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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濟制度緩不濟急 國民黨三點建議 讓國人施打疫苗不擔心

為了對抗新冠疫情,全台上下都努力推動疫苗覆蓋率,但是我們卻發現,疫苗接種後,產生嚴重不良反應的事件數,也急速增加,統計至7/27:

📌疫苗接種後不良事件累計3,732件
📌其中嚴重不良事件為1,657件
📌施打疫苗而死亡的人數竟高達519人

💢蔡政府根本沒有建立新冠疫苗不良事件的救濟管道
現在民眾除了自行疫苗險,就只能自行向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申請救濟,相關救濟機制非常冗長、審定方式也過於嚴苛,整體救濟時程恐長達一年,許多民眾根本就得不到幫助。

💢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規模不足

蔡政府明顯低估了新冠肺炎疫苗接種的風險,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的預算編列過低,目前基金規模只有2億1533萬元,但是新冠疫苗接種的不良事件,如果要全部給付,最高恐怕要有70億經費,現在的救濟基金根本沒辦法因應。

增加疫苗覆蓋率是正確的政策,但是政府更應該同步提升國人施打疫苗保障,讓人民能夠安心,因此國民黨提出三點呼籲:

1⃣政府另行設立審議小組與基金,避免排擠原有常規疫苗救濟申請,提高新冠肺炎疫苗接種者的權益保障。

2⃣縮短審議流程與時間,不要讓人民擔心接種疫苗後,還需另籌醫療費用,避免加重國人心理及經濟負擔。

3⃣審議原則應「從寬」,採「無過失補償責任」,只要有施打事實與不良反應,即予補償。

死亡、傷殘結果是否與疫苗相關,可採推定的因果關係從寬認定。由政府承擔更多責任,也讓國人施打疫苗意願更提升。

國民黨強調,政府要「衝高疫苗施打率」,讓預防接種成為「必然事件」,民眾配合施打疫苗缺乏選擇權,絕不可將救濟、補償責任推給民眾自理,相關救濟制度不能遇到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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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

    「沒有建立新冠疫苗不良事件的救濟管道」並非事實。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 30 條,以及還有依此制定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下稱審議辦法)》規定,民眾在施打疫苗後,如果發生身體不適、甚至死亡的話,本人或死者的法定繼承人,可以在2年內填寫申請書,並準備相關的證明文件(例如

