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已經開始查軍人退休後在民營公司上班,收入有33140元,退休俸會被停俸。是真的嗎?

現有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官員表示,私人企業不在退撫法相關規定範圍內,因此到私人企業再任職,若領薪酬超越基本工資,不會因為退撫法而停領月退休金。

    出處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286531
    退休人員憂再找工作無法領退休金 銓敘部說明
    8 年前
    10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使用相關回應 3
  • 搜尋

你可能也會對這些類似文章有興趣

  • (police officer)(adult with glasses)(white woman with brown hair) 轉發~ 📃@重要訊息 @ 請詳加研析 閱讀,必有收穫 ,退休軍公教必看!! 尤其月退者必看!必看!必看! 📄年金改革為何得不到被改革者認同? 反軍人年金改革團體八百壯士日前衝撞立法院爆發衝突,中央社 📝讀者投書: 💭📌軍公教只有退休金,没有年金,何來年金改革? 我國公務員其薪俸所含內涵可分成,單一薪俸,半單一薪俸,及統一薪俸等三類。 所謂「單一薪俸」用人費率制,即其在職時之待遇已為全薪,不再包括任何津貼,員工的待遇由各事業機構之主管機關核定實施。單一的意思就是,應有之「福利」已全部包含於薪俸中。 中華民國所有公務員,以上之三大薪俸分類人員,在民進黨政府改革前,不管你是那一類退休,只要同一職等,同一年資退休,至平均年齡死亡,一輩子所領的政府薪俸加退休金,是一樣多的,其當初之設計如下: 第一類,單一薪俸是純營利的事業單位,例如,台電,中油,公營銀行等,在職時依績效計薪,薪資最高,又可領每年最高4.6個月獎金,但依公務員退撫法規定,其退休金只能一次給付,不能月退,也沒有公保18%優存。 第二類:半單一薪俸單位,也是營業單位,但兼具行政功能,例如改制前的港務局,電信局,公路局及現在鐵路局等,在職时薪資較第一類低,但也可領每年最高4.6個月績效獎金,依退撫法規定,退休時可擇領月退俸,但公保只能一次給付,没有18%優存。 第三類,統一薪俸單位,適用於以上两類以外,所有没有營業的行政單位,包括軍,警,教,及所有行政機關人員,在職時薪資最低,也没有績效獎金,但依公務員退撫法規定,退休時可擇月退,也可以享有公保18%的優存。 然而,此次民進黨的年改,只針對領月退及18%優存者,進行減俸改革。其結果,單一薪俸人員,在職時已經把所有的福利全部領走,本來就没有月退,也沒有18%,所以完全不受影響;其次,半單一薪俸人員,本來就没有18%优存,又有32900元的楼地版限制,影響也不會很大。受傷最重的是第三類軍公教人員,不僅18%兩年歸零,而且月退又首年打七五折,後五年又逐年遞减5%,受傷最為嚴重。但是,統一薪俸人員,若退休時,月退選的是1/2月退,或1/4月退,因有樓地板限制,其影響也會較小。 以我為例,68年在半單一薪俸的港務局,當時月薪7000多元,我大哥當水泥師傅,每日工資2000元,我同學在台塑月薪12000元。71年轉任單一薪俸用人費率的陽明海運公司,月薪較港務局多三成;但是,77年轉調交通部為統一薪俸單位,薪資從將近七萬減為五萬,其原因就是,退休後會有每月2萬元的18%优存補償。 97年,我以簡任750薪點退休,月退全部8萬多。但是在幾次所謂肥大官,廋小吏應改革後,明年若18%優存全部取消,退休金五年内打到剩下五折,五年後的月退。㑹很接近32900元的樓地板,而變成新貧族了。 事實,在公務單位退休的,不是全部為公務員,尚有約總人數1/5的勞工。這些没有公務員任用資格的勞工兼任公務員,若取得2職等以下,或交通事業佐級以下,依公務員退撫法,也可以領公務員月退,及勞保條例的勞工月退兩份。因為其職位低,領的月退應全部在32900元門檻以下,但因其年資普遍較長,所以勞保月退,大部份也都有25000元以上;兩者合計,约可達六萬元上下。因為此次改革,他們完全不受影響。也就是說,從明年開始,在公家機關有領月退的勞工,包括,司機,工友,约聘雇人員等,都將比同年資經過考試,正式任用的軍公教人員的月退金高,甚至比大學教授,局長級官員都㑹高很多,你說此改革合理嗎? 