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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某君2025/11/29(六)被詐騙真實情節

前言:我以為我絕不會被騙

「我不可能被詐騙,我這麼聰明,怎麼可能騙得了我?」
這是我,也是許多人心中根深蒂固的想法。我們看著新聞上的受害者,總覺得那是離自己很遙遠的故事。然而,就在一個平凡的週六下午,這份自信差點讓我付出慘痛的代價。接下來我要分享的,是一段從下午3點40分持續到晚上6點多,令人心驚膽顫的真實經歷。它不僅是一場騙局,更是一場精心設計的心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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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始的圈套:來自花蓮慈濟醫院的緊急來電
那天下午3點40分,我接到一通自稱來自「花蓮慈濟醫院」的電話。對方語氣嚴肅地告訴我,有一位名叫「林俊男」的陌生男子,正拿著我的偽造雙證件(身分證、健保卡)、一份雙和醫院的身心科診斷證明以及委託書,試圖在他們醫院代我領取安眠藥——這是一種管制藥品。
我立刻否認認識此人。對方聽完後,反應極快,馬上對著電話另一頭喊話,似乎是在通知藥劑師阻止發藥。幾秒後,他告訴我,「林俊男」一聽到醫院聯繫了我,立刻就逃跑了。接著,他用一種公事公辦的語氣說:
「李小姐你確定不認識這位先生?」 「最近我們醫院經常發生這樣的案例,我們必須要通報警察。」
他解釋說,由於這類案件頻發,他們必須通報位於醫院對面的「自強派出所」。他還告知我,稍後會有員警與我聯繫,並請我耐心等候。這個流程聽起來合情合理,每一個步驟都像真實的行政程序,讓我完全卸下了心防。
學習重點與過渡: 詐騙集團利用具體的、可查證的機構名稱(花蓮慈濟醫院、自強派出所),並搭配逼真的突發情節,巧妙地設下第一個讓人難以懷疑的圈套。掛上電話後,我還心有餘悸,完全沒想到,這只是風暴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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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任的升級:「警方」的介入與視訊筆錄
大約20分鐘後,一通自稱是「自強派出所」員警嚴家紅的電話打了進來。他不僅準確說出了我的個資,還若無其事地問我,最近是否有辦理過需要雙證件的業務。這是一個致命的提問,因為我上個禮拜才剛為了客戶的案子,親自跑了台灣大哥大和遠傳兩家電信業者,全程都使用了我的雙證件。這個過於精準的「巧合」,瞬間擊潰了我內心僅存的一點防線,讓我對他的身份深信不疑。
對方以「跨縣市管轄制度」和案件的「時效性」為由,強調我必須盡快處理,但考慮到我人在台北,無法立刻到花蓮,他提出了一個看似體貼的解決方案:「先用視訊做一個簡單的備案」。但在開啟視訊前,他給了我一個關鍵指令:
「因為這個錄影不能錄到其他人的雜音,所以請確保你旁邊沒有別人。」
當時我沒多想,但事後才明白,這個指令的真實目的,是將受害者與外界徹底隔離,斬斷所有求助的可能。
我加了他的LINE,開啟了視訊。為了證明自己是真的警察,他做足了全套功夫:
• 環繞拍攝: 他拿著手機帶我「環視」了整個「派出所」的環境,有辦公桌、有檔案櫃,看起來跟真的一模一樣。
• 個人展示: 他刻意拍攝了自己的臉、全身的警察制服,甚至特寫了肩膀上的警徽。
這些精心安排的視覺證據,徹底粉碎了我心中僅存的一絲懷疑。
學習重點與過渡: 詐騙集團已經進化到利用視訊和偽造場景來博取信任。這種手法極具威力,因為它利用了人類大腦「眼見為憑」的直覺偏誤,讓視覺證據輕易凌駕於抽象的懷疑之上。在看似正規的程序下,我完全配合,卻不知道自己正一步步踏入更深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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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風暴來襲:從被害人到洗錢案主嫌
在完成了關於藥品案的「備案」後,這位「員警」假意說要幫我查詢165反詐騙系統,看看冒用我身份的人是否還有做其他壞事。幾秒鐘後,他的語氣突然大變,充滿了震驚與嚴厲:
「李小姐,我們查到說你涉及了一起洗錢案。這件事情非常嚴重,因為你牽扯到17個人700萬的詐騙。」
