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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詐騙集團還有一種方法大家要注意!他們到法院告你欠他20萬(假設數字)然後法院會用公函請你去法院對質,如果你認為是詐騙手法,反正與你無關你也不認識這個人就不理會他,法院連傳兩次你都不到場,法院就可以裁定你確實欠他錢你必須還錢,這可要特別注意不得大意,以上僅供大家參考。詐騙集團無所不在,大家都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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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變這個年輕人的。這是真實的案例嗎? 這是真實案例,而且還不只發生一件。 觀眾朋友們,這段時間不要去上廁所,不可以轉台,這是很重要,很重要。 因為詐騙集團現在不斷地升級、升級、再升級。 你升級到什麼程度呢? 你應該知道很多致富命令都是假的。 你也知道很多檢察官都是假的。 那詐騙集團也知道你已經知道了,對不對? 他現在更聰明,他給你真的致富命令。 他用造假的借據,造假的一些 現代貨本票的證據,去法院申請真的致富命令。 那你收到法院通知你的致富命令,你一定會認為是假的。 就像剛剛律師說的,憲哥就想說,我當時去欠了五千元,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你以為他是假的,你就不會理他。 但這是詐騙集團讓法院發的真的致富命令。 但是假債權所製造的真致富命令。 那你真的不理他之後,完蛋了。 二十天內你沒有去聲明意義。 這個致富命令就讓詐騙集團可以藉此來查封你所有的財產,列處列車。 所以要注意,要注意。 詐騙集團有夠厲害。 真的很厲害。 我再講一個,過去也曾經發生過,影響很多老百姓的。 很多的房東,他的戶籍會放在哪裡? 自己那一間出租的房子裡。 因為我們要用自住。 對,我自住。 我就租給房客,不要報稅。 房客就住在我的房子裡。 我也沒遷走我的戶籍。 我遷走就空屋,就變非自用了。 這個房客真的很厲害。 他也一樣偽造了房東欠他錢的本票。 或者是房東欠他錢的借據。 然後一樣跟法院申請。 法院收到這個假文件,也是刑事審查。 看起來有人簽名。 反正他就發了。 這個致富命令寄到哪裡去? 寄到房東的戶籍地。 那房東不知道。 他不知道,因為房客住在裡面。 那房客又在刻一個房東的章。 房子收起來了。 結果房東從頭到尾都不知道。 有人發過致富命令給他。 而這個房客幫他收了這個致富命令。 20天經過,也變成確定判決。 有效了。 房客在拿著這個法院的致富命令。 確定的致富命令。 申請強制執行拍賣房東的房子。 這個被拍賣。 法院通知誰? 通知房東,你房子還拍賣。 通知到哪裡? 還是這個戶籍地。 所以從頭到尾,房東都不知道。 直到有一天。 房客怎麼跑去沒繳租金啊。 來找一下房客。 你租金這個月要繳。 人去樓空。 連房子名字都不是我的。 房子被拍賣掉了。 錢被房客拿走了。 房東到現在才知道。 好恐怖哦。 已經經過半年一年了。 求償無門。 因為全部看起來都像真的。 法院也是真的。 結果就這種原因。 讓那時候很多的房東。 真的是血本無歸。 什麼都是真的,只有債權是假的。 只有債權是假的。 但是你這個房東。 只要沒有把你的戶籍遷到你。 真的找到你的地方。 你事情就大條了。
    75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一定要看完!!林光瀅 是大學教授 南華大學教授受騙,的真實事件經過,不讀會後悔: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各位親愛的友人: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乖乖交了五萬多元」 事情經過是:我四月底五月初收到 「元誠」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 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因為是沒有的事, 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 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 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 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 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 你可以「再起訴訟」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 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 跟這些人攪和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 「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是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 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 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 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 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表格而已) 2. 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 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 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做這件事,覺得是詐騙事件, 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 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我還是處在訝異, 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 (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 了 所以我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請互相轉告:最新騙術
    12 人回報3 則回應9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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