以上分析,大家就可了解,公務員依其在職時的薪俸給與,而有不同的退休金制度,民進黨以退撫基金即將破産,希望共體時艱,進行年金改革,本來無可厚非。 但是,現在領公務員退撫基金的人,除月退者以外,尚有一次全領,1/2,1/4領及兼任公務的勞工等。然而,此次改革只針對有18%優存,及月退者進行減俸,一次領走4,5百萬的一次退人員,一毛也不會減。 所以,以後退休的人,一定不會選月退,而選1/2,或1/4退,讓月領在門檻32900元以下,結果,退撫基金就改善有限了。此種改革,並没有全盤了解公務員的薪俸結構,而失之膚淺草率,而且就是選擇性的改革,也不公平。結果,當然得不到被改革者之認同了! 最後,我們要提醒蔡政府,軍公教領的月退,係政府以雇主身份,依退撫條例給與;與民營企業依勞基法給勞工的退休金法律性質是完全一樣。軍公教公保没有像勞工,得依勞保條例領勞保年金。軍公教的月退是退休金,不是政府福利年金;相反,勞工領的才是政府福利年金,為何没有領年金的有年金改革,而真正領政府福利年金的不必改,這是什麼道理? 📣請廣傳 軍公教警消 親友📢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年改10問— 兼為年金改革致現職人員的公開信 台東縣東河國小退休教師楊文耀 親愛的軍警消公教現職同仁: 首先要說明,這篇文章很長,懇請您耐心看完。 不論您贊成全部觀點或部分觀點,都歡迎轉載。 在進入主題之前,請您先耐心地看完一段背景資料。 民國71年,我考入台東師專就讀,當時一位周姓地理老師在課堂上老是譏諷我們是「5397個笨蛋裡面精選出來的大笨蛋!」當時台灣9個師專是單獨招生的,我們那一屆報考台東師專的人數是5397人,總共錄取180人,率取率約3.3%。周老師的言下之意是:你們這些人既然那麼會讀書考試,何苦來當國小老師? 忘了是哪位老師還告訴我們一個笑話,說是在民國5、6零年代,報紙上的徵婚廣告常見對徵婚對象的學歷要求是「專科以上,師專除外」。我後來並未去查考此事是否為真,但由此可見當時國小老師的收入確實是令人望之卻步的。 此一狀況反映在國小教師的性別比例上最為明顯。當時9所師專招收的學生在性別比例上是1:1的,可是在國小教育現場的男女教師比率通常落在2:8到3:7之間,顯示很多由師專培育出來的男老師不願意留在教育現場,因為待遇實在太低了。 民國75年暑假,我在台北縣新莊市塔寮坑溪工地打工,當時小工1天的工資800元;民國76年我師專畢業,分發至台北縣三峽鎮成福國小擔任教職,每月薪水1萬5千多元,當時還沒實施休2日,每月工作日數約24天,換算日薪約6百多元,略低於小工一日所得。 民國79年我退伍回到教師的工作崗位,當時薪水約2萬出頭,換算日薪約9百元,而一位泥水匠師傅的日薪大約3千元。那是台灣進入「台灣錢,淹腳目」的時代,但我們不在其中。 我們遵守政府的規定,不兼差,安貧樂道,超時工作也沒加班費可領;我們也信賴政府的承諾,指望未來安穩的退休生活。 把時間再往前拉,民國60年,我的一位父執也是國小教師,每月薪水約2千元,九口之家全仗這份薪水養活,因為當時還有配給白米,扣除水、電、柴、油、鹽、醬、醋、茶,每天只有不到30元的菜錢。他的太太為了撙節開支,每天天沒亮就到果菜批發市場撿拾人家拋棄的殘菜,還要遭人白眼! 那個年代,教師不必繳所得稅,不必自己提撥退撫基金,因為沒錢可繳。 民國85年,我的薪水大4萬多元,政府認為我們應該有錢可以自己提撥退休金了,於是進入了退撫新制的時代。 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背景,時空的錯亂只會引發巨大的憂懼和不安。 現在,讓我們回到主題。 首先,就其服務年資多數甚至在是在退撫新制實施前就已退休的人員而言,我想幫他們問一問: 第一問:這些人的退休金主要是或全部是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給付,與退撫基金較少、甚至絕無關係。今天政府以避免基金破產為理由,把他們納入改革的對象,是不是有時空錯置之嫌?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二問:如果說把這些人列入改革對象是因為政府財政困難,如果是你,你要不要問一下財政是否真有困難?事實顯示財政並無困難,稅捐年年超徵。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三問:退一萬步說,即使財政真有困難,政府可不可以只犧牲退休人員的權益?