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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協議書
立契約人晟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同意簽訂本契約書(以下簡稱本總契約),並遵守下列條款
貳、甲方負責提供技術上一切事項,甲方與乙方配合期間若因甲方操作上有任何疏失,甲方須無條件賠償乙方之損失。
參、因甲,乙方依本合約共同合作,乙方同意從合作成果從合作產生的營收抽成甲方30%,乙方70%,操作完畢後如
因乙方個人因素無法提取款項,乙方必須支付予甲方平台上的總額30%技術費用。
(乙方應於合作完成後3日內將當次的合作分潤匯款或當面交付至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地點)
肆、乙方於合作期間,乙雙方不得外洩任何商業機密資訊或機敏資料。
若乙雙方還有反本合約規定的任何保密義務,甲方有權立即中止本合約。
本條適用於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和合作終止後。
伍、乙方資金投入新台幣 萬元整,如甲方操作過後領不到應得實際金額,可憑此合約向甲方所要起始投入金額,
甲方須無條件賠償乙方之損失,並且甲方須承擔乙方操作過後應得金額的所有處理費用跟後續善理問題(如個人因素不
再此條約之內)
陸、本契約依中華民國法律制訂,甲乙雙方並同意以台灣台北地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甲方公司名稱:晟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立契約人甲方: 謝文正
統編:16633473
地址: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5段88號16樓
身份證字號:
地址:
電話:
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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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爾發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操契約 本合作合約書(以下稱 際由_阿爾發投資顧問股麗爾 「以下稱 「甲方」) 張建中(Q101211190) 雙方就合作事宜達成合意,並同意條款如下: 1. 1. 合作期間 甲方茲依據本合約條款及規定與乙方共同合作代操事宜, 且甲方同意擔任風險和 責任。合約有效期間為實際簽約日起 3_個月內。 乙方於本合約有效期間內,應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和合作方案。 1. 2. 合作成果 甲、乙方代操合作為目的,甲方代操過程中無論盈利虧損, 都需每月向乙方發放 代操 本金 15%的紅利分成,按約定日期匯入乙方指定金融帳戶: 國泰世華銀行開戶行:013 銀行,帳戶: 009-50-603469-5 乙方身分證號: Q101211190 代操期結束甲方發放紅利後剩餘多出利潤, 全部歸甲方所有。 代操方案 7萬 緣以下稱「乙方」)所簽訂。 甲乙雙方以代操合作共同盈利為目的,甲方需收取乙方代操本金金额的0% 用 作為服務費用。 甲方: 阿爾 日期: 112 1. 4. 責任與義務 在本合約有效期間內, 甲方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全心全力致力與乙方協同 合作。 固定獲利 每月固定獲利15% 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應充份知悉並遵守合約規則以及合作方案。 甲方承諾不挪動乙方財產為私人財產,乙方財產只作為台股融資代操使用。增加 代操本金需要另起合約書。 1. 5. 保密義務 甲方承諾不洩露乙方個資,誠信合作,互不欺騙。 乙方無論於合作期間或合作終止後,均不得向外人洩露代操紅利方案。 1. 6. 合約終止 本合約得隨時因雙方合意而終止。 甲方得因乙方重大違反本合約條款或乙方於合作上有重大過失而立即終止本合 約。 甲方退還乙方本金,合約終止。 1.7. 合約需知內容 此合約僅在有效期內生效,乙方自願投入新台幣柒萬圓正(70000.00) 新台幣 讓甲方為其代操,一切流程與分成均以此合約為主。 展商股份有 代操費用 代操金額0% 页 乙方:張建中 : 11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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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昌國際證券投資委任契約 立契約書人:金昌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立契約書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達成合作協議,同意就金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金昌國際 證券內部測試合作事宜,雙方合意議訂如下條款並遵守之: 第一條、乙方需同意保守甲方之各項隱私及營業秘密與商業機密,雙方 同意共同遵守履行之。雙方同意如有違反約定,無須負擔任何條件據以 終止雙方合作關係外,同時對於損失負有因此遭致之損害賠償及費用 支出責任。 第二條、甲方負責提供測試軟體,協助乙方開通內測帳戶,資訊以及投 資相關優先權限,乙方負責提供操作資金,由雙方負責監督執行。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金昌國際證券賬戶,負責開通及保障使用帳戶 的安全性與隱蔽性。 第四條、乙方負責提供操作資金共新台幣 於__年__月__日當面交付甲方相關工作人員。 元整。 第五條、經甲乙雙方統一,合作結束後,總獲利全部歸屬乙方,軟體維 護費用由乙方一次付清。 第六條、本次操作為內部測試,乙方在操作周期内不允許提前退出,如 果強制退出視為違約,罰違約金出資額之10%,賠償甲方設立及營運之 開銷及損失。 