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3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歹年冬,搞蕭郎,轉貼自臉書分享,請大家務必要小心

各位朋友一定要分享.......提醒自己身邊的所有朋友

((十分重要~大家一定要注意...別輕忽了))

半夜醒來...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我碰到了一件事情...但也好險我碰到了

所以才有辦法跟大家分享....讓大家要注意

..................................................................

105年12月30日~中午出門去送物資

剛從辦公室出發不到2分鐘...竟被一輛機車攔腰撞上

對方是一個老伯...我馬上下車幫他把車扶正..問她有沒有事

他滿身酒味...我馬上知道發生啥事了...又是一個酒駕的人...

他一起身...馬上油門到底..立刻不見人影..

他的車牌太髒..一下子看不清楚.....

.....................................................................

因為跟個案約好時間,所以先去送物資

但送完之後..心理不安..總覺得哪個地方不對勁

所以立即去附近派出所聯合交通事故小組返抵現場

做了筆錄...做了備案....警員一直問我是不是要做車險理賠用

沒有...我只是擔心沒有先備案..會不會反過來被咬『肇逃』

.......................................................................

提供了行車紀錄器的聲音檔(因為被攔腰撞..所以沒有錄到對方)

拿了備案單離開了...離開之前警員還說..吃個橘子吧~討點喜氣

沒事的..對方撞你...應該不敢回來咬你.....(是嗎?)

反正我備案了...也拿了單~親眼看警員在電腦上作紀錄

離開警局時...總算心理的不安消失...

.............................................................................

106年1月3號接到一通電話...說我撞到一個老伯肇逃..傻眼

是個年輕人打的電話...我說...很簡單~我們一起到警局再說

他一直不肯...說私下和解就好....我不肯...他說...那走著瞧

...............................................................................

106年1月4號接到電話~要我到派出所一趟..因有人舉報我肇逃

到了派出所...對方馬上開始大聲咆哮說我怎麼能撞人就跑

要告我肇逃...我覺得對方可能太有把握了..也找錯派出所

更是找錯警員...因為那個警員就是車禍當天幫我做筆錄的那位

...................................................................................

我跟警員兩個互相對了眼...微笑了一下...我先跟對方說對不起

然後請警員將當天的紀錄拿出來...包含錄音檔給他聽..

年輕人瞬間臉上無血色...急忙說可能弄錯了...是誤會一場

.....................................................................................

結果如何....各位看官大概也猜到了....反正後續交給警員處理

所以...要小心啊~年關將至...宵小橫行...四處想敲竹槓

無奈...讓我忙了一整天...少做了很多事

感謝警察大哥的協助...感謝這場車禍的發生

讓我有機會提醒各位...出車禍別當小事..請警員來就對了

別貪一時方便....你會後悔莫及....

............................................................................

