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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剛才18:17分接到國民黨傅崑萁總召電話,他告訴我有好消息,我問說是指什麼?他說今天立法院內政、司法委員會聯席會議,剛剛結束,結論是:7月16日這天,立法院要表決警察人事條例第35條修正案。我又問這代表什麼?他說就是表決此修正案案,我進一步再問,7月16日的表決是幾讀?他回說是三讀,我高興得問,那今天是幾讀?他說7月16日直接表決,7月16日的表決是二讀、三讀一併完成,我們機會很大,會過關的。

聽完他的話,我向他深深致謝謝,他說:「繼文哥不客氣!」

今天內政、司法聯席會,從早上九點到晚上六點多,唇槍舌劍的在爭論修正警察人事條例第35條案,在主席吳宗憲召委(律師背景)的強力主持下,總算直接進入7/16表決,國黨所有委員全數到齊支持,我們的努力看到曙光,除了感謝支持我們的委員外(他們很辛苦),也要感謝今天到場情義相挺的金門縣、嘉義市、南投縣、彰化縣、台中市、新竹市、花蓮縣、宜蘭縣、基隆市、新北市、台北市、退消總會、海巡署、移民署,他還有總會各直屬組及許多個別買車票北上的高雄等地區兄弟姐妹們,我用今天的標語「感謝感謝再感謝!

總會長耿繼文敬上
11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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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八成退休警消海巡人員每月可領退休金7萬4千元? 這是以偏概全,混淆視聽,唬弄國人的亂說! 1/7立法院通過修改警察人事條例第35條條文後,警察、消防、海巡退休所得替代率調至80%,是指服務滿36年以上者才有,並非所有人員。 服務年資長短決定所得替代率高低,底薪高低決定退休金數額,因此警佐(基層)警正(中階)警監(高階)每個人不同,茲以整數說明調整後的替代率如下: 年資部分: 36年以上:80% 35年:78.25% 30年:69.5% 25年:60.75% 20年:52% 15年:43.25% 15年以下:0 底薪部分: 警佐最高到525 警正最高到625 警監最高到770 以人數最多的基層佐警來說,警專學生21歲畢,從事警察工作要表現良好,考績甲等,次年底薪才能調升為160⋯⋯,要年年甲等才能到525,最快需25年,但年資25年的所得替代率只有60.75%,要熬到57歲(外勤59歲屆齡退休),替代率才能到80%,且員警考績有3/4人數的限制,加上114年起員警退休金,以退休前15年的底薪作為平均退休值計算,所謂的525很困難,實際上能到底薪平均值525的基層員警找不到。 中階人數不多,算法一如前述佐警。 高階(類比簡任官)人數非常少,僅有警察人數0.52% 綜上所述,只有三線四、三線三,服務年資36年以上的警監高階,在修改警察人事條例35條後,才有7萬6千元的退休金。至於基層,最資深最甲等,到頂的極少數假設員警退休金才可6萬2千元。 銓敘部長施能傑對外宣稱:有八成三至六職等退警月退休金,可領到7萬4544元,修法通過後可增加至7萬6780元,完全是選擇性的以偏概全,用高階算法充當多數警察,這種矇混欺騙國人,製造分化對立,教壞小孩子的作法,實在太惡劣! 退休金年改之初,民進黨政府就應該軍人一區塊,警消海巡一區塊,公教一區塊,分別依特性不同處理退休金,就不會有粗糙不當的問題。一個不當的措施,當然需要調整,堅持年改不走回頭路,無異繼續不當下去。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總會長耿繼文敬上11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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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救國團新聞稿 -歡迎轉傳 106.12.7 本團向來致力於舉辦各項公益活動,持續努力服務及回饋台灣社會,白前召集人泛稱本團不符民主潮流應予改革之意見,實屬個人誤解,本團表示遺憾。 有關人民團體會員資格及條件,向為人民團體的自治事項。