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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騎上人行道這種惡習
就是要靠罰單來修理
真正機車違規鑽走人行道的方式
就是大力的檢舉 讓這些機車猴子大幅消失
上班時間這裡超級容易海撈一筆 一次抓好幾個騎人行道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來信反映「駕車行人行道。(45.1.6)」案件編號,茲將查處結果敬覆如下:
一、本案交由本局小港分局派員查處,經檢視您所提供的檔案影像後,認定該部車輛交通違規事實
明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製單舉發,您如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再次來信反映提供建
言。
二、感謝您主動關心本轄交通問題,本局小港分局敬表謝忱,如對本案答覆尚有意見,請予本案承
辦人顏志瑋(聯絡電話:8030712)聯繫。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林炎田 敬

本信件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信箱自動寄發,請勿直接回復或寄送至此電郵信箱。如您有相關意
見,請直接接至本局警政信箱系統檢舉或陳情,謝謝!
#1 600
合計 600
違規事實: 駕車行人行道。(45.1.6)
內容:
PDU-7262行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 *DU-72**
違規日期/時間:
#2 600
合計 1200
違規事實: 駕車行人行道。(45.1.6)
內容:
NSC-5708行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 *SC-57**
違規日期/時間:
#3 600
合計 1800
違規事實: 駕車行人行道。(45.1.6)
內容:
NPS-6312行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 *PS-63**
違規日期/時間:
#4 600
合計 2400
違規事實: 駕車行人行道。(45.1.6)
內容:
NEQ-5169行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 *EQ-51**
違規日期/時間:
違規行政區: 小港區
#5 600
合計 3000
違規事實: 駕車行人行道。(45.1.6)
內容:
780-HXQ行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 *80-H**
違規日期/時間:
#6 600
合計 3600
違規事實: 駕車行人行道。(45.1.6)
內容:
YFG-139行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 *FG-1**
違規日期/時間:
違規行政區: 小港區
#7 600
合計 4200
違規事實: 駕車行人行道。(45.1.6)
內容:
MMQ-3836行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 *MQ-38**
違規日期/時間:
#8 600
合計 4800
違規事實: 駕車行人行道。(45.1.6)
內容:
EMU-1505行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 *MU-15**
違規日期/時間:
違規時段:
車種: 重機
#9 600
合計 5400
違規事實: 駕車行人行道。(45.1.6)
內容:
368-EAX行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 *68-E**
違規日期/時間:
#10 600
合計 6000
違規事實: 駕車行人行道。(45.1.6)
內容:
3HG-135行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 *HG-1**
違規日期/時間:
違規行政區: 小港區
車種: 重機
#11 600
合計 6600
違規事實: 駕車行人行道。(45.1.6)
內容:
NPG-5908行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近高松路口
車牌號碼: *PG-59**
違規日期/時間:
違規行政區: 小港區
車種: 重機
#12 600
合計 7200
違規事實: 駕車行人行道。(45.1.6)
內容:
MBM-0892行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1之4號前路段
車牌號碼: *BM-08**
違規日期/時間:
違規行政區: 小港區
#13 600
合計 7800
違規事實: 駕車行人行道。(45.1.6)
內容:
MZW-2537行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1之4號前路段
車牌號碼: *ZW-25**
違規日期/時間:
#14 600
合計 8400
違規事實: 駕車行人行道。(45.1.6)
內容:
NQD-1158行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1之4號前路段
車牌號碼: *QD-11**
違規日期/時間:
違規行政區: 小港區
#15 600
合計 9000
違規事實: 駕車行人行道。(45.1.6)
內容:
MZM-1683行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1之4號前路段
車牌號碼: *ZM-16**
違規日期/時間:
#16 600
合計 9600
違規事實: 駕車行人行道。(45.1.6)
內容:
NPJ-1592行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1之4號前路段
車牌號碼: *PJ-15**
違規日期/時間:
#17 600
合計 10200
違規事實: 駕車行人行道。(45.1.6)
內容:
MWG-0092行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1之4號前路段
車牌號碼: *WG-00**
違規日期/時間:
#18 600
合計 10800
違規事實: 駕車行人行道。(45.1.6)
內容:
625-PRG行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1之4號前路段
車牌號碼: *25-P**
違規日期/時間:
#19 600
合計 11400
違規事實: 駕車行人行道。(45.1.6)
內容:
PGF-2792行人行道
交通違規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路1之4號前路段
車牌號碼: *GF-27**
違規日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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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人行道」僅供行人通行使用,若將汽、機車行駛於人行道,會影響行人安全,將依法處以新臺幣600至1800元罰鍰。
    人行道係指「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依法駕駛人不得駕駛車輛於人行道上行駛,如違反規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

    不同意見

    https://tvrs.ntpd.gov.tw/Home/Report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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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個月前
  • 交通罰鍰查詢及繳納 交通違規紀錄不會即時更新,需待8-14天後,才可於線上查詢到。 請注意,若使用本功能繳費完成,每筆違規皆會收取一筆手續費! 友善列印 M12261****/生日:084年04月09日,違規紀錄如下: 步驟一: 查詢交通罰鍰 步驟二: 步驟三: 勾選欲繳納的罰鍰 繳納費用 可線上繳納 下列罰單可做線上繳納: 違規日 事由 罰鍰 應到案日 113年8月27日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製之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行為 900 113年10月24日 檢視 113年9月13日 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 通過 600 113年10月24日 檢視 線上繳費 <回上一步 交通罰鍰查詢及繳納注意事項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帳、郵繳或向燈委託代 須至應到案處所 聽候裁決 駕駛人 (或行為人) 姓名 車牌號碼 車主地址 違規地點 |應到案日期 注 被通知人 汽車駕駛人 V汽車所有人 其他行為人 逕行舉發 HYUNDA性別 附採證照片 銀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 (本聯交被通知人收勃 雪 高市警交相字第 「地址*本單可至郵局或委託代收之超商繳納 證統一編號 種類 自用小客車 車主姓名 111 04 A 24 日前舉發 代保 111 年02月23日 16時 42分 違規 民眾檢舉案件,檢舉時間111年02月24日 高雄市梓官區公館路225號 在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時超車 保險證 有 出示 未出示 途 期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7條0項02款(期限內自動繳納處新台幣1200元) 高雄市交通事件 裁決中心 (07)362-9902
    2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十二月一日晚間六點,全高雄一百一十四家店同步提供每家兩百份雞排(三民區的脆司肯和魔法雞排有各自加碼數量唷),通關密語是【高雄會更好】(或是高雄變更好都可以啦),領完為止。 素食的人也有投完票回邁阿密的楊先生提供一千份甜甜圈。 本次雞排提供共計兩萬三千四百五十份,也有提供給弱勢團體的待用雞排,感謝眾多人士的贊助,後續感想會有另外一篇。 本來還可以更多,但沒想到找店家人力不夠。 各店家都發大財,幫他們創造更多的生意。 吃的不是雞排,吃的是一個歡樂和爽的氣氛。 如果有排隊,也是跟大家一起等登入的認同感。雞排一家店一個人現領一份,但你吃完可以去別家領,多品嘗幾種口味,高雄的雞排百花齊放,各種做法口味都有,相信一定可以滿足你。不要浪費囉。 如果你願意從外地來這邊參與雞排饗宴,當然更好。