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行車~新規定~有宣導哦!這樣開你單,你申訴的機會都沒有。1.倒三角標示、2.閃紅燈、3.路面上有「停」字,機車新規定以上都要停一下(腳要放下)。6000元要不然,6000/元…不用多久就繳回國庫。6000也太痛了
【部分錯誤】網傳「機車行車新規定~倒三角標示、閃紅燈、路面上有停字,都要停一下,否則罰6000」?https://tw.news.yahoo.com/部分錯誤-網傳-機車行車新規定-倒三角標示-閃紅燈-030408504.html事實查核報告#2371 網傳「機車行車新規定~倒三角標示、閃紅燈、路面上有停字,都要停一下,否則罰6000」? 發布日期/2023年5月12日 經查:【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5/13版】 一、高雄市交通局交通大隊說明,駕駛行經無號誌路口遇「停車再開」標誌或「停」標字未停車再開,依法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若行經路口遇「閃光紅燈」號誌未停車再開,依法則是處新台幣9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