前召集人白秀雄雖質疑本團入會需要5人推薦之章程規定,造成本團封閉,但透過本團自行查證,目前至少有7個人民團體有類似規定,要求入會要有2到5人推薦,本團組織章程規定並非特殊個案。再者,本團目前團員人數269人事實上已高於內政部103年調查的中央級社團平均人數231.6人,且向來不拒絕外界申請加入成為團員,並無組織封閉之傾向,惟於昨日理、監事會聯席會議提出的組織章程修正案已放寬加入團員條件、降低推薦人數門檻,給予善意回應。 此外,本團以目前「救國團」名稱,本於公益社團法人身分從事社會服務,朝社會企業之方向邁進,重要決策均於指導委員會中以民主程序議決,再交由「主任」負責執行,絕非白前召集人指稱之「威權團體」。白前召集人個人對於本團名稱顯然存有誤解,不能僅以「救國團」三字便叫作威權,由於名稱的使用牽涉層面太廣泛,茲事體大,況且「救國團」三字聯結救國團65年的歷史與傳統,又是許多民眾年輕時的回憶,倉促改變名稱,耗費過大成本外,亦容易造成外界混淆。本團因此不做變更,若稱此為拒絕改革,實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此外,本團於召集人外,透過組織章程另外設置的「主任」職位,主要是在執行團員大會及團務指導委員會(理事會)決議,因此得代表本團,白秀雄前召集人卻認為架空召集人的權力,實在有所誤解。本團組織章程的制度設計自78年間成立社團法人、組織章程訂立以來即如此,也符合本團日常業務運作的實際需求。對此,不僅民法或人民團體法皆無禁止的規定,亦經內政部函復備查在案。事實上本團團務工作極為繁重多元,主任必須不分日夜,不分平日、假日的參與各項活動與工作,所以本團組織章程才有這樣的設計。歷來理監事會議及會員大會,也對此予以尊重及維持,運作上不僅符合章程規定且推行順暢。 昨日理、監事會聯席會議為回應內政部意見,已研擬章程修訂,將入團資格由經團員五人推薦下修為二人,但每年推薦總額以十人為限。另召集人本為本團代表人,理事會為決策單位,主任則負責執行團員大會及團務指導委員會之決議,執行團務期間,經團務指導委員會授權代表本團,使其權限來源更為明確。今天媒體報導內政部部長在立法院受訪表示社會團體的運作要合乎法律規定,本團非常贊成,有關章程修訂內容將提請團員大會討論。 另外媒體報導,理事長看不到公文,此說法不符事實。事實上,歷年來本團理事長就是一個榮譽職,況且本團組織章程並未限制理事長對外代表本團的權限,理事長具備本團對外代表權乃屬當然。本團重要公文需經其核閱,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等均以其為代表人,至於會員大會、理事會以及各類慶典等重要活動亦均以其為主持人,這是無可否認之事實。此外,主任也不是批閱所有公文,基於分工的需要,有些公文也由主任授權主任秘書核閱。 再者,某媒體報導:「與會人士指出,在會議召開過程中,突然發生大停電造成會議室一陣漆黑,但詭異的是同樓層其他辦公室竟有電」。此純屬誤解,謹說明於下:停電原因係台電公司之「台電高壓配電室」高壓保險絲燒毀,造成劍潭活動中心全部停電,包括各樓層其他辦公室均停電。該中心之發電機隨即啟動,以供應該中心走廊等公共空間所需之照明。後經台電公司搶修,換掉六支高壓保險絲(每支長約45公分)之後才復電,此有台電公司之搶修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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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格的銓敍部! 好報新聞網 | 專欄 發布時間:2025/01/07 | 09:17 昨天在立法院為提高警消人員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政黨協商「警察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案」,會中銓敍部長施能傑,可謂做了政治正確的最佳典範,不但未能本於職責為警消人員爭取最大的的權益,反而為反對而反對,極力挑撥、分化警消人員與其他公教人員,甚至尚與軍人退休金作不當類比,實不知伊於胡底! 他說單獨提高警消人員退休金所得替代率對其他公教人員不公平,但坦承警消人員工作的危勞,卻一昧反對提高警消人員替代率,只堅持與其他公教人員一體適用,身為銓敘部長不思解決警消人員諸多立足點的不平等,反用一些情緒語言,挑撥、分化,製造對立,實在有失銓敍部的立場,可謂失格! 