#酒駕我真的很討厭

#酒駕我支持直接判死刑

#酒駕害了多少幸福的家庭

#喝酒別開車 #開車前別喝酒

#警察先生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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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人回報2 則回應9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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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2 則回應9 年前
  • 搭捷運 被控侵占罪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告誡大家,小心避免 現在是疫情的期間, 我太太與我很少搭捷運。 有一天,我太太心血來潮說,要搭捷運去淡水看看海 ,放鬆一下心情 。我們在 捷運西門站上車,她走在前面,刷卡時看到了 ,有一張卡沒有拿走 。那是一張悠遊卡,上面有認同卡的 圖案, 很美麗 。她就把它收下來。我也沒有看到。刷了自己的卡 ,就去到淡水玩了一天回來 。 回到家就接到 派出所的電話,我們還以為是詐騙電話。 派出所說你在捷運西門站,拿了人家的一張悠遊卡 。我們看錄影帶, 看出妳的相貌, 也查出了妳的手機電話。 現在,遺失的人已經跟捷運局報案,也到派出所報案。 他很堅持要告妳侵占罪, 希望妳等一下就到派出所來做筆錄 。我太太嚇得魂不附體,呆坐在地上。我問明原委,除安慰她外,趕緊陪她去派出所做筆錄。警官說他會把這個筆錄,移送到地方法院地檢署。檢察官會發通知開庭。一個多月後,我與我太太非常緊張 ,下午四點半就去地檢署報到。 我跟我太太說我陪你去,妳不必擔心。檢察官說這個偵查庭,不能夠 讓人陪進去,所以我太太更是緊張 。 在偵查庭20多分鐘還沒出來,我以為情況不妙。 那個原告是男的,都低頭不講話。檢察官就問他說,她 不是故意的要侵占你的卡片 ,所以她也沒有用你的卡片去坐捷運,去消費 。你們 就談談看你能夠接受什麼樣的條件,撤回告訴。檢察官說 600塊好嗎, 這個原告還是是低頭不語 。檢察官就說大家就直接講多少錢你可以接受 。他還是低頭不語, 檢察官說那就1000元好不好呢? 他也沒有侵占你卡片 的意圖, 就1000元,那你就撤告。你撤告以後不可以再提告。 我太太就當庭付給他1000元。檢察官就告誡說 , 以後不可以隨便檢人家的東西,包括卡片 。那你也不要到處去告人 。你進捷運站以後,就將卡片放在那個BB刷卡的地方, 好像在製造假車禍 。你搞人家已經好多次了。 上次呢,那一個人拿了你的卡片,還坐了捷運好幾次,所以你就一直要告他侵占。 最後他賠你五萬元,你才放過他。 以後不可再以這種忘記捷運的卡片,來製造好像假車禍詐財,告人家侵佔罪。檢察官說以後就 提告你誣告罪,詐欺罪。 製造 侵占罪,就像製造假車禍,是很不道德的,也是違法的詐欺行為。不要用這種手段來賺錢。在捷運站檢到卡片 ,要立即交到捷運櫃檯,或派出所,不可以私自帶回家。 侵占罪是刑事的公訴罪, 除非對方撤告,檢察官也不能夠幫你什麼忙,自己小心就是。 以後,大家坐捷運,真的要很小心,不要檢東西 。這一次教訓也是讓我們夫妻嚇了一身汗, 好幾天睡不著覺。真是破財消災,連搭捷運,都有陷井,要多注意,危險就在你的身旁,多注意, Okay。
    19 人回報2 則回應5 年前
  • 根據報載,到民國106年6月為止,全國的刑警缺額多達674人,警政署因此展開「搶救」計畫,希望透過增加獎勵、放寬報考資格等五項措施,能夠激勵基層員警投身,解除這波「刑警荒」。 刑警人力為何會不足?警政署分析原因,是升遷管道不暢、獎勵不足、業務繁重等等。不過,警界高層可能沒有考量到一個潛伏性因素──刑警有高度被「辦」,而且是被司法「錯辦」的風險。與其解釋原委,不如實際來看看東園街派出所這件雙警冤案…… 民國93年間,在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裡,林姓、許姓警員這對辦案搭檔,是整個派出所最善於辦刑案的便衣警察,他們最厲害的本事是很會抓通緝犯,曾經締造單月緝拿13名通緝犯的紀錄。 