    出處

    https://www.cdc.gov.tw/vicp
    https://pansci.asia/archives/325504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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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核 爭議點一、網傳稱「接種新冠疫苗並無法保證不會得到感染、也可能無法避免無症狀感染,為什麼還需要接種疫苗」,是否屬實? 查核中心諮詢國家衛生研究院感染症與疫苗研究所副研究員級主治醫師齊嘉鈺、台灣疫苗推動協會榮譽理事長李秉穎。 (一)齊嘉鈺表示,每個事情都可從多面向討論,傳言是從反向論述;但打疫苗雖不能百分百保護,還是有相對的好處跟接種疫苗的必要性。 齊嘉鈺說,已知的科學證據和真實世界資料可知,接種COVID-19疫苗,可有效降低9成以上住院、重症、死亡的風險,這是毫無疑問的。當感染新冠病毒,任何人都可能演變成重症,因此不是說因為「打了疫苗還是可能被感染」就不打。此外,雖然接種之後還是可能感染到病毒,但症狀是輕微的、病毒量比較低,傳染力相對於沒有接種疫苗者也會比較低。 齊嘉鈺表示,從公衛觀點,當社會中打疫苗的人愈多,愈能增加群體免疫,病毒就愈不容易傳遞出去。 齊嘉鈺指出,目前COVID-19疫情最讓人擔心之處在於變種病毒的威脅。病毒會變種是因為每次病毒感染細胞複製,產生多次的突變,因此要想辦法減緩病毒傳播的速度、終止傳播鏈,就可以減少變種病毒的發生。整體來說,疫苗打得夠多的時候,病毒就沒這麼容易在人群之間傳播。 此外,齊嘉鈺說,接種COVID-19疫苗的另一個好處是,社會中一定有些人沒辦法接種疫苗,如12歲以下的孩童、身體真的極度衰弱或正在使用特定藥品而可能不適合接種者,這些人必須靠旁人有接種來守護。 (二)李秉穎表示,新冠疫苗對於預防感染有一定的保護效果,且對避免住院、重症和死亡,也有很好的效力。就算是變種病毒,目前的研究資料也顯示,疫苗會有一定的防護效果,且對降低重症、死亡的風險效果仍在。 李秉穎說,傳言的部分說法確實正確,如接種疫苗,仍然應該戴口罩、做好其他的防疫措施;且接種疫苗,仍有可能感染新冠病毒,感染可能無症狀或輕微,但確實也仍有風險會把病毒散播出去。但傳言的說法像是疫苗「不能達到100分」就好像不及格,這是錯誤的邏輯。 李秉穎說,實際上,接種疫苗的目的不是要讓人儘快脫下口罩或保證完全不被感染,而是要降低病毒威脅、減少負面衝擊。 (三)根據中華民國免疫學會對COVID-19疫苗的建言,疫苗研發透過臨床試驗驗證有效性和安全性。有效的疫苗接種,可降低感染率、住院率、重症率和死亡率。 綜合以上,網傳稱「打完新冠疫苗,仍會染疫、仍需戴口罩」,推論為不需要打疫苗,為錯誤推論。傳言忽略接種新冠疫苗,能達到群體免疫,降低住院、死亡率等益處。 爭議點二、傳言稱,新冠病毒疫苗,不提供免疫力、不消滅病毒、不能防止死亡,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整理AZ、莫德納和輝瑞/BNT三種疫苗的臨床試驗結果: AZ臨床試驗研究結果,結果發現,AZ疫苗能有效預防COVID-19 有症狀之感染,接種完兩劑疫苗的AZ 疫苗組與對照組相比,接種第二劑14日後發生經實驗室確診且有症狀感染的機會下降 70%,表示疫苗效力為7成。另根據研究團隊在2021 Z2月9日發表的第三期臨床試驗截至2020年12月6日的結果,研究顯示疫苗效力為 67%,接種一劑後22至 90 天區間的疫苗效力為 76%。疫苗對預防住院的保護力為100%。 莫德納疫苗第三期臨床試驗結果,疫苗組與對照組相比,接種疫苗 14 天後,發生有症狀感染的機會降低 94%,顯示接種此疫苗能有效預防COVID-19,對避免重症的效力為100%。 輝瑞/BNT第二/三期臨床試驗結果,結果顯示接種完第二劑疫苗後7天的效力為 95%,接種一劑後對重症的效力為89%。 (二)齊嘉鈺表示,根據臨床試驗結果和疫苗在國際接種狀況,疫苗可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護力,也可以避免重症和死亡的風險。至於疫苗「消滅」病毒,從一些研究可以觀察到,接種疫苗之後無症狀帶病毒的狀況會降低、可減少病毒傳播。 (三)李秉穎表示,疫苗無法「消滅」病毒,但可以降低病毒對人體的健康威脅,對於提供保護力、避免重症和死亡有明確的幫助。 爭議點三、傳言稱,接種疫苗若有不良反應,不能向疫苗廠和政府索賠,政府100%免責,因為疫苗還是實驗性藥物,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諮詢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副教授楊秀儀。