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未保強制險擴大舉發!11/30起交通違規併同開單 肇事重罰噴3.2萬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117/2382049.htm?from=ettoday_app

現有回應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使用相關回應 3
  • 搜尋

你可能也會對這些類似文章有興趣

  • 有汽/機車強制險的一定要看一下 參考: 律師 提供訊息 要善用「強制險」 聽朋友提起,她的老公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了,左小腿骨折,但該肇事者郤逃逸了,後來他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只能很無耐的抱怨又受傷,又無法得到理賠! 其實可利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但要去警察局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 (註明提到肇事者逃逸), 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 而正式收據只有一份!沒關係,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 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這樣就可以了。 為您整理一下: 政府強制險包括死殘理賠今年已提高為200萬和20萬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 而要申請肇事逃逸20萬意外住院門診理賠步驟, 準備下列文件: 1.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醫院的收據,可用影印本,但要醫院蓋章。 3.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政府強制險的用意,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所以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爭取。 您知道您繳的強制險費用擁有哪些權益嗎? 很多人只知道強制險[死殘給付200萬]和[傷害醫療給付20萬]的保障,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1.發生重大車禍時,通常是由救護車將傷者送至醫院, 而救護車的費用或是救助搜索費都可以申請理賠。 2.車禍發生後,所有的看診、診療所產生的費用,全都可以申請理賠(採實支實付),除此之外,還包括轉院、出院、住院、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合理範圍內也都是可以申請理賠的。 3.因車禍住院療養,無論是否雇用特別護士或家屬自行照顧病患, 皆可申請看護金(每日1200元)。{醫師確認病情需要,MAX 30天} 4.若因車禍發生造成頭部、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傷,導致遺存明顯醜形 (瘢痕、線狀 痕、凹痕......),女性可理賠至42萬元,男性可理賠至26萬元。 5.因車禍而造成被當事人牙齒斷裂、掉落或其他損傷, 每一顆牙齒最高可申請1萬元理賠金。 6.車禍若不幸發生對方肇事逃逸,或對方並無投保強制險的情況。 被保險人亦可向財團法 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金。 事故發生二年內皆可申請理賠。 7.強制險理賠不分道路責任或事故當事人造成的過失,皆可申請理賠。 但事故發生時請務必記得要向警察備案。 但大部份的駕駛人根本不知道這項規定! 請隨手轉寄 功德無量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112.6.30起交通違規記點新制簡表 -1年內記點累計達12點,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經吊扣駕照2次,再經記點者,吊 銷駕照。 - 逕行舉發案件涉及記點條款,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者,直接對車主記 點;如車主無駕照,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次;1年內記次達3次,吊扣牌照2個月。 - 若歸責對象為非自然人之租用人(如:以公司或機關名義向租賃公司承租車輛),因無 法記點或記次,改處罰鍰2-3倍。 其它違規記點樣態 編 |號 1 超車、迴車、倒車 2 違規樣態 危險駕駛、 嚴重超速…等 裝載物品超長、 超寬、超高、超重、 3 未過磅、未帶臨時通 |行證、滲漏、不穩妥 5 |4|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 大型重機未依路段、 時段行駛 6 疲勞駕駛 7 不依規定使用酒精鎖 8 肇事致人受傷 ※營業車駕駛人違反第 29條、30條或33條再 加記1點 |※初次領駕照未滿1年,再 加記1點 記點點數 1 3 2 1 2 3 1 內容摘述 設有禁止超車處所、標誌、標線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 設有禁止迴車標誌、劃有分向限制線或禁止左轉路段迴車 倒車未顯示倒車燈光,未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大型汽車無人在後指 引時,不先測明車後有足夠之地位,或促使行人避讓 ·蛇行或危險方式駕車 ・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 ˙任意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它 ・拆除消音器造成噪音 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 或於車道中暫停 在高、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 向行駛 裝載貨物不依規定(超過長度、寬度、高度或未請領臨時通行證,或未 懸掛危險標識…等) 裝載貨物超重;超過行駛橋樑規定之載重限制者;行經地磅處所未依 