條第二項但書、第三項及第九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 以言語、舉動、文字或其他方法,明示或暗示其為犯罪組織之成員,或與犯罪組織或其成員有關聯,而要求他人為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出售財產、商業組織之出資或股份或放棄經營權。 二、配合辦理都市更新重建之處理程序。 三、購買商品或支付勞務報酬。 四、履行債務或接受債務協商之內容。 前項犯罪組織,不以現存者為必要。 以第五項之行為,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其行使權利者,亦同。 第五項、第七項之未遂犯罰之。 犯罪事實 1986年9月28日黨外後援會推薦大會於臺北市圓山大飯店舉行,132位與會人士簽名組建民主進步黨。11月10日,民進黨第一屆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了黨章、黨綱及紀律仲裁辦法等議案,江鵬堅當選第一屆黨主席。(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為了反對兩蔣的威權統治,台灣大部份的反對勢力整合起來,以民主進步黨的名義,正式進入歷史舞台。 1988年4月17日,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四個如果」決議文:「如果國共片面和談、如果國民黨出賣台灣人民利益、如果中共統一台灣、如果國民黨不實施真正的民主憲政,則民進黨主張台灣獨立。」。1991年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前,民進黨正式通過台獨黨綱(註1),黨綱內容正式有主張台獨的立場。(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台灣獨立、台灣共和國,開始成為民進黨高舉的神主牌,奪取政權的旗幟,與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依照憲法主張的兩岸終極統一(國民黨高層目前似乎已經放棄追求終極統一)作明顯區隔。 民進黨在1999年陳水扁正式參選總統後,為求能順利勝選而取得執政權,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正式承認中華民國的行政地位,認為台灣已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目前依憲法叫中華民國。(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為了騙選票、騙鈔票、奪取政權,民進黨暗示將會先借中華民國的殼,為台灣共和國上市作準備。否則地理名詞的台灣,怎麼可能成為主權獨立國家的名字呢?而且澎湖、金門、馬祖這三個長期捍衛台灣本島的前線地區,民進黨準備放棄它們了嗎(其實民進黨旗早已預示這個期待)?似乎在民進黨眼中,台澎金馬不再被視作是一個整體,南海諸島也被視為一個麻煩的存在。想放棄中華民國原來的主權範圍,想限縮現在的主權範圍,佔山為王就好的心態,這算不算是企圖分裂國土呢? 在2016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代表黨中央發出「一直都捍衛中華民國」的聲明,批評中國國民黨在與中國共產黨談判及對話時,只提及「兩岸同屬一中」而不提及中華民國,沒有堅守及捍衛台灣的主權。國民黨方面則認為此為選戰策略的兩面手法,但是亦有部分人士認為此與民進黨近年的凍獨議題(凍結「台獨黨綱」)有關[5]。(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真是作賊的喊抓賊。為了混淆視聽,眾所周知企圖推翻中華民國、建立台灣共和國的民進黨,居然以中華民國的捍衛者自居。可惜前後兩位民進黨總統,陳水扁與蔡英文,好像都對「中華民國」這四個字特別羞於啟齒,經常以「這個國家」、「那個國家」,或者「台灣」、「中華民國台灣」代替,所以就不自覺的露餡了。 民進黨主張遵循民主與自由的憲政秩序;施行成長均衡的經濟財政;建立公平開放的福利社會;創新精進的教育文化;全球國際的國防外交;以臺灣的名義來爭取加入聯合國;反對中國用文攻武嚇脅迫台灣[6]。(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聯合國是一個由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民進黨主張以台灣名義加入,顯然就是意圖以台灣共和國的名義加入,那中華民國當然就要被顛覆了。至於經濟成長,只見民進黨在國家資源不斷挹注下快速壯大,民進黨徒及其親朋好友各個都發家致富。