這年9月13日,林許雙警緝獲一名通緝犯「阿宏」歸案。不過,被押進監所的阿宏,寫信指控兩警向他索賄20萬元,他因無法交付,而遭緝捕。這封信,落入台北地檢署一名女檢察官手中。 雙警被調查,他們向女檢察官說明來龍去脈,指稱與阿宏有線民關係,但對方情報不準確,卻經常索取線民費,雙警拒絕給付後,阿宏因此挾怨報復。林姓警員還說,阿宏曾向市警局檢舉,經督察鄭彩文調查後,以「查無實據」結案。 但沒想到,女檢察官傳喚雙警後,諭令當庭逮捕,並且聲請羈押禁見。許姓員警還記得當時的第一個閃念:「今天是愚人節嗎?」林姓警員則是青天霹靂:「檢察官在開玩笑?」 這晚,許姓警員被手銬腳鐐的登上囚車,他悲憤得想死。隔天凌晨3時,當囚車駛進看守所的瞬間,他已經不是「想」而已,他已決定尋死。他要以死證明清白! 林姓警員百般勸阻,他始終認為女檢察官只是一時被阿宏欺瞞,真相會水落石出。不料,一個多月後,林姓員警也想尋死。因為,檢察官依貪污罪起訴雙警。 起訴書指出,民國93年9月13日下午,雙警已明知阿宏是通緝犯,兩人當晚和阿宏碰面卻不逮捕,反而讓對方離去,是出於涉嫌索賄20萬元而縱放人犯。(台北地檢署起訴書,94年度偵字第6830號等) 不過,雙警堅決否認。他們向法官辯稱,當晚阿宏離開派出所後,他們大約9時接到傳真,才知道阿宏是通緝犯。 不過,一審不相信他們。法官甚至指出,阿宏和兩警並無不共戴天之仇,為何要甘冒誣告、偽證的風險去誣賴雙警索賄?(台北地院判決書,94年度訴字第637號,判決理由一之(二))合議庭認定兩警索賄、縱放通緝犯,重判他們各10年6個月徒刑。 判決的這天,雙警悲憤莫名! 他們上訴二審後,全案大逆轉──改判無罪。而且,法官的判決理由讓檢察官、一審法官啞口無言,無罪定讞。二審的判決,確定了一件事:這是一場冤案! 這樁冤案其實是可以避免的。因為,女檢察官在偵辦此案時,意外揭露雙警為什麼這麼會抓通緝犯的原因──有台北地檢署的法警在暗中幫忙。這名法警曾經出庭做證: 「93年9月13日當天下午4時35分,我打電話給林姓警員的通話內容,是對他說通緝資料還沒下來,當天晚上8時44分,林叫我傳真通緝書,我接完電話後,到勤務中心影印「阿宏」的通緝書,然後再傳真。」(台北地檢署偵查筆錄,94年偵字第6830號,第51頁) 法警的證詞可以證明:雙警獲悉阿宏是通緝犯的時間,是在晚上8時44分之後,而不是檢察官、一審法官所認定的下午4時35分。這段極為重要的證詞,就在全案卷證裡。但是,為什麼檢察官、一審法官沒看到? 幸好,二審看到了。 雙警爭回了清白,並分別獲得23萬6000元的賠償。然而,他們的警界人生因為這場冤案遭到重創,「這是冤獄賠償所賠償不了的!」 三度榮獲績優警察的林姓警員,這一輩子都忘不了一件事。他被羈押59天期間,時逢母親節,在打電話給母親祝福時,他再次崩潰:媽媽在電話那頭泣不成聲。 親身經歷司法深「冤」之後,雙警對司法有番體認:「檢察官、一審法官竟然寧可相信通緝犯,而不相信我們!」雙警苦幹實幹,換來被羈押停職查辦,而且是被司法錯辦。 警界為什麼會發生「刑警荒」?在這個故事裡,或許有一部份原因。檢察官判冤獄.....難道不用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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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享某君2025/11/29(六)被詐騙真實情節 前言:我以為我絕不會被騙 「我不可能被詐騙,我這麼聰明,怎麼可能騙得了我?」 這是我,也是許多人心中根深蒂固的想法。我們看著新聞上的受害者,總覺得那是離自己很遙遠的故事。然而,就在一個平凡的週六下午,這份自信差點讓我付出慘痛的代價。接下來我要分享的,是一段從下午3點40分持續到晚上6點多,令人心驚膽顫的真實經歷。它不僅是一場騙局,更是一場精心設計的心理戰。 -------------------------------------------------------------------------------- 1. 初始的圈套:來自花蓮慈濟醫院的緊急來電 那天下午3點40分,我接到一通自稱來自「花蓮慈濟醫院」的電話。