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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南屯區五權西路二段56號1糖
(04)24755212(五權西路.東興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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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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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3年5月2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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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時報
▶國土計畫將上路 盧耋:農地被判死刑
明年5月1日實施 刑責提高、天價罰金及檢舉制度 對五都衝擊大 籲中央慎思
《國土計畫法》將於明年5月上路,許多農民仍一頭霧水,
台中市長盧秀燕27日表示,《國土計畫法》對五都衝擊非
常大,包括刑責提高、天價罰金及檢舉制度,農民土地
彿被判死刑,要求中央慎思,別把責任推給弱勢農民。
第1次採
第2次
陳淑娥/台中報導
縣市
台中市議會詐市政總質詢,議為前提,包括她在內的縣市首長
費吳振嘉、李文傑關心國土計畫均向中央反映,尤其對五都衝擊
議題,吳振嘉指出,《國土計畫 非常大,包括提高刑責、天價罰
法》各地都有陳情抗爭,希望暫 金及檢舉制度,農民直喊土地被
後實施,但中央不顧民意,硬要 判死刑,要求中央慎思,別把責
在明年5月1日上路:山城的東 任推給弱勢農民。
勢、石岡、新社、和平位在水源
水質保護區,影響最大。
盧秀燕指出,《國土計畫法》
是國之大法,但不能以犧牲農民
盧秀燕表示,雖然法律用意良
善,加強水質、國土保護也是應
該的,但不應將責任施加於農民
身上。她提到,水利會被中央收
,但許多農民反映收歸變公務機
關以後,反而受到許多問題限制
,呼籲中央要傾聽民意。
歸,用意讓水源可以更有效調度,寺廟用地目前可變為特定目的
事業用地,耕地若被畫為農1,
就沒有變更的彈性。另罰款部分
也提高5倍,未來一般違規處6
至150萬元;若涉及刑事責任,
最高1000萬元。
吳振嘉指出,中央《國土計畫
法》宣稱是為了保護水質水量,
但國產署強制收回林地卻未好好
管理,林業署也沒積極造林,水
保署又做了什麼?難怪台灣地面
水利用率僅18%,痛斥中央不
自我檢討,卻把責任推給農民,
民眾檢舉機制」。
還大舉加重罰款,更設置「獎勵
市府曾舉辦說明會,許多農民
聽完說明仍一頭霧水,紛紛不解
自己的農地為何被畫入農或農
2:由於農1建蔽率鎖在3成,以
此外,大多數農民很擔心未來
後蓋菇寮不能百分之百,等於產
值大幅減少,有菇農憂心忡忡。
罰款提高,深怕一不小心就觸法
了,該怎麼辦?而談到法令中的
檢舉制度等問題,更是令他們
農業局長張敬昌表示,台中市
畫為農1、農2土地共計約1.73
,未來土地將無法變更。他舉例頭深鎖。
萬公頃,以往一般農業區可變更
市長
《國土計畫
法》將於明
年5月上路,
台中市長盧
秀燕呼籲中
央別把責任
推給弱勢農
民。
國土計畫新制 新北逾千件陳情
柯毓庭、楊靜茹、張朝欣/連務農若是沒有自有土地就沒有意
義、申請程序不僅繁,還要還
線報導
買高額資金,可能造成青農返場
淪為口號,「想從事農耕可能比
在城市開一家班要準備的資
金還高」
內政部推動國土計畫新制,將
於2025年上路,新北市、台中
市、南投縣及豐林縣等都傳出反
彈聲浪,新北市地政局接獲陳情
新北市地政局表示,接獲後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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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土計畫法,最近引發許多争議,值得大家來關注。以下是參考說法。 依照《國土計畫法》,各縣市應在今年四月卅日前完成國土計畫。民間團體清點已公布的十五個縣市之國土計畫,發現竟有近十萬公頃農地將消失。而行政院顯不在乎《國土計畫法》要求劃設的八十萬公頃農地目標,反而要將即將到期的法定期限延長為極模糊的「一定期限」,為地方政府解套。此舉,引起民間團體和跨黨派立委的強烈質疑。 行政院對《國土計畫法》的另一重大修正,是自我擴權,規定「經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得適時檢討變更國土計畫」。如此一來,凡政府想要推動的事,皆可用「國家重大建設」之名跨過法令規範,不必受「五年通盤檢討」之限制。這項修正無異是「空白授權」,政府可以任意推翻國土計畫的制度設計,使該法形同不具拘束能力的空法,這是嚴重的「毀法」行動。 依內政部的說法,修法將國土計畫的法定期限改為「一定期限」,是因若干縣市長表示來不及,原有意延緩一年,但仍怕來不及,所以改為「一定期限」。換言之,其目的就是為了幫地方和中央開後門,讓雙方都不受《國土計畫法》約束,讓政府能隨心所欲運用行政權推動建設計畫。 主導這次修法的政委張景森辯稱,現行《國土計畫法》最嚴重問題是「限時完成」和「僵化無彈性」,不能不修;因為「限時完成」會強迫政府「唏哩呼嚕」通過計畫,將造成災難。他還說,台灣過去設下土地使用的重重障礙,結果造成今天台灣違建、違法農舍、違章工廠氾濫,空間治理徹底失敗。張景森的辯詞,根本是自我矛盾。試想,在法令有明確要求的情況下,如果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可能提出「災難」式的計畫;那麼,如果行政院還刻意鬆綁法令,國土計畫成為災難的機會難道不會更大? 綠委林淑芬為此直接槓上張景森,她認為,《國土法》並未規定不能劃設經濟發展區,行政院的作法,其實只是看上農地和山坡地成本更低,想要動農業用地和國土保育地區的腦筋。何況,現有條例已規定,戰爭、天災、或重大「公共設施」、「公用事業」等計畫可不受通盤檢討限制。由此可見,行政院修法並非為了重大公共建設,而是幫民間業者開發去除障礙。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也承認,有些國家重大建設確實需要民間廠商配合推動,例如「大南方計畫」;因該計畫仍在規劃中,來不及納入國土計畫。這項說法也證實,蘇內閣這次修法不是為了完善國土計畫,而是為了方便政府搞建設、衝績效,並導入民間建設的「利多導引」。這點,正是當初《國土計畫法》最想要避免的,不希望各級政府為了自己的方便各行其是,把台灣的國土破壞得不成形狀。 五年前立法院通過《國土計畫法》,是站在國家長遠發展的視野和責任,希望建立一套制度性的國土利用願景。但今天,行政部門只圖一時之行政方便,便要輕率推翻這套制度,可謂極其短視。對此,立法院務必要盡心把關,不能讓行政部門予取予求。遺憾的是,民進黨內雖有林淑芬這樣的諤諤之士,但以綠營黨政運作的模式,這類單兵的警告在立法過程中幾乎不起作用。僅看勞基法一例一休的修法過程,扮演烏鴉的林淑芬常因違反黨紀遭到罰款處分,也擋不住黨團的大軍壓境,《國土計畫法》能例外嗎? 當全民都在為了防疫而緊張,行政院卻利用此一時機在《國土計畫法》上劃刀鑿洞,為自己開後路,為民間業者設便門,實非明智之舉。人民以八一七萬張票將蔡總統送上連任之路,絕不是為了讓她放手大搞建設,卻不顧國土的長遠安全。而閣揆蘇貞昌的短視近利,在其選前狂撒幣的施政,也已一覽無遺。這些,難道都要成為未來四年的新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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