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5/3版】 網路上近期流傳一張罰單,並稱「高速公路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罰單漲到4500」,經過查證: 一、國道警察局表示,網傳罰單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可處3000元至6000元。裁罰金額可能依車種不同有所差距,依據裁罰基準表,罰單中的違規車種為大型車,因此罰鍰為4500元,若是小型車,則罰3000元。 二、國道警察局表示,近年並未調整「高速公
第 一 章 總則 本細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九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處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程序及統一裁罰基準依本細則之規定辦理。前項統一裁罰基準,如附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以下簡稱基準表)。大型重型機車違反本條例規定之處罰,除基準表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車之裁罰基準辦理。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駛共用通行道路,其駕駛人違反本條例第二章汽車行駛規定條文者,依各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二、未保持安全距離。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五、站立乘客。六、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八、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九、未依規定使用路肩。十、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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