他表示自己只是個小警員,處理不了這麼大的案子,必須立刻通報「主任」。電話隨後被轉給了一位語氣更為兇惡的「主任」。從頭到尾,這位「主任」都用恐嚇、威脅、極不友善的語氣,把我當成真正的犯人來審問。他鉅細靡遺地核對我的姓名、身分證號、住址,然後指控我的「新光銀行」帳戶是一個洗錢用的警示帳戶,對我進行高強度的心理施壓。我緊張到身體不由自主地開始發抖。
無論我如何解釋我沒有做過、不認識那些人,他都粗暴地打斷我,用言語將我逼入絕境,讓我百口莫辯。
「你沒有犯罪,不是你嘴巴說沒有,人家就要相信你沒有。」 「你現在不講話是不是?旁邊有人在教你嗎?」 「你要怎麼證明你的清白?你去跟檢察官說,你去跟法官說。」
學習重點與過渡: 詐騙集團透過「身份轉換」(從協助者變為指控者)和高強度的心理壓迫,迅速擊潰受害者的心理防線,使其陷入極度的恐懼與認知混亂之中。我的大腦一片空白,在連珠炮般的指控下,我幾乎失去了思考能力,直到他拿出那份「致命」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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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線生機:一張露出破綻的傳票
為了讓我徹底崩潰,「主任」聲稱法院已經寄了兩次傳票到一個我從未聽過的桃園地址,並透過視訊向我展示了一張偽造的「桃園地檢署」傳票。那張傳票做得非常逼真,上面清楚列著:
• 我的全名和個資
• 案由:「洗錢」
• 檢察官的印章
• 地檢署的官印
這是整個故事的轉捩點。 在他不斷的威嚇下,我被迫逐字閱讀傳票上的內容。就在我心神俱疲、瀕臨絕望之際,我的眼睛掃到了一個極不協調的細節。
我看到傳票上的日期是「11月29號 晚上8點」—— 而當時的時間,根本還沒到晚上8點!
這個不合邏輯的時間點,像一道閃電劃破了我的恐懼。我鼓起勇氣,第一次提出了質疑:「為什麼上面的時間是今天晚上8點?」對方愣了一下,支吾其詞地說:「這是檢察官打的,我怎麼知道?」
看他反應心虛,我立刻反守為攻,要求他出示他的員警證。這下他徹底惱羞成怒,對著鏡頭咆哮:
「你現在是犯人!你憑什麼叫我出示警察證給你?」
眼看騙局即將被揭穿,他使出了最後的殺手鐧。他威脅說檢察官馬上就要來抓我,我可能會被「羈押」長達一年。為了增加恐嚇效果,他甚至用上了時事新聞:「你有看柯文哲吧,你知 道為什麼柯文哲被押吧?」同時,他還用我家人的安危來威脅我,企圖用親情來徹底孤立我:「你的家人可能會因為你,連累到他們有生命...安全的疑慮。」
學習重點與過渡: 在極度高壓的環境下,保持一絲冷靜並留意細節,是識破騙局的唯一機會。那個不合邏輯的時間點,像一道閃電劃破我的恐懼,我做了一個決定——我不能再被他牽著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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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終局:我決定親自走進警察局
當他要求我發送定位,好讓「檢察官」來抓我時,我拒絕了。我直接告訴他:「我現在直接去警察局等你。」騙子聽到後非但沒有退縮,反而順水推舟,問我要去哪個派出所,並假裝要先幫我「聯絡」該派出所,同時不斷強調**「這段時間都不能掛斷電話」**。
編者註:這正是「假警埋伏」的詐騙手法。他們企圖將受害者引導至一個指定地點,再派出假冒的警察現身,將受害者徹底掌控,完成最後的詐騙步驟。
我告訴他我要去「光明派出所」,但在前往的路上,我陰錯陽差地走進了另一間派出所。我拿著還在通話中的手機,一進門就對著值班台的警察說:「我來投案,有人說我涉及洗錢案。」
真正的警察一聽,立刻就明白了,他對我說:「你被詐騙了!」他接過我的手機,對著裡面的騙子一陣痛罵,然後果斷地幫我掛斷電話、封鎖對方。為了讓我徹底安心,警察當場幫我致電花蓮的「自強派出所」,查證確認根本沒有一位叫做「嚴家紅」的員警。
至此,這場長達兩個多小時的騙局才真正畫下句點。但事情還沒完,當時警察問我:「你有沒有被騙錢?」我說沒有,他說那案件就不成立,所以當下沒有做筆錄。
我回家和家人討論後,越想越不對勁,為了確保萬無一失,當天晚上我又回到了警局,堅持要為這整件事情做一個正式的紀錄(record)。在警察的建議下,我立刻採取了自保措施:
• 聯絡所有親友: 告知整件事情的經過,提醒大家提防冒名借錢的電話。
• 註銷重要證件: 我立刻前往戶政事務所和健保局,將身分證與健保卡報廢註銷,防止被盜用。
