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有為的政府官員…….您們真是好棒棒!都什麼年代了----還在愚民,考驗人民的智商工廠大煙囪排放的都是可以控制的煙、火力發電廠用的都是乾淨的煤、風力發電等的是不缺電的東北季風,你們這些神隊友無極限的繼續抖掉年底選票吧!講啥”空汙換抵”……..真是好笑到了極點------突顯自身無能罷了管不了最嚴重的工廠大煙囪…只能耍耍威風----將責任歸咎於微不足道的小煙囪(將二行程機車趕盡殺絕)………..就算滅了-----空氣會變好???…..您我心知肚明!!二行程機車已全面停產多年---各部份零件更是取得不易…故剩下少數族群所擁有之二行程機車…皆是車主的寶-細心呵護是一定要的,每年也通過政府環保廢氣標準-也固定繳交稅金平常更少騎上路…也都非代步車—騎的只是回憶…..保留下來將成為文化資產試問:一昧的趕盡殺絕----當成政治的籌碼…..您的良心過意的去???不得已之下…網路的朋友..將政府此偉大事蹟-德政…..分享至臨近國家……(紛紛表示不可思議)-------丟臉丟到國外日本還在用相當台灣三期排放標準檢驗車輛---台灣已邁入世界最嚴苛之六期標準….但空汙依舊-----真是值得玩味的問題(要不要去申請個金氏世界紀錄---讓世界見證台灣偉大的另類奇蹟)新的空污法政策上路10年以上燃油車無一倖免為了生活可以忍但栽贓老車-誣蔑行徑…只是讓人唾棄為了政策可不騎….但空汙解決了嗎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用六期的法驗十年的車#國外視老車為不可多得的文化資產-台灣視老車為眼中釘..政治籌碼#錯誤的政策比貪污可怕---砍汙染源最低的來抵換工廠排放#誰通過空污法第9、36、40條,我們一定號召不會再給該黨或參選人任何機會!
環保新聞專區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NewsPrint.asp?InputTime=1070626180109立法院已於昨日(107.6.25)三讀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空污法)」修正草案,其中有關加嚴出廠10年以上汽機車排放標準及移動污染源排放量可抵換固定污染源排放量等規定造成民眾誤解,環保署特澄清說明如下: 一、加嚴出廠10年以上汽機車排放標準之規劃 據交通部統計資料,我國車齡超過10年的汽機車高達1,120餘萬輛,約占全國汽機車登記數之52%。我國汽機車車齡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