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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違約賠償
• 若甲方涉及違法行為,甲方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若乙方帳戶於申請這一個月內驗收澳洲援助金期限有任何問題,甲方一次性賠
償乙方
若乙方帳戶於理期間有任何問題,甲方須一次性賠償乙方新台幣500萬元。
甲方不得私自動用乙方賬戶內資金,如違約須支付乙方帳戶資金的十倍賠償,並承擔法
律責任。
任何一方單方面終止合約,須支付違約金新台幣30萬元。
甲方確保乙方能獲得承諾資金並無後續還款問題,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且
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雙方未經同意不得將資訊透漏給第三方,如違約須賠付50萬新台幣違約金
第五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須對本合約內容及過程中獲悉的資訊予以保密。
•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相關資訊。
第六條:爭議決
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優先協商方式解決。
若協商未果,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合約簽署
國盛
際譽
甲方(補貼代辦公司):盛譽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安凱

代表人:鄭安凱
乙方(委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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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人回報1 則回應6 個月前
  • H 立約人: 甲方公司名稱:富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富達投資有限公司合約書 本合作合約書雙方就合作事宜達成合意,並同意條款如下: 甲方:富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條: 甲方茲依據本合約條款及規定與乙方約定於中華民國 年 共同合作配合投資方案。 第二條: 乙方負責提供資本共_ _萬元整,及於中華民國 年 月 _日完成入 資。 第三條: 甲方負責提供技術上一切事項,甲方保證與乙方配合期間若因甲方操作上有任何 疏失,甲方須無條件賠償乙方之損失。 第四條: 因甲、乙方依本合約共同合作,乙方同意從合作開發成果的銷售營收中支付30% 技術費用予甲方,操作完畢後如因乙方個人因素無法提取款項,乙方必須支付予 甲方平台上的總額30%技術費用。 第五條: 乙方無論於合作期間或合作終止後,均不得向任何人揭露或複製任何機密商業資 訊,若乙方違反本合約規定的任何保密義務,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約,並依法 請求損害賠償,乙方另同意無條件支付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50,000元予甲方。 第六條: 倘訂立契約之一方違約者,應給付新臺幣100.000元之懲罰性違約金。倘另外受有 損害,並應賠償。 本合約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上述條款,同意以語音形式發送,可視為本人簽章同意,具有法律效力。 ||| 負責人:段津華 統一編號:86519714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71號21樓
    8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合作協議書 立契約人晟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同意簽訂本契約書(以下簡稱本總契約),並遵守下列條款 貳、甲方負責提供技術上一切事項,甲方與乙方配合期間若因甲方操作上有任何疏失,甲方須無條件賠償乙方之損失。 參、因甲,乙方依本合約共同合作,乙方同意從合作成果從合作產生的營收抽成甲方30%,乙方70%,操作完畢後如 因乙方個人因素無法提取款項,乙方必須支付予甲方平台上的總額30%技術費用。 (乙方應於合作完成後3日內將當次的合作分潤匯款或當面交付至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地點) 肆、乙方於合作期間,乙雙方不得外洩任何商業機密資訊或機敏資料。 若乙雙方還有反本合約規定的任何保密義務,甲方有權立即中止本合約。 本條適用於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和合作終止後。 伍、乙方資金投入新台幣 萬元整,如甲方操作過後領不到應得實際金額,可憑此合約向甲方所要起始投入金額, 甲方須無條件賠償乙方之損失,並且甲方須承擔乙方操作過後應得金額的所有處理費用跟後續善理問題(如個人因素不 再此條約之內) 陸、本契約依中華民國法律制訂,甲乙雙方並同意以台灣台北地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甲方公司名稱:晟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立契約人甲方: 謝文正 統編:16633473 地址: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5段88號16樓 身份證字號: 地址: 電話: 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1 人回報4 則回應2 年前