學習重點與過渡: 直接前往「最近的」警察局查證,而不是對方指定的任何地點,是終結騙局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那位警察告訴我,上個禮拜才有一位年輕女生,在幾乎一模一樣的騙局中,被騙走了200萬。好險我神明保佑,沒有金錢損失。這次經歷讓我學到了血淋淋的教訓,也希望能成為每一個人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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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劫後餘生,給你的三個保命提醒
這次的經歷讓我深刻體會到,詐騙集團的劇本、道具和心理戰術都在不斷進化。請千萬不要自以為比他們聰明,因為他們是整個團隊在每日精進騙術。
我想把這次的經歷分享給大家,根據真實警察的建議和我的親身教訓,請務必記住以下三個最關鍵的保命提醒:
1. 【警方辦案,絕不視訊】 警察或檢察官絕對不會透過LINE、FaceTime或任何視訊軟體製作筆錄或進行偵辦。所有正式的司法程序,都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並在文件上親筆簽名。
2. 【檢察官不會親自抓人】 檢察官獨自一人拿著傳票或拘票就上門抓你,這是電影情節,不是現實生活。司法逮捕有嚴謹的程序,絕不會如此草率。
3. 【立刻掛斷,主動查證】 任何讓你感到奇怪、被威脅,或不斷要求你「不能掛斷電話」的來電,都應該立刻掛斷。然後,自己主動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直接走進最近的警察局查證,絕對不要相信對方提供的任何聯絡方式或說詞。
好險我真的神明有保佑,沒有被騙錢,所以我想把這件事情分享給大家。
希望我的故事,能讓大家告訴身邊的親人朋友,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請將這些提醒告訴你所愛的每一個人,保護自己,也保護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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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報載,到民國106年6月為止,全國的刑警缺額多達674人,警政署因此展開「搶救」計畫,希望透過增加獎勵、放寬報考資格等五項措施,能夠激勵基層員警投身,解除這波「刑警荒」。 刑警人力為何會不足?警政署分析原因,是升遷管道不暢、獎勵不足、業務繁重等等。不過,警界高層可能沒有考量到一個潛伏性因素──刑警有高度被「辦」,而且是被司法「錯辦」的風險。與其解釋原委,不如實際來看看東園街派出所這件雙警冤案…… 民國93年間,在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裡,林姓、許姓警員這對辦案搭檔,是整個派出所最善於辦刑案的便衣警察,他們最厲害的本事是很會抓通緝犯,曾經締造單月緝拿13名通緝犯的紀錄。 這年9月13日,林許雙警緝獲一名通緝犯「阿宏」歸案。不過,被押進監所的阿宏,寫信指控兩警向他索賄20萬元,他因無法交付,而遭緝捕。這封信,落入台北地檢署一名女檢察官手中。 雙警被調查,他們向女檢察官說明來龍去脈,指稱與阿宏有線民關係,但對方情報不準確,卻經常索取線民費,雙警拒絕給付後,阿宏因此挾怨報復。林姓警員還說,阿宏曾向市警局檢舉,經督察鄭彩文調查後,以「查無實據」結案。 但沒想到,女檢察官傳喚雙警後,諭令當庭逮捕,並且聲請羈押禁見。許姓員警還記得當時的第一個閃念:「今天是愚人節嗎?」林姓警員則是青天霹靂:「檢察官在開玩笑?」 這晚,許姓警員被手銬腳鐐的登上囚車,他悲憤得想死。隔天凌晨3時,當囚車駛進看守所的瞬間,他已經不是「想」而已,他已決定尋死。他要以死證明清白! 林姓警員百般勸阻,他始終認為女檢察官只是一時被阿宏欺瞞,真相會水落石出。不料,一個多月後,林姓員警也想尋死。因為,檢察官依貪污罪起訴雙警。 起訴書指出,民國93年9月13日下午,雙警已明知阿宏是通緝犯,兩人當晚和阿宏碰面卻不逮捕,反而讓對方離去,是出於涉嫌索賄20萬元而縱放人犯。(台北地檢署起訴書,94年度偵字第6830號等) 不過,雙警堅決否認。他們向法官辯稱,當晚阿宏離開派出所後,他們大約9時接到傳真,才知道阿宏是通緝犯。 不過,一審不相信他們。法官甚至指出,阿宏和兩警並無不共戴天之仇,為何要甘冒誣告、偽證的風險去誣賴雙警索賄?(台北地院判決書,94年度訴字第637號,判決理由一之(二))合議庭認定兩警索賄、縱放通緝犯,重判他們各10年6個月徒刑。 判決的這天,雙警悲憤莫名! 