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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接種死亡344人,已接近
新冠狀肺炎死亡人數一半了
更新時間:2021-07-09 09:20
國內通
報總計
| 總計
表三 、COVID-19 疫苗接種後不良事件通報
疫苗廠牌
AstraZeneca
通報數
排除
確診
1,606,389 1,589,769 15,185
Moderna
110/7/8 COVID-19 疫苗統計資料
疫苗接種|疫苗接
量(劑)
種後不
良事件。
新增 208,564
累計
3,121,081
5,814
新增
累計 1,986,497
新增 202,750
累計
84
2,3458
67
2,220
17
1,134,584 125
死亡
730
疫苗接種
後非嚴重
不良事件。
41
1,444
28
1,372
13
72
(通報資料截止點: 110/7/8 16:00)
疑似疫苗接種後嚴重不良事件
小計 死亡 疑似嚴|其他疑似
重過敏|嚴重不良
反應。
事件。
0
31
8
541
43
12
9018 352
39
848 344
4
53
8
0
29
499
2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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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22止目前累計478例COVID-19疫苗接種後發生死亡不良事件,年齡為2個月至101歲間,其中340人為75歲以上長者》 莫德納接種後死亡最年輕案例 36歲男死因待釐清 2021/7/22 16:29(7/22 18:25 更新) 指揮中心統計,22日新增8人接種疫苗後逝世,其中一名36歲男子本身有心衰竭與乾癬免疫疾病,他在施打後13天死亡,為最年輕接種莫德納疫苗後死亡案例。(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江慧珺台北22日電)據指揮中心統計,22日新增8人COVID-19疫苗接種後死亡,分別為5人接種AZ疫苗、3例莫德納疫苗,其中包含最年輕莫德納疫苗接種後死亡,一名36歲男施打後13天死亡。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莊人祥說明,該男性本身有心衰竭與乾癬免疫疾病,接種莫德納疫苗後第2天,開始出現身體發熱症狀,接種後第13天被發現在家中死亡,死因仍待釐清研判。應該是接種莫德納疫苗後死亡最年輕個案。 據指揮中心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接種後不良反應事件通報資料,21日新增5例AZ疫苗接種後發生死亡不良事件,年齡為67歲至91歲間,為接種疫苗後3日至33日間發生;同期間新增3例莫德納疫苗接種後發生死亡不良事件,年齡為36歲至84歲間,為接種疫苗後4日至13日間發生。 目前累計478例COVID-19疫苗接種後發生死亡不良事件,年齡為2個月至101歲間,其中340人為75歲以上長者,至於發生時間為疫苗接種後當日至58日間發生;依疫苗品牌區分,其中有426例為接種AZ疫苗,有52例為接種莫德納疫苗。 這些死亡事件累計已解剖108例,其中76例與慢性病相關,其他則為嗆噎窒息、頸椎骨折、呼吸道阻塞、疑似肺炎、泌尿道感染、氣管內有管灌倒流液體、咽喉炎、胃穿孔併腹膜炎、上消化道出血、肋膜炎、疑膽道化膿性感染、腦室和腦幹出血、吸入性肺炎及心肺衰竭等,4例待釐清。 針對接種後其他嚴重不良事件,21日間新增31例疑似AZ疫苗相關,發病年齡27歲至90歲,為接種疫苗後當日至63日間發生;同期間新增22例疑似莫德納疫苗相關,發病年齡26至89歲,為接種疫苗後當日至14日間發生。(編輯:陳清芳)1100722
