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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人回報3 則回應7 年前
一定要看完!!林光瀅 是大學教授

南華大學教授受騙,的真實事件經過,不讀會後悔: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各位親愛的友人: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乖乖交了五萬多元」

事情經過是:我四月底五月初收到

「元誠」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

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因為是沒有的事,

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

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

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

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

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

你可以「再起訴訟」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

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

跟這些人攪和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

「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是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

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

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 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

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表格而已)

2. 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

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

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做這件事,覺得是詐騙事件,

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

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我還是處在訝異,

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

(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 了

所以我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請互相轉告:最新騙術

現有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支付命令」過去曾淪為詐騙手法;但傳言描述的南華大學林光瀅教授,並無其人。律師指出,「支付命令」核發後,20天內未提出異議,債權人可聲請強制執行的作法,過去曾有詐騙集團利用此方法詐財;為避免此情形,2015年立法院修正《民事訴訟法》第521條,債務人若未在20日內異議,仍可向法院

    出處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4012?⋯HmVO4fV4MdluIv7Zp5X7kmZtytJ7kCWjQ9nqiiWY
    4 年前
    71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原文所說的「受騙經驗」,其實是正常合法的法律執行程序。而原文提到的「元誠公司」,是合法登記的資產管理公司,而不是「詐騙集團」。
    元誠發言人鄭重澄清,元誠不但是合法設立的資產管理公司,所收購的債權主要都來自銀行及電信公司,絕對都是合法、具法律效力,絕對不是網路所影射的「詐騙集團」。元

    出處

    http://www.nownews.com/n/2011/09/15/479905
    7 年前
    1105(Why?)
  • MrOrz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這是 2011 年以前就在流傳的訊息,現在裡頭關於「支付命令」相關規定,已經與現在不同了。

    網路追追追查証表示並非「南華大學」所寫。聯絡信中的「元誠國際資產管理公司」,元誠發言人鄭重澄清,元誠不但是合法設立的資產管理公司,所收購的債權主要都來自銀行及電信公司,絕對都是合法、具法律效

    出處

    2011/9/15 網路追追追∕不理詐騙存證信函 反遭法院判賠錢?
    http://web.archive.org/web/2014030113323⋯r.nownews.com/2011/09/15/515-2742398.htm

    2017/2/6 「 元誠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 …」這謠言有收過嗎?內含博大精深的法律知識阿!
    https://www.rumtoast.com/4709/

    2015/6/4 無良秘技Zero-Day:支付命令煉金術~支付命令修法記者會 (內有過去的詐騙案例)
    https://www.jrf.org.tw/articles/43