對方語氣嚴肅地告訴我,有一位名叫「林俊男」的陌生男子,正拿著我的偽造雙證件(身分證、健保卡)、一份雙和醫院的身心科診斷證明以及委託書,試圖在他們醫院代我領取安眠藥——這是一種管制藥品。 我立刻否認認識此人。對方聽完後,反應極快,馬上對著電話另一頭喊話,似乎是在通知藥劑師阻止發藥。幾秒後,他告訴我,「林俊男」一聽到醫院聯繫了我,立刻就逃跑了。接著,他用一種公事公辦的語氣說: 「李小姐你確定不認識這位先生?」 「最近我們醫院經常發生這樣的案例,我們必須要通報警察。」 他解釋說,由於這類案件頻發,他們必須通報位於醫院對面的「自強派出所」。他還告知我,稍後會有員警與我聯繫,並請我耐心等候。這個流程聽起來合情合理,每一個步驟都像真實的行政程序,讓我完全卸下了心防。 學習重點與過渡: 詐騙集團利用具體的、可查證的機構名稱(花蓮慈濟醫院、自強派出所),並搭配逼真的突發情節,巧妙地設下第一個讓人難以懷疑的圈套。掛上電話後,我還心有餘悸,完全沒想到,這只是風暴的開端。 -------------------------------------------------------------------------------- 2. 信任的升級:「警方」的介入與視訊筆錄 大約20分鐘後,一通自稱是「自強派出所」員警嚴家紅的電話打了進來。他不僅準確說出了我的個資,還若無其事地問我,最近是否有辦理過需要雙證件的業務。這是一個致命的提問,因為我上個禮拜才剛為了客戶的案子,親自跑了台灣大哥大和遠傳兩家電信業者,全程都使用了我的雙證件。這個過於精準的「巧合」,瞬間擊潰了我內心僅存的一點防線,讓我對他的身份深信不疑。 對方以「跨縣市管轄制度」和案件的「時效性」為由,強調我必須盡快處理,但考慮到我人在台北,無法立刻到花蓮,他提出了一個看似體貼的解決方案:「先用視訊做一個簡單的備案」。但在開啟視訊前,他給了我一個關鍵指令: 「因為這個錄影不能錄到其他人的雜音,所以請確保你旁邊沒有別人。」 當時我沒多想,但事後才明白,這個指令的真實目的,是將受害者與外界徹底隔離,斬斷所有求助的可能。 我加了他的LINE,開啟了視訊。為了證明自己是真的警察,他做足了全套功夫: • 環繞拍攝: 他拿著手機帶我「環視」了整個「派出所」的環境,有辦公桌、有檔案櫃,看起來跟真的一模一樣。 • 個人展示: 他刻意拍攝了自己的臉、全身的警察制服,甚至特寫了肩膀上的警徽。 這些精心安排的視覺證據,徹底粉碎了我心中僅存的一絲懷疑。 學習重點與過渡: 詐騙集團已經進化到利用視訊和偽造場景來博取信任。這種手法極具威力,因為它利用了人類大腦「眼見為憑」的直覺偏誤,讓視覺證據輕易凌駕於抽象的懷疑之上。在看似正規的程序下,我完全配合,卻不知道自己正一步步踏入更深的陷阱。 -------------------------------------------------------------------------------- 3. 風暴來襲:從被害人到洗錢案主嫌 在完成了關於藥品案的「備案」後,這位「員警」假意說要幫我查詢165反詐騙系統,看看冒用我身份的人是否還有做其他壞事。幾秒鐘後,他的語氣突然大變,充滿了震驚與嚴厲: 「李小姐,我們查到說你涉及了一起洗錢案。這件事情非常嚴重,因為你牽扯到17個人700萬的詐騙。」 他表示自己只是個小警員,處理不了這麼大的案子,必須立刻通報「主任」。電話隨後被轉給了一位語氣更為兇惡的「主任」。從頭到尾,這位「主任」都用恐嚇、威脅、極不友善的語氣,把我當成真正的犯人來審問。他鉅細靡遺地核對我的姓名、身分證號、住址,然後指控我的「新光銀行」帳戶是一個洗錢用的警示帳戶,對我進行高強度的心理施壓。我緊張到身體不由自主地開始發抖。 無論我如何解釋我沒有做過、不認識那些人,他都粗暴地打斷我,用言語將我逼入絕境,讓我百口莫辯。 「你沒有犯罪,不是你嘴巴說沒有,人家就要相信你沒有。」 「你現在不講話是不是?旁邊有人在教你嗎?」 「你要怎麼證明你的清白?你去跟檢察官說,你去跟法官說。」 學習重點與過渡: 詐騙集團透過「身份轉換」(從協助者變為指控者)和高強度的心理壓迫,迅速擊潰受害者的心理防線,使其陷入極度的恐懼與認知混亂之中。我的大腦一片空白,在連珠炮般的指控下,我幾乎失去了思考能力,直到他拿出那份「致命」的證據。 -------------------------------------------------------------------------------- 4. 一線生機:一張露出破綻的傳票 為了讓我徹底崩潰,「主任」聲稱法院已經寄了兩次傳票到一個我從未聽過的桃園地址,並透過視訊向我展示了一張偽造的「桃園地檢署」傳票。那張傳票做得非常逼真,上面清楚列著: • 我的全名和個資 • 案由:「洗錢」 • 檢察官的印章 • 地檢署的官印 這是整個故事的轉捩點。 在他不斷的威嚇下,我被迫逐字閱讀傳票上的內容。就在我心神俱疲、瀕臨絕望之際,我的眼睛掃到了一個極不協調的細節。 我看到傳票上的日期是「11月29號 晚上8點」—— 而當時的時間,根本還沒到晚上8點! 這個不合邏輯的時間點,像一道閃電劃破了我的恐懼。我鼓起勇氣,第一次提出了質疑:「為什麼上面的時間是今天晚上8點?」對方愣了一下,支吾其詞地說:「這是檢察官打的,我怎麼知道?」 看他反應心虛,我立刻反守為攻,要求他出示他的員警證。這下他徹底惱羞成怒,對著鏡頭咆哮: 「你現在是犯人!你憑什麼叫我出示警察證給你?」 眼看騙局即將被揭穿,他使出了最後的殺手鐧。他威脅說檢察官馬上就要來抓我,我可能會被「羈押」長達一年。為了增加恐嚇效果,他甚至用上了時事新聞:「你有看柯文哲吧,你知 道為什麼柯文哲被押吧?」同時,他還用我家人的安危來威脅我,企圖用親情來徹底孤立我:「你的家人可能會因為你,連累到他們有生命...安全的疑慮。」 學習重點與過渡: 在極度高壓的環境下,保持一絲冷靜並留意細節,是識破騙局的唯一機會。那個不合邏輯的時間點,像一道閃電劃破我的恐懼,我做了一個決定——我不能再被他牽著鼻子走。 -------------------------------------------------------------------------------- 5. 終局:我決定親自走進警察局 當他要求我發送定位,好讓「檢察官」來抓我時,我拒絕了。我直接告訴他:「我現在直接去警察局等你。」騙子聽到後非但沒有退縮,反而順水推舟,問我要去哪個派出所,並假裝要先幫我「聯絡」該派出所,同時不斷強調**「這段時間都不能掛斷電話」**。 編者註:這正是「假警埋伏」的詐騙手法。他們企圖將受害者引導至一個指定地點,再派出假冒的警察現身,將受害者徹底掌控,完成最後的詐騙步驟。 我告訴他我要去「光明派出所」,但在前往的路上,我陰錯陽差地走進了另一間派出所。我拿著還在通話中的手機,一進門就對著值班台的警察說:「我來投案,有人說我涉及洗錢案。」 真正的警察一聽,立刻就明白了,他對我說:「你被詐騙了!」他接過我的手機,對著裡面的騙子一陣痛罵,然後果斷地幫我掛斷電話、封鎖對方。為了讓我徹底安心,警察當場幫我致電花蓮的「自強派出所」,查證確認根本沒有一位叫做「嚴家紅」的員警。 至此,這場長達兩個多小時的騙局才真正畫下句點。但事情還沒完,當時警察問我:「你有沒有被騙錢?」我說沒有,他說那案件就不成立,所以當下沒有做筆錄。 我回家和家人討論後,越想越不對勁,為了確保萬無一失,當天晚上我又回到了警局,堅持要為這整件事情做一個正式的紀錄(record)。在警察的建議下,我立刻採取了自保措施: • 聯絡所有親友: 告知整件事情的經過,提醒大家提防冒名借錢的電話。 • 註銷重要證件: 我立刻前往戶政事務所和健保局,將身分證與健保卡報廢註銷,防止被盜用。 學習重點與過渡: 直接前往「最近的」警察局查證,而不是對方指定的任何地點,是終結騙局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那位警察告訴我,上個禮拜才有一位年輕女生,在幾乎一模一樣的騙局中,被騙走了200萬。好險我神明保佑,沒有金錢損失。這次經歷讓我學到了血淋淋的教訓,也希望能成為每一個人的警惕。 -------------------------------------------------------------------------------- 結語:劫後餘生,給你的三個保命提醒 這次的經歷讓我深刻體會到,詐騙集團的劇本、道具和心理戰術都在不斷進化。請千萬不要自以為比他們聰明,因為他們是整個團隊在每日精進騙術。 我想把這次的經歷分享給大家,根據真實警察的建議和我的親身教訓,請務必記住以下三個最關鍵的保命提醒: 1. 【警方辦案,絕不視訊】 警察或檢察官絕對不會透過LINE、FaceTime或任何視訊軟體製作筆錄或進行偵辦。