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4 個月前
《打開車門不留神,害人慘摔禍上身》
某女子駕駛汽車停放路旁後,即貿然開啟車門下車,導致自後方直行至此的機車騎士,見狀閃避不及撞擊車門,因此而受傷害,該女子被依過失傷害罪,判處徒刑3月。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駕駛人或乘客要養成「兩段式開門法」,確認安全無人車後,再開車門迅速下車,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可處2千4百元以上4千8百元以下罰鍰。罰錢事小,但如果不留神,恐造成別人的傷亡,而須面對過失傷害罪責。

現有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使用相關回應 9
  • 搜尋

你可能也會對這些類似文章有興趣

  • 😈注意!翻群者你麻煩大了😈 翻群會違反「妨害電腦使用罪」中的。358,359,360條 第358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 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359條:「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360條:「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 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請各位大大萬一有被人翻群,請留下證據 直接到戶籍地的警察機關報案,還可以請求賠償
    2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會員您好,經風控部門通知,您的帳號有使用程式套利,請於7日內卸除套利程式並解除凍結 若未在7日內卸除程式並解除凍結,本平台屆時也會提供後臺數據做為佐證並對您提出"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 358 條 :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59 條 :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 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60 條 :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 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62 條 :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 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屆時本交易所也會依您的裝置IP紀錄,以及所有套利相關紀錄為佐證向您提出法律訴訟 彙整資料證據轉交本交易所律師團隊,對您發存證信函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個月前
  • TF4:49 " < Azbit + 請於7日內卸除套利程式並解除凍結 若未在7日內卸除凍結,本平台屆時也 會提供後臺數據做為佐證並對您提 出"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9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 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 生損害於公 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360條: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 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 致生損害於 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 金 。 第362條: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 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 罪,致生損害 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 金。 屆時本交易所也會依您的裝置IP紀錄, 以及所有套利相關紀錄為佐證向您提 出法律訴訟 彙整資料證據轉交本交易所律師團 隊,對您在本平台綁定之身分證資料 發存證信函,進行提告民事責任求償 與相關刑事責任 Vo LTE 9 =
    27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洗錢罪 1、自然人犯洗錢罪的,沒收實施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上以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如何是惡意下假法事 師傅只能報警處理了 師傅同時會請示眾神明 到時受到什麼處罰了 那就不要怪師傅了 如果是你惡意下假單欺騙為師欺騙神明,依《刑法》第355條毀棄損壞罪將其移送法辦,觸犯該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眾祖師爺也是動怒了。你要逆天而行。後果你自己承擔。我明天直接去報警了
    1 人回報2 則回應8 個月前
  • 修法要做票了 等排翻价 2024開始準備做票了! 記錄他人進出投票所 擬罰 【記者鄭煒/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 天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〇八條文 修正草案,增訂無故於投票所外,拍攝、記錄或以 他法標定他人進出投票所,經警衛或警察制止後仍 繼續為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一萬 五千元以下罰金。 先前的南投縣第二選區立委補選會傳出,投票所 外有盆栽暗藏攝影機,還有自稱監督聯盟的人員在 投開票所卅公尺內裝設錄影器材攝彩,曹警方助推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因此提案,修法增列不可以錄 攝影器材影響他人投票意願。全案不須經黨團協商 將提報院會討論,本會期可望完成三讀。 現行選罷法的規定是,在投票所四周卅公尺內喧 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 止後,仍繼續為之,同樣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科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userjr3wee0qum
    1 人回報1 則回應10 個月前
  • 請於7日內卸除套利程式並解除資產帳戶凍結 若未在7日內卸除程式解除帳號凍結 本交易所屆時會提供後臺數據做為佐證向您提出法律訴訟,您確實有使用非法套利程式攻擊本交易所進行非法套利行為,無故以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謝謝!
    3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陳吉仲的自首 關於進口蛋的論戰,現在支持民進黨方大概只剩下一個論點在撐,就是之前陳吉仲講的,說進口但是為了解決黑市、囤積雞蛋的問題。而根據他的說法,多花這一億,為民眾省下了60億。而這套說法,也被做成了圖卡,被綠營支持者廣泛宣傳。 但這說法有沒有道理?我只有兩個字評論:「放屁!!」 如果陳吉仲所說的是真的,表示蛋荒、雞蛋價格上漲問題,確實存在有不肖廠商囤貨、哄抬價格甚至黑市操作的問題。更進一步看,不但存在這些問題,而且陳吉仲和農業部知道有這些問題;國內的蛋商就那些,如果知道這些問題,要知道哪些人在囤貨、哄抬價格,也不會是多困難的事。 但是要阻止囤貨、黑市和哄抬價格,只能用「進口蛋」這個方式嗎?並不是好嗎。刑法251條有答案: 「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下列物品之一,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需之飲食物品。 二、種苗、肥料、原料或其他農業、工業必需之物品。 三、前二款以外,經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用品。 以強暴、脅迫妨害前項物品之販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影響第一項物品之交易價格,而散布不實資訊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囤積雞蛋、哄抬價格,不但完全符合這個違法要件的,而且一旦抓到,罰得很重。所以陳吉仲既然知道有犯罪事實,身為主管機關,是不是應該聯合查緝,把不法者究辦?如果有聯合漲價,還可以用公平會重罰。 但是陳吉仲沒有這麼做。年初以來,我們沒有看到任何一家廠商因為囤蛋、黑市交易、操作市場而被查察、究辦。換句話說,如果陳吉仲所言為真,那他就是赤裸裸的包庇不法,是瀆職、圖利。他的辯解之言,實際上是自首的證詞。檢調監察院和在野黨立委,該出手了。 當然,有另外一個可能,就是他說謊。以他的秉性,這個可能當然是存在的。 所以是放屁。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會員您好,經風控部門查詢您帳戶內疑似使用第三方操作或是使用第三方套利程式在操作,且帳號內有高額刷單,為維護會員個資及提領權益,已對帳號進行凍結,如需進行解凍動作請於五個工作日內繳交帳號總入資金5倍為解凍押金,解凍金可以納入總資產內且可以再次進行操作,如期限內未繳清將對帳號進行深度檢測如,若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訴訟第2022-01-11警告 原告:醫療私人訂製塑身單位(賴ID:ss2286) 被告人:蔡淑惠 被告人電話: 0963735952 受委託方多次聯繋你本人拒不履行取貨一事,不回復護膚師,未按照相關規定領取導致最後結案材料退貨 導致造成以上損失的。現決定追究你的責任:起訴狀態:預計2022年01月18日10:00在你當地法院開庭(具體地址可見函件)請注意查收相關函件或留意相關公告準時到庭(請攜帶被人有效證件)如缺席則視為放棄申訴,根據刑法第355條圖,以詐術使本人或第3人為財產上之 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300000元以下罰金。
    2 人回報2 則回應3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