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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出賣台灣人的《台電電業法》問題在哪裡呢?是哪裡倒行逆施呢?96條修正條條在吸血剝削,至少有10大弊端如下:

1.《台電電業法》第2條就把電業變成是「非公用事業」,這是萬國空前未見的;水電等攸關民生,怎可去除公共責任,而變成普通的公營事業;日本對於水、電、電信等都稱為生活線、生命線的life line,是公用事業,不管是否民營化,只要是公用,就要受法律、政府的監督、束縛,不能隨意訂價、分紅或胡亂增設新電廠等,但《台電電業法》讓台電或投資財團,今後更不用聽中央或地方任何一方的監管,盈餘分配也不受監管,而成為投資財團或權勢分贓之處。

2.老法發電業是公用事業,除非中央特准,否則不得有外股或抵借外債介入;但《台電電業法》不受此限,外股、外債投資、控股,台灣人完全淪為奴隸、拉圾場,繳高額電費給外資,或甚至被中資控制我們的生命線。

3.電業自由化最基本的是把台電切割為發電與輸配售電兩家公司,但《台電電業法》卻把這核心部份,要延後6至9年,再生能源要使用既有輸配電網等,要遭台電刁難、阻擾。

4.電業法法案第6條,堂堂明文寫著此法是「為保留台電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之整體性,並達成穩定供電目標」等等,擺明了這就是《台電電業法》,跟台電工會要求一模一樣;但立院長年被台電敦睦費收買,已成台電的橡皮章幫台電急著處理電業法。

5.電業自由化基本是就要將包山包海的的綜合電業的台電,拆解為公營發電業、輸配電業及售電業3大塊,但《台電電業法》不但把拆解延後多年,還讓台電蛻變為無限巨大的控股公司,哪裡還有切割發輸電系統的可能呢?即使拆解,也能重新合體,拆解本身也成騙局。


急於通過沒必要的電業法修正案,到底背後藏了多少利益。

6.《台電電業法》跟台電過去長年作法一樣,打著「扶植綠電」旗幟,但實質坑殺綠電,強迫綠電去搞燃煤等來當備用電力,成本增加又違反再生能源宗旨,然後輕鬆地「證明綠電還是不行」,然後又回去走有採購等利益可圖的核電、火電等;現在的4%,將永遠是4%,不可能達成20%,因此廢核也不可能。

《台電電業法》裡要求後起的小型的綠電業者也必須有高比率的備用容量;像日本的電力自由化,雖然也對業者要求備用電力,但並不高,關鍵是最後供電責任則還是原來的區域電力公司(亦即類似台電的舊有半公營的10大電力公司)來負責,這樣保守的訂戶才敢改買新電力,輸電網必須讓新電力使用,否則新電力根本沒希望。像日本便利商店、瓦斯公司、加油站或社區市民組織等都紛紛加入,至今已有368家小型售電業者,都不用核電。

7.《台電電業法》加強不斷蓋新電廠卻永遠缺電的台電固有體質,台電今後也將會續蓋燃煤電廠等,永遠用最昂貴代價採購最有問題的設備及原料,背後又可圖利多少人、收買多少人,藍綠一致支持。

原本期待非核政府早日撤換台電舊體制,停止拿缺電謊言來欺騙、恐嚇國民,但《台電電業法》則鞏固台電缺電詐欺體制,原本早該廢核,台電今後更是可以隨便端個理由就不管國民及政策方向而不廢核。

8.《台電電業法》規定賺的錢超過實收資本總額25%時,過額之半數,變成經濟部的「電價穩定基金」,變成能上下其手的小金庫,而非原法的半數改善設備以求環保,半數的回饋用戶減少收費的「用戶公積金」,每一條都在改惡,給當政者及官僚權貴便宜。

9.《台電電業法》89條,列入核電廠「後端營運基金」規提撥只在「核電廠營運期間」,目前3千多億的後端基金,不要說早被台電當小金庫花用9成,跟實際需要的核廢及拆爐幾兆元差很遠,核廢及廢爐也成全民買單,台電及財團只顧分紅就好。

10.因為發電業已非公用事業,核電也無須受束縛,也不必理會國民意旨繼續搞,坐等大核災毀滅台灣才能終止用老朽核電持續蹂躪台灣人吧!

