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擬公布:
自即日起至月8日提升疫情警戒標準至「出現感
染源不 階段,因應事項如下:
1.未配 口罩規定 「予以開罰
2.所有 實確保民眾維持社交距離或全
程配戴口罩/使用隔板,並落實實聯制、體溫量
測、消毒、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措
施,否則應暫緩辦理。
3.原則上停辦室外500人以上,宝內100人以上之
集會活動,但上述餅 勁若能材 定座位且為
梅花座、實名制 全程戴口罩、 飲食,得提
報防疫計畫報請 、准後實施。
4.營業場所啟動人流管制作業;無法落實各項防疫
措施者應暫停營業。
5.交通運輸:雙鐵、客運等大眾運輸禁飲食;雙鐵
禁站票,高鐵取消自由座。
6.醫院及長照機構:除例外情形,停止開放探親及
探視,陪病及陪伴者限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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