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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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隨便來啊
拆車牌
便利帳
然後交車牌
這邊提醒大家
今年六月法案已經下修
從六月底開始
你只要超速40公里
你就要被扣牌
然後祭典還要上課
有酸民在下面留言說
誰叫你要開這麼快
等你遇到了你就不會在那邊說
騎太快或是開太快的問題了
因為現在警察真的很
補充一點不是只有汽車
才會被扣牌
機車也會被扣牌
所以千萬千萬不要再超速了
我也只是油門稍微踩了
多那麼一下下
然後就被扣牌了

112年6月30日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同條第4項規定處罰車主「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 行政令函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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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四十公里,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同條第4項規定處罰車主「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道路速限是駕駛人應遵守的行車規定,不應心存僥倖而有嚴重超速行為,才能維護自身及用路人安全,以免傷荷包,還會被吊扣汽車牌照

    出處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5654

    全國法規資料庫,現行道交條例第43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43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交條例沿革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History.aspx?pcode=K0040012

    https://traffic2.tyhp.gov.tw/index-15-354#gsc.tab=0
    1 年前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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