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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8日
發文字號:府社老字第1133109403號
附件:修正後之臺北市敬老悠遊卡及愛心悠遊卡相關補助事項(附表1至附表3)
主旨:公告修正臺北市敬老悠遊卡及愛心悠遊卡相關補助事項。
依據:臺北市敬老悠遊卡、愛心悠遊卡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
法)第2條第7款、第5條第2項及第13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第一類敬老悠遊卡及第一類愛心悠遊卡使用範圍,其
中有關「臺鐵」之扣點方式,自113年7月15日起,持票卡
搭乘臺鐵,起訖站範圍除臺北市轄內之車站外,擴大至新
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宜蘭縣轄內車站任一站,每趟次
車資最高扣150點。
二、
新增「臺北市立動物園教育中心及遊客列車」為第一類敬
老悠遊卡使用範圍。
三、 臺北市敬老悠遊卡及愛心悠遊卡相關補助事項修正後之『
展期作業及掛失事宜之機關(構)及其地點」 「每月補
助點數之使用範圍與方式」及「本辦法所稱國內大眾運輸
工具之種類」,詳如附表1至附表3。
市長蒜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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