他們上訴二審後,全案大逆轉──改判無罪。而且,法官的判決理由讓檢察官、一審法官啞口無言,無罪定讞。二審的判決,確定了一件事:這是一場冤案! 這樁冤案其實是可以避免的。因為,女檢察官在偵辦此案時,意外揭露雙警為什麼這麼會抓通緝犯的原因──有台北地檢署的法警在暗中幫忙。這名法警曾經出庭做證: 「93年9月13日當天下午4時35分,我打電話給林姓警員的通話內容,是對他說通緝資料還沒下來,當天晚上8時44分,林叫我傳真通緝書,我接完電話後,到勤務中心影印「阿宏」的通緝書,然後再傳真。」(台北地檢署偵查筆錄,94年偵字第6830號,第51頁) 法警的證詞可以證明:雙警獲悉阿宏是通緝犯的時間,是在晚上8時44分之後,而不是檢察官、一審法官所認定的下午4時35分。這段極為重要的證詞,就在全案卷證裡。但是,為什麼檢察官、一審法官沒看到? 幸好,二審看到了。 雙警爭回了清白,並分別獲得23萬6000元的賠償。然而,他們的警界人生因為這場冤案遭到重創,「這是冤獄賠償所賠償不了的!」 三度榮獲績優警察的林姓警員,這一輩子都忘不了一件事。他被羈押59天期間,時逢母親節,在打電話給母親祝福時,他再次崩潰:媽媽在電話那頭泣不成聲。 親身經歷司法深「冤」之後,雙警對司法有番體認:「檢察官、一審法官竟然寧可相信通緝犯,而不相信我們!」雙警苦幹實幹,換來被羈押停職查辦,而且是被司法錯辦。 警界為什麼會發生「刑警荒」?在這個故事裡,或許有一部份原因。檢察官判冤獄.....難道不用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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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陳志平 女士 剛剛接到台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戶籍登記科科長江程電話,求證我有沒有找人去辦戶籍謄本,我說沒有。 江科長說,辦理的人叫陳偉民,拿著我的證件,說是我堂弟,要求辦我的戶籍謄本。 我請他了解對方拿了我什麼證件,科長透過內線電話詢問承辦櫃台,櫃台說他拿了我的身分證和委託書。 我馬上找皮夾,確認身分証並沒遺失,我強調,對方拿的是假證件,江科長說,但櫃台刷身份証背後的條碼,是刷得過的。 我再強調說,他的證件是假的,你們要把他留下來,我要報警,科長隨即用內線電話,告訴櫃台對方有問題,並要櫃台找替代役把人留下來詢問。 之後電話中聽到櫃台的回報,江科長隨即轉述,櫃台一請對方稍等,替代役上前要把他留下時,對方說不辦了就跑掉了。 我因此立刻要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通報我的身分證遭偽造,不能讓人在其它戶政辦我的戶籍謄本,並要求報案,江科長為求慎重,跟我對了身分證字號和出生年月日,江科長說,資料一致且對方的偽造身分證條碼是刷得過的,所以幾乎什麼業務都能辦,我因此再度要求報案。 江科長因此立刻用戶政事務所的通報電話連線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並要求我記住幾個線上報案需要的資訊。 1.他們是台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位於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08號7樓,他是戶籍登記科科長江程,拿我的偽造證件的人叫陳偉民。 2.江科長提醒我一定要跟警方要報案三聯單,這樣萬一對方拿我的證件去做了什麼,我才能免責。 我的電話隨即被轉到台北警察局,接電話的警察確認我就是中正戶政剛剛通報的偽造身份証當事人,就開始受理我的報案。 講述完案情,我詢問三聯單單號,警察說完成通報才有單號。我說我人在淡水,需不需要到台北報案,警察說先加line,完成備案給我相關資料。 好了,故事走到這裡,應該有人已經猜到了吧! 就在我腦袋進水要跟對方加上line時,突然想到這所謂的台北市警察局電話,是所謂的台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幫我轉的,我心生懷疑問對方,你的電話是轉接的,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詐騙?這名市警局警察說,你有警覺性很好,但不要把假的當真,把真的當假。 我因此要求對方給我他的電話以查證,對方說,他是台北市警察局洪明偉,電話是(02)23313178。 