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配戴"有候選人識別口罩" 中選會:違法!https://tw.news.yahoo.com/news/%E6%8A%95%E7%A5%A8%E9%85%8D%E6%88%B4-%E6%9C%89%E5%80%99%E9%81%B8%E4%BA%BA%E8%AD%98%E5%88%A5%E5%8F%A3%E7%BD%A9-%E4%B8%AD%E9%81%B8%E6%9C%83-%E9%81%95%E6%B3%95-122900847.html台北市 / 綜合報導 11月26日投票日,中選會規定,民眾進入投票所必須配戴口罩。不過要是配戴有候選人識別的口罩,是否違法?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上午表示建議避免。而下午,中選會正式發表聲明,不可以穿戴或標示政黨、政治團體、候選人之旗幟、徽章、物品或服飾進入投票所投票,依照選罷法第110條規定,違反者可處以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點我看更多華視新聞>>> 原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