    3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據報導截至2021/11/1疑似因疫苗接種後嚴重不良事件而死亡案例已達1,006例,超過新冠肺炎死亡人數847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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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人回報2 則回應3 年前
  • 救濟制度緩不濟急 國民黨三點建議 讓國人施打疫苗不擔心 為了對抗新冠疫情,全台上下都努力推動疫苗覆蓋率,但是我們卻發現,疫苗接種後,產生嚴重不良反應的事件數,也急速增加,統計至7/27: 📌疫苗接種後不良事件累計3,732件 📌其中嚴重不良事件為1,657件 📌施打疫苗而死亡的人數竟高達519人 💢蔡政府根本沒有建立新冠疫苗不良事件的救濟管道 現在民眾除了自行疫苗險,就只能自行向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申請救濟,相關救濟機制非常冗長、審定方式也過於嚴苛,整體救濟時程恐長達一年,許多民眾根本就得不到幫助。 💢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規模不足 蔡政府明顯低估了新冠肺炎疫苗接種的風險,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的預算編列過低,目前基金規模只有2億1533萬元,但是新冠疫苗接種的不良事件,如果要全部給付,最高恐怕要有70億經費,現在的救濟基金根本沒辦法因應。 增加疫苗覆蓋率是正確的政策,但是政府更應該同步提升國人施打疫苗保障,讓人民能夠安心,因此國民黨提出三點呼籲: 1⃣政府另行設立審議小組與基金,避免排擠原有常規疫苗救濟申請,提高新冠肺炎疫苗接種者的權益保障。 2⃣縮短審議流程與時間,不要讓人民擔心接種疫苗後,還需另籌醫療費用,避免加重國人心理及經濟負擔。 3⃣審議原則應「從寬」,採「無過失補償責任」,只要有施打事實與不良反應,即予補償。 死亡、傷殘結果是否與疫苗相關,可採推定的因果關係從寬認定。由政府承擔更多責任,也讓國人施打疫苗意願更提升。 國民黨強調,政府要「衝高疫苗施打率」,讓預防接種成為「必然事件」,民眾配合施打疫苗缺乏選擇權,絕不可將救濟、補償責任推給民眾自理,相關救濟制度不能遇到再補。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台灣COVID-19 疫苗不良事件通報摘要報告 日期:110.8.18 資料來源:台灣衛福部食藥署 https://www.fda.gov.tw/tc/includes/GetFile.ashx?id=f637653049089497976&type=2&cid=37471 自 110 年 3 月 22 日起,COVID-19 疫苗接種計畫開始。截至 110 年 8 月 18 日止,共接獲疫苗不良事件通報 5620 件。其中,有2548 件屬於「嚴重不良事件」通報,其中含 641 件死亡通報案件。 上述通報案件中包含: 疑似過敏性反應(anaphylaxis)25 件、 心律不整 16 件、 急性心肌梗塞 86 件、 血管炎 4 件、 顏面神經麻痺 42 件、 癲癇 19 件、 心肌炎/心包膜炎 14 件、 特發性血小板 減少紫斑症 29 件、 腦血管中風 208 件、 橫斷性脊髓炎 2 件、 急性瀰漫性腦脊髓炎 2 件、 格 林-巴利症候群(Guillain–Barre ́Syndrome) 7 件、 脊髓炎 1 件、 腦炎 1 件、 血栓併血小板低下 症候群(thrombosis with thrombocytopenia syndrome) 21 件、 視神經炎 4 件、 急性胰臟炎 3 件、 橫紋肌溶解症 4 件、 急性肝損傷 3 件、 急性腎損傷 1 件、 多形性紅斑 3 件、 關節炎 4 件、 流 產 7 件、 死產 5 件、 早產 1 件、 視網膜靜脈阻塞 6 件、 視網膜動脈阻塞 5 件、 視網膜血管阻 塞 1 件、 深層靜脈栓塞 42 件、 肺栓塞 34 件、 腦靜脈竇栓塞 8 件、 其他血栓相關疾患(other thrombotic disorder) 13 件(通報症狀包含左腎梗塞、 缺血性腸道疾病、 肝門靜脈血栓及腸骨靜 脈、 腸道血管靜脈栓塞、 上腸繫膜動脈栓塞、 腎臟靜脈栓塞及脾梗塞), 皆為接種疫苗後曾被 零星報告過的不良事件,將持續進行監測。
