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停止錯誤的使用及推薦!各國交通法規早以規範汽車玻璃透光率標準,確保汽車駕駛的安全可視範圍,及最基本的行車安全。透光率不良的汽車隔熱紙在增強密閉性、保護隱私的同時,毫無疑問的降低了車窗可見光的透射率,改變了汽車車窗的折射率和反射率。拿前擋為例,汽車前擋屬夾層玻璃,即為雙層,如前擋玻璃貼膜後,窗外的景象投射到眼中需要折射四層,長期行駛帶來的不會是視覺舒適,而是視覺疲勞,且不利於觀察行駛路況。若在前檔玻璃使用深色隔熱紙來達成防曬效果,但在夜間行車時與雨天行車時能見度極低,帶來的安全隱患得不償失!據國外研究表示,人類眼睛的可視距離是隨入射人眼中可見光的減少而降低的,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70%可見光透過率是人眼可視距離的一個轉折點,當入射眼睛的可見光在70%以上時可視距離減少的比較慢,當入射眼睛的可見光低於70%時,可視距離急劇下降,即正常情況下能見度為10公尺距離時,透光率僅為50%上下的前擋玻璃,能見度卻只有不足三分之一的正常能見度,也就是說,此時的能見度將不足3公尺,發生車禍的機率遠高於正常透光率前擋。
電子公路監理網法規檢索系統-法規資訊-車輛安全檢測基準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LawContent.aspx?LawID=B0049028現在位置:監理法規檢索系統 > 歷史法規資訊 (非現行法規) 歷史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