不具資格、不具專業的肥貓,遍佈各級政府部門及國營事業,對工商企業面臨嚴重的五缺六失憂心,選擇視而不見。台灣大量的資金、人才、產業外移,外資當然退避三舍、望望而去。導致曾經繁榮昌盛到錢淹腳目的台灣,竟然悽慘落魄到民不聊生、哀鴻遍野;導致上百萬的國人,只好寄希望於崛起中的彼岸。這不就是「為淵驅魚、為叢驅雀」的現代版嗎?民進黨哪裡夠資格指責國人「賣台」或成為「中共代言人」呢? 2000年5月20日,陳水扁於就職典禮演說中提出「四不一沒有」主張(註2)。2002年8月2日,陳水扁總統在世界台灣同鄉聯合會第二十九屆東京年會上提出一邊一國論。2006年1月1日,陳水扁總統宣布緊縮兩岸政策,將由「積極開放,有效管理」轉變為「積極管理,有效開放」。2006年1月26日,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就職典禮時,陳水扁總統指示:民進黨應進行中國政策大辯論。2006年1月29日,陳水扁總統在春節談話中表示考慮是否要廢除國統會、廢除國統綱領。2006年2月7日,民進黨發布新聞稿「邁向正常國家 廢除國統綱領」。之後原定3月所舉行的中國政策大辯論,由於行政院發布「積極管理」政策,引起預定參加辯論之部分人選反彈、退出辯論,辯論會因而取消。2007年3月4日,陳水扁總統在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二十五周年慶晚宴上,並提出「台灣要獨立、台灣要正名、台灣要新憲、台灣要發展,沒有所謂的左右路線問題,只有獨統問題」的「四要一沒有」訴求。(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為了掩飾招權納賄、賣官鬻爵、失政敗德,海內外各地藏錢都數以億計的陳水扁,不斷操作兩岸關係,製造台海緊張情勢,不惜成為國際公認討厭的麻煩製造者。民進黨主要幹部當然也不甘落後的有樣學樣,也藉各種名目來大肆斂財或公然索賄了! 民進黨在史冊上最多黨員是2009年有黨員總數有458,551人,至2012年民進黨全國黨員總數有335,643人,其中民進黨全國黨代表共計287人(包括全國各個地區黨部284人,勞工黨部2人,全國原住民代表1人)。(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姑不論其他或明或暗更大宗的政治獻金收入,民進黨黨員人數最多時期,每年只算常年黨費收入,就高達137.565.300元(300*458551),可見只要詐欺得逞,常態性的收入就非常可觀。當然其中多數是人財兩失的愚夫愚婦,但是幹部應該都是知情的參與者了。 「蘋果日報(政治中心/台北報導)出版時間:2016/12/15 12:13 據民進黨統計,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期,黨員人數約有4、50萬人,但扁家爆發貪汙弊案後,加上2011年總統、區域立委、縣市長等公職黨內初選改採「全民調」方式,使得2014年5月黨主席選舉時,黨員數大幅降至14萬3千餘人,去年一整年申請入黨僅為3千600餘人。 不過,民進黨今年初贏得總統大選後,入黨人數大增。李政毅說,今年截至目前為止,申請入黨者就多達5萬人,其中90%集中在上半年度。不過也有人認為,黨員人數爆增2018年地方選舉「兩年條款」將於今年底到期。」 即使黨員人數腰斬,2016年立委選後,民進黨每年可領政黨補助金268.547.650元(50*5370953)。可見每次選舉以後的收入,起碼都數以億計。這些牙尖嘴利、能說會道、顛倒是非、無恥硬拗的黨內高幹,難道都會在狀況外嗎? 「自由時報2015-04-09 19:01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民進黨今天召開中國事務委員會,黨主席蔡英文在會中表示,民進黨處理兩岸關係的基本原則,就是「維持兩岸現狀」,也就是維繫台海和平及持續兩岸關係穩定發展的現狀;這是兩岸關係的核心,也是民進黨重返執政後將致力的目標。 蔡英文今天召開任內第二次會議中國事務委員會,高雄市長陳菊、台南市長賴清德、桃園市長鄭文燦、宜蘭縣長林聰賢等縣市長出席,前秘書長吳乃仁、邱義仁均與會。」 在蔡英文主導下,民進黨企圖以含糊的「維持兩岸現狀」來安定民心,繼續騙選票、騙鈔票、騙取政權。它也確實得逞了,目前是完全掌控政府機器的執政黨了。可是他們除了會包裝、會悲情、會欺騙、會抹黑、會選舉,會斂財、會奪權、會租用暴民、會租用網軍、會扼殺反對黨、會消滅所有反對勢力、會製造社會對立,還會不顧一切的灑錢以討好外人。總之,為了固位護權以及隨之而來的龐大利益,會無所不用其極的割喉割到斷,其他治國理政的真本事硬功夫,如何治國安民,如何福國利民,如何造福弱勢族群,卻都是一籌莫展,所以台灣社會現在是烏煙瘴氣的亂成一團、衝突四起,連蔡英文在府內都要靠鐵籠拒馬圍繞保護,外出都要警備森嚴的預防抗議。即使已經這樣狼狽不堪,他們還想要透過壓制輿論,收買媒體,發佈假消息,企圖欺騙選民;全盤掌控選舉機器,企圖必要時可以靠作弊改變選舉結果,不顧可能引發暴動的繼續主政下去呢! 