    5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台灣染疫死了851人、下面的數據、表示 疫苗比病毒恐怖、為什麼要給你200元去打疫苗?去作試驗呢? 因打疫苗死亡1266人 衛福部資料 還有超過1萬6千多人因接種疫苗受傷。 以下的資料全為官方統計數字。 —台灣COVID-19 新冠疫苗不良事件通報摘要摘要-衛福部食藥署 日期:2022-1-12 自 110年 3 月 22 日起,COVID-19 疫苗接種計畫開始,截至111年 1月12日,共接獲16,179件疫苗注射不良事件通報,其中有 7914件屬於「嚴重不良事件」通報,其中含 1254件死亡通報案件! 上述通報案件中包含: 疑似過敏性反應(anaphylaxis)38件、 心律不整 45件、 急性心肌梗塞 225件、 心肌炎/心包膜炎 210件、 腦血管中風 556件、 顏面神經麻痺 168件、 癲癇 58件、 橫斷性 脊髓炎 2 件、 急性瀰漫性腦脊髓炎 6件、 格林-巴利症候群(Guillain–Barre ́Syndrome) 25件、 視神經脊髓炎2件 脊髓炎 3件、 腦炎 4件 無菌腦膜炎3件 視神經炎12件 急性胰臟炎 10件、 急性腎損傷 8件、 急性肝損傷 6件、 多形性紅斑 18件、 血管炎 17件、 橫紋肌溶解症 14件、 關節炎 6件、 流產 15件、 死產 12件、 早產 3 件、 特發性血小板減少紫斑症 56件、 血栓併血小板低下症候群91件、 視網膜靜脈阻塞 21件、 視網膜動脈阻塞 94、 視網膜血管 阻塞 4 件、 深層靜脈栓塞 93件、 肺栓塞 109件、 腦靜脈竇栓塞 24件、 其他血栓相關疾患41件 (通報症狀包含左腎梗塞、缺血性腸道疾病、肝門靜脈血栓及腸骨靜脈、腸道血管靜脈栓塞、上腸繫膜動脈栓塞、腎臟靜脈栓塞、脾梗塞、上肢未明示靜脈急性血栓栓塞、下肢動脈阻塞、 上肢遠端動脈血栓、腎動脈梗塞、頸動脈栓塞 註:各類別案件數係依資料截止點前所得通報資訊所進行之統計評估結果,後續可能因個案之追蹤、調查或臨床審議資訊而有異動。) 資料來源:台灣衛福部食藥署COVID-19 新冠疫苗不良事件通報摘要2022-1-12 網站: https://www.fda.gov.tw/tc/includes/GetFile.ashx?id=f637777860011497485&type=2&cid=39713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生也不得,死也不得啊! 目前國內新冠疫苗接種後 不良事件通報 19,000件,死亡近 1,500件,但迄今僅審議數百件,且近九成被認定與疫苗無關。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6262276 政府催促人民打疫苗,出了問題人民卻只能自認倒楣。由此不難理解,為何面對疫情束手無策的政府,會叫人民「自主應變」,連老舊公寓居家照顧也只能「丟鑰匙下樓」解決送藥送餐問題。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爆炸性新聞》 研究發現在2021年向疫苗不良事件通報系統(VAERS)報告的愛滋病相關疾病和癌症分別增加了1,145%至33,715%。 也就是在2021年可能因疫苗接種造成愛滋病相關疾病急速增加【11】倍,而癌症則更驚人的增加了【337】倍。 這暗示在全球大規模接種疫苗後,未來將會有許多人得愛滋病,並且有更多更多人會染上癌症。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沒有錯打越多劑確診率越高,因為RNA被毒苗破壞了,自體免疫系統功能反而下降。而且很可能還會留下永久後遺症,日後身體的健康度下降,罹患各種疾病的機率增高。 再看下面這個圖表,確診死亡854人為確診人數的2.37%。然而,疫苗接種死亡1444人占不良事件的7.65%。所以接種疫苗死亡人數是染疫死亡的3.227倍。為什麼政府拼命叫大家接種第三劑甚至老人加打第四劑疫苗是什麼目的?難道要消滅臺灣人嗎?