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冬遊澎湖觀光遊客消費券發行簡易辦法
一、 活動時間:106年11月21日起(以入境日期為準)至107年2月10日止,兌換完即止。
二、 兌換時間&地點:活動期間每日8時至18時止。澎湖海洋地質公園中心、馬公機場。
三、 兌換資格及方式:
1.凡於活動期間抵澎旅遊之遊客(限非澎湖籍)憑「機票、船票擇一或出示其他運輸工具入境證明」+「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正本(本國籍)、護照正本(非本國籍)」+2晚住宿發票或證明(合法旅館、合法民宿之發票或收據),至兌換地點即可每人兌換1,100元觀光遊客消費券。
2.凡於活動期間抵澎旅遊之遊客(限非澎湖籍)憑「機票、船票擇一或出示其他運輸工具入境證明」+「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正本(本國籍)、護照正本(非本國籍)」+1晚住宿發票或證明(合法旅館、合法民宿之發票或收據),至兌換地點即可每人兌換500元觀光遊客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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