「2015年06月06日 04:10 中國時報 資深記者王銘義專欄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在華府智庫CSIS演說時指稱,「將在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依普遍民意,持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這是蔡英文繼提出「維持現狀說」之後的最新政策表述,隨即受到台美中各方的關注與議論。」 民進黨例行性的選前赴美,向老大哥宣誓效忠,並發表兩岸論述,「持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說法,現在看起來是不是很可笑?先後加入美國的重返亞太及印太戰略,不自量力的參與圍堵中國大陸並金援香港暴民。兩岸視同敵國,陸客不再愛來,觀光業叫苦連天;大陸軍機、軍艦只不過常態性的環繞台灣軍事演習,向世界各國宣佈勢力範圍,阮囊羞澀的國防部,都要動用第二預備金來應處;美國老大哥藉機不斷訂定各種向台灣示好的國內法,以極限施壓的方式來測試大陸的底線。這就是民進黨所要推動的和平穩定發展嗎?看起來倒是像戰爭邊緣策略呢! 「2017-10-10 01:19聯合報 記者林敬殷/台北報導 今天是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國慶,蔡英文總統將發表國慶談話表示,今年是兩岸交流卅周年,兩岸應該珍惜卅年來得來不易的成果及累積的善意;在既有的基礎上,尋求兩岸關係的突破。她重申「我們的善意不變、承諾不變、不會走回對抗的老路,但也不會在壓力下屈服」。」 民進黨寧可接受外人鉅額的敲詐勒索,也不願意承認符合歷史事實的兩岸同屬一中。拒絕接受92共識的後果,就是導致兩岸敵意加深,官方接觸中斷。因為1992年,兩岸間實際達成的共識,是「一個中國,反對台獨」。雖然經過國民黨的淡化處理,成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或「一中各表」,甚至認為「一中同表是邪惡的語言」、「主張統一的人可以住到大陸去」的徹底倒向獨台。但是民進黨仍然擔心接受92共識,豈不就直接戳穿自己長期藉以招搖的神主牌是騙局,那還能繼續在台灣欺騙善良百姓的吃銅吃鐵、吃香喝辣嗎?所以即使兩岸情勢嚴峻,瀕臨戰爭邊緣,仍然死不承認。只是蔡英文總統需要經常作36計走為上計的演練(愛台灣、顧主權的民進黨,既然要搞台獨,怎麼不準備與台灣共存亡呢?)。但是她逃走的時候,會不會把台灣所有的外匯存底也席捲而去,使得台灣囊空如洗,經濟崩潰呢?彭淮南堅辭連任20年的中央銀行總裁,果斷放棄蟬聯「14A總裁」的榮譽,就可知他已洞見民進黨的險惡用心了。 至於不接受兩岸一家親這無可否認的血緣關係,極力區隔兩岸歷史文化的同出一源,極力美化日據時代的次殖民地歷史,對中國歷代在台的建設隻字不提,對日本殖民遺址的萬分珍惜,誇大兩蔣時代的白色恐怖,隱瞞日軍對台民的大肆殺戮。種種不可思議的作為,顯然這些民進黨徒應該都是倭寇及倭奴的子孫,雖然蔣介石的以德報怨,使得他們得以延續日據時期的優勢地位,並進而優先攫取台灣經濟及政治發展的甜美果實,但是他們不知感恩圖報,不願融入寬宏大量不念舊惡的中國。反共、反蔣、去中,無所不至。似乎仍然想要為他們祖先無條件投降的屈辱報仇。 其實台灣是大陸邊緣的小島,由於它的地理位置特殊,使得它經常身不由己的隨著大國勢力的角力而擺盪。它曾經被西班牙、荷蘭佔據,曾經被鄭成功的部隊作為反清復明的根據地,曾經被滿清政府納入版圖,曾經被迫割讓給日本,隨後又被中華民國光復,在中央政府撤退來台後,整軍經武、勵精圖治,又變成復興中華的基地。但是由於二次大戰以後的強權角力仍在繼續進行中,台灣的命運,仍然有待強權角力的結果才能明朗化。從民進黨喪權辱國的竭力擁抱美、日大腿,可知認為台灣就能決定自己的命運,實在未免欺人太甚了。就好像勞基法修法,勞工即使絕食抗議,也不能改變民進黨一年內兩次修惡的事實;就好像軍公教警消反年改修法,即使數十萬人上街頭吶喊,也完全無濟於事,未來仍然要淪為下流老人;巴拿馬、格瑞那達的總統,美國說抓就抓;伊拉克、敘利亞這兩個文明古國,美國說打就打。因為不管國內或國際,「強權就是公理」,這好像也是許多所謂民主國家的普世價值呢! 民進黨在陳水扁八年執政時期,以國會內朝小野大為藉口,不敢貫徹實施台獨黨綱,只敢虛張聲勢的高喊「公投、正名、制憲、建國」,只敢搞同心圓史綱的表示有在去中國化,而不敢公開宣佈台灣共和國成立。因為他知道台灣獨立建國「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並以即使威權主政12年的李登輝也做不到,來自我解嘲! 現在民進黨完全執政,可以完全負責。蔡英文周邊環繞的,各個都是號稱長期主張台灣獨立的台獨份子,甚至提名賴清德這自稱「務實的台獨工作者」做為爭取連任的副手,以示敢於挑釁彼岸。