《台電電業法》就是讓台電跟權貴肆意屠宰台灣人的法案,千萬要去阻擋,但要擋住利益一致的藍綠或許非常困難,讓這法輕易過關的立委是誰,台灣人都得牢牢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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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台電電業法》就是讓台電跟權貴肆意屠宰台灣人的法案,千萬要去阻擋的部分含有無法查證的陰謀論,因為此二者沒有直接關係。

    經濟部研擬《電業法》兩階段修法,第一階段先推動綠電自由化及電網公共化,後續待相關運作及機制成熟後,再啟動第二次修法,期藉由循序漸進推動電業改革及能源轉型,逐步完成電

    不同意見

    http://www.npf.org.tw/3/14148
    劉黎兒說台灣不欠電?分明就欠電!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7262
    拒絕不公不義不自由電業法

    http://www.ey.gov.tw/hot_topic.aspx?n=cbf8f3d06369408d&sms=b3d699a32bc6c2fa
    電業法 修法說明-發展綠能,啟動國家能源轉型
    9 年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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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這個「台電《電業法》」作祟,台電不斷蓋新電廠、電費不斷漲,卻還每天叫缺電,就是111。因為111的這項「台電《電業法》」讓原本連總統府、行政院都控管不了的台電大怪獸,更加超級巨無霸化了,全民不能忘記這個被掏空而將繼續遭核電核廢威脅的111! 更不能忘記讓全民被台電綁架的張景森、林全、小英及113位立委;執政團隊沒有撤換掉台電舊體制,全遭台電及台電工會綁票、被台電綁架,不僅夏天喊缺電,秋冬也喊缺電;這次是連長年讓台電每年用30幾億元敦親睦鄰費豢養的立院也遭台電綁架,都在幫台電,大家不能忘記! 《電業法》只是為了讓台電變成超級巨無霸的控股大集團而訂的,甚至第6條,堂堂寫著「為保留台電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之整體性」天下有法律是為了一家公司訂的嗎? 《電業法》的核心,原本是在拆解台電怪獸的發電、輸配電、售電三大肢體,但現在要等6-9年,屆時民進黨是否在執政?而即使被拆解的台電,也可藉控股又重新合體,拆解不了,倒是控股可增加無數董事長、總經理來大分贓;歷代政權藉著分配電力權益及採購外快來自肥或鞏固地盤或,民進黨也要如此嗎? 拆解台電是玩假的,說穿了,就是執政團隊根本不敢動台電分毫,據護航綠委在跟環團協調時說,張景森是為了拉攏台電工會親綠人士而不得不如此做等;但這是什麼拉攏伎倆?張景森跟林全倒過去,立法讓台電越來越大!現在小英都管不動的台電,難道新設的二級或三級的電業管制機構能管的動? 台電已是失控的怪獸了,怎能立法讓它超級巨無霸化呢?像在立院可以看到台電小課長把原能會處長喊來喊去;甚至連經濟部長也不敢對台電如何,像去年夏天缺電元凶是有80萬瓩發電能力的大林電廠一號機,台電花565億元卻買了重大瑕疵貨,到秋天才動,經濟部只要台電自行調查,不敢追究採購舞弊;每次缺電都是台電管理不善引起,但台電卻永遠無須負責,不斷蓋新電廠,永遠用最昂貴代價採購最有問題的設備及原料,卻還好意思每次都拿缺電來恐嚇國民! 