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R.O.C.(Taiwan)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130719197號】
泓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證書
因2024年5月20日原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卸任,現金管會主
委彭金隆再次聲明:為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泓景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從事金融投資相關業務,都必須繳納一定的保證金,
泓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有任何擾亂市場以及侵害投资者利益的
行為,給國家或個人造成經濟損失而泓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無
法妥善解決或逃避責任,我方有權利動用保證金用於賠償以及
確保投資入的资资金安全,不受损失!
保證金數額:十億新台幣
監管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司名稱:泓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注:本文件只做公證使用,如另作它用,必追究法律责任
抄送: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彭金隆
員會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113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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