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大內部消息:針對99年以前三(乙)等特考警大將在會議中提出的方案是第一階段約4月份由聲請釋憲的13人先前往受訓後比照100年以後特考班授予巡官,第二階段為93年~99年考過特考的,畢業後也是授予巡官,第三階段是93年以前的受訓4個月後只職等調為警政三階,不授予巡官階級
警察三等特考任用違憲 內政部月內公布處理案 | 政治 | 中央社 CNA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801300242-1.aspx發稿時間:2018/01/30 17:02最新更新:2018/01/30 17:02(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30日電)警察三等特考任用有差別待遇,大法官宣告違憲。內政部今天表示,將成立專案小組針對本案研商,預計1個月內公布處理計畫,目前粗估受影響人數約近5000人。司法院大法官26日做出釋字第760號解釋,認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第2項,導致警察三等特考職務任用資格差別待遇,宣告部分違憲。全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