「台電《電業法》」第2條把電業變成是「非公用事業」,萬國空前未見;水電等攸關民生,怎可去除基本的公共、公益、公平呢?電力是普通商品嗎?為了便宜台電及財團分贓嗎?日本把水、電、電信稱為life line,是生活線、生命線,不論民營或公營,都是公用,不能隨意訂價、分紅或胡亂增設電廠等。但「台電《電業法》」卻特意將電業變成「非公用事業」;經濟部強辯說「非公用事業」才不會強行徵收土地等,藉口奇妙;護航綠委還說這樣國民才能收到電業賺的錢,顛倒是非,莫此為甚。 「台電《電業法》」經修正而暫免小型綠電業者必須有備用容量,但電網並未公共化,售電還是台電包攬,綠電又沒得到最後供電穩定撐持,結果再生能源不是自生死自滅,就只好賣給台電,綠能業者根本不敢得罪台電或執政團隊;日本電力自由化,關鍵是舊有區域電力公司(亦即類似台電的半公營的10大電力公司)依法得負起最後供電責任,訂戶才敢改買新電力,否則根本沒希望。綠電到成熟為止,需要合理躉購補貼制度扶植,但說多重視綠能的政府,也只想讓台電或財團來做綠能就好。 原本期待非核政府早日能撤換台電舊體制,停止拿缺電謊言來恐嚇國民,但「台電《電業法》」鞏固台電缺電詐欺體制,原本早該廢掉已經開始釀災的老朽核電,台電今後更可隨意就不顧國民死活及政策方針而不廢核,像現在台電還在編列2017核四封存預算,沒放棄拆封,反核名額出身綠委還護航。台電還不斷發放預算在許多媒體刊登擁核業配文,網路擁核打手預算也沒刪除呀! 「台電《電業法》」89條,規定核電「後端營運基金」提撥只在「核電廠營運期間」3千多億核後端基金,早被台電當小金庫花用9成,跟實需的核廢及拆爐幾兆元差很遠,核廢及廢爐這史上最大不良債權由全民買單,台電及財團只顧分紅就好。 「台電《電業法》」當然沒明訂廢核時間表,發電業已非公用事業,核電不受束縛繼續亂搞,坐等大核災毀滅台灣,才能終止用老朽核電持續蹂躪台灣人吧!111就是這樣的「台電《電業法》」三讀的日子,大家不能忘了!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劉黎兒 旅居日本的資深媒體人與知名作家。台大歷史系,後進入台大歷史所,1982年赴日,曾擔任《中國時報》駐日特派員、東京支局長,現為專職作家,書寫對於日本都會情愛和生活文化的觀察與解析。 無知懶惰及長年遭台電收買的立法院就來扮演摧毀的丑角! 小英團隊及立院都被台電綁架了,張景森搞到整個政府都被利益集團把持了! 電業法是只為了台灣電力這家公司而定法, 台電變成「非公用事業」不受政府及法律的束縛與管制 打著「扶植綠電」旗幟,坑殺綠電 發電跟輸配電、賣電永遠無指望拆解,電力越來越不自m。由 只有怪獸台電越來越自由,越來越巨大, 台電跟過去卅年來一樣,不斷新蓋電廠,卻每天都在叫缺電! 走上復辟核電及最爛燃煤之路,廢核沒希望,核廢全民買單! 台灣不僅資源被掏空,身家性命健康也被掏空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政府強硬推行電業法修正案,未來台電將被拆成發電、電力網及售電業三部分。台電負責輸配電與維護電力網,發電廠將開放民營業者進入市場競爭。換句話說發電業將被財團壟斷,台灣電價也將由財團控制。 明明就是比黨產、服貿都還更嚴重的事,卻發現周圍的人沒幾個在關注這個議題,電視新聞報章雜誌好像也被「噤聲」一樣,幾乎沒有新聞報導這麼嚴重的問題。 但是這件事情值得每個台灣人花3分鐘仔細去思考,如果你也發現問題的嚴重性請不吝嗇將新聞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新政府推行的電業法案不僅是圖利財團,更是變相賣台! 以下轉自PTT: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9863243.A.9C8.html 若是認同的,歡迎轉載。讓更多人了解政府與財團勾結。
