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相信大家最近一直看到如是訊息:2017年01月01日起,汽機車白天ㄧ律『強制』開頭燈!千萬要記得。

經查證結果為:105-09-03交通部說明汽機車自106年起分階段實施晝行燈規定

宣導實施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非強制!

交通部為提升汽機車行車安全,104年5月間已調和聯合國UN/ECE車輛安全法規發布修正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規定,新型式機車新車自106年1月1日起應配備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之頭燈;其他新型式小型車自107年1月1日起,新型式大型車自108年1月1日起應安裝晝行燈,經檢測審驗合格後,始得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檢領照。本項規定並沒有要求使用中已領有牌照之汽機車車輛需強制加裝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
交通部指出,依國外實施經驗,汽機車於白天開啟頭燈或晝行燈,至少可減少白天多車碰撞事故5.9%以上,如以我國100年機車與其他車輛相撞事故資料估算,白天開啟頭燈或晝行燈約可減少26人死亡、6,668人受傷,對於道路交通安全及社會整體成本將有很大助益,所以交通部修法規定汽機車新車應安裝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之頭燈。
交通部表示,有鑑於白天開頭燈可提高車輛日間可辨識性,所以針對使用中的汽機車,除於隧道等路段行駛時,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應開亮頭燈外,於其他道路路段行駛時,宣導鼓勵汽機車駕駛人於白天開啟頭燈行駛,交通部也已經函請相關政府機關優先要求各級公務車輛(含機車)及轄管客運與遊覽車大型營業車輛,宣導實施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提醒來車注意、增加反應時間、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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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組張蕭汝上說,交通部已經開始加強白天開大燈的安全宣導,根據歐美國家實施的調查報告,白天汽、機車行駛中開頭燈,可提高被其他車輛看到的機會,減少5.9%以上肇事率。
    目前仍是宣導期,鼓勵民眾白天開大燈,但未公布相關罰則。
    警方呼籲民眾不要聽信網路謠言,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出處

    https://udn.com/news/story/2/2193800
    元旦起汽機車上路不開燈就罰錢?警:假的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27/1021548/
    元旦新制汽機車白天開大燈? 別被騙了!
    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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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大執法組報告: 有關網路傳言106年元旦起駕車未開大燈將開罰,係屬網路謠傳不實資訊。以下轉內政部警政署通報: 一、交通部為提升汽機車行車安全,104年5月間已調和聯合國UN/ECE車輛安全法規發布修正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規定,新型式機車新車自106年1月1日起應配備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之頭燈;其他新型式小型車自107年1月1日起,新型式大型車自108年1月1日起應安裝晝行燈,經檢測審驗合格後,始得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檢領照。本項規定並沒有要求使用中已領有牌照之汽機車車輛需強制加裝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 二、交通部指出,依國外實施經驗,汽機車於白天開啟頭燈或晝行燈,至少可減少白天多車碰撞事故5.9%以上,如以我國100年機車與其他車輛相撞事故資料估算,白天開啟頭燈或晝行燈約可減少26人死亡、6,668人受傷,對於道路交通安全及社會整體成本將有很大助益,所以交通部修法規定汽機車新車應安裝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之頭燈。 三、交通部表示,有鑑於白天開頭燈可提高車輛日間可辨識性,所以針對使用中的汽機車,除於隧道等路段行駛時,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應開亮頭燈外,於其他道路路段行駛時,宣導鼓勵汽機車駕駛人於白天開啟頭燈行駛,交通部也已經函請相關政府機關優先要求各級公務車輛(含機車)及轄管客運與遊覽車大型營業車輛,宣導實施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提醒來車注意、增加反應時間、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事故發生。