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查核 爭議點一、網傳稱「接種新冠疫苗並無法保證不會得到感染、也可能無法避免無症狀感染,為什麼還需要接種疫苗」,是否屬實? 查核中心諮詢國家衛生研究院感染症與疫苗研究所副研究員級主治醫師齊嘉鈺、台灣疫苗推動協會榮譽理事長李秉穎。 (一)齊嘉鈺表示,每個事情都可從多面向討論,傳言是從反向論述;但打疫苗雖不能百分百保護,還是有相對的好處跟接種疫苗的必要性。 齊嘉鈺說,已知的科學證據和真實世界資料可知,接種COVID-19疫苗,可有效降低9成以上住院、重症、死亡的風險,這是毫無疑問的。當感染新冠病毒,任何人都可能演變成重症,因此不是說因為「打了疫苗還是可能被感染」就不打。此外,雖然接種之後還是可能感染到病毒,但症狀是輕微的、病毒量比較低,傳染力相對於沒有接種疫苗者也會比較低。 齊嘉鈺表示,從公衛觀點,當社會中打疫苗的人愈多,愈能增加群體免疫,病毒就愈不容易傳遞出去。 齊嘉鈺指出,目前COVID-19疫情最讓人擔心之處在於變種病毒的威脅。病毒會變種是因為每次病毒感染細胞複製,產生多次的突變,因此要想辦法減緩病毒傳播的速度、終止傳播鏈,就可以減少變種病毒的發生。整體來說,疫苗打得夠多的時候,病毒就沒這麼容易在人群之間傳播。 此外,齊嘉鈺說,接種COVID-19疫苗的另一個好處是,社會中一定有些人沒辦法接種疫苗,如12歲以下的孩童、身體真的極度衰弱或正在使用特定藥品而可能不適合接種者,這些人必須靠旁人有接種來守護。 (二)李秉穎表示,新冠疫苗對於預防感染有一定的保護效果,且對避免住院、重症和死亡,也有很好的效力。就算是變種病毒,目前的研究資料也顯示,疫苗會有一定的防護效果,且對降低重症、死亡的風險效果仍在。 李秉穎說,傳言的部分說法確實正確,如接種疫苗,仍然應該戴口罩、做好其他的防疫措施;且接種疫苗,仍有可能感染新冠病毒,感染可能無症狀或輕微,但確實也仍有風險會把病毒散播出去。但傳言的說法像是疫苗「不能達到100分」就好像不及格,這是錯誤的邏輯。 李秉穎說,實際上,接種疫苗的目的不是要讓人儘快脫下口罩或保證完全不被感染,而是要降低病毒威脅、減少負面衝擊。 (三)根據中華民國免疫學會對COVID-19疫苗的建言,疫苗研發透過臨床試驗驗證有效性和安全性。有效的疫苗接種,可降低感染率、住院率、重症率和死亡率。 綜合以上,網傳稱「打完新冠疫苗,仍會染疫、仍需戴口罩」,推論為不需要打疫苗,為錯誤推論。傳言忽略接種新冠疫苗,能達到群體免疫,降低住院、死亡率等益處。 爭議點二、傳言稱,新冠病毒疫苗,不提供免疫力、不消滅病毒、不能防止死亡,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整理AZ、莫德納和輝瑞/BNT三種疫苗的臨床試驗結果: AZ臨床試驗研究結果,結果發現,AZ疫苗能有效預防COVID-19 有症狀之感染,接種完兩劑疫苗的AZ 疫苗組與對照組相比,接種第二劑14日後發生經實驗室確診且有症狀感染的機會下降 70%,表示疫苗效力為7成。另根據研究團隊在2021 Z2月9日發表的第三期臨床試驗截至2020年12月6日的結果,研究顯示疫苗效力為 67%,接種一劑後22至 90 天區間的疫苗效力為 76%。疫苗對預防住院的保護力為100%。 莫德納疫苗第三期臨床試驗結果,疫苗組與對照組相比,接種疫苗 14 天後,發生有症狀感染的機會降低 94%,顯示接種此疫苗能有效預防COVID-19,對避免重症的效力為100%。 輝瑞/BNT第二/三期臨床試驗結果,結果顯示接種完第二劑疫苗後7天的效力為 95%,接種一劑後對重症的效力為89%。 (二)齊嘉鈺表示,根據臨床試驗結果和疫苗在國際接種狀況,疫苗可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護力,也可以避免重症和死亡的風險。至於疫苗「消滅」病毒,從一些研究可以觀察到,接種疫苗之後無症狀帶病毒的狀況會降低、可減少病毒傳播。 (三)李秉穎表示,疫苗無法「消滅」病毒,但可以降低病毒對人體的健康威脅,對於提供保護力、避免重症和死亡有明確的幫助。 爭議點三、傳言稱,接種疫苗若有不良反應,不能向疫苗廠和政府索賠,政府100%免責,因為疫苗還是實驗性藥物,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諮詢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副教授楊秀儀。