    9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原來也有不被報導的新聞 你知道鐵飯碗的 台電,在徒步遊行嗎? 【大家來幫忙台電工會加油打氣唷】 他們自墾丁核三廠開始以【徒步苦行】北上行政院抗議政府要修改電業法。 現在媒體都不報導這件事喔!!!我們大家努力轉發,讓全國民眾意識到這問題的嚴重性。 -------------------- 政府賣掉台電,就是賣掉台灣! 這個訊息是前台電經理轉傳,特別呼籲請大家卓參並重視,政府這個政策是有嚴重的問題。 ~~~~~~ 政府賣掉台電,就是賣掉台灣! 新政府強硬推行電業法修正案,未來台電將被拆成發電、電力網及售電業三部分。 台電負責輸配電與維護電力網,發電廠將開放民營業者進入市場競爭。換句話說發電業將被財團壟斷,台灣電價也將由財團控制。 明明就是比黨產、服貿都還更嚴重的事,卻發現周圍的人沒幾個在關注這個議題,電視新聞報章雜誌好像也被「噤聲」一樣,幾乎沒有新聞報導這麼嚴重的問題。 但是這件事情值得每個台灣人花3分鐘仔細去思考,如果你也發現問題的嚴重性請不吝嗇將新聞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新政府推行的電業法案不僅是圖利財團,更是變相賣台! ~~~~~~~ 以下轉自PTT: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9863243.A.9C8.html 若是認同的,歡迎轉載。讓更多人了解政府與財團勾結。 -------------------- 令人憂心忡忡的電業法修訂將独立經營的電力事業予拆解後変成分產制的電力經營,三頭六臂導致分崩離析,台湾最重要的能源供应大柱將因而倒下 ,台湾將不待他人的解放而跨掉。 願天佑吾民,天佑台電!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5/17之前,台電公布的「備轉容量」都是超過10%的綠燈(無論如何造假),無非是替「這個政府」抹粉,宣示「台灣不缺電」。 但5/17夜間,台電已經使出「洪荒之力」: 1. 抽蓄水力發電用罄 2. 太陽光電歸零 3. 風力發電無力 4. 盜用核能救命氣輪機 5. 商請工業大戶自願停電 6. 核三一號機緊急啟用 7. 商請麥寮燃煤發電啟用 還是電力不足只好停電,所以台電不再演了。今日(5/18)開始,一早的「備轉容量」直接亮出「黃燈」。 午後,台電拉下臉皮,請求大家下午四點以後「減少用電」,以免夜間(萬一機組又有事故)還要停電。 註:核電廠設有「救命氣輪發電機」,只在核電廠事故,緊急啟動抽水冷卻反應爐。平常不得使用。但台電無奈還是經常被迫盜用。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面對立法院強行通過電業法修正案,我們不能只是無言的抗議! 自己國家自己救,如果今天朝野立委連台灣缺不缺電都搞不清楚, 其實台灣的發電機組不多,小學程度算數就夠了, 有86座汽電共生機組,可以發50億瓦以上的電力, 而且與台電有合約可以隨時強制調度, 但是台電完全不把它們算在供電量中, 這樣台灣的電力永遠不夠, 每天都在供電吃緊,其實是台電緊吃。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清華大學原子科學院院長李敏表示,他17日下午約6點去看台電網頁,2座核電廠4部氣渦輪機組全上,就直覺「可能今晚會有問題」,結果果然跳電。 