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其次,對於像我這樣有部分舊制年資,多數是由退撫基金給付的人來說,我也有許多的疑問。 第四問:就舊制年資部分,既非由退撫基金給付,為什麼要一體納入年金改革?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五問:資料顯示,四大基金破產時間依序為軍人(2020年)、 勞保(2027年)、 教育人員(2030年)、 公務人員(2031年)。 (以上資料引自商業週刊記者田習如2017年1月19日於端傳媒發表的文章,該文極力鼓吹年金改革的必要性,並且不乏對軍公教不友善的論點)那麼,我們希望所有基金依照同樣安全年限的標準,次第修法,同步實施的要求,豈非僅是一個卑微的要求?7月1日實施在即,我們可不可以再卑微地問一下:勞保的改革呢?你要我們相信這跟選票無關嗎?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六問:根據自由時報記者吳柏緯2017年9月1日報導:考試院副院長李逸洋表示,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平均年投資報酬率為3.16%,李逸洋同時提到,加州公務員退休基金1988年到2016年的平均報酬率高達8.3%!我曾精算過,如果以年平均投資報酬率5%複利滾存,1萬元在35年後會增加為5萬多元,但如果只有2%的投資報酬率,35年後只有2萬多元!我想問一問:如果我們退撫基金的投資報酬率有5%,那我們可以有多高的所得替代率呢?很遺憾的是我們只看到新退撫條例第 11 條規定:「退撫基金之運用及委託經營,應由專責單位進行專業投資,並按季公告收支及運用情形。」我們沒有看到檢討,也沒有看到基金主人參與的機制,這難道不是身為基金主人應有的權利嗎?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七問:現行勞保條例第65條規定:本保險之年金給付金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之。所以2011年起申請勞保給付的7.2萬人,自2017年5月起平均每人可以多領776元。但是7月1日起要實施的教育人員退休撫卹條例第37條僅敘明退休人員「每月退休所得;經審定後,不再隨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薪之調整重新計算。」我們可不可以再卑微地問一下:我們的物價指數條款呢?如果不隨物價指數調整,是不是等於逐年降低我們的退休所得呢?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在以上問題沒有得到合理的答覆之前,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最後,對於各位敬愛的在職人員來說,前面還沒有幫各位問到的,在這裡再幫大家問一問。 我想請大家先看一下以下的對照表1。應當說明的是,我並無意挑起與勞工的對立,只是要檢視政府年改的動機與合理性。 根據此表的規定,我們實際試算一下(參看對照表2),且讓我接著問: 第八問:親愛的現職同仁,看完對照表,你還會覺得自己繳很少,領很多,退休後是個米蟲嗎? 第九問:對於勞工所謂的「低」退休金,你覺得是誰的責任?你還會有愧疚感嗎? 第十問:你覺得改革後勞保條例的空格內,該填入多少才是合理的呢? 如果最後空格內填入的答案不符合公平原則和比例原則,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我建議: 你們最好現在就開始起來抵抗! 和我們站在一起抵抗! 抵抗沒有太早,只有太遲,因為我壓根不相信空格內填入的答案會符合公平原則和比例原則。 107年6月16日清晨