她表示,目前能在台灣使用的新冠疫苗,都是經過食藥署審查、通過緊急授權的疫苗,因此,都是合法使用,並不如傳言所言,有「實驗性藥物」的問題。 楊秀儀說,如果民眾接種發生不良事件,可尋求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協助,疫苗製造或輸入廠商要繳納一定的金額給救濟基金,因此,不管民眾是接種AZ或莫德納,只要發生不良事件,都可以依法申請救濟,由專家審查、評估是否給予救濟。 楊秀儀說,「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是先進的制度,是類似補償的概念,而不是賠償。國際先進國家,如北歐、德國、日本等,處理疫苗不良事件都是採「無過失」的概念來處理。如果受害民眾堅持要政府賠償,也可以提告,但問題是可能很難告得成,因為必須舉證疫苗設計或製造有瑕疵或過失。 至於還在試驗中的疫苗,楊秀儀說,若還沒通過食藥署緊急授權的疫苗,在人體試驗階段就出現接種受害狀況,就不是由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處理,而是藥廠必須負責。 (二)李秉穎表示,民眾接種疫苗是為了預防疾病、降低疾病對生活的衝擊,是利大於弊的選擇,而公共利益也大於個人,接種疫苗對絕大部分的人都有利。但確實可能有相當少部分的人會出現嚴重的過敏或不良反應,或甚至有罕見的血栓發生。 對於這些疫苗不良反應事件,李秉穎說,傳言所稱,疫苗不良事件不能向政府或疫苗廠索賠,但這不是因為COVID-19疫苗是實驗性藥物,而是因為少數的不良反應個案難以預測,若接種後產生嚴重副作用,卻要藥廠賠償,恐怕沒有藥廠願意投入疫苗的研發。 不過,李秉穎說,發生疫苗不良事件,不是政府、藥廠或評估接種的醫師的責任,但為了公共利益、降低個人損害,台灣訂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只要是食藥署授權使用的疫苗,民眾接種後發生嚴重疾病或不良反應,都可以申請救濟,經專家審查後,評估給予合適的救濟。但常見、輕微的可預期接種後不良反應,不予救濟。 (三)查核中心查找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法制規定,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明訂,因預防接種而受害者,得請求救濟補償。中央主管機關應於疫苗檢驗合格時,徵收一定金額充作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 綜合以上,民眾若接種新冠疫苗,若有嚴重罕見不良反應,可以依「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申請救濟補償,由專家審核。傳言稱「新冠疫苗為實驗性藥物」為錯誤說法。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1/7/20版】 一、專家指出,接種COVID-19疫苗後仍可能感染,且仍須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但接種疫苗可降低住院、重症和死亡風險,並形成社會群體免疫,減緩變種病毒威脅,並保護其他無法接種疫苗的人。 二、根據AZ、莫德納、輝瑞BNT疫苗等已發布臨床試驗結果,對防止感染有一定效果,也能降低重症風險。 三、專家指出,接種疫苗若不幸有嚴重不良反應,依法可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由專家審議並評估是否給予救濟及救濟金額。 傳言提出10個疫苗問答,說明疫苗不盡完善之處,但錯誤推論到結論「不提供免疫力、不能防止死亡」,因此,為部分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資訊若有更新,本報告亦會同步更新。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立法委員賴香伶、張其祿國會辦公室新聞稿】2021年10月8日 打高端昏迷22天被漠視 家屬心寒 疫苗接種救濟應認定從速、從寬  中正大學法律所黃同學施打高端疫苗後,9月16日騎機車停等紅燈時突然軟癱昏倒,已在嘉義縣大林慈濟醫院加護病房昏迷長達22天,黃同學父母只能放下工作、南下照顧孩子,經院方主動通報後,卻無任何政府相關單位前往探視,立委賴香伶、張其祿、黃爸爸與台灣民眾黨嘉義市黨部主委吳亭蓁醫師8日召開記者會,要求衛福部盡速主動派員調查此一疑似高端疫苗嚴重不良反應事件。 