記得口渴多消費一點唷! 宅大祭品文加碼 https://bit.ly/2RkdyWt 素食提供 小米甜甜圈(1000份) 高雄市左營區南屏路313號 楠梓區 騰之雞排 楠梓總店 高雄市楠梓區後昌新路49號(另外提供200杯蜂蜜檸檬) 騰之雞排 楠梓二店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與楠梓新路交匯路口處(另外提供200杯蜂蜜檸檬) 食香客雞會站 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303號(隔壁) 十九甲雞排 旗楠店 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20號(笛爾蛋糕旁) 十九甲雞排 德賢店 高雄市楠梓區德賢路592巷2號 台灣金讚 高雄市楠梓區德祥路98號 台灣第二家鹹酥雞 高雄市楠梓區青農路1號(隔壁) 正好吃鹹酥雞 高雄市楠梓區德祥路148號 卡滋嗑 楠梓新門市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新路171號 左營區 艋舺雞排 裕誠店 高雄市左營區裕誠路378號 十九甲雞排 裕誠店 高雄市左營區辛亥路19號 巧味鹹酥雞 巨蛋店 高雄市左營區富民路213-1號 您好鹹酥雞 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254號 三懿鹹酥雞 高雄市左營區埤子頭街6號 阿兵哥鹹酥雞 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57號 阿亮香雞排 左營大路店 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325號 鼓山區 騰之雞排 鹽埕店 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28-1號(另外提供200杯蜂蜜檸檬) 天使雞排 瑞豐店 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1128號(瑞豐夜市第12排) 卡滋嗑 棧貳庫門市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7號 卡滋嗑 裕誠門市 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1262號 第一家鹹酥雞 高雄市鼓山區臨海二路29號 小胖鹹酥雞 高雄市鼓山區延平街1號 阿亮雞排 高雄市鼓山區九如四路1455-10號 三民區 魔法雞排 三民店 吳小姐 高雄市三民區喜峰街112號 高雄脆司肯美式炸雞 高雄市三民區鼎中路419號 艋舺雞排 吉林店 高雄市三民區吉林街133號 臺灣好鄭炸物 高雄市三民區建興路273號 昌平炸雞王 覺民店 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609號 阿亮雞排覺民店 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578號 台灣第一家 高雄市三民區新民路92號 阿力雞排 鼎中店 高雄市三民區鼎中路380號 大福雞排 文藻店 高雄市三民區鼎中路601號 不一樣鹹酥雞 高雄市三民區建興路284號 卡滋嗑 建工門市 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398號 卡滋嗑 熱河門市 高雄市三民區熱河一街321號 苓雅區 台灣第一家鹹酥雞 文衡店 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21號 卡滋嗑 三多門市 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二路343號 台灣第一家鹹酥雞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二路116號 台灣第一家鹹酥雞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137號 阿亮香雞排 高雄忠孝店 高雄市苓雅區忠孝二路130號 雞大爺 高雄市苓雅區忠孝二路72號 新興區 天使雞排 新崛江店 高雄市新興區仁智街262號 九香雞 新崛江 高雄市新興區新田路元智街口 阿亮雞排 新崛江店 高雄市新興區文化路文衡二路口 志明一村 高雄市新興區南華一路43號 派克脆皮雞排 高雄市新興區八德二路13號 無骨鹹酥雞 高雄市新興區六合二路85號 四角林 高雄市新興區六合二路104號 呀呀香香酥雞 高雄市新興區六合二路33號 胖老爹美式炸雞 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118號 雞多汁 高雄市新興區六合路133號 榤式薫薫(高雄六合店) 高雄市新興區六合路121號 不好說炸雞 高雄市新興區八德一路330號 您好鹹酥雞 高雄市新興區自立二路84號 前金區 雞排先生 高雄市前金區六合二路107號 莊董鹹酥雞•香雞排 高雄市前金區自立一路35號 鹽埕區 台灣第一家鹹酥雞 七賢店 高雄市鹽埕區七賢三路132號 胖老爹美式炸雞 高雄愛河店 高雄市鹽埕區五福四路21號 前鎮區 騰之雞排 瑞隆店 高雄市前鎮區瑞隆路188號 天使雞排 青年店 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758號 榤式薫薫 瑞隆店 高雄市前鎮區瑞隆路587號 郭家鹹酥雞 高雄市前鎮區康定路60號 酥麻雞鹽酥雞專賣店 高雄市前鎮區崗山中街208號 無敵雞 瑞隆店 高雄市前鎮區瑞隆路441號 小港區 卡滋嗑 漢民門市 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248號 