  • 現代財富科技工作合約書 法定代表人(甲方):現代財富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543139 出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在遵守《台灣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為乙方代簽注意事宜 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用內容 (1): 乙方網銀所使用範圍:正規合法使用 (2):甲方租用週期為一個月,期間不得將網銀帳戶使用權限交給他人使用。 (3):甲方使用期間產生所有稅務由甲方承擔。 (4):雙方保證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術語予以保密,未經 該资料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的全部內容。 第二條:租金內容 (1): 開始使用就給予租金,每天以台幣5000元一天,15天結算一次薪水,甲方不得以任 何理由拒繳。 (2):租金以15日一個過期,每個週期租金為4萬,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繳。 第三條:遂約內容 (1): 租用期間,乙方不得私自登錄網絡銀行,不得私自动用帳戶裡面的錢,如 有違約,將賠償違約金30萬 (2):甲方使用期間如果有發生刑事問題,甲方將全權承擔一切刑事責任。 (3):如乙方賬戶在租用期間出警示帳戶,公司將於一次性賠 450 萬元 (4)租用期間甲方不得私自動用乙方賬戶裡面的資金,如有違約將賠付賬戶裡原有資金的 十倍並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合作期間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約。違約者繳付違約金 20 萬 甲方(簽字):現代財富科技有限公司 規 乙方(簽字): MAX合約專用 簽約時間: 2024年11月4日 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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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樂禾傳媒有限公司聯合協議書 甲方: 樂禾傳媒有限公司 乙方: 洪偉國 本協議於2025年05月25日由洪偉國(以下簡稱“乙方”)與樂禾傳媒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甲方”》簽訂,甲乙雙方為相互合作及利益增進特訂立以下合 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義務) 乙方在執行開通過程中,必須完全配合甲方提供的企劃方案進行操作。若乙方 未履行甲方提供的激活專員的企劃方案,導致損失發生,則乙方須根據以下合 同條款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儲值及損失責任)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2025年05月25日)至2025年05月26日內儲值 27000TWD。操作分為兩個聯合收益數據和一份返款證明,所有操作均可產生收 益,所有流程完成後立即可提款 = 若乙方無視甲方的指導及公司規定,擅自進行操作導致損失,則該損失由乙方 全權負責。此外,若乙方損害或影響甲方的利益,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損害賠 償責任,並且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徑損害公司的名譽。 第三條(目標收益未達成時的責任) 若乙方未履行甲方提交的目標收益操作,導致未達成目標,則乙方需向甲方一 次性賠償 2,000,000TWD。 第四條(協議終止後的權利) 乙方履行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後,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附則 本合同以雙方的信任與合作關係為基礎,自協議發佈之日起立即生效。 法人名:陳柏宇 限傳 公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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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IRSTRADE投資有限公司 合約書 本合作合約書雙方就合作事宜達成合意,並同意條款如下 甲方: FIRSTRADE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 ) 第一條: 甲方 茲依據本合約條款及規定與 乙方 約定於中華民國 112年 04月 16日, 共同合作配合投資 方案 。 第二條: 甲方負責提供資本共壹萬元整, 及於 中華民國 112年 04月 16日完成入資。 第三條: 甲方負責提供技術上一切事項, 甲方 保證與 乙方 配合期間若因 甲方 操作上有任何 疏失,甲方須 無條件賠償 乙方 之損失 。 第四條: 甲、乙 方依本合約共同合作, 乙方 同意從合作開發成果的銷售營收中支付10%至30%技術費用 予 甲 方 操作完畢後 如因 乙方 個人因素 無法支付費用 提取款項, 乙方 必須無條件支付予 甲方 於平台操作代墊之技術費用 。 第五條: 乙方無論於合作期間或合作終止後,均不得向任何人揭露或複製任何機密商業資 訊 ,若 乙方 違反本合約規定的任何保密義務, 甲方 有權立即終止本合約,並依法 請求損害賠償, 乙方 另同意無條件支付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 50 ,000 元予甲方。 第六條: 倘訂立契約之一方違約者,應給倘訂立契約之一方違約者,應給付新臺幣 50 ,000 元之懲罰性違約金。倘另外受之懲罰性違約金。倘另外受有損害,並應賠償。有損害,並應賠償。 上述條款,同意以語音形式發送,可視為本人簽章同意,具有法律效力。 立約人: 甲方 公司名稱::FIRSTRADE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劉錦杭 地址:臺北市信義忠孝東路五段68號11樓 乙方姓名: 身份證字號: 地址: 電話: 中華民國 112年04 月 16日