立委賴香伶指出,現行預防接種救濟條件審議案件,至今未有一件因COVID-19疫苗得到救濟認定,像黃同學這樣的受害者,因現行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過於嚴苛,國人在高端疫苗三期試驗尚未完成下,政府即給予緊授權並鼓勵民眾接種,民眾也基於群體免疫注射疫苗,若因此施打疫苗產生不良反應是基於公共利益下的特別犧牲,應放寬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給付。新冠疫苗進行「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較107年修法前更嚴。台灣民眾黨也會研議提出修法版本來完善對於國人及弱勢族在於COVID-19新冠疫苗接種救濟有所保障! 立委張其祿表示,對於黃同學遭遇及黃同學家屬,感到非常的遺憾!疫情下政府更要重視民眾陷入更弱勢的問題!黃同學在有限的疫苗種類取得下,選擇接種國產高端疫苗。而在事件發生後,國產疫苗公司不但未主動收集跡證,累積不良反應案例,也未見政府要求國產疫苗公司。而住院費用仍未知,家屬也必須往返當地,工作生計也因照顧時間而影響,這就是因疫情陷入弱勢困境的例子!張其祿強調,政府必須立即針對施打疫苗接種救濟能更為具體並放寬補助標準,尤其對於弱勢家庭疫苗接種相關補助必須再強化,政府更應保障民眾權益並減少疑慮,完善疫苗接種救濟程序。台灣民眾黨也會研議提出修法版本來完善對於國人及弱勢族在於COVID-19新冠疫苗接種救濟有所保障! 住在桃園的黃同學為嘉義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二年級學生,曾任中正大學學生議會議長、法律系學會副會長,在校成績良好、也活躍於公共事務,9月10日響應政府號召、主動登記接種高端疫苗,9月16日騎機車停等紅燈時突然癱軟昏倒,經送醫診斷為右側頸動脈血栓。黃生過去健康狀況良好,體格強健,常練健身且注重飲食,因此得知此消息的同學老師們都感到非常錯愕。事發至今,已在大林慈濟醫院加護病房昏迷22天,黃同學父母放下在桃園的工作南下,在醫院附近租屋照顧,家庭經濟陷入困境,中正大學已積極籌設募款專戶,希望社會大眾可以一起幫黃同學集氣,協助他們度過難關。 黃爸爸表示,過去孩子就很關心政治,常回家宣傳政府的政策政績。這次聽了政府宣導,主動接種高端疫苗,他事前也不知道孩子會去施打高端,否則一定會攔阻他。現在他與太太只能放下工作、南下照顧孩子,他昏迷已長達22天,當時院方通報疑似疫苗嚴重不良反應後,民雄衛生所請他去填寫申請單,此後就無消無息,連現在申請進度到哪都不知道。9月25日媒體報導他孩子的事件後,當天晚上曾接到嘉義縣衛生局打來一通電話,電話中還在詢問他兒子現在的狀況,可見相關單位對於整個事件都後知後覺,消極被動,事發至今已超過3週了,孩子還躺在加護病房昏迷不醒,這段時間來政府、高端疫苗廠商都沒來關心過孩子,令人十分心寒。 一路以來陪伴黃爸爸的民眾黨嘉義市黨部主委吳亭蓁醫師說,黃同學於16日發生血栓後,一直都躺在加護病房,因腦水腫的關係目前左右腦都開過刀,昏迷指數只有5,前兩日剛做完腦部核磁共振追蹤檢查,目前右腦的損傷範圍很廣,也有傷到部分的腦幹,主治醫師評估黃同學最好的情況是醒來但極可能半邊癱瘓,須長期復健治療,最壞的狀況則是變成植物人,預後並不樂觀。黃爸爸、黃媽媽對此情況難以接受,身心俱疲、非常無助,都快撐不下去了。黃同學的師長同學們也非常關心這件事,四處奔走協助學校成立急難救助專戶,希望陪黃家度過難關。 學校設置的專戶如下: 戶名:國立中正大學401專戶 分行:台灣銀行嘉義分行 (代號:004) 帳號:014036070589 匯款須備註:110DB26-1 法律系碩士研究生黃柏霖緊急事故醫療救助專戶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生也不得,死也不得啊! 目前國內新冠疫苗接種後 不良事件通報 19,000件,死亡近 1,500件,但迄今僅審議數百件,且近九成被認定與疫苗無關。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6262276 政府催促人民打疫苗,出了問題人民卻只能自認倒楣。由此不難理解,為何面對疫情束手無策的政府,會叫人民「自主應變」,連老舊公寓居家照顧也只能「丟鑰匙下樓」解決送藥送餐問題。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對於近期一些網路上關於法律的討論,本來期望真理越辯越明,結果沒想到反而各種討論落入了圈套,更似是而非了。 