    2015/6/15 立院三讀 支付命令不具判決效力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8622
    5 年前
    820(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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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最新騙術,務必仔細閱讀,非常重要(!)(!)(!) 在合乎法律流程下,大學教授如何被詐騙得手? 請仔細閱讀 林光瀅 是大學教授 南華大學教授受騙的真實事件經過,不讀會後悔: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人生該上的法律常識課" 各位親愛的友人: 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乖乖交了五萬多元」 事情經過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收到 「元誠」公司寄來的 「存證信函」 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因為是沒有的事, 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主旨告知: 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 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重點來了“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 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 你可以「再起訴訟」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 發現對方真是有 「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是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跟我一樣是被說欠 「和信電信通訊費」 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 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 (制式勾表格而已) 2. 再到地院提「異議」 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 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 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做這件事,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 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 (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 了 所以我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請互相轉告:最新騙術
    2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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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 有 1 則查證表示這是謠言 -------------- 一則關於這是謠言的查證 🔎 這是2011年就曾流傳的假訊息! 1. 「元誠國際資產管理公司」對此已鄭重澄清,所收購的債權絕對合法、具效力,絕非訊息影射的詐騙集團,由於已嚴重影響商譽,不排除向原始發文者提出告訴。 2. 「支付命令」過去確實曾經被詐騙集團利用,但2015年6月15日修法通過後,「支付命令」已不具「確定判決效力」,並強化了聲請人的釋明義務,以免再遭不肖人士濫用。因此,現在收到支付命令後若有異議,已不須「再起訴訟」 。 📖 「 元誠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 …」這謠言有收過嗎?內含博大精深的法律知識阿! https://www.rumtoast.com/4709/ 網路追追追∕不理詐騙存證信函 反遭法院判賠錢? http://web.archive.org/web/20140301133239/http://rumor.nownews.com/2011/09/15/515-2742398.htm 立院三讀 支付命令不具判決效力(2015)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8622 -------------- 你也查到了其他的論點嗎?歡迎回應在 https://cofacts.g0v.tw/article/1l112775dy7h7 !
    2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此新聞價值10萬,仔細看囉! (forbidden)(forbidden)(forbidden)(forbidden)(forbidden)(forbidden)(forbidden)(forbidden) 一聲"沒關係"換來賠償金 林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林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林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 萬元私下和解。 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 希 望 各 位 小 心 謹 慎 !!! 律師說:雙方要離開時,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撥給對方手機。 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逃逸" 。 按下分享只需3秒鐘, 歡迎分享給朋友! 避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三民派出所關心您