掛了電話,我馬上在google上查到台北市警察局電話(02)23313561,打進去後按9轉總機,並請問對方市警局有沒有一位員警叫洪明偉,然後,真正的市警局總機直接複述了從戶政電話求證轉接報案的經過,證實這就是詐騙,然後請我上大同區戶政事務所的網站,就可以看到這全套詐騙手法。 我接著上line,發現已經有洪明偉要求加我好友,我於是立刻將他封鎖,也關閉了用id和電話加我好友的渠道。 果然,脫離江湖愈久,智商下降愈多。謹分享愚蠢經歷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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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歹年冬,搞蕭郎,轉貼自臉書分享,請大家務必要小心 各位朋友一定要分享.......提醒自己身邊的所有朋友 ((十分重要~大家一定要注意...別輕忽了)) 半夜醒來...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我碰到了一件事情...但也好險我碰到了 所以才有辦法跟大家分享....讓大家要注意 .................................................................. 105年12月30日~中午出門去送物資 剛從辦公室出發不到2分鐘...竟被一輛機車攔腰撞上 對方是一個老伯...我馬上下車幫他把車扶正..問她有沒有事 他滿身酒味...我馬上知道發生啥事了...又是一個酒駕的人... 他一起身...馬上油門到底..立刻不見人影.. 他的車牌太髒..一下子看不清楚..... ..................................................................... 因為跟個案約好時間,所以先去送物資 但送完之後..心理不安..總覺得哪個地方不對勁 所以立即去附近派出所聯合交通事故小組返抵現場 做了筆錄...做了備案....警員一直問我是不是要做車險理賠用 沒有...我只是擔心沒有先備案..會不會反過來被咬『肇逃』 ....................................................................... 提供了行車紀錄器的聲音檔(因為被攔腰撞..所以沒有錄到對方) 拿了備案單離開了...離開之前警員還說..吃個橘子吧~討點喜氣 沒事的..對方撞你...應該不敢回來咬你.....(是嗎?) 反正我備案了...也拿了單~親眼看警員在電腦上作紀錄 離開警局時...總算心理的不安消失... ............................................................................. 106年1月3號接到一通電話...說我撞到一個老伯肇逃..傻眼 是個年輕人打的電話...我說...很簡單~我們一起到警局再說 他一直不肯...說私下和解就好....我不肯...他說...那走著瞧 ............................................................................... 106年1月4號接到電話~要我到派出所一趟..因有人舉報我肇逃 到了派出所...對方馬上開始大聲咆哮說我怎麼能撞人就跑 要告我肇逃...我覺得對方可能太有把握了..也找錯派出所 更是找錯警員...因為那個警員就是車禍當天幫我做筆錄的那位 ................................................................................... 我跟警員兩個互相對了眼...微笑了一下...我先跟對方說對不起 然後請警員將當天的紀錄拿出來...包含錄音檔給他聽.. 年輕人瞬間臉上無血色...急忙說可能弄錯了...是誤會一場 ..................................................................................... 結果如何....各位看官大概也猜到了....反正後續交給警員處理 所以...要小心啊~年關將至...宵小橫行...四處想敲竹槓 無奈...讓我忙了一整天...少做了很多事 感謝警察大哥的協助...感謝這場車禍的發生 讓我有機會提醒各位...出車禍別當小事..請警員來就對了 別貪一時方便....你會後悔莫及.... ............................................................................ #酒駕我真的很討厭 #酒駕我支持直接判死刑 #酒駕害了多少幸福的家庭 #喝酒別開車 #開車前別喝酒 #警察先生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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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詐騙手法!請大家務必提高警覺】⚠️ 今天我差點就被騙了,一整個過程現在想起來還是心有餘悸,決定一定要分享給大家,讓更多人不要像我一樣差點中招! 下午接到一通來電,是中華電信資安通訊處葉炘晴(代號1393)說我的身分證被冒用,辦了一個門號,大量發送詐騙簡訊。對方不但唸出了我正確的身分證字號,還說會幫我停用門號,並主動「協助報案」,然後幫我轉接到「165反詐騙中心」。 接著,一位穿著警察制服、自稱是「165反詐騙中心警員 高永傑(編號034128)」的人加我 Line,要進行「視訊筆錄」。他的穿著和語氣都很專業,還說自己是受不了台灣詐騙氾濫,才自願調來165反詐中心。 我信了,乖乖把個資都提供給他。偽警察做完筆錄後,還稱應政府要求必須在筆錄結束後,講了約2分鐘的反詐騙宣導。 宣導完後,接著說為了幫我查清楚是否有其他銀行帳戶也被冒用,要通報「八號分機」來查詢。後來所謂的「八號分機」來電,說我帳戶有洗錢紀錄,要送法院申請凍結戶頭! 就在那一刻我才驚覺:這不就是常見的凍結帳戶詐騙劇本嗎? 我立刻要求對方提供市內電話,我要自己打165去查證。對方說可以,但堅持要我「打電話進去找他」。我照做,自己真正打通165反詐騙專線,結果勤務人員一聽馬上說:這是詐騙!台灣警方辦筆錄絕對不可能用 Line 視訊。 當下我立刻戳破對方,並封鎖帳號。 #165專線 #165反詐騙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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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2/15我剛剛接到一通詐騙電話 : 我手機響起上面顯示"國泰世華銀行 左營分行" 電話號碼 , 對方先表示是國泰世華銀行左營分行經理來確認我是否有委託別人去申辦20萬信用貸款 , 剛開始聽到這樣我心裡有點方亂 , 因對方說出我的"身分證"字號和"出生年月日"都是正確的還給我銀行帳號 , 我先回說"沒有" 請銀行報案 , 對方電話也讓我聽到~阻止行員辦理貸款還有及時報案 , 不到1分鐘巡邏警察馬上到銀行 , 他們也請警察跟我對話 , 我跟警察要名字和警察號碼 , 警察也馬上給我 , 說了一大堆想要說服我相信他是警察 , 手機電話通了20多分鐘 , 我最後說~即然你是警察-你應該讓我打165反詐騙電話來證實 , 我也親自報案 , 對方就說~既然你要親自報案 , 那他就不在受理此案件 , 就掛上電話 . 我馬上打165反詐騙電話被告知是詐騙 , 我也打到認識的國泰世華銀行去做確認~是詐騙電話 . 所以提醒大家~當接到電話前面顯示是+886 就百分之百是詐騙電話 , 接到也不要慌張 , 即使說出你的"身分證"字號和"出生年月日"都是正確的 , 也不要聽信對方他後面的任何指示動作 .警慎處理 , 與大家分享 .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以下為監票人員的錄影與口述.......一群警察阻擾監票,這樣監票毫無義意。 台南的情況….. 難怪台南全上! 高雄也全上! 呼籲藍白新任立法委員一定要先制定中華民國選舉法,規定選舉制度、投票、計票、監票辦法,未立法前,不再辦理任何選舉。 這是當天我抓到他們集體作票的現場狀況 ,他們非常緊張 ,選舉期間程序上是由主任管理員通知檢警系統來到票所裡面處理,違法人事直接押走,但是… 因為今天是集體作票,所以主任管理員怎麼可能會去通報選舉檢警系統來呢? 我就直接打110 告訴他現場所發生的情況 ,立刻來了一大群警察,十幾個警察來到現場,而且主管當下告訴我檢察官正在路上 ……等著等著,突然他們態度轉變… 尤其是主任管理員來非常害怕四處打電話求救 ,跟警察主管喬、跟台南選委會主管在喬 …… 後來就完全翻臉,不讓我拍【廢票態樣】,而且警察開始擋住我拍攝他們統計的過程,這完全是違法行為… 中間有一段是警察高層問我的姓名,我直接回答他:「依照法律我沒有必要回答你我的姓名, 反而是你要先告訴我你的姓名, 但是我告訴你我姓張,等檢察官到的時候我一定會讓你知道我的姓名,因為我要告發 」,這位主管點頭不敢強制我… 這一切都有影像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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