因為很煩人,所以挑出幾個不應該再討論的東西,讓大家在看其他文章的時候,直接把這幾個部分刪除不看,其他部分,就是看你自己的信仰了。 Q1: 藥廠要跟政府談,是因為政府可以給訴訟豁免? A1: 別鬧了,台灣藥證核發根本沒有這個訴訟豁免的制度,所以不管藥廠跟別的國家的政府談了什麼條件,至少在這個所謂「訴訟豁免」制度上,不能放在台灣的情況去討論。 要豁免一個國家的司法管轄,是很嚴重的事情,必需要有法律授權才行。如果用「豁免」這個關鍵字去搜尋全國法規資料庫,只有「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這個法律層級的規定,可以讓部分外交人員可以享有豁免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管轄的特權。關於藥證核發,並沒有任何法律授權政府可以豁免藥廠的民刑事或行政責任,更不可能也沒有授權由政府替藥廠來承擔一切賠償責任,所以,別在台灣討論藥廠可以得到政府訴訟豁免這種事。 Q2: 疫苗要投保產品責任險,可是EUA無法投保產品責任險? A2: 查詢金管會核准多家保險公司產品責任險的保單,頂多只有將感冒疫苗(Swine flu vaccine)列為除外不保,也就是說,其他所有疫苗都可保,但據了解目前國內並無保險公司提供疫苗產品責任險。也就是說,不論你是照正常程序取得藥證,或是取得EUA,都沒有不能投保,只是在台灣人家保險公司沒有東西賣你。 而目前施打疫苗後發生不良反應的保險,目前只有從今年三月開始,陸續有保險公司推出疫苗接種不良反應費用保險(疫苗個人險),保障個人施打疫苗以後發生之不良反應,理賠給受施打者。 Q3: 那如果都不能投保產品責任險,那到底是廠商不用負法律責任,還是廠商要負很大的賠償責任?是不是疫苗不願進台灣的原因? A2: 多數發文一直都沒有提到台灣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VICP)」,這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所設置的基金。WHO會員國中,2010年時共有19個國家有這個制度,到2018年時有25個。主要就是為了讓廠商願意製造研發販買疫苗,由廠商繳納一些徵收金作為基金,如果受接種者遇到不良反應,經由專家審議判斷跟疫苗可能有相關性,就由基金給予救濟,不去追究藥廠是否有過失的責任,如同由藥廠投保一樣,這對受接種者和藥廠都有保障。依目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每一人劑疫苗徵收新臺幣1.5元。 Q4: 法律規定申請藥證就是要原廠授權書,拿不出來就不要講話,大家還吵什麼? A4: 沒錯,申請藥證就是要原廠授權書,依據「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5條規定的名稱叫原廠的「委託書」,沒有取得委託書以前,政府無法只靠比大聲來確認誰可以買到疫苗。但是,如果真的有人可以大聲到讓人無法相信他買不到疫苗的話,政府到底可不可以讓他不用提出原廠授權書嗎? 有人說可以,可是沒有說法律依據是什麼。其實,現在非常時期,有一個帝王條款,可以讓政府作所有想做的事情,叫做特別條例第7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不管你是否喜歡這條可以讓政府隨心所欲的條文,依照去年的經驗,政府想限制大家、想開大門,想做任何跟現有法令不一樣的事情,全部都用這一條。 所以一切討論,就不再會是法律問題了。 #法律問題需要TeamWork #博安生醫法律團隊 #不開地球是不想在這兒打仗但歡迎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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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22止目前累計478例COVID-19疫苗接種後發生死亡不良事件,年齡為2個月至101歲間,其中340人為75歲以上長者》 莫德納接種後死亡最年輕案例 36歲男死因待釐清 2021/7/22 16:29(7/22 18:25 更新) 指揮中心統計,22日新增8人接種疫苗後逝世,其中一名36歲男子本身有心衰竭與乾癬免疫疾病,他在施打後13天死亡,為最年輕接種莫德納疫苗後死亡案例。(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江慧珺台北22日電)據指揮中心統計,22日新增8人COVID-19疫苗接種後死亡,分別為5人接種AZ疫苗、3例莫德納疫苗,其中包含最年輕莫德納疫苗接種後死亡,一名36歲男施打後13天死亡。