施能傑部長與蘇震榮人事總處長會中皆似是而非的夸言:「警消乃現職才危勞,退休後即不危勞」,故應與退休公教人員一視同仁,孰不知正因警消人員在職時過於危勞,才嚴重影響到退職後的健康,甚至造成其餘命較短,因此不正是該給予較優遇的退休金,以為補償方為公平嗎? 施部長反對警消人員所得替代率提高到80%,認為對其他公教人員不公平,然從年改實施至今,與警消人員同質性接近的軍人一直在90%以上,他卻矇眼、遮耳,裝瞎裝聾,避而不談;尤有甚者,尚且為軍人抱不平,稱軍人退役較早,年資不長故底薪較低,所以退休金會領得比警消人員少,此實以偏概全,公然說謊;首先,年資短領得少本是天經地義,與從事任何職業無關;其次,軍人服務滿20年即可領終身俸(退休金),警消卻不能,且此類軍人因退役時年齡仍輕,尚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可為之安排工作,等同領雙薪,警消人員有此好康嗎?此外,軍人服務年資若是夠長,90%以上的所得替代率又豈可能比警消人員領得少?猶記得年改之初當時的桃園市長鄭文燦即曾說:「海巡署一個士官長每月退休金(73000元)領的比警職的海巡署長(68000元)還要多」如此的同工不同酬、權責又顯不相當,施部長你為何不說?鄭文𤌴市長都能看出的問題,專業的施施部長卻說不出來或是不敢說?其實亦等同被鄭文燦市長重重的打臉,彼此的格調、格局還真是高下立判昵! 此外,猶出言恐嚇,表示如單獨提高警消人員退休金所得替代率,「退撫基金」將很快提早用罄,對其他公教人員也不公平,「退撫基金」之運作盈虧的乃是政府,不該如蘇貞昌前院長說的「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嗎?最起碼施部長也該像前勞動部長何佩珊對已瀕臨破產的「勞保年金」豪邁地說「撥補也是改革!」兩人相較施部長能不羞愧? 明知警消人員退休金與其他公教人員一體適用,對危勞的警消人極不公平,卻不思依據職責主動積極研究解決方案,甚至在野黨立委提出修正案時,仍公然恐嚇、挑撥、分化,製造對立,更出以偏言詖辭,如此地尸位素餐,不僅銓敘部失格、失能,施部長更該下台了! 作者 周威廷 (前國道公路警察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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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網傳文章作者提及的遭遇很令人遺憾,不過此刻立法院中的藍白多數才是霸凌全台灣民眾的始作俑者。 - 大罷免不是民進黨發起的,是全國各地公民志工各自發起,最早在2024年5月立法院國會擴權法案使公民開始醞釀罷免行動,關鍵在於有沒有在地居民願意發起,以及願意響應擔任志工的人數是否足夠。罷免團體在2024年11月~2025年1月陸續成立,例如李彥秀的罷免團體在11月正式組成。徐巧芯的罷免團體在12月成立,陳玉珍的罷免團體則是在1月才成立。(資料:Newtalk 2024/11/26) - 柯建民是在2025/1/17第一次呼籲民進黨也要加入民眾大罷免的行列。(資料:上報 2025/1/17) - 民進黨是在2025/3/19才正式加入民眾發起的大罷免活動(資料:鏡新聞 2025/3/19) - 如果不是因為2024年第11屆藍白立委自上任以來就亂修法至今,根本不會有現在的大罷免,民眾只是想要一個可以正常開會、正常立法、正常質詢、正常審預算、遵守立法程序的立法委員。 以下是未經實質討論、藍白沒有任何立委投反對票、藉立院多數席次優勢三讀通過的法案: 1.「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此擴權法案已被大法官宣告違憲。 2. 「就業服務法」:80歲以上老人免巴氏量表可申請看護。台灣的看護人力原本就短缺,這法案會造成看護寧願選擇為健康的老人工作,使得真正需要看護的臥床老人找不到看護。 3. 「財劃法」:立委將中央統籌分配款預算砍掉直接給各地方政府,而且事權沒有跟著轉移到地方,等於是未規範預算用途,直接拿錢。過去是中央有規劃把錢分給地方執行,包含如何驗收都有標準。預算放在中央有全國民眾監督,放在地方,誰會把關?有多少人關心過台中市、桃園市、新竹縣/市、花蓮縣、雲林縣、苗栗縣、南投縣議會的質詢? 4. 