第七條、為保障本次合作雙方互惠的原則。操作期内乙方提供的操作資 金在操作期間無法動用本金;已達到共同佈局的完整性! 第八條、乙方在使用金昌國際證券獲得收益後甲方將會收取總收益的 17%作為軟體維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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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契約書甲方) 甲方 : 股感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 : 24747458 代表人: 廖偉盛 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3段135號3樓 (本契約書乙方) 乙方 : 先生/小姐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地址: 甲乙方合作租任APP購買美金幣事宜簽訂本合作契約書﹐合作契約內容如下: 一、委任規劃事項: 1. 乙方同意使用美金幣交易所幫甲方進行美金幣的下單。 2. 乙方購買完成美金幣將打幣到海外廠商的錢包帳上﹐如乙方消失不回應﹐聯繫無果將會對乙方進行法律訴訟,強制執行財產扣押。 3. 甲方每一次購買將匯款資金到乙方的帳戶上﹐如私自動甲方公司款項﹐將提告竊盜罪、業務侵占罪﹐進行法律訴訟。 二、服務期間: 1. 甲、乙雙方同意之服務期間。 三、顧問報酬: 1. 每筆交易不管金額大小都是 1000元新台幣的酬勞給乙方﹐若甲方並未支付相對應履行之酬勞﹐願負起全數責任並賠償酬勞之十倍違約金。 2.乙方在公司三個月後任職期間每個月10號都是匯支付4萬薪水匯入到指定帳戶 3.乙方試用期間每天薪水1000元當天日領 四、雙方之權利義務: 1. 於合約期間乙方有權使用甲方所提供予乙方之一切資訊及法律保障﹐惟不得將所提供之資訊加以複製、轉售或為其他用途或侵害甲方權力之使用﹐否則乙方得不經催告﹐逕行終止本委任契約﹐並得追究乙方之法律責任。 2. 乙方若有任何違反甲方之所有相關使用須知、使用合約條款及本契約之規定﹐或喪失合作身份者﹐乙方得不經催告﹐逕行終止本契約。 3. 甲方因委任關係而得知乙方之個人資料以及行情資訊負保密之義務﹐非依法令之規定不得逕行洩露予第三人。 4. 甲方若違反任一協議之規定﹐願接收任何法院裁定之懲處。 五、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契約之各標題﹐不影響各條款內容之解釋。 2. 本契約若有部份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者﹐其它條款仍視為存續。 3. 本契約所約定之權利及因本契約所生之各項權利﹐其全部或一部之拋棄或不行使﹐不影響其他權利之行使。 4. 本契約內容若有修改﹐需經雙方書面訂定後始生效。 六、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 雙方同意有關本契約之解釋及履行﹐均依中華民國法律規範。  2. 若因本契約涉訟﹐雙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七、契約生效: 1. 其後之變更、終止等﹐均自甲乙方完成點選之翌日生效。 2. 於到期後之更新委任期間﹐於甲乙方協定之翌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廖偉盛 乙方簽名: 中 華 民 國 2024 年 08 月 28 日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好的,輪到你的操作時間了,這邊先與你做合作關係的確認,以免事後發生金錢糾紛 例如:客戶不想給付庸金、公司操作失誤導致金額賠掉 以下會先跟你做條約確認,以及資料核對,如果確認都沒問題後就會立即開始合作 —————————————————— (甲方:客戶 乙方:本公司) 第一條 委託執行內容、期間 1、甲乙雙方自願共同參與交易所委任執行交易,由乙方操作獲利,甲乙雙方支付本金為 " 2 " 萬元。 2、甲方應遵守執行期間所有規則並配合乙方指示步驟,不得擅自執行,若擅自執行造成虧損或導致無法提領之事實則由甲方自行吸收,並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條 保密義務 1、除為履行本契約之要求外,操作期間甲方不得洩露「代操資訊」予第三者,洩漏視同違約。本契約所指之「代操資訊」,乃指乙方操作期間進度與流程等訊息文件 第三條 委託執行費用與交付方式 1、委託收益後則扣除本金由甲方佔7成,乙方為3成,並在收益到帳後的7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委託執行之費用(服務傭金可面交可匯款)。 第四條 免責聲明 1 、操作前甲方須告知乙方是否有在其他交易所操作過或正在操作中,倘若無如實告知導致甲方程式無法正常運行或資金無法順利出款之事實將視同甲方毀約。 第五條 擔保損害與賠償 1、乙方操作收益時,如操作不當造成虧損或導致無法提領則由乙方負責,並賠償甲方本金損失。 2、甲乙雙方倘若破壞上述契約條例,賠償金將由代操本金10倍做計算,甲乙雙方違約都需以相對賠償金賠付對方。 以上條約看過後完全理解並且沒問題請打上 "本人林佳燁確定此合作條約並且同意" ——————————————————-- 我們是使用國外數據系統操作刷單活動,協助你在交易所平台上面收益 刷單活動都是實名制登記,當天操作、當天先與平台客服報名、當天提領 我們是確定你戶頭有領到錢,才會跟你收取3成"傭金" 到時候看方不方便面交給傭金,或是匯款給我們即可 刷單活動: 本金:獲利+紅利=總獲利 3萬 :26萬+60萬=86萬 以上訊息看過後完全理解並且沒問題請打上 "本人林佳燁確定此合作項目內容並且同意" 如有疑慮或是不懂的地方請在操作前提問 —————————————————— 好的 那現在我這邊要確認你的身分,麻煩 先幫我填寫以下資料以及拍身分證正反面 (請勿隨意填寫) 姓名: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現居地址:
    8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