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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
檔號: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8日
發文字號:桃警交字第1110009932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局111年度轄區「科學儀器執法設備」設置地點一覽
表。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第2項。
公告事項:本局111年度轄區「科學儀器執法設備」設置地點一覽
表。
局長法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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