李敏說,每個核電廠有2部氣渦輪機組,那些發電機是核電廠的附屬設備,但不是核電廠專屬的,所以電可以供給電力系統園區, 但是發電成本非常高,「通常台電調度時非不得已才會用。」結果17日下午6點他發現4部氣渦輪機組幾乎是百分之百運轉;另外台電負載管理很重要的日月潭、明潭、大觀水力抽蓄發電,總量是260千瓦,是電力較多時把水從低處打上去,急需用電時再把水放下來發電,結果李敏發現水力發電從17日上午一直用到下午6點,而且發電量滿大的;另外太陽能發電也隨著太陽下山而沒有了。 李敏說,台電可能是期待晚上民眾回家,用電量降低;但是現在天氣熱,民眾回家之後反而用電量上升,所以太陽下山後用電量就不夠了。李敏因此想「今天會不會有問題」,因為台電能用的電全用上了。 李敏說,這一次沒有台電有人按錯開關之類的失誤,早上興達一號故障之後也修好了,何況興達一部機組占的發電量只有500萬千瓦,1%都不到,其他都正常全速運轉。「這次沒有任何人犯錯,純粹就是缺電!」 李敏說,513停電時他就說,大家要習慣,限電會變成常態。台灣未來一兩年可能脫離不了停電泥淖,除非改變能源轉型政策,恢復核能。蔡政府大規模發展綠電,但一定要解決一些問題,例如太陽能光電,太陽下山之後的替代電力在哪?現在太陽能只有85萬瓦,2025年要到200萬瓦,可能嗎?台電17日的備載容量率還是綠燈,還是把風電、光電算好算滿,不去計算沒風的情況、太陽下山的情況,他不會去怪台電幕僚騙人,因為他們是遵照上面的交代,但身為學者必須把真相說出來:台電的備載容量率燈號沒有意義!今天一切都正常就得限電,明天再熱一點,是不是又要限電? 李敏說,他都可以想到民進黨政府明天會講什麼理由:第一,「這是發展綠能的過渡期,請大家忍耐,過一陣子就好了」;第二,因為缺電,所以要建三接。李敏反問,那為何不能恢復核電?
    2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台電公司爾後電業自由化後,錢就沒得賺了啦 !會賺錢的金雞母是發電業與售電業,但依據修訂後新的「電業法」所訂定的條文規定,是將部份會賺錢的都要切割出去而無條件的拱手讓給財團經營並產生競爭的態勢,留下來的只是賠錢的與投入更多資金的輸、配電業的建設性及維護性的工程而已⋯,在颱風天 下雨天或一般性事故停電的維修工作全部都是台電的份了⋯,你說建設性與維護性的工作可以賺錢嗎?簡直是天方夜譚⋯⋯,試問一個企業的永續發展與永續生存,是一定要反映他的經營成本與投資報酬率,以謀求它的存在價值;因此,屆時人民百姓勢必要承受高電價的一切苦果呀!這樣的政策與作法是世界僅存而獨一無二的鳥國家政策⋯,全部盡是圖利財團和只為自己的政黨、自身利益既得者的作為 如此而已!唉!可悲、可恨、可惡的執政當局,可憐的台灣郎啊!!!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轉PO一位台電員工眷屬的敘述: 我老公在台電服務他最近一直在跟我聊蔡政府要把電業自由化的事情,聽了之後真的很氣憤!這個政府為了一黨之私,不惜出賣百姓的利益。大家知道為什麼嗎? 因為在前總統李及扁時簽定的Ipp 民間電廠約期快到了,以前台電是賺錢的,但是李及扁以扶植民間企業之名,和幾家財團電廠簽約,內容是民間發多少電,台電都要吸收,而且他們只負責發電,送出去的管線全部都用台電的,這就像現在的電信公司可以賣網路給消費者,但不必自己架設基地台一樣,根本就是成本很少的生意,更可惡的在後面,台電一度電賣給百姓是2.5元,可是卻要用6點多元跟Ipp電廠買,這種血本無歸的生意是當時的李及扁政府逼台電幹的,從那之後台電就開始賠錢了,以至現在負債百億。 但現在換這個政府還不放過台電,又想從他身上榨取些油水。因為財團的民間電廠20年契約快到期了,現在就搞個電業自由化,逼台電把賣給大用户的電(如機場,大型工廠用電)讓出給民間企業,台電把大餅讓出來後,您說還能生存嗎? 