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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2 則回應9 年前
1.朋友在廟前做美食 屬固定攤位 屬小店戶開立收據 近日查稅公函來附帶4張XX銀行往來明細 ,請他到案解釋存款來源。
2.洗錢防制法實施後 查稅案件好像已經無需向財政部申請就可調出個人或公司的銀行往來明細。
3.個人戶現金、票據、匯款收入支出頻繁,或金額增加,就會容易被銀行移送由資金回查是否有無漏稅及查收入來源,請大家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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