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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法正式上路,其中為提升行人通過路口安全,修法前未停讓行人只有罰鍰,依新修正法規,未停讓行人違規,汽車駕駛人加重處罰至六千元,機車一年內有兩次以上未停讓行人者,也加重處罰至六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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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期流傳一支汽車未停讓行人,遭警方取締的影片 每個路口狀況不一,大家對於騎車或開車時如何停讓行人有許多疑惑,查小喵整理基本原則給大家: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車輛都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如車輛距離行人尚遠,超過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應盡速通過路口。 💡法規中的車輛「暫停」,必須要完全靜止;像網傳影片中駕駛這樣緩慢滑行、沒有靜止,也是會被開罰的! 💡取締標準: 🔹有斑馬線 車頭進入斑馬線,且車輛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在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兩項條件同時成立就可取締。 🔹無斑馬線 沒有畫設斑馬線的行人穿越路段,只要車頭與行人的距離在3公尺內,就可取締。 💡違反者汽車罰鍰3600元,機車罰鍰1200元,自行車罰鍰300至600元。 💡立法院已於4月修法,將汽機車未停讓行人罰鍰加重,最高可罰到6000元,預計今年7月施行。 👉報告全文: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9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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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賓士授... ● 22小時 用路人注意 新交通法規上路囉 汽車未禮讓行人加重處罰 3/31起上路施行 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 支線道車未讓幹線道車先行 少線道車未讓多線道車先行 同車道數 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 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 未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 大型車罰600元→提高為1,800 元 小型車罰600元→提高為1,500 元 機車 罰 600 元→提高為 1,200 元 遇到閃光燈未停車再開 大型車罰900元→提高為1,800 元 小型車 元 罰900元→提高為1,500 機車 罰900元→提高為1,200 元 2 回覆台灣賓士授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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