「憲法訴訟法」提高釋憲門檻:法律有可能因為過時或特殊狀況導致民眾權益受侵害,憲法法庭就是民眾提出救濟的機會,但立委卻提高釋憲門檻,設計了一個無法做出「違憲」判決的規定。(資料:報導者 2024/12/21) 5. 「中央總預算案」:二讀前藍白提出三千多個預算案,亂刪、重複刪、甚至刪超過部門預算,刪「業務費」(水電、印表機墨水紙張這類費用)讓政府機關無法運作。藍白立委甚至砍維護國家主權最重要的機關預算:國防、外交。監察院遭大刪96%業務費,總統府業務費也遭刪凍73%,哪個國家的立委會把所有政府機關的預算刪凍到幾乎無法運作?(資料:Yahoo 2025/2/18、公督盟 2025/1/22、報導者 2025/1/21) 6.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高罷免門檻:要求罷免案第一階段提議人、第二階段連署人,填具時,應附本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資料:Yahoo 2025/2/18) - 以下是藍白立委打算再次提案的:(資料:自由時報 2025/3/24) ●國會濫權法案捲土重來
1.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
2.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
進度:憲法法庭宣告部分條文違憲無效,翁曉玲:「那我們就再修法」 ●位處地震斷層帶的老舊核三廠破格延役
3.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正
4. 核子反應器設施延役條例
進度:委員會審查中 ●提高罷免投票過案門檻(當選票數+1)剝奪人民罷免權
5.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五條及第九十條修正
進度:委員會審查完畢 ●違法中天重新上架,新聞台萬年執政
6. 衛星廣播電視法
進度:委員會審查中 ●NCC委員由國會自己提名、自己同意
7.通傳會組織法
進度:曾提案,可捲土重來 ●救國取回不當黨產
8.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
進度:委員會審查中 ●花蓮大撒幣、生態大破壞、國庫大掏空
9.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
10.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
11.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
進度:委員會審查完畢 ●禁限制水域去主權化,離島水域協商排除 5-3 民主防衛條款
12.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修正
進度:委員會審查中 ●縮短中配取得身份年限為四年
13.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
進度:委員會審查中 ●剝奪總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決策權,讓馬文君染指國安事務
14.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
進度:委員會審查中 ●建設金馬澎為中國「一國兩制」實驗區
16.離島建設條例
進度:委員會審查中 ●有錢老人免繳健保費
18.老人福利法修正
進度:逕付二讀 - 以下是民進黨立委提案強化國安,遭藍白立委阻擋未進入排案或審查後被否決: 1. 沈伯洋國安提案,要求立委赴中國須報備,此法案就遭程序委員會違法退回超過26次,連排案都不給排。(資料:太報 2025/3/18) 2. 國家安全法、陸海空軍刑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兩岸條例,和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等;但是僅部分付委審查,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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