    3 人回報3 則回應6 年前
  • 變這個年輕人的。這是真實的案例嗎? 這是真實案例,而且還不只發生一件。 觀眾朋友們,這段時間不要去上廁所,不可以轉台,這是很重要,很重要。 因為詐騙集團現在不斷地升級、升級、再升級。 你升級到什麼程度呢? 你應該知道很多致富命令都是假的。 你也知道很多檢察官都是假的。 那詐騙集團也知道你已經知道了,對不對? 他現在更聰明,他給你真的致富命令。 他用造假的借據,造假的一些 現代貨本票的證據,去法院申請真的致富命令。 那你收到法院通知你的致富命令,你一定會認為是假的。 就像剛剛律師說的,憲哥就想說,我當時去欠了五千元,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你以為他是假的,你就不會理他。 但這是詐騙集團讓法院發的真的致富命令。 但是假債權所製造的真致富命令。 那你真的不理他之後,完蛋了。 二十天內你沒有去聲明意義。 這個致富命令就讓詐騙集團可以藉此來查封你所有的財產,列處列車。 所以要注意,要注意。 詐騙集團有夠厲害。 真的很厲害。 我再講一個,過去也曾經發生過,影響很多老百姓的。 很多的房東,他的戶籍會放在哪裡? 自己那一間出租的房子裡。 因為我們要用自住。 對,我自住。 我就租給房客,不要報稅。 房客就住在我的房子裡。 我也沒遷走我的戶籍。 我遷走就空屋,就變非自用了。 這個房客真的很厲害。 他也一樣偽造了房東欠他錢的本票。 或者是房東欠他錢的借據。 然後一樣跟法院申請。 法院收到這個假文件,也是刑事審查。 看起來有人簽名。 反正他就發了。 這個致富命令寄到哪裡去? 寄到房東的戶籍地。 那房東不知道。 他不知道,因為房客住在裡面。 那房客又在刻一個房東的章。 房子收起來了。 結果房東從頭到尾都不知道。 有人發過致富命令給他。 而這個房客幫他收了這個致富命令。 20天經過,也變成確定判決。 有效了。 房客在拿著這個法院的致富命令。 確定的致富命令。 申請強制執行拍賣房東的房子。 這個被拍賣。 法院通知誰? 通知房東,你房子還拍賣。 通知到哪裡? 還是這個戶籍地。 所以從頭到尾,房東都不知道。 直到有一天。 房客怎麼跑去沒繳租金啊。 來找一下房客。 你租金這個月要繳。 人去樓空。 連房子名字都不是我的。 房子被拍賣掉了。 錢被房客拿走了。 房東到現在才知道。 好恐怖哦。 已經經過半年一年了。 求償無門。 因為全部看起來都像真的。 法院也是真的。 結果就這種原因。 讓那時候很多的房東。 真的是血本無歸。 什麼都是真的,只有債權是假的。 只有債權是假的。 但是你這個房東。 只要沒有把你的戶籍遷到你。 真的找到你的地方。 你事情就大條了。
    75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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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3 則回應7 年前
  • 大家小心不要一時疏忽 我被騙了 凌晨才發現帳戶被盜領一空 很無奈 希望不要有人受騙了 詐騙的人爛屁股 連結richart 的多注意 很難過😫很低落 但生活還是要過 ✅台新網銀綁兩個帳號錢全部被領完,一個晚上轉這麼多錢很恐怖,將近40萬。 🔺事情經過🔺 1.收到簡訊更新通知,我就按了連結,連至銀行畫面,不疑有他。 2.輸入帳號密碼身分證就是錯誤的開始吧! 收到簡訊驗證碼輸入後結束;隔了一段時間才輸入看起來是真的假的網銀頁面:我沒有確認因為以為只是更新資料。 半夜起床發現多筆款項匯出的信件才發現帳戶的錢被盜領完了。 3.兩個台新網銀的錢互轉;把有錢的分一半轉到另一個沒有錢的。變成兩個帳號可以分別一天各轉出十萬。(台新上限非約定帳戶要搭配讀卡機跟晶片卡,能轉上限單日五萬,他們23:40轉到00:20跨夜共五筆人頭) 網站寫的不清楚。 4.一個帳號可以轉十萬。一天上限一個帳號,我網銀有兩個帳號一個實體一個虛擬。 5. 安全機制有問題,轉帳後沒有安全認證碼直接轉帳成功,這是我思考得到結論。 6.晚上八點多更新。但是是凌晨才被轉這點不會有人注意到 ⚠️大家選擇再安全一點的轉帳方式好了。 台新的處理方式也令人有點害怕。 ✅簡單的說,很簡單的流程就被騙走。沒有證據只是一封簡訊,太忙的人依賴手機帳戶的人可能會被騙。 ✅警察說詐騙追回很難;台新說報警。165請我直接到派出所。以上事件都發生在凌晨我發現被轉出已經過了兩三個小時了,以此謹惕。 沒有人能幫你,只有讓更多人知道這件事,人沒事就好。 [報案確認過程] 🔺發現帳戶被詐騙後,凌晨立刻撥打台新客服專線,確認被轉出帳款後轉165詐騙專線,165回:台新今晚很多人報案,請我直接到鄰近派出所報警(還說現在很晚了也可以明天睡醒再去?....) 🔺當天凌晨直接衝去警局,繁瑣的筆錄跟確認花費近一個半到兩小時。我的人頭戶終於被鍵入系統了。 回家等後續再確認一下轉出信件,發現為何還有另外幾筆,再次撥打客服專線...人員再確認為有兩筆是轉入我另一個帳戶再被轉去另外三個人頭帳戶(好亂) 趕緊再取得那些資料...再衝去警局二次筆錄(已經早上八點多了)筆錄後才又鍵入這三個人頭戶。 🔺即時鍵入人頭戶是要趕緊凍結對方帳戶(但整個過程很漫長) 備案期間..我發現轉出信件有四個,但客服只跟我說三筆⋯⋯於是再度打客服確認,他們漏看一遍記錄。 趕緊再與警察確認完畢,筆錄終於完成。 警察說:追回機率很低只能等偵查隊那邊了,然後走法律程序。 🔺當天下午接到三通客服電話都是問詐騙的事重複一直說明一樣的事情。 其中一通說我有四個人頭帳,解釋了如何被轉錢出去。 ⚠️還有一通我詢問他們的轉帳機制是如何,客服回答因為不是opt是綁手機,所以一旦認證碼發出去我的帳戶等於可以隨人運用...(是沒有安全機制的控管的意思嗎?)因為那是授權碼,所以等於我授權給另一隻手機。還有約定帳戶就是我自己的另一個沒有安全認證是正常的。突然覺得沒有安全可言了。 另外一通單純詢問... 頭昏腦脹之下突然想到為何客服說只有四個人頭帳戶。 後續,我直接致電警察局確認究竟幾個,答案是五個(以警察局備案發文通知為主) 因為電話客服回覆太亂了,沒有一致性的處理導致一直反覆確認。也僅回覆他們會反應系統工程部以及叫我報警後等警方處理,走法律途徑,沒了... 所以週一我到鄰近分行詢問及確認總額跟轉出帳號;行員們對於詐騙事件好像蠻無感的,我了解他們無能無力,而我也很無助。後續回覆他們說會反應給上層了解。 165打來說要年後才能繼續追了。 總之,感覺整個過程都沒有即時的感覺也很凌散。 求助台新客服本來是相信他們的專業可以協助處理,但發現一樣感到無助及把問題推出去。 ✅台新安全機制的不完整沒有得到正面回覆。為何被盜了以後轉帳出去的密碼他們也可以破解?據說是一樣的密碼。 ✅信任台新的帳戶,卻發生金額被轉出事件沒有凍結;亦沒有得到明確的銀行可以如何協助。