    2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我的父親》陳時中:時代的悲劇下 英雄總是要有所犧牲 衛福部長陳時中因防疫表現突出爆紅,連帶讓他民法權威的父親、台大法律系教授陳棋炎受到關注。 《信傳媒》找到兩年前陳時中在《家族法新課題:陳公棋炎先生九十晉五冥壽紀念文》的懷念文,說終父親一生,他都在與父親進行「結果論」與「過程論」的隱性戰爭,一直到他漸趨成熟,才漸漸瞭解父親只是想藉由過程的重要性,讓他明白做人做事唯有「實在」而已。 以下是懷念文原文轉載: 父親是個嚴格的人,對我更是愛之深、責之切,但我總是他嚴肅的外表下,感受他對親友家人,深深的愛意。 父親是過程論者,他總是認為人只要努力、腳踏實地,結果一定是公平的。而我從小叛逆,父親是過程論者,我偏要證明結果才重要,終父親一生,我都在與他進行「結果論」與「過程論」的隱性戰爭,直到我漸趨成熟,才漸漸瞭解父親只是想藉由過程的重要性,讓我明白做人做事唯有「實在」而已。 準時,是父親重要的準則,準時上班、準時下班,當時鐘指向六點,電鈴一定準時響起,赴宴約會一定要早半小時到,自己做主人一定要提早一個小時抵達,論文要早一、二個月前交稿,批改試卷在三天內完成,任何的來函必定當天就會回信。我一直覺得這一切似乎沒有什麼意義,但當我看到兒子在房門口掛上「今日事、今日畢——阿公說」的字條,我才驚覺,原來身教還是有意義的。 父親終其一生不當官,小時的我一直不解;從小家裡不斷有學生的訪客,還沒有畢業的學生會高談闊論人生的理想、已經畢業的述說社會困境、更多的司法從業人員抱怨司法的黑暗,年少的我在旁聽其言,雖然不全然懂,但心中總是有感覺的。當政府、黨工、總統府來邀約,父親總是棄如敝屣,我看在眼裡總無法瞭解,社會如此不公不義,而父親您擁有臺灣人難得的社會地位,為何您不發聲?直到年長,我投入了許多社會運動,我漸明瞭,父親在大公的努力、表現在作育英才,而另外他保護了我們,讓我們能在安全的環境下長大,時代的悲劇下,英雄總是要有所犧牲。 父親是沒有理財概念的,買賣股票絕對禁止,買房更是不自量力,除非你有足額現金。教授薪水實在不高,但由於出身背景的關係,服裝儀容絕對光鮮亮麗,用餐是雞鴨魚肉絕對美食,包禮絕不小氣,對人寧可自己吃虧、也絕不占人便宜,但收入有限,實在苦了母親,偉大的男人的背後,一定有一位能幹的女性。母親持家,衣服自己做、毛線自己打、客在家裡、麵食全由配給麵粉開始做,但餐餐料理都有變化,便當總是色香味俱全,同學無不稱羨。年少時我總以為家裡資源充足,到我長大,我漸明白女性的偉大。 父親是一輩子的臺大人,由臺大法律系畢業,從助教做起、講師、副教授、教授、到退休後的講座教授,一生以做學問與教育英才為樂,無論有課沒課,每天都會到研究室與學生討論、授業解惑,下班回家後就是爬格子寫論文。為鼓 勵我們寫作業,常與我們比賽寫字,他一頁論文紙、我們一頁作業紙,看誰寫得快,多年努力用功。父親除在民法、主要在親屬繼承的領域著作等身外,最主要的論文是判例與判決的研究,年少時不解為何父親如此的重視,也曾向父親問起,父親總是告訴我「法官判案、學者監督」,希望能提昇司法品質;但我過往總認為「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惡質貪官文化,僅以「學者監督」制衡無異是狗吠火車、難有成效。直至今日父親也早已辭世,我才漸能體會父親身為學者報效國家、愚公移山的精神,學問的力量雖不能立竿見影,但其影響無遠弗屆,學者報國,如是而已。 我雖然不是法律人,但在父親的身教言教下,法律的訓練對我的人生觀、邏輯觀皆產生了強烈的影響。尤記得「合議庭」的爭議,父親寫下了「指鹿為馬,馬不為馬」的感言,表達他對於法理絕對性的遵從;而在修親屬法時,他也曾問我對「父不父,子不子」的看法,當時的我回答他「父不父,子當然可以不子」時,他似乎一時不能接受,但與同事討論,也稍修正了他對於「絕對父權」的想法。回想與父親相處的時光,雖然有相當的壓力,但對我人生的成長也留下深深的烙印。 父親在多本著作中都一再強調「本人一直以為親屬的身分法關係,為由來於人倫秩序,而其一切均以人倫秩序上事資,為其基礎者,而後雖因外來需要,才被法律秩序化,而成為民法典之一編,但其原為人倫秩序性質,則不因被法律 秩序化而有所改變;故親屬的身分法規範,僅有事後確認之性質,而殆無由法律創設即形成之效力。」這段話對我從事公共事務影響極大,對於政策的訂立我一直秉持著「社會的需要」,而非以法律秩序化來改變社會秩序,雖然我所從事的醫療衛生領域似乎與父親在身分法的領域差異很大,但法律、政策皆是為服務人民社會而產生,試圖以法律由上而下、而不體認人民社會的需要時,皆難以成功。 父親一輩子出世、默默做學問、教育英才,而我努力入世、參與各類社會運動、努力發聲、與各類不公義的力量對抗,也曾任衛生署副署長(現衛生福利部),參與國家政策的運作,雖然領域與作法與父親似有不同,但靈魂的深處有著父親的影響,因為,我也是父親的學生。 (本文取材自元照出版社《家族法新課題:陳公棋炎先生九十晉五冥壽紀念文》中的懷念文,作者為陳時中。)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