雞的物語 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793號 派克脆皮雞排 小港店 高雄市小港區崇文路10號 奇奇美式炸雞 高雄市小港區行義路2號(寶珠蛋黃麵斜對面) 惡魔雞排 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692-2號 墨之雞排 高雄市小港區康茶路22號 阿宏鹽酥雞 高雄市小港區金府路78號 阿亮雞排高松店 高雄市小港區高松路70號 鳳山區 香汁雞排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87號(另外提供紅茶、綠茶、青茶,共200杯) 天使雞排 五甲店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三路18號 天使雞排 鳳山店 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路133號 阿亮雞排 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路173-1號 中華市讚鹹酥雞中華店 高雄市鳳山區中華街72號 雞大爺鹹酥雞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一段79號 派克雞排 正修店 高雄市鳳山區濱山街9號 阿力香雞排 五甲店 高雄市鳳山區自強二路29號 艋舺雞排 高雄五甲店 高雄市鳳山區自強二路70號 客家鹹酥雞 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151號 微笑檸檬雞排 高雄市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722號(關帝廟前) 橙香脆皮香雞排 高雄市鳳山區南華路186號 新口味香雞排 高雄市鳳山區南華路71號 吃東吃西 高雄市鳳山區山東路174號 豪師傅鹽酥雞 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二段419號 小丁家鹽酥雞 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街466號 梓官區 十九甲雞排 高雄梓官店 高雄市梓官區中崙路250號 岡山區 十九甲雞排 竹圍店 高雄市岡山區大仁北路10號 十九甲雞排 前鋒店 高雄市岡山區公園西路三段114號 卡滋嗑 岡山門市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路244號 脆皮雞排 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66號 領鮮湯翅 高雄市岡山區維新路68號 皇佳 高雄市岡山區大仁南路48號 真正香 高雄市岡山區壽天路136號 中興鹹酥雞 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35-1號 G飽福 岡山店 高雄市岡山區維仁路129號 路竹區 十九甲雞排 路竹店 高雄市路竹區中正路68號 大寮區 小可愛雞排 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一路79號 生意珍好 高雄市大寮區後庄菜市場 香雞排 高雄市大寮區中興里7-11旁香雞排 昌平炸雞王 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三路466號 派克雞排 大寮區鳳林三路570號 派克雞排 林園區 派克脆皮雞排 高雄市林園區田厝路34號 阿力雞排 高雄市林園區興涵宮對面 微笑檸檬雞排 高雄市林園區文化街164號 昌平炸雞王 高雄市林園區興濟宮旁 炸炸香雞排 高雄市林園區忠孝西路62號 彌陀區 十九甲雞排 彌陀店 高雄市彌陀區中正西路5號 橋頭區 十九甲雞排 橋頭店 高雄市橋頭區樹德路50號 大社區 中華市讚鹹酥雞大社店 高雄市大社區三民路288號 阿蓮區 十九甲雞排 阿蓮店 高雄市阿蓮區民族路28號 大樹區 重砲雞排 高雄市大樹區學城路一段12號B區一樓123露天市集(義大百貨) 捐贈公益單位待用雞排(對,老人家想打打牙祭也可以) 私立真安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永安兒童之家 財團法人私立永安老人養護中心 私立松喬老人養護中心 待用雞排提供處 (上面四個單位可以自行提領,吃完為止啦) 微笑雞排 高雄市大寮區中庄里四維路144號 吮指王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路622號
    7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防止「檢舉魔人」,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明定警 察機關得不再受理紅黃線臨停檢舉,但因行政院遲未公布施行日,有機車騎士在法律三讀 通過後,仍因臨停紅線穿雨衣遭檢舉挨罰。交通部昨日緊急回應表示,雖然該條例將擬於 4月30日施行,但在4月30日前,不僅前述的穿雨衣個案,修正案中提及的46項違規項目, 包括未戴安全帽、轉彎及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等類似個案,都可免予舉發。 根據統計,2018年至2020年遭檢舉最多的前5名依序是:違規停車、轉彎及變換車道未使 用方向燈、闖紅燈、跨越雙白線行駛,以及紅燈時占用機車停等區。 交通部官員表示,立法院去年12月7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修正案, 正面表列民眾可檢舉的46項交通違規項目,在修例實施之後,警察機關即不再受理民眾檢 舉,包括:未戴安全帽、點燃香菸駕駛、手持行動電話駕駛、違規超車、闖紅燈及駕車行 1;;33[m駛人行道等。 另檢舉同1輛汽車的同1違規行為,若違規時間相隔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1個路口以上,以 舉發1次為限,違規行為終了日起逾7日不予舉發,但原本民眾最常檢舉的紅黃線違停,不 在名單內。
