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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大內部消息:
針對99年以前三(乙)等特考警大將在會議中提出的方案是
第一階段約4月份由聲請釋憲的13人先前往受訓後比照100年以後特考班授予巡官,
第二階段為93年~99年考過特考的,畢業後也是授予巡官,
第三階段是93年以前的受訓4個月後只職等調為警政三階,不授予巡官階級

本則回應

  • Rosalind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應該要等內政部明確消息出來,才能夠確定。

    出處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801300242-1.aspx
    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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