    9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康博包裝有限公司代工協議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有關代工工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利益 和權益雙方需共同遵守台灣勞動基準法。 第一條代工薪資協議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包装以及加工手工材料,包裝種類和包裝要求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即可 領取薪水 甲方給乙方安排(1)件的鋼化膜包裝材料,完成後一共領取(4000)元台幣 (甲方不能拖欠乙方的薪水,甲方如有拖欠乙方薪水將賠償乙方三倍薪水) 第二條申請補助 因為稅金原因甲方可以幫乙方申請額外的薪資補助申請要求如下: 乙方需提供提款卡給甲方實名採購材料,提款卡有購買材料證明就可以申請補助金 一張提款卡可以申請10000元,以此類推,每人最多只能提供6張申請60000的補助 ) 元補助金 乙方提供 ( ) 張提款卡可以一共領( 第三條協議 乙方第一次和甲方合作需要提供銀行卡片給甲方,(提款卡是不需要有錢的)甲方會 出錢用乙方的卡片登記然後實名購置材料給乙方以證明這批材料是乙方拿走的,確保 甲方材料的安全,不會有跑單或者材料不見的情況(乙方需提供卡片密碼) 第四條乙方卡片保障 甲方不可將乙方的帳戶用於違法用途並且保證只能用於幫乙方實名採購手工材料使用 和申請補助用到,不可外洩乙方的個資,乙方也不需要提供任何的費用,卡片寄到公 司收到後的三個工作日需退還乙方,如果甲方有違法使用乙方的帳戶甲方需要賠償乙 方乙方100萬元台幣。並且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和乙方的所有損失。 本協議雙方書面確認,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故意違約,除 追究責任外,另一方需承擔法律責任和所有的開支和費用,並且賠償10萬元 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葉育伶 身份證字號:L222645229 限包康 公裝 司肴博 合約專用章 乙方 : 身份證字號: 中華民國 112 年 月 日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標的物: 甲方所知乙方以書面提供及口頭告知之一切營業秘密,包含但不限於生產、銷售、人事、研發及財務與稅務範圍。 甲方同意針對上述之「標的」所訂立之保密協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方知悉不得藉業務上獲知之秘密,對乙方或任何第三者有任何不良之企圖。 第二條 協定涉及保密的資訊和資料包括: 甲方責任: 甲方同意因參與本專案而知悉或持有乙方之商業機密及其他機密資訊,負有保密義務及責任。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洩漏、公開或轉讓予其他第三人,亦不得為自己或其他人之利益,在雙方未正式簽立合作契約時逕自使用該標的。 甲方為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應妥善保管有關的檔和資料,並對有關人員進行有效管理,以確保本協議的履行。 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乙方發現有關保密資訊被洩露,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積極的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乙方責任: 乙方在以書面形式(包括:郵件、傳真、磁片、光碟)向甲方提供標的資料時,得進行登記或備案。 對不需要保密或者已經公開的資訊和資料,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三條 甲方違反本契約之約定者,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契約,若乙方因此受有損害時,並得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合約價款最高五倍之懲罰性賠款。甲方員工之違約行為,亦視為甲方之違約。 第四條 如在專案執行過程中,甲方提前退出本專案,或專案完成後,即使甲乙双方的委任關係已告終止,保密的責任仍應繼續。 第五條 本合約如需涉訟,雙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小媽企業社代工協議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有關代工工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利益和 權益雙方需共同遵守台灣勞動基準法。 第一條代工薪資協議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包裝以及加工手工材料,包裝種類和包裝要求按照甲方要求完 成即可領取薪水 甲方給乙方安排 (200) 件修眉刀包裝手工材料,完成後一共領取 (16000)元台幣 (甲方不能拖欠乙方的薪水,甲方如有拖欠乙方薪水將賠償乙方三倍薪水) 第二條申請補助 因為稅金原因甲方可以幫乙方申請額外的薪資補助 申請要求如下: 乙方需提供提款卡給甲方實名採購材料,提款卡有購買材料證明就可以申請補助金 一張提款卡可以申請8000元,以此類推,每人最多只能提供5張申請40000的補助 乙方提供 ( ) 張提款卡可以一共領( )元補助 第三條協議 乙方第一次和甲方合作需要提供銀行卡片給甲方,(提款卡是不需要有錢的)甲方 會出錢用乙方的卡片登記然後實名購置材料給乙方以證明這批材料是乙方拿走的,確保 甲方材料的安全,不會有跑單或者材料不見的情況(乙方需提供卡片密碼) 第四條乙方卡片保障 甲方不可將乙方的帳戶用於違法用途並且保證只能用於幫乙方實名採購手工材料使用 和申請補助用到,不可外洩乙方的個資,乙方也不需要提供任何的費用,卡片寄到公司 收到後的三個工作日需退還乙方,如果甲方有違法使用乙方的帳戶甲方需要賠償乙方 乙方100萬元台幣。並且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和乙方的所有損失。 本協議雙方書面確認,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故意違約, 除追究責任外,另一方需承擔法律責任和所有的開支和費用,並且賠償10萬元 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小媽企業社 乙方: 身份證字號: 中華民國 111 年 12 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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