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0 個月前
不是行人,騎士司機有車牌都不能亂丟垃圾

現有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使用相關回應 11
  • 搜尋

你可能也會對這些類似文章有興趣

  • 蔡英文、蘇真昌、陳時中一同坐直升機巡視各城市。 陳時中說:如果我丟一千塊下去,撿到那個人一定很高興。 蘇真昌:如果我丟兩張五百元下去,那就有兩個人很高興了。 蔡英文說: 為什麼不丟十張一百元下去,就有十個人很高興了,不是更好。 三人一起大笑~~~ 這個時候………… 駕駛員喃喃自語地說:如果我把你們3個都丟下去,可以讓2300萬人都高興呢! 三人頓時語塞。 真是沒修養的飛行員,怎麼可以亂丟垃圾!
    7 人回報2 則回應5 年前
  • 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小心駕照被吊扣 1. 以前所有車輛,逕行舉發(拍照)之違規,只要繳納完畢,就結案了, 以後不只現場警察開的紅單會記點了;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 所有車輛(不只計程車,包括自用車),交通違規案件(含逕行舉發) 均需歸責實際駕駛人,將導致駕照吊扣,嚴重還會吊銷駕照 所有車輛不歸責實際駕駛人,記「該汽車」違規1次, 該車輛一年內,違規超過3次,吊扣汽車牌照2個月 2. 現在只要是掛在交通公司名下之車輛,不管是租車或靠行, 請勿先線上繳納紅單,請先詢問車行,再做處理 3. 車主名下若自用車輛,請勿借他人行駛,若未指定實際駕駛人, 該車輛一年內,違規超過3次,吊扣汽車牌照2個月 自用車及計程車違規紅單,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 一年內 12 點,吊扣駕照2個月 4. 有開公車、遊覽車、砂石車、貨車為職業的人,請注意 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均為合併列計為 一年內 12 點,吊扣駕照2個月 5. 自 112 年 6 月 30 日起汽車駕駛人於 一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十二點者,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 二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6. 記點以駕照,於監理加值網紀錄,前一點,記點日為起算日一年, 不是以 112/06//30 為準,如果 111/10/18 有記點,由 111/10/18 開始算一年 7.汽車駕駛人於一年內違規點數達6點,得自費申請參加道路安全講習。 完全講習後,扣抵點數2點,一年以一次為限 8.行經行人穿越道,若致使行人受傷**吊扣**駕照一年, 未禮讓行人-罰6000,還需上道安講習3小時 9.嚴重超速修正為最高時速40公里,會記點3點,省道及快速道路區間測速 嚴重超速 40 公里因而肇事者,**吊銷**駕照 已經修法為危險駕駛,會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 10. 超速-記1點●高速公路、快速道路超速或低於速限-記1點 行駛中使用手機記1點、●併排停車-記1點 在車站、學校、市場、消防栓之前停車記1點 交叉口路、公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停車–記1點 臨時停車、停車,駕駛人或乘客不依規定開車門因而肇事記1點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小心駕照被吊扣 1. 以前所有車輛,逕行舉發(拍照)之違規,只要繳納完畢,就結案了, 以後不只現場警察開的紅單會記點了;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所有車輛(不只計程車,包括自用車),交通違規案件(含逕行舉發) 均需歸責實際駕駛人,將導致駕照吊扣,嚴重還會吊銷駕照 2. 現在只要是掛在交通公司名下之車輛,不管是租車或靠行,請勿先線上繳納紅單,請先詢問車行,再做處理。 3. 車主名下若自用車輛,請勿借他人行駛,若未指定實際駕駛人,該車輛一年內,違規超過3次,吊扣汽車牌照2個月 自用車及計程車違規紅單,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 一年內12點,吊扣駕照2個月 4. 有開公車、遊覽車、砂石車,貨車為職業的人,請注意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均為合併列計為 一年內12點,吊扣駕照2個月 5.自112年6月30日起汽車駕駛人於 一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十二點者,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 二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6. 記點以駕照,於監理加值網紀錄,前一點,記點日為起算日一年, 不是以 112/06//30 為準,如果 111/10/18 有記點,由111/10/18開始算一年 7.汽車駕駛人於一年內違規點數達6點,得自費申請參加道路安全講習。 完全講習後,扣抵點數2點,一年以一次為限 8.行經行人穿越道,若致使行人受傷**吊扣**駕照一年, 未禮讓行人-罰6000 9.嚴重超速修正為最高時速40公里,會記點3點 嚴重超速40公里因而肇事者,**吊銷**駕照 已經修法為危險駕駛,會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