她表示,目前能在台灣使用的新冠疫苗,都是經過食藥署審查、通過緊急授權的疫苗,因此,都是合法使用,並不如傳言所言,有「實驗性藥物」的問題。 楊秀儀說,如果民眾接種發生不良事件,可尋求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協助,疫苗製造或輸入廠商要繳納一定的金額給救濟基金,因此,不管民眾是接種AZ或莫德納,只要發生不良事件,都可以依法申請救濟,由專家審查、評估是否給予救濟。 楊秀儀說,「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是先進的制度,是類似補償的概念,而不是賠償。國際先進國家,如北歐、德國、日本等,處理疫苗不良事件都是採「無過失」的概念來處理。如果受害民眾堅持要政府賠償,也可以提告,但問題是可能很難告得成,因為必須舉證疫苗設計或製造有瑕疵或過失。 至於還在試驗中的疫苗,楊秀儀說,若還沒通過食藥署緊急授權的疫苗,在人體試驗階段就出現接種受害狀況,就不是由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處理,而是藥廠必須負責。 (二)李秉穎表示,民眾接種疫苗是為了預防疾病、降低疾病對生活的衝擊,是利大於弊的選擇,而公共利益也大於個人,接種疫苗對絕大部分的人都有利。但確實可能有相當少部分的人會出現嚴重的過敏或不良反應,或甚至有罕見的血栓發生。 對於這些疫苗不良反應事件,李秉穎說,傳言所稱,疫苗不良事件不能向政府或疫苗廠索賠,但這不是因為COVID-19疫苗是實驗性藥物,而是因為少數的不良反應個案難以預測,若接種後產生嚴重副作用,卻要藥廠賠償,恐怕沒有藥廠願意投入疫苗的研發。 不過,李秉穎說,發生疫苗不良事件,不是政府、藥廠或評估接種的醫師的責任,但為了公共利益、降低個人損害,台灣訂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只要是食藥署授權使用的疫苗,民眾接種後發生嚴重疾病或不良反應,都可以申請救濟,經專家審查後,評估給予合適的救濟。但常見、輕微的可預期接種後不良反應,不予救濟。 (三)查核中心查找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法制規定,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明訂,因預防接種而受害者,得請求救濟補償。中央主管機關應於疫苗檢驗合格時,徵收一定金額充作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 綜合以上,民眾若接種新冠疫苗,若有嚴重罕見不良反應,可以依「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申請救濟補償,由專家審核。傳言稱「新冠疫苗為實驗性藥物」為錯誤說法。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1/7/20版】 一、專家指出,接種COVID-19疫苗後仍可能感染,且仍須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但接種疫苗可降低住院、重症和死亡風險,並形成社會群體免疫,減緩變種病毒威脅,並保護其他無法接種疫苗的人。 二、根據AZ、莫德納、輝瑞BNT疫苗等已發布臨床試驗結果,對防止感染有一定效果,也能降低重症風險。 三、專家指出,接種疫苗若不幸有嚴重不良反應,依法可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由專家審議並評估是否給予救濟及救濟金額。 傳言提出10個疫苗問答,說明疫苗不盡完善之處,但錯誤推論到結論「不提供免疫力、不能防止死亡」,因此,為部分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資訊若有更新,本報告亦會同步更新。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