所有正式的司法程序,都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並在文件上親筆簽名。 2. 【檢察官不會親自抓人】 檢察官獨自一人拿著傳票或拘票就上門抓你,這是電影情節,不是現實生活。司法逮捕有嚴謹的程序,絕不會如此草率。 3. 【立刻掛斷,主動查證】 任何讓你感到奇怪、被威脅,或不斷要求你「不能掛斷電話」的來電,都應該立刻掛斷。然後,自己主動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直接走進最近的警察局查證,絕對不要相信對方提供的任何聯絡方式或說詞。 好險我真的神明有保佑,沒有被騙錢,所以我想把這件事情分享給大家。 希望我的故事,能讓大家告訴身邊的親人朋友,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請將這些提醒告訴你所愛的每一個人,保護自己,也保護他們。
    35 人回報1 則回應6 個月前
  • 我媽媽 譚艾珍 被詐騙了,我知道這件事的時候頭都昏了… 那是兩個多月前發生的事,那天下午我跟感冒請假在家的新醬一起做樂高,阿嬤說要去看中醫就一如往常地出門了。 然後才過不到5分鐘,突然有人來我家按電鈴⋯一看居然是兩名員警! 他們劈頭就問:「現在可以趕快聯絡到妳媽媽嗎?」 我心想:難道是出車禍了?她剛出門耶… 警察接著說:「她現在正要匯錢給詐騙集團!妳趕快聯絡她請她離開郵局!」 搞錯了吧??去匯錢給詐騙集團?她是去看中醫啊~ 而且笑死人了⋯我媽怎麼可能被詐騙?她對投資完全沒興趣、每天都有看新聞,其他長輩用LINE傳網路謠言給她時,她還會指正對方說那是假消息… 我傳LINE給我媽:「誒,有警察來我們家,說妳正要匯錢給詐騙集團~🤣」 看到LINE訊息被已讀了幾秒,本來開玩笑的我突然覺得氣氛不對勁,然後我媽回了一句:「好,我現在回去。」 不會吧?難道她現在的LINE被別人使用中?所以我沒有再傳訊息給她。 警察說他們現在已經趕去郵局攔截了,叫我放心…我根本不知道要放什麼心??因為我還是一頭霧水?? ・・・ 媽媽一直在警局做筆錄到晚上才回家,返家後她跟我大略說了一下事情經過…原來她已經跟詐騙集團聯繫好一段時間了,之前匯款過一次,當天本來還要再匯第二次。 感謝冥冥之中有保佑⋯🙏🏻 下午台南安平育平派出所的員警在巡邏時,看到街邊一個年輕人覺得有異樣,他上前盤查,那個人就緊張到把所有事情都供出來…警察的直覺太厲害,那個人居然是初犯的車手! 警方立即搜出車手的資料,上頭看到我媽媽的名字,他們以飛快的速度攔截,成功制止了第二次的匯款…真的真的非常感謝員警。 至於我媽被詐騙的原因? 她說是檢察官稱她誤介入一齣毒品刑案,要她幫忙辦案,對方利用她的善良與正義感,讓她一步一步踏入圈套而不自知… 也因為是協助警方秘密辦案,所以她不能對任何人說,才會騙我她是要去看中醫,其實根本是去匯款(她以為這樣能幫忙釣魚逮到罪犯),而當車手被抓之後,那個與她聯繫的假檢察官立即從LINE上消失。 「妳不知道檢察官不會主動聯絡嗎?那都是詐騙!」我對她說。 她說她沒看過這個,最近只看過投資詐騙的宣導⋯結果詐騙集團用上『協助辦案』這種老招欺騙單純的人,她反而就上鉤了。 金額並不小,我聽完之後馬上飆淚… 因為我知道媽媽賺錢不容易,一路走來看她省吃儉用地過日子,平價衣服洗到爛掉都捨不得買新的…每天吃50元的素食便當,存下來的錢就拿去濟貧跟國際賑災… 我媽媽70歲了,現在終於知道這個世界上有壞人,但她寧願相信人性本善。 ・・・ 我覺得很大的問題在『資訊落差』。 像我有接收到『檢察官主動聯絡都是詐騙』這知識,媽媽卻沒有接收到,她事後問了一些朋友,他們也都不知道。 而我最大的錯誤,就是沒有時時跟長輩update防詐知識。 (老實說我真的沒想到『檢察官詐騙』這種手法還存在,我一直以為現在都是投資詐騙⋯) 詐騙集團的手法更新太快,如果政府宣導時把案例說明得太詳細,反而會讓人『聰明反被聰明誤』而上當⋯ 以我媽媽遭遇的案例來說,她一開始的確覺得哪裡怪怪?但對方聲稱自己是165防詐專員,在這段聯絡的期間還教她一堆詐騙集團的運作手法秘辛,這讓她更相信對方是專業人士在辦案。 ・・・ 因為車手是初犯什麼都搞不清楚,很難再往上追查,之前被詐騙的錢也拿不回來了⋯ 但因為 #台南市安平區育平派出所 員警的專業跟機警,讓我媽媽躲過了更大的損失,而且育平派出所的所長跟員警非常暖心! 