    8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北檢約談台大遴委,蔡英文玩火自焚! 只不過是台大校務會議選出來的遴選委員,依大學法履行公民義務,搞到被檢調約談?蔡政府毫不遮掩的炮製白色恐怖,從大學校長遴選到高中生赴陸讀書,都以台獨意識形態控制,約談、恐嚇,難道不怕知識分子反撲的力量嗎?接下來是要「焚書坑儒」嗎? 台大遴選委員近日陸續遭檢調約談,接到自稱是台北地檢署的電話,通知遴委以「證人」身分去聊聊,沒有任何書面通知,只打電話通知約談。由於對方只留下手機,未留官署電話,讓遴委們覺得很恐怖。21位遴委多為大學教授或社會賢達,一輩子沒被檢調約談過,有人擔心會不會被「起底」?個個人心惶惶,感覺「比白色恐怖更白色恐怖」。 以「證人」身分被約談,不能帶律師,又擔心以證人約談結果轉為被告。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證人」遭約談時可以拒絕,但遴委又不敢不去,何況北檢沒有出具明確公文通知書,讓遴委不知為了什麼案子當證人,被告又是誰,自然人心惶惶。 台大晚間發出聲明表示,希望司法執行應審慎並謹守程序正義,不應造成寒蟬效應。北檢要約談遴委,沒有知會學校,也沒有問過校長,毫無尊重可言。 北檢發出新聞稿澄清,因證人主動要求不曝光,才由檢察官親自致電。睜眼說瞎話:沒接到電話或通知書之前,怎麼會知道要被約談當證人,何來主動要求不曝光,才由檢察官親自致電。前大法官蘇永欽表示,這是非常荒謬的發展,完全不符合現代法治精神的做法。 遮遮掩掩的約談,只顯得北檢心虛,搞個隱密地點約談,更明確看出政治黑手的介入。約談遴委的地點,不在北檢辦公室,地點選在信義路一段的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正是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教育部為處理台大校長遴選事件而成立的跨部會諮詢小組,蔡碧仲是要角之一,被指為「拔管三大將」之一、主導整個拔管論述。 提醒蔡英文,操弄過頭,小心玩火自焚! 吳斯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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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市板橋區私立幼兒園發生教師餵食孩童三級毒品巴必妥案件,共17位家屬報案,檢警今日第二次搜索該幼兒園並帶回園長及7位教師。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表示,已有10位家長尋求兒權會協助,目前家長們已形成共識,包括查明犯案老師共有哪些,對此,檢調今早經再度搜索並帶回相關人員;家長也想知道孩子究竟遭餵食毒品多久?攝入多少含量?以及應該找何種專業醫師做後續檢查。 王薇君表示,最初接獲家長反映,幼兒園老師不僅餵食毒品,還曾對孩子施以暴行,且有家長表示,孩子反映在幼兒園期間不只飲用一次「彩虹藥水」,且若不願飲用,還會被老師關在廁所內。她說,自己看過家長拍攝的孩童影片,片中孩子情緒完全失控,就像長期吸毒者毒癮發作,撞牆、拉扯頭髮、尖叫,讓人看了非常難受。 王薇君說,此次案件是「幼兒園老師集體侵害集體孩子」、「集體餵毒」,這是相當嚴重的事情。她也對新北市長侯友宜喊話表示,性騷案雖然需要重視,但孩子受到侵害更不能算了。 點出疑點,其中有三位老師不在教育局提供的名單上,該幼兒園疑似有聘用無牌教師疑慮。 王薇君指出,家長表示,孩子曾轉述,事發的幼兒園只有三名「不會打人的老師」,英文名分別是Vivian、衛絲理、July,但這三人卻不在教育局提供的教師名單上,疑似有聘用無牌照教師的疑慮。 「事發很早,新北市府卻未積極查辦。」王薇君指出,新北市政府5月14日就知悉相關違法情事,教育局指出15日開始採取行動,卻在6月6日才帶著醫師到園所調查,詢問剩下的孩童家長是否要進行毒品檢驗,不僅為時過晚,更可能錯過了解確切餵藥量、餵藥頻率的時機。 王薇君說,5月14日事件就在新聞媒體曝光,園所餵食毒品的行為可能也因為消息走漏而暫停,「應該在5月15日就啟動機制,進入園所採檢,那時檢驗比較有效。」 王薇君表示,隨著時間流逝,毒品巴必妥可能在三天內就被代謝,6月6日醫師採檢時,竟還驗到微量毒品,可見用量不低,且恐是長期餵藥。她指出,當務之急是要了解毒品用量是多少、濃度是多少,該毒品屬於中樞神經抑制劑,對孩童發育、腦部影響又有多大?新北市政府應給予每位家長一位專責人員負責對口,協助處理後續事宜。 新北市政府今表示,已成立專責窗口,將以專案處理。王薇君說,原訂今晚七點召開教育局說明會,到今天早上都還有家長表示聽到消息說要取消,且家長的資訊來源有些是教育局、有些是社會局的社工師,消息凌亂、窗口並不統一。 兒權會理事長王薇君踢爆,家長表示孩子曾轉述,事發的幼兒園只有三名「不會打人的老師... 兒權會理事長王薇君踢爆,家長表示孩子曾轉述,事發的幼兒園只有三名「不會打人的老師... 新北市議會國民黨黨團今召開記者會表示,曾收到家長投訴,但後續以家長尚未達成共識而未有聯絡,後卻找上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以及王薇君,暗指疑似政治操作。對此,王薇君表示,家長找上王婉諭及兒權會,是信任兩人會把關、會持續為孩子發聲,且兒權會律師將無償協助家長法律訴訟,「新北市政府沒做的,我們兒權會做了,孩子受到侵害,每個大人都不該放著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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