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莊人祥說明,該男性本身有心衰竭與乾癬免疫疾病,接種莫德納疫苗後第2天,開始出現身體發熱症狀,接種後第13天被發現在家中死亡,死因仍待釐清研判。應該是接種莫德納疫苗後死亡最年輕個案。 據指揮中心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接種後不良反應事件通報資料,21日新增5例AZ疫苗接種後發生死亡不良事件,年齡為67歲至91歲間,為接種疫苗後3日至33日間發生;同期間新增3例莫德納疫苗接種後發生死亡不良事件,年齡為36歲至84歲間,為接種疫苗後4日至13日間發生。 目前累計478例COVID-19疫苗接種後發生死亡不良事件,年齡為2個月至101歲間,其中340人為75歲以上長者,至於發生時間為疫苗接種後當日至58日間發生;依疫苗品牌區分,其中有426例為接種AZ疫苗,有52例為接種莫德納疫苗。 這些死亡事件累計已解剖108例,其中76例與慢性病相關,其他則為嗆噎窒息、頸椎骨折、呼吸道阻塞、疑似肺炎、泌尿道感染、氣管內有管灌倒流液體、咽喉炎、胃穿孔併腹膜炎、上消化道出血、肋膜炎、疑膽道化膿性感染、腦室和腦幹出血、吸入性肺炎及心肺衰竭等,4例待釐清。 針對接種後其他嚴重不良事件,21日間新增31例疑似AZ疫苗相關,發病年齡27歲至90歲,為接種疫苗後當日至63日間發生;同期間新增22例疑似莫德納疫苗相關,發病年齡26至89歲,為接種疫苗後當日至14日間發生。(編輯:陳清芳)1100722
    3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據報導截至2021/11/1疑似因疫苗接種後嚴重不良事件而死亡案例已達1,006例,超過新冠肺炎死亡人數847例。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接種疫苗前,先 #加入國光客運好友,領取 #疫苗險! 👉👉https://lin.ee/vUG22eV 😘現在加入國光客運LINE官⽅帳號好友, 即可獲贈『#富邦產險一年期疫苗+ #法傳確診雙重保障』 🦾其中疫苗不良事件費用補償保險, 減少擔心施打後可能產生的疫苗不良反應, 提供更 #全面健康防護,讓您 #安心搭乘大眾運輸。 😎還沒領取嗎? 捧友們趕緊⼿⼑領取!!!💕💕 #國光客運 #安心搭乘 #第一線工作人員陸續施打疫苗 #富邦保代 #疫苗保障 #霧化消毒機 #每日加強清潔消毒 #請繼續全程戴好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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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染疫死了851人、下面的數據、表示 疫苗比病毒恐怖、為什麼要給你200元去打疫苗?去作試驗呢? 因打疫苗死亡1266人 衛福部資料 還有超過1萬6千多人因接種疫苗受傷。 以下的資料全為官方統計數字。 —台灣COVID-19 新冠疫苗不良事件通報摘要摘要-衛福部食藥署 日期:2022-1-12 自 110年 3 月 22 日起,COVID-19 疫苗接種計畫開始,截至111年 1月12日,共接獲16,179件疫苗注射不良事件通報,其中有 7914件屬於「嚴重不良事件」通報,其中含 1254件死亡通報案件! 上述通報案件中包含: 疑似過敏性反應(anaphylaxis)38件、 心律不整 45件、 急性心肌梗塞 225件、 心肌炎/心包膜炎 210件、 腦血管中風 556件、 顏面神經麻痺 168件、 癲癇 58件、 橫斷性 脊髓炎 2 件、 急性瀰漫性腦脊髓炎 6件、 格林-巴利症候群(Guillain–Barre ́Syndrome) 25件、 視神經脊髓炎2件 脊髓炎 3件、 腦炎 4件 無菌腦膜炎3件 視神經炎12件 急性胰臟炎 10件、 急性腎損傷 8件、 急性肝損傷 6件、 多形性紅斑 18件、 血管炎 17件、 橫紋肌溶解症 14件、 關節炎 6件、 流產 15件、 死產 12件、 早產 3 件、 特發性血小板減少紫斑症 56件、 血栓併血小板低下症候群91件、 視網膜靜脈阻塞 21件、 視網膜動脈阻塞 94、 視網膜血管 阻塞 4 件、 深層靜脈栓塞 93件、 肺栓塞 109件、 腦靜脈竇栓塞 24件、 其他血栓相關疾患41件 (通報症狀包含左腎梗塞、缺血性腸道疾病、肝門靜脈血栓及腸骨靜脈、腸道血管靜脈栓塞、上腸繫膜動脈栓塞、腎臟靜脈栓塞、脾梗塞、上肢未明示靜脈急性血栓栓塞、下肢動脈阻塞、 上肢遠端動脈血栓、腎動脈梗塞、頸動脈栓塞 註:各類別案件數係依資料截止點前所得通報資訊所進行之統計評估結果,後續可能因個案之追蹤、調查或臨床審議資訊而有異動。) 