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不服指揮過磅者 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情形未依規定路線、時間行 駛;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者;載運人客、貨 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 汽車行駛道路,車輛機件、設備、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者 大型重機(550cc以上)行駛高速公路,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時段 或違規併駛、超車、使用路肩、附載人員、物品、載安全帽等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關心您 10004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7、8樓 電話:(02)23658270或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網址:www.judge.gov.taipei 法令依據 (道交條例) 第47條第1項 第1-3款 |第49條 | 第50條第2、3款 ■線上申辦歸責實際駕駛人 第43條第1項 ■監理服務網查詢記點(次) |第29條第1項 | 第29條之2 |第1-2項、第4項 第30條第1項 第1~2款、第7款 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8小時經查屬實,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第34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駕駛或使用配備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汽車者或 第35條之1 不依規定使用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者或由他人代為使用解鎖者 |第1-3項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肇事致人受傷 | 第30條之1第1項 1年內記點達6點,得向監理機關申請自費道安講習,扣抵點數2點;其扣抵,自違規點數達6點之日起算,1年內以1次為限。 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規定辦理。 11207 ED |第92條第7項 加重處分 |違反道路交通管 汽車駕駛人駕駛營業汽車有第29條、第30條或第33條應予記點情形 理事件統一裁罰 者,除依第5項各款予以記點外,並加記違規點數1點 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2條第7項 違反道路交通管 112年6月30日起,初次領有駕照未滿1年之駕駛人,依第5項第1款或理事件統一裁罰 | 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2款規定應記違規點數者,加記違規點數1點 | 第2條第8項 違反道路交通管 |理事件統一裁周 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2條第6項 第2頁
    15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12月新制上路攸關荷包 3大重點一次看 • Facebook 12月1日起有多項新制上路,包括秋冬防疫專案、交通新制及旅遊補助3大重點,其中有許多都攸關荷包,像是出入八大類場所應配戴口罩,否則最重開罰1萬5千元;汽車裝載貨物脫落、掉落及裝載危險物品未依規定車道行駛,最高罰1萬8千元。此外,還有台北市旅遊及交通部「春節疏運孝親專案」等優惠,民眾可以好好把握。 秋冬專案12/1上路 史上最嚴口罩令 祭1.5萬重罰 ●秋冬防疫專案(12月1日~明年年2月28日) 一、所有入境旅客需檢附3日內陰性證明 入境旅客皆需檢附3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若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檢疫措施,得依《傳染病防治法》處1萬至15萬罰款。 二、八大類場所強制戴口罩 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類場所需強制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依法可罰3000元至1萬5000元。 三、醫療院所加強通報採檢 鼓勵醫療院所針對無旅遊史或接觸史,但出現發燒、腹瀉、味覺喪失等症狀患者,進行新冠肺炎採檢,採檢人數超過標準即給予醫院補助。 ●交通新制(12月1日起) 一、接送7歲以下兒童臨停黃線不受3分鐘限制。 二、交通違規案件舉發期限由3個月縮短為2個月 為了讓違規者能及早收到舉發單,減少被連續開罰情事,針對一般交通違規案件舉發,期限由3個月縮短為2個月。 三、增訂汽車裝載貨物脫落、掉落及危險物品罰責 一般道路貨物脫落罰9000元,高快速道路罰1萬2千元;危險物品致人上傷或死亡,最高可罰到1萬8千元。 ●台北市旅遊補助「台北加碼GO」(12月1日~明年3月7日) 不限台北市民,補助自由行旅客與團客各10萬名到北市旅遊,自由行旅客每房每晚可獲1000元補貼,團體旅遊則補助每人1000元。 一、自由行:12月24日至明年1月31日補助5萬名、明年2月1日至3月7日補助5萬名。12月20日起將身分證上傳至活動官網,周日到周四住北市合作旅宿,每房每晚可抵1000元,每一身分證字號限用1次。 二、團體旅遊:12月1日至明年3月7日,旅行業者包裝台北2天1夜以上行程,須入住北市合法旅宿業、於北市用1餐、每日至少造訪2處北市商圈、夜市或指定觀光景點,補助團客每人1000元,12月補助3萬名、明年1月補助3萬名、明年2月1日至3月7日補助4萬名。 ●交通部「春節疏運孝親專案」(12月8日起旅行業推出套裝產品) 交通部觀光局明年2月8日至13日辦理「春節疏運孝親專案」住宿優惠補助,僅適用於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等6縣市,補助對象為55歲以上國民,透過購買套裝產品,每房每晚可折抵1500元、最高可折抵6000元。
    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