    2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目前交通部尚無針對白天未開啟頭燈訂定處罰規定,惟106年機車登檢新領照需有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小型車107年,大型車108年。 除依照安全規則109條規定應開啟頭燈外,其他路段鼓勵汽機車駕駛於白天開啟頭燈行駛,以提昇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事故發生。 故有關網路訊息稱106年未開啟頭燈即處罰訊息,係屬謠傳。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交通部規劃自2017年(民國106年)開始,各式車輛陸續實施強制裝置日行燈規範。 不過目前已經擁有車輛的車主們,交通單位將勸導主動開啟頭燈,但並不會因此祭出罰則。 另外,交通部也已發函,所有公務車輛將在2017年開始強制在白天開啟車燈進行示範。
    2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近期網路有謠言指出,元旦起汽機車上路需強制開大燈,並且強調無勸導期,違者將直接開罰。不過,該謠言其實是錯誤消息,請民眾勿輕信。 近期LINE上面有謠傳,元旦起汽機車若未在白天開大燈,將會開罰,並且無勸導期、一次一罰,機車將被罰600元、汽車1200元,高速公路上將加倍罰2400元。對於該謠言,立委鄭運鵬特別求證公路總局,證實該謠言為錯誤訊息。 鄭運鵬詢問公路總局國會聯絡官張小姐,其實元旦起實施強制開大燈是逐步要求新車需強制安裝日燈,舊車只會勸導並會不處罰,所以網路上的謠言並不正確。 交通部在9月時宣布,明年起將強制新款式機車,加裝一發動引擎就會自動開啟的晝行燈或頭燈,若未裝設將不能領牌,後年起再擴及新上市的新款式汽車;已使用的舊車,考量改裝上有困難並且有安全影響,將不溯及既往,但交通部仍鼓勵白天開車能自動開車燈。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29237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交通部宣布,從2017年元旦起,白天騎車或開車也得強制開車燈,而新款的機車也將強制配備一發動引擎就會自動開啟的日行燈或頭燈,否則不得出廠領牌,新款的汽車則將於2018年實施。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圖/鄭運鵬提供 民進黨籍立委鄭運鵬今(27)天表示,【明年起,新車強制安裝日燈,不處罰舊車】;他指出,2017年元旦就要到了,這正是網路謠言散佈的好時機!(聽起來真掃興) 鄭運鵬po文★謠言終結者★指出,網路社群平台這幾天「又」瘋傳照片中的謠言文,為此,他特別請教了公路總局國會的聯絡官,原來是:「為了行車和行人安全,2017年起逐步要求新型汽機車強制安裝日燈,舊車勸導開燈不處罰,就醬而已!!!」 鄭運鵬說,他發現,這種網路謠言很討厭,「謠言」常常假裝好心提醒,其實隱藏一半事實一半謠言,這樣最容易騙人。強烈建議大家:★查證後再轉傳,無法查證,就不要傳★~認同請分享~ 至於這項交通新規定,是交通部在今年9月2日宣布,從明年元旦起,新款式機車將強制配備一發動引擎就會自動開啟的晝行燈或頭燈,否則不得出廠領牌,每年最多有60萬輛機車受影響,後年則擴及新款式汽車。至於已上路的舊車將宣導白天要開車燈,交通部也已行文中央和地方政府,要求公務車和公車客運即起配合新制。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LINE 上面出現謠言,請大家告訴大家,不要被謠言所騙唷!    2017 年的新政策是強制「新售」機車需配有日行燈才能出場領牌,2018 年則開始強制上市的新汽車!就像今年七月開始,所有新售汽車要加裝胎壓偵測器一樣,明年 2017 開始則是從機車開始強制增加日間頭燈、2018 則針對汽車!開罰這件事情,目前的規劃是到 2020 年之前都是勸導.....    目前大家已在使用中的汽機車(目前已領牌使用的車輛),由於考量改裝以及變更線路設計恐影響安全,所以將等到 2019~2020 年才會納入強制範圍,但這段時間政府會宣導民眾白天騎車或開車要開車頭燈,但並不會開罰!    所以,說會"罰錢這件事情"是假的!業障重啊.........只是謠言,別亂傳唷,快告訴您的朋友別被騙了 ^^
    3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分享一下李婉鈺議員努力的成果~~ 各位車友, 昨天婉鈺與 #蔡易餘委員 邀請 #交通部路政司專委李昭賢、 #交通部公路總局副組長林義勝 #交通部運研中心研究員賴靜慧 #車輛安全審議中心經理辜宏恩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科長謝仁碩 就汽機車改裝合法化相關法規進行討論,統整出六點結論: 1、確認未來法規不再規範(可改裝)的項目: 機車12v充電設備、機車外接影像紀錄器、照後鏡、排氣管、車身外殼、機車把手、握把套、平衡端子、機車把手護弓、機車座墊、機車座墊後靠背、機車腳踏、機車煞車拉桿、機車離合器拉桿、機車剎車總泵、機車離合器總泵、機車煞車分泵(卡鉗)、機車煞車碟盤、機車風鏡、機車面罩、機車前擋泥板、車前空力套件(含側殼、整流罩)、機車後牌架、後置式置物箱、側置式置物箱、手機固定架、尾燈、煞車燈、方向燈、車牌燈。 