    2 人回報2 則回應4 年前
  • 現在都是用所謂的科技取締,未 綁安全帶-4500。 請大家小心吧! 54A8120403001 並應到案處所到 候裁決 駕駛人 (或行為人 名 車牌號碼 車主地址 違規時間 違規地點 應到案日期 09012681 注 「被通知人受處罰對象) 汽車駕駛人 汽車所有人 其他行為人 逕行舉發 附採證照片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 |性別 出生 年月日 (本聯交被通知人收執) 男 女 年月 (通知聯國道警交字第 地址 車輛自用小客車(銀,國瑞) 種類 月 26 日前 事實 本單可至超商門市或郵局繳納。 3 保 險 ZEC140406 时駕駛人及 行人姓名 单位高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未依規定繫安全帶(二人以上)--駕駛 5 人及前座乘客 代保管 物件 有出示 未出示 逾 號如舉地電 ATQ-3751 ●可駕次人版 115台北市南港區松河 行為人地址 1084 11月 21 a 14 15 國道十號西向15.9公里 109 01 1.本草經勾記「得採網際網路、語音轉帳、郵激或向經委託代收之機構 繳納罰城」者,請依本單背面列印之罰鍰繳納方式向代收機構繳納 2. 本草經勾記「須至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者,須依應到案日期、支所, 37 世營 道路交通管理 第 31 條 2 項 00 款 06/ 将本通知單到案聽候裁決, 聖地人大工 18 歲、請由法定代理人李伦處罰條例 (期限內自動繳納處新台幣4500元) -ATQ3751
    9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1 條的解釋: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有清楚描述不予舉發之情形: (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但書規定「民眾得檢舉交通違規,但違規終了日起逾7日之檢舉,公路或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自違規日(違規終了之日,含當日)起,逾7日之案件即不予受理。但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案件,因肇事責任不明,已送鑑定者,其期間自鑑定終結之日起算。 1、<例1> 8月1日23時50分時違規停車,於8月7日提出檢舉送達受理機關,應予受理。 2、<例2> 8月1日23時50分時違規停車,於8月8日提出檢舉送達受理機關,不予受理。       (二)同一違規行為再重複檢舉。  (三)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身分。但檢舉事實具體明確者,不在此限。 (四)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 至於霧燈的部分,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九條第四款中即規定,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因此該駕駛人雖夜間行駛未遇雨霧開啟霧燈即屬違規。另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款。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小心駕照被吊扣 1. 以前所有車輛,逕行舉發(拍照)之違規,只要繳納完畢,就結案了, 以後不只現場警察開的紅單會記點了;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所有車輛(不只計程車,包括自用車),交通違規案件(含逕行舉發) 均需歸責實際駕駛人,將導致駕照吊扣,嚴重還會吊銷駕照 2. 現在只要是掛在交通公司名下之車輛,不管是租車或靠行,請勿先線上繳納紅單,請先詢問車行,再做處理。 3. 車主名下若自用車輛,請勿借他人行駛,若未指定實際駕駛人,該車輛一年內,違規超過3次,吊扣汽車牌照2個月 自用車及計程車違規紅單,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 一年內12點,吊扣駕照2個月 4. 有開公車、遊覽車、砂石車,貨車為職業的人,請注意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均為合併列計為 一年內12點,吊扣駕照2個月 5.自112年6月30日起汽車駕駛人於 一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十二點者,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 二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6. 記點以駕照,於監理加值網紀錄,前一點,記點日為起算日一年, 不是以 112/06//30 為準,如果 111/10/18 有記點,由111/10/18開始算一年 7.汽車駕駛人於一年內違規點數達6點,得自費申請參加道路安全講習。 完全講習後,扣抵點數2點,一年以一次為限 8.行經行人穿越道,若致使行人受傷**吊扣**駕照一年, 未禮讓行人-罰6000 9.嚴重超速修正為最高時速40公里,會記點3點 嚴重超速40公里因而肇事者,**吊銷**駕照 已經修法為危險駕駛,會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