資料來源:台灣衛福部食藥署COVID-19 新冠疫苗不良事件通報摘要2022-1-12 網站: https://www.fda.gov.tw/tc/includes/GetFile.ashx?id=f637777860011497485&type=2&cid=39713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疫苗的透明足跡 疫苗從製造過程、運送、到施打進人體,整個過程與細節都被清楚的紀錄下來。以供我們的食藥署/疾管署查核用,甚至後來有需要時,人民/司法單位也可以調閱。不但如此,疫苗施打進人體之後,接著就進入一個叫 “疫苗不良反應的監測系統”。 若證實,有因疫苗施打而受害的人,我們國家還有一個“疫苗接種受害救濟“ 的機制。所以,疫苗施打與其相關事宜,真的是政府的責任。 在過往有些新疫苗上市使用後, 透過上市後的監測, 發現有些極罕見的嚴重不良反應之後,也會被下架, 但這些導致疫苗下架的不良反應, 都不是在臨床試驗 時期就會呈現的. 換句話說 上市後的監測是非常的重要。 從莫德納、輝瑞、AZ疫苗等這些, 在歐美各國使用的疫苗, 我們清楚地看見, 透過嚴謹的監測機制可以讓一些罕見或極罕見的嚴重不良反應逐一呈現,正式做完第三期的疫苗,都需嚴謹的監測,更不用說這些緊急授權的疫苗了,所以,疫苗透明資訊非常重要。 未來,台灣將有多種COVID─19疫苗同實施打,釐清每人施打何種疫苗,施打後之效果及任何不良反應成為重要課題。從頭到尾都顯示, 疫苗產業到疫苗施打 透明足跡的重要性。幸好,我們有一張萬病通用的全民健保卡,可能對未來的監測比起其他國家還更容易。 近日很熱門的話題是陳時中部長 對各方所 宣稱要捐贈的疫苗, 為什麼提出政府要出面來與原廠簽約 的要求。( 無論有沒有 大家所猜測的黑暗動機), 最基本的 現實是:衛福部是負責 疫苗安全有效的專責單位。 他一定要透過現有的行政機制,有能力來呈現要使用於國人的每一種疫苗的透明足跡的紀錄 ( 也就是authenticity). Authenticity 成為一個議題,主要是因為,近日國際上出現多種假疫苗販售的新聞,如用原廠的瓶裝上假疫苗來販售。 現階段,若大家想得出來,除了原廠直接與政府簽約,並透過現有公衛體系來施打疫苗外, 我們政府還有什麼機制,可以確保 “進到台灣的疫苗 是來自原廠的真實性及國人所施打的疫苗不是假疫苗“, 也請盡快提出來,幫幫我們的衛福部,可以讓他們免於承受阻礙疫苗進入台灣的罪名,同時也盡到他確保疫苗品質的基本責任。 何美鄉 於南港 2021.5.3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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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亞利桑那州共和黨宣布新冠疫苗為生化武器, 通過禁止接種決議. 投票總數為 1114 比 51 (95.62%通過) 🫵 亞利桑那州「禁止疫苗接種」決議: 強而有力且可信的證據顯示新冠和新冠疫苗是生化武器 輝瑞的臨床數據顯示 1,223 例死亡、42,000 例不良病例、158,000 例不良事件和約 1,000 例副作用, 以及大量人在接種新冠疫苗後死亡或永久殘疾 來自瑞典的強而有力且可信的證據表明, 新冠 mRNA 注射會改變人類 DNA 政府機構、媒體、科技公司和其他公司聲稱新冠病毒注射是安全有效的,從而犯下了巨大的詐欺行為 佛羅裡達州衛生部呼籲停止mRNA注射, 繼續在人體上進行實驗和拒絕知情同意的行為違反了《紐倫堡法典》, 因此構成反人類罪 解決: 代表保護人類, 2024 年亞利桑那州共和黨總統提名大會代表呼籲霍布斯州長和州立法機構禁止在亞利桑那州銷售和分發新冠注疫苗和所有 mRNA 疫苗, 並要求亞利桑那州總檢察長立即扣押亞利桑那州所有新冠注射劑和mRNA 疫苗, 並對這些所謂的「疫苗」進行法醫分析. https://josephsansone.substack.com/p/breaking-arizona-republican-party #vax #arizona https://t.me/m16mkII/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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