拜託台南市長 黃偉哲 如果得知一定要嘉獎他們!🙏🏻 ・・・ 媽媽本來不打算公開這件事,因為社會的風氣就是『檢討受害者』,尤其被詐騙的受害者更是容易受到污名化⋯ 但她見到前幾天的一則新聞: 一對被投資詐騙了1200萬的母女,因為被嘲諷而選擇走上絕路。 這讓她的正義心又燃起,這次她站在同為詐騙受害人的立場想告訴大家: 不是受害者太笨,是詐騙集團真的太厲害了,你我都有可能遇到! ・・・ 詐騙案已經是動搖國本的巨大問題,沒意外的話以後只會越來越嚴重⋯ 接下來我們能做什麼? ▪️ 減少資訊落差!接收到防詐或任何詐騙手法資訊,請不厭其煩地跟親朋好友分享! ▪️ 為家中失智長輩辦理『金融註記』!(需要就醫證明為失智),當長輩要向金融機構進行匯款、貸款、申辦信用卡等業務都會被通知跟加強審核。 ▪️ 停止檢討受害者!鼓勵受害者現身說法,才讓大家能一起更新詐騙手法! 不要自以為能跟詐騙集團『鬥智』或周旋,根據母親的說法,對方的話術強到根本是催眠的等級!只要覺得『哪裡怪怪的』就立刻打165求證! (如我媽媽遭遇的案例,對方說他就是165當然更有問題!) ・・・ 育平派出所所長細心地再三確認我媽媽的心裡狀況,也詢問她需不需要心理諮商? 我媽媽轉念地很快,她認為這次的經驗就像學習,而她有能力同理其他被害者,也能盡自己的力量為別人做些事。 詐騙集團不會管受害者的錢財是不是辛苦賺了一輩子,只為了能安養天年,或是讓子女有學費、生活費的老本⋯ 明明可惡的是加害人,但很多詐騙案受害者,卻在自責與被咎的雙重壓力下罹患憂鬱症或尋短。 我自責沒幫到母親,只希望能發揮影響力減少受害者,盡量減少憾事發生的可能性。 做人雞婆一點可能很煩,但是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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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面的內容是別的群組媽媽在5/10發生的事情,我希望媽媽們能花點時間看看。 (sparkle)(sparkle)外出請看緊自己的寶貝(sparkle)(sparkle) (do not enter)不要讓您的小孩離開你的視線 之 我們沒有僥倖的本錢 !!(do not enter) 2020/5/10 這個母親節的下午去了高雄某百貨的書局,讓孩子隨意的看看書打發時間,這時後女兒和一個落單的姐姐一起看書聊天,我們所在的區域 是要拖鞋才能上來的區域,這時候有一個年輕的男生沒拖鞋直接穿鞋走了上來,我看到了馬上 叫了他 提醒他這裡要拖鞋喔! 那個男生看了我一眼後緩慢的移動離開。沒一會兒他就拖鞋返回案發地,這時後我女兒和那位小姐姐走到書架前,正準備要換書時 那個男生也緩慢的往我女兒所在的位置移動,這時候那個男生的移動 我已經看在眼理了,女兒離我也就一公尺左右的距離而已 我盯女兒盯得很緊 就在我準備起身的煞那 那個男生迅速的拖下褲子 拿出已經勃起的生殖器 往我女兒的 背上磨蹭,下一秒 我已經整個人像隻發狂的母獅子一樣的 撲到那個男生身邊一把抓住他的領子 開始狂垂他的 [身體及頭 使出了吃奶的力氣 像發瘋似的 狂打他 並大叫幫我報警。 我先生在旁邊 聽到一陣騷動後 也馬上衝過來 看我 狂打那個男的 他也衝上前 第一時間壓制加害人, 店員一聽到我大喊報警 對方也馬上通知了主管及通報警方 大約二十分鐘左右警察就到場接手整個現場了 等待警察的過程中,那個加害人一直站在原地低頭不語 這時候我發現他應該是有問題的人,只是說不出來哪理有問題 不到一二分鐘 有另一個大約六十幾歲的阿伯 走向我,要我接他手中的電話, 此時還在抖的我 鎮定了一下 問了他 你是誰? 我為何要接你手中的電話 他才緩緩說出 我是那個加害人的父親,他的媽媽 在電話中 他示意 要把電話塞給我,我馬上拒絕 立刻表示沒有必要接你太太的電話 果斷拒絕了他。這時候他的父親只能悻悻然的離開我的面前 和該店管理人待在一旁 該店管理人也來安慰了我 也轉述對方父親的話 他父親說 他的孩子是因為生病了才會這樣之類的 話!! 當我緩和了一下我的情緒後 鼓起勇氣到櫃台要求再次檢閱案發當時錄影帶畫面時 再次見到那個瞬間的我,忍不住留下了眼淚 本以為女兒並不知情她被猥褻了的情況下,其實畫面中的 女兒是有感覺的! 