財團得到利益後不感恩圖報嗎? 政黨選舉要用錢,現在這個政府一上任就在為往後的選舉籌錢了,至於電費漲價的事,……這個政府三緘其口,已經通令下去無論如何立法院一定要以強大的優勢通過電業法。 看了這個訊息,我有感而發寫出這些真相,因為一般百姓那知道電是怎麼來的?台電基層員工看不下去了才跳出來發聲引起民眾注意,但媒體好像被收買了,很少報導這新聞,各位,這個政府不是有病,而是在為他們以後世世代代能在台灣掌權著想。您說,誰最愛台灣呢?是愛錢和權吧! 請轉發,讓全民知道真相,一起反漲價式電業法,不要讓徒步健走的台電員工,孤軍奮鬥!!
    5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開放是電業法改革唯一的道路》 在台電員工於連續三個颱風來襲期間拼命搶修之際,蔡英文總統卻召開府院黨黨團協調會議,指示在本會期力拼電業法修法過關。隔日,台電員工集結前往監察院陳情,抗議電業法修法不公不義。 蔡英文總統執意通過電業法的「黨意」,坐實了外界的質疑:新版電業法是一部向財團傾斜的法案,也因為背後牽涉的利益實在太龐大,所以蔡英文總統才會甘冒民調持續探底的風險,堅持通過電業法修正法案。 這次的電業法修正,已經有能源局長、經濟部長、行政院長、總統接連出面背書,但為何在八月初的公聽會之後,就匆匆將草案文件從官網上撤除,一個多月以來完全是黑箱作業,連公開在陽光下接受社會大眾檢視的勇氣都沒有? 電力與能源,是至少以十年為單位來規劃的國家重大戰略。電業法改革的最好方法,就是透過不同領域的交流與探討,讓社會各界瞭解電業法將對社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而非以意識形態的私心,先射箭再畫靶。 核能流言終結者與臺灣能資源永續與低碳經濟學會,將於9月25日假臺灣大學社科院103階梯教室(辛亥路與復興南路交會口)舉辦「大師開講:電業法改革講座」,邀請王京明研究員與高銘志副教授,由不同的觀點解讀電業法改革與電業自由化。 王京明研究員將從經濟學的觀點出發,說明市場制度設計與電力產業結構、在開放電業管制的不同階段,政府應該扮演的角色、以及世界各國推動電業自由化的經驗,讓社會大眾瞭解政府應有的政策思考。 高銘志副教授將從法律觀點切入,分析蔡英文政府提出的電業法修正草案內,許多嚴重的問題。例如從形式面上顯而易見的重大瑕疵:草案錯字連篇、違背行政組織法與公法原理、大量有違憲疑慮的空白授權等。 為此,高銘志副教授也成立了「台灣電業法修正草案一百問」平台,希望能透過被找出來的這一百個問題激發各界討論,也讓社會大眾瞭解目前的電業法修法有多麼荒謬,實在很難想像這是由一個法學博士總統親自下令必須通過的法案。 這次的講座只是個開始,核能流言終結者未來將於全台各地持續舉辦活動,並邀請如台電公司與台電工會的成員、能源智庫與產業的學者專家、再生能源業者與環保團體等各界人士,以各種觀點探討適合臺灣的電業法制度。 我們相信,開放是電業法改革的唯一道路。在國外電業自由化的相對成功案例中,開放、透明絕對是關鍵要素。若蔡英文政府在研擬過程都採取如此的黑箱作法,社會大眾又怎能期待這部電業法通過之後,政府不會進一步黑箱圖利財團呢? 我們呼籲,蔡英文政府切勿為了私人利益,急就章推動修法。既然都找了唐鳳擔任政務委員,何不透過vTaiwan與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收集各界意見,並以開放政府的精神來推動電業法修法? 這條正路不走,執意向財團傾斜,若再不懸崖勒馬,蔡英文總統最終將成為臺灣電力短缺、價格飆漲的歷史罪人。
    2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