2、行照電子化部分:在監理所變更需要登記的部分都會登錄,員警執勤時不需要看行照,可以直接使用M-Police查核,而需登記改裝的部分有四大項:1)引擎。2)車身:小型汽車固定式置放架、計程車設置車頂廣告看板架、車身變更。3)底盤:車倆後旋部分大樑、小型車附掛拖車設備。4)其他設備:大客車座椅拆減、大客車座椅材質或配置換裝、內裝整體整修換裝。 3、取締部分: 1)改裝:警政署已因應頒佈「取締汽車設備變更或損壞案件時相關執行要領及注意事項」,未來警察必須在「監理單位及警察聯合稽查」時才可以取締違規改裝行為。 2)檢舉達人檢舉案:要求各相關單位先審驗被檢舉車輛照片,判斷有具體違規之事實,才能要求車主到檢; 現行有爭議的部分可申訴依個案分別處理。 4、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七規定目前車輛燈色為白色或淡黃色,但因為顏色判斷因人而異,為避免爭議,請業者提供建議色溫K數範圍上、下限交由交通部研議擬定標準。 5、請環保署依從新從優原則研議現行汽機車噪音分貝標準統一為目前噪音標準值90分貝,舊型車輌才分別依年份之標準認定。 6、針對已經決議事項,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發文向執法單位與檢測單位進行正確宣導。 對於尚未決議事項(有安全疑慮的項目:燈色色溫k數範圍、車身外附加燈飾、煞車蝶煞鼓煞設備更換及噪音分貝的統一)請相關單位儘速討論與研議,兩個月後婉鈺與蔡易餘委員會再召開會議追蹤,如果大家有其他意見或想法可以留言給我。 感謝 #台灣行動車創業發展協會理事長龔修賢 #台灣行動車創業發展協會首席顧問林成達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黃文吉副理事長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廖柏豪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連宏時 #牛王排氣管許祐誠 #gogoro產品副總柯俊榮 #gogoro顧客服務中心處長殷德安 撥冗為車友爭取權益與發聲,有您們真好!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今天上課由交通部公關部門的主管,上行車安全教育,有些常識可以聽一下: (emoji)一般的測速照相機,在過測速機的15度角度以內都不會拍照,來的及減速就減速 (emoji)在高速公路遇到紅斑馬的三眼怪,他會在一公里前放警示標誌,但這是無用功,那隻三眼怪在三公里前就用雷射鎖定你了。 (emoji)摩托車亂停在停車格後方,被檢舉「並排停車」,罰3000元。 (emoji)白天開霧燈 被檢舉1200元 (emoji)手插口袋被檢舉魔人檢舉,危險駕駛,罰12000,吊扣牌照3個月 (emoji)高速公路,開放路肩限數60,超速罰5000 (emoji)火車平交道網狀線停車,罰15000元 (emoji)案例ㄧ:一位阿婆沒走斑馬線,被一位沒駕照及強制險的年輕人撞上,受傷後住院的證明收據,收集起來可向財團法人交通部特別補償基金,申請錢下來 (emoji)財團法人交通部特別補償基金,辦理索賠,有交通傷害,都會賠償 條件:對方無強制險、無駕照、肇逃 第二段: 調解不來,告對方傷害,訴訟還在持續中 (emoji)案例二:之前爆料公社的影片,雙黃線左轉,嚇到騎士自摔。 雙黃線肇逃! 無受傷行政法 有受傷,刑法185條6個月以上5年以下 擦傷、瘀血都算 (emoji)案例三: 中彰橋下隧道沒開頭燈,被檢舉魔人檢舉罰3000罰單,之後沒打方向燈轉彎再一張3000元罰單
    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民國109年12月7日 花蓮縣警察局新聞資料 防制超速事故 花蓮縣新增3處數位式雷達測速器 超速違規為本縣嚴重交通事故主因,亦嚴重影響用路人交通安全及當地居民生活安寧,花蓮縣警察局順應當地居民的陳情及為遏阻交通違規,減少交通事故之發生,109年度由花蓮縣政府追加預算增設「數位式雷達測速照相」設備,分別設置於臺9線190.37公里處、縣道193線89.12公里處(西往東)、縣道193線88.15公里處(東往西),速限均為時速50公里,預計於明110年1月1日正式啟用。 花蓮縣警察局表示,本縣道路非假日及夜間車流量不大,易造成車輛超速行駛狀況,希望藉由執法手段遏止駕駛人違規超速,以防制重大事故發生,並將秉持適當、公開及公平之原則,落實交通執法,以維護用路人權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超速違規罰款新臺幣1200元至2400元,以及第4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超速達60公里以上者),罰款新臺幣6000元至24000元,並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 花蓮縣警察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為確保行車安全及維護用路人權益,行車應依號誌及速限指示行駛,設置雷達測速器非以舉發為目的,而是希望遏阻駕駛人僥倖超速行為,主要在於防制事故發生。 為兼顧行政執行與程序完備,本縣各固定測速照相地點均公布該局網站(本縣目前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總數為37組,包含闖紅燈照相設備10組),供民眾上網查詢,使民眾權益獲得更周全之保障,進而促使民眾知法、守法,以維生命安全及減少財產損失。
    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