但是敢對反對黨手段殘忍、趕盡殺絕的民進黨,蔡英文四年任期將盡的時候,怎麼還在提什麼兩岸「維持現狀」,還在提什麼對大陸「善意不變」,仍然不敢以自認具有的民意作基礎,公開宣佈台灣共和國成立。宣佈台灣共和國成立有這麼難嗎?不是在總統府內擺個檯子,向國內外媒體發聲就好嗎?顯然自知台灣的地位並不是可以自行作主的,台灣地位的決定,仍然要看強權角力的結果。唐景崧的台灣民主國,只在歷史上留下驚鴻一撇,就是明證呢。 如果台獨黨綱是民進黨永遠不變的宗旨,全力以赴的目標,則意圖破壞國體並著手實行,民進黨徒已經涉嫌觸犯了內亂罪;如果台獨黨綱只是民進黨徒招搖撞騙的牟利工具,甚至今天已經「大盜竊國」的以掏空國庫及羅掘民財為己任了,棄公投民意如敝屣的民進黨,這「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萬國公憤的詐欺集團,難道台灣人沒有道德勇氣去口誅筆伐進而聲罪致討嗎? 蔡政府提供給國人的各項數據,台灣應該是歌舞昇平、一片榮景。但是事實上民間所見到、所感受到的,卻是公司倒閉、勞工失業,景況淒涼、日子難過。顯然民主進步黨執政以後,提供給國人的,不是民主進步而是威權復辟,不是尊重法律而是橫行霸道,不是民生樂利而是經濟蕭條,不是融入世界而是被邊緣化,整體國力不是向上提昇而是往下沉淪。總之,民進黨不管是叛亂團體還是詐欺集團,它從一意孤行、吃相難看的以各種名目掏空國庫、剝削民財的窮台,走向廣設黑機關、濫用黑人,破壞固有典章制度的毀台,再到以效法歐美進步價值為藉口,也是違反愛家公投結果的推動性平、同婚等摧毀傳統倫理道德,導致愛滋氾濫、絕子絕孫的滅台。罄竹難書的倒行逆施,已經是為台灣人帶來重大災難的犯罪組織,確實應該「自作孽不可活」的走到鎮瀾宮籤詩所示「田英飛入蜘蛛網」勢必在劫難逃的命運了。 為此 狀請鈞署順天應人,立即指派幹員查辦起訴,以拯救中華民國免於遭到戰火的摧殘,以保障人民免於遭到亡國滅種的命運,以「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權益」。也或可避免司法人員於政黨輪替後,「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不幸被國人認為是犯罪組織的幫兇或共犯,而難堪的從「座上客變階下囚」的去吃免費的公家飯了。 謹狀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 公鑒 註1: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及後續因應選舉的一些策略性調整聲明 (一) 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 國家領域主權和國民身份的確立,是現代主權國家對內建立法政秩序、對外發展國際外交的前提。台灣主權獨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且台灣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既是歷史事實,又是現實狀態,同時也是國際社會之共識。台灣本應就此主權獨立之事實制憲建國,才能保障台灣社會共同體及個別國民之尊嚴、安全,並提供人民追求自由、民主、幸福、正義及自我實現之機會。但由於國民黨一意藉著「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之虛構,維持大而無當的「中華民國五權憲法體制」,並賴以長期維持反民主之統治與特權。國民黨這一違背台灣主權現實的作法,不僅對內造成憲政改造的僵局,對外引起中共之覬覦野心;在國際上也因違反國際法和國際政治現實,以致於無法正常地參與國際社會;甚至造成台灣人民國家意識的模糊,以及文化發展的障礙。 因此我們主張: 依照台灣主權現實獨立建國,制定新憲,使法政體系符合台灣社會現實,並依據國際法之原則重返國際社會。 依照台灣主權現實重新界定台灣國家領域主權及對人主權之範圍,使台海兩岸得以依國際法建立往來之法秩序,並保障雙方人民往來時之權益。 以台灣社會共同體為基礎,依保障文化多元發展的原則重新調整國民教育內容,使人民之國家、社會、文化認同自然發展成熟,而建立符合現實之國民意識。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 其他相關決議立場之演進 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在該黨更多地參選各地公職、參與國家事務之後,至1990年代末,已與環境不能完全相適應,特別是當時該黨即將提名中華民國總統參選人。為使各界及美國不致以為該黨將強行推動台灣獨立,也為了因應中國崛起後的國際新形勢,民進黨又分別產生以下決議文件: 1988年的「417決議文」 要旨:「台灣國際主權獨立,不屬於以北京為首都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國共片面和談、如果國民黨出賣台灣人民利益、如果中共統一台灣、如果國民黨不實施真正的民主憲政,則民進黨主張台灣獨立。」 