且也回頭看了加害人撞她的那個部位一眼,那個瞬間 我心碎了 !她才五歲呀 !我乞求上天 讓她忘記這個瞬間 的這一刻的畫面 請不要停留在她的腦子裡。 真的 真的心碎了 ……………………. 警察到後就把那個加害人 帶回派出所 也要我們移駕到 該區所屬的的 派出所 後來又因為這是兒少性騷擾的範疇又再次移到 另一個偵察隊 就這樣 折騰從六點多到 晚上11點才離開派出所 。 我們到派出所後 對方的媽媽已經在那裡等我們了 她試圖和我說話,我示意員警 請她不要靠近我們 這時候的我們同為父母 我無法和她 做任何對話 即使後續我再做筆錄時也看到了那個加害人的 身心障礙證明 確定他是有病的 我還是無法原諒他 所做出的行為。 在派出所告一個段落後,空檔間女兒問我 媽媽 妳為什末打那位叔叔 我緩慢且堅定的告訴她 當有人 不管陌生還是 熟識的人沒有尊重妳 觸碰你的身體時 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 妳要知道 不管是誰 都不可以摸妳的身體 絕不能妥協,媽媽今天會有這樣的行為是為妳挺身而出 是為了保護妳才會有那樣的局面 ! 我們在警局 待了 將近五個小時 也就是為了要讓警察處理這個事件,這是一個很嚴肅的事情 不對的行為 不該被姑息!! (不馬上教育小孩的話 孩子會覺得 家長都隱忍了 以後她再次遇到相同的事情也不會向家長求救 甚至會覺得 這樣被欺負了也沒關西 因為家長的反應並沒有很大 應該沒什末大不了之類的 陰影) 加害人的父親看起來就是一個非常老實的人 感覺很像公務員體系的人 溫文儒雅說話輕聲細語,他一直示意要我知道 他的孩子從來沒有這樣過 但當我出手反擊打他孩子的同時 他就站在旁邊看著我出手 (事後從監視器畫面中看到的) 也沒出面制止中斷我們的衝突這是有違常理, 如果有人打我們的小孩 一定會衝過去 馬上 推開對方 怎末可能看這孩子被其他人駕住而默不出聲 (所以我認為他父親是知道ˋ加害人有性需求性騷擾等..這個問題的 ) 他說孩子有病 其實大概是示意我不要追究, 我只告訴那個父親 我們都有小孩 你的小孩有問題你是知道的 他必須要就醫,不能這樣在外面逛大街 他今天的武器是生X器 敢挑這末多人的場所隨機找一個小女孩下手, 如果他今天是受了更大的刺激而拿的武器是刀子勒? 這就不是一句對不起的事情了 ! 又如果他今天不是自閉症 站在那裡讓我打不還手, 而是我打他時 他拿出預藏刀子捅向我勒? 我不就是另一個枉死的鐵路警察 或 我女兒就是另一個小燈泡了嗎?當然這些話我放在心理 沒說出口(我知道 天下父母心 沒有人願意小孩子生這樣的病 !不忍苛責 但事情就是遇上了 就要去面對並想辦法 尋求醫療幫助,不能漠視這個問題 進而演變成 下一個遺憾的社會事件!)不然下次不知道那個小女孩會背加害人再次鎖定目標,又剛好沒有父母在她身邊時而被加害人拖到暗處猥褻 或性侵了 那就是另一個悲劇了 ! 到現在事隔二日了,我的心情依然無法平復, 慶幸的是:女兒是乎沒有留下陰影。 慶幸的是:女兒當時是背對加害人, 而不是正面迎向 生X器。 慶幸的是:我沒有只顧自己滑手機 而沒去注意到女兒被人侵犯了 甚或只顧滑手機 女兒很有機會被帶到暗處 而沒發覺! 慶幸的是:我有上過相關防身的課,有記下出手揮拳的感覺 能為女兒挺身而出。 慶幸的是:平常偶而會練習大聲 ”你幹什末””請幫我報案’"搶劫”"住手”殺人”等辭彙練習 才能在事發的瞬間無所懼的大聲喝斥對方 並大聲的請求店員協助報警 等 而不是嚇的說不出話來 或選擇噤聲隱忍.等! 一切一切真的很感恩, 才能將傷害降到最低。沒有付出慘痛的 代價 這次的事件讓我留下了陰影,以後會盯著女兒更寸步不離了。 (年輕時搭電梯時也遇到一次露鳥俠 那時 沒像案發當天一樣的勇猛,只有發抖及嚇掉。 也還好對方只是露鳥 沒上前碰我 )但今天的我,促使我衝上前一把抓住他的領子 一頓反擊,是為母則強的天生母性。因為我已經當媽了!得像母獅子一樣的保護小獅子, 這是當媽的本能反應 !! 選擇記錄下這個過程轉化為文字來警示各位家長,我要表達的是:請不要讓您的小孩離開你的視線,我們沒有僥倖的本錢。原來我們離”危險”這樣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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