    5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小心駕照被吊扣 1. 以前所有車輛,逕行舉發(拍照)之違規,只要繳納完畢,就結案了, 以後不只現場警察開的紅單會記點了;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 所有車輛(不只計程車,包括自用車),交通違規案件(含逕行舉發) 均需歸責實際駕駛人,將導致駕照吊扣,嚴重還會吊銷駕照 2. 現在只要是掛在交通公司名下之車輛,不管是租車或靠行, 請勿先線上繳納紅單,請先詢問車行,再做處理 3. 車主名下若自用車輛,請勿借他人行駛,若未指定實際駕駛人, 該車輛一年內,違規超過3次,吊扣汽車牌照2個月 自用車及計程車違規紅單,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 一年內 12 點,吊扣駕照2個月 4. 有開公車、遊覽車、砂石車、貨車為職業的人,請注意 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均為合併列計為 一年內12點,吊扣駕照2個月 5.自112年6月30日起汽車駕駛人於 一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十二點者,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 二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6. 記點以駕照,於監理加值網紀錄,前一點,記點日為起算日一年, 不是以112/06//30為準,如果111/10/18 有記點,由111/10/18開始算一年 7.汽車駕駛人於一年內違規點數達6點,得自費申請參加道路安全講習。 完全講習後,扣抵點數2點,一年以一次為限 8.行經行人穿越道,若致使行人受傷**吊扣駕照一年, 未禮讓行人-罰6000 9.嚴重超速修正為最高時速40公里,會記點3點 嚴重超速 40 公里因而肇事者,吊銷駕照 已經修法為危險駕駛,會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
    5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小心駕照被吊扣 1. 以前所有車輛,逕行舉發(拍照)之違規,只要繳納完畢,就結案了, 以後不只現場警察開的紅單會記點了;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 所有車輛(不只計程車,包括自用車),交通違規案件(含逕行舉發) 均需歸責實際駕駛人,將導致駕照吊扣,嚴重還會吊銷駕照 所有車輛不歸責實際駕駛人,記「該汽車」違規1次, 該車輛一年內,違規超過3次,吊扣汽車牌照2個月 2. 現在只要是掛在交通公司名下之車輛,不管是租車或靠行, 請勿先線上繳納紅單,請先詢問車行,再做處理 3. 車主名下若自用車輛,請勿借他人行駛,若未指定實際駕駛人, 該車輛一年內,違規超過3次,吊扣汽車牌照2個月 自用車及計程車違規紅單,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 一年內 12 點,吊扣駕照2個月 4. 有開公車、遊覽車、砂石車、貨車為職業的人,請注意 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均為合併列計為 一年內 12 點,吊扣駕照2個月 5. 自 112 年 6 月 30 日起汽車駕駛人於 一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十二點者,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 二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6. 記點以駕照,於監理加值網紀錄,前一點,記點日為起算日一年, 不是以 112/06//30 為準,如果 111/10/18 有記點,由 111/10/18 開始算一年 7.汽車駕駛人於一年內違規點數達6點,得自費申請參加道路安全講習。 完全講習後,扣抵點數2點,一年以一次為限 8.行經行人穿越道,若致使行人受傷**吊扣**駕照一年, 未禮讓行人-罰6000,還需上道安講習3小時 9.嚴重超速修正為最高時速40公里,會記點3點,省道及快速道路區間測速 嚴重超速 40 公里因而肇事者,**吊銷**駕照 已經修法為危險駕駛,會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 10. 超速-記1點●高速公路、快速道路超速或低於速限-記1點 行駛中使用手機記1點、●併排停車-記1點 在車站、學校、市場、消防栓之前停車記1點 交叉口路、公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停車–記1點 臨時停車、停車,駕駛人或乘客不依規定開車門因而肇事記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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