1990年的「1007決議文」 要旨:「台灣事實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及外蒙。我國未來憲政體制及內政、外交政策,應建立在事實領土範圍之上。」 台灣前途決議文 民進黨於1999年五月其第八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二次全體會議中,做成「台灣前途決議文」。該條文對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正當性做了有條件的承認,部分內容如下: 主權的獨立與自主,是國家安全、社會發展及人民幸福的前提。台灣主權獨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這不但是台灣生存的條件,也是發展民主政治與創造經濟奇蹟的依憑。 民主進步黨於一九九一年藉著冷戰體制瓦解,自由、民主、自決思潮全面獲勝之際,通過黨綱修改,主張台灣主權獨立,提出重新界定國家領域、修改憲政體制、發展新國民意識等三項主張。當時雖然被打壓成異端,但不到十年,台灣主權獨立已經成為社會共識,其延伸的具體主張,也迅速成為憲政體制及法令規章的血肉。 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冷戰的結束、自由民主思潮的全面勝利、台灣的民主化及民意反對統一的比例不斷上揚,都是維護台灣主權獨立現狀及提升國際地位的有利因素。但另一方面,中國國力更為顯著的上揚及持續僵化的的霸權思想,則是台灣前途的重大障礙。民主進步黨認為,在波譎雲詭的國際政治及諸般利害因素的交錯下,台灣必須審時度勢,妥善規劃安全、謹慎、漸進的中國政策。 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 2004年9月26日第十一屆第一次臨時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制定「...六、 中華民國認同與台灣認同應相互接納:中華民國主權既屬於全體台灣人民,而非其他政權,則台灣認同與中華民國認同,都是對國家認同的表達方式,不應被曲解為族群對立,而應相互尊重、理解和接納。... 十、 建立台灣為全球多元文化國家典範:我國為因應全球化,應積極推動多元文化政策,並成為族群文化多樣性之全球努力的實踐模範,繼民主化之後,建構一個文化多元、命運一體的新國家。」[1] 正常國家決議文 2007年9月30日第十二屆第二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制定「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國互不隸屬,互不治理。但中國國民黨威權與中國霸權的內外挑戰,形成當前台灣國家正常化的五大威脅。第一,中國對台灣全面的軍事、外交、經濟、文化和政治攻勢,以「一個中國原則」和「反分裂國家法」片面改變台海現狀,危及台灣的國家主權與安全,壓縮台灣國際生存空間,造成「國際關係不正常」。第二,台灣至今仍沿用不當的中華民國憲法架構,導致民選政府無法正常運作,造成「憲政體制不正常」。第三,外來威權統治殘留的教育文化迷思和對本土文化的壓制與污名化,阻礙台灣人民的國家認同,造成「國家認同不正常」。第四,對特定身份團體的差別待遇,破壞以公民身份為基礎的社會團結,造成「社會公義不正常」。第五,中國國民黨長期擁有龐大不當黨產;助長賄選文化,黨國不分,破壞民主,造成「政黨競爭不正常」。面對當前五大威脅,民主進步黨作為代表台灣人民確保獨立自主與追求民主正義的進步力量,應在「台獨黨綱」與「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正常國家決議文」,積極推動正名、制憲、加入聯合國、落實轉型正義與建立台灣主體性等作為,以實現台灣為正常國家。」[1](引用自維基百科) 註2:四不一沒有是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在2000年5月20日第十任總統的就職典禮上發表的「只要中共無意對台動武,本人保證在任期之內,不會宣布獨立,不會更改國號,不會推動兩國論入憲,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也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這是陳水扁政府針對台灣海峽兩岸關係的重要言論,亦曾是陳水扁代表當時作為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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