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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行人穿越道
駕駛一定要「停」讓?
可取締
車體處於行人穿越道上
與行人距離少於3個枕木紋
可直接通行
・與行人距離多於3個枕木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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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原則 車頭進入 行人穿越道 可取缔 資料來源:警政署 距離行人 小於1車道寬 滿足下列兩項,即達取締基準 汽車車頭或機慢車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 汽車車頭或機慢車前輪距離行人行進方向 1個車道寬 (約3公尺) 以內 未達取 締基準 距離行人 大於1車道寬 中央通訊社
    2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近期流傳一支汽車未停讓行人,遭警方取締的影片 每個路口狀況不一,大家對於騎車或開車時如何停讓行人有許多疑惑,查小喵整理基本原則給大家: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車輛都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如車輛距離行人尚遠,超過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應盡速通過路口。 💡法規中的車輛「暫停」,必須要完全靜止;像網傳影片中駕駛這樣緩慢滑行、沒有靜止,也是會被開罰的! 💡取締標準: 🔹有斑馬線 車頭進入斑馬線,且車輛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在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兩項條件同時成立就可取締。 🔹無斑馬線 沒有畫設斑馬線的行人穿越路段,只要車頭與行人的距離在3公尺內,就可取締。 💡違反者汽車罰鍰3600元,機車罰鍰1200元,自行車罰鍰300至600元。 💡立法院已於4月修法,將汽機車未停讓行人罰鍰加重,最高可罰到6000元,預計今年7月施行。 👉報告全文: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9147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