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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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新法 連坐規定
車子借人酒駕
▶吊扣車牌2年1
車主
提醒車主
1.駕駛人酒駕或拒測違規者,不論是否為車主,車牌一律吊扣2年。
2.車主明知駕駛人喝酒又將車輛借人駕駛,吊扣車牌2年+處駕駛人的酒駕罰鍰。
8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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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00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訊息正確,依據道安條例第35條第9、第10款,裡面就明確規定自行酒駕或車主將車借予他人酒駕,皆吊扣牌照2年,而租賃業者已盡告知義務則不在此限。

    此項修正條文自民國111年1月28日公布,並於111年3月31日起施行。

    出處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35
    酒駕、拒絕酒測累犯」罰則加重, 111年3月31日施行
    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post/2203312300004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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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恐怖的來了,酒駕車牌一律吊扣2年!!! 😱車主請小心,車輛借人之前要三思 酒駕新法連坐規定,駕駛人酒駕或酒駕後拒測 就算車主不知情,供他人酒駕車牌一律吊扣2年😭 公司車因司機酒駕,也需吊扣車牌2年😭 💁‍♂️小編提醒您 如有飲酒千萬不要駕車,也不要宿醉上路 請善用捷運、輕軌、公車或計程車等大眾運輸工具往返 也可尋求酒後代駕、家人接送 仁武分局關心您 🔔
    3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請各位車主⚠️111年3月31日起酒駕除高額罰款外,還需吊扣汽車牌照2年!請各位車主務必確實約束駕駛人不得酒駕!⚠️一旦被開單,無論任何理由無法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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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汽車駕駛人注意了!!🚗🚗 切記喝酒不開車。金管會保險局今 (26) 日宣布,酒後駕車加費固定金額,將自 2100 元提高到 3600 元,增幅達 7 成 1,新制預計將自明 (2018) 年 3 月開始實施。 《補充》 ✅1.加費是加在車輛所有人。所以,若車借人開,結果被抓到酒駕。算在車主頭上。 ✅2.若是公司車(法人車)則加費在駕駛人身上 ✅3.若有5台車,強制險全數都會被加費。 ✅4.以上規定以汽車為主,機車不算在內。 📌結論:車別亂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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