    5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小心駕照被吊扣 1. 以前所有車輛,逕行舉發(拍照)之違規,只要繳納完畢,就結案了, 以後不只現場警察開的紅單會記點了;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 所有車輛(不只計程車,包括自用車),交通違規案件(含逕行舉發) 均需歸責實際駕駛人,將導致駕照吊扣,嚴重還會吊銷駕照 2. 現在只要是掛在交通公司名下之車輛,不管是租車或靠行, 請勿先線上繳納紅單,請先詢問車行,再做處理 3. 車主名下若自用車輛,請勿借他人行駛,若未指定實際駕駛人, 該車輛一年內,違規超過3次,吊扣汽車牌照2個月 自用車及計程車違規紅單,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 一年內 12 點,吊扣駕照2個月 4. 有開公車、遊覽車、砂石車、貨車為職業的人,請注意 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均為合併列計為 一年內12點,吊扣駕照2個月 5.自112年6月30日起汽車駕駛人於 一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十二點者,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 二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6. 記點以駕照,於監理加值網紀錄,前一點,記點日為起算日一年, 不是以112/06//30為準,如果111/10/18 有記點,由111/10/18開始算一年 7.汽車駕駛人於一年內違規點數達6點,得自費申請參加道路安全講習。 完全講習後,扣抵點數2點,一年以一次為限 8.行經行人穿越道,若致使行人受傷**吊扣駕照一年, 未禮讓行人-罰6000 9.嚴重超速修正為最高時速40公里,會記點3點 嚴重超速 40 公里因而肇事者,吊銷駕照 已經修法為危險駕駛,會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
    5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這個伯伯,我綠燈,他站在路口,這個情況呢,我是該禮讓他的,齁,我該禮讓他,因為他要過去,對,然後現在紅燈了,我也不能過了,我還是要禮讓他,啊現在我停到路邊了,我跟大家講解一下,這個法規到底是什麼一回事,因為我是,我的副業是跑外送,所以呢,有收到,交通部,發我們給平台的那個, 通知信,然後法規裡面就寫到了,喔,聽清楚喔,汽機車,行經自有斑馬線的路口,需減速,為減速者可罰款,OK,這是一個,再來斑馬線上有行人,要過,不論他是不是紅燈,都要禮讓,為禮讓者罰款,OK,好, 啊現在就出來了,大家說什麼三公尺,三公尺,三公尺如果真的有效的話,三公尺真的有效的話,怎麼會三天,三天的時間就開罰五千多件,大家都不會禮讓行人嗎,你以為我都不會禮讓行人嗎,會嘛,但是我有個情況,欸我現在要過馬路了,斑馬線上有行人,我距離他三公尺,所以我趕快加速通過,OK,警察就把你攔下來了,為禮讓行人, 他不攔你OK啊,從後面擺個攝影機在那邊拍你,回去再慢慢開單,為禮讓行人,這樣你們懂嗎,不是什麼反社會人格,不是吹毛求疵,也不是小理大作,而是真的大家要搞清楚,他現在這個法規做的東西, 入口,汽機車均要減速,不減速罰款,為禮讓行人者罰款,不論行人是否闖紅燈違規,就是要禮讓,那你不禮讓的話,你運氣好,他可以開一個為禮讓而已,運氣如果不好,他再給你加開一張為減速,什麼叫為減速,就是你沒有減速嘛,你有減速你就會禮讓行人了嘛,對不對,你沒減速所以你就沒辦法禮讓行人,你只好衝過去了, 就這樣,那大家如果不懂,不懂沒關係,不懂可以上那個網站去看,去看一下他那些法令的相關規定是怎樣, 記住現在,不是我在這邊吼,真的有收到通知,收到那個平台寄給我們的信念通知,行人走在斑馬線,記住是斑馬線,非斑馬線不適用,走在斑馬線上最大,只要他站到入口,站到入口,站到紅線外,站到斑馬線上,你就要停下來,讓他禮讓他,你沒有禮讓他,綠燈嘛,三公尺嘛, 你過去看看,你過去沒事那很好,可是你的前後如果有警察的話,你過去會沒事嗎,那沒事那也很好,但是被開單了,被開單的話,你就記住了,就要記住了,行人最大,在斑馬線上,那你看現在阿伯他站在紅線裡面,那很OK,他知道那是安全的, 阿伯他跑到外面來的話,那麼代打路那邊的車子就要讓他了,不讓他的話,如果後面或是前面有警察,就可以把那些人都開單,你看這罰單罰多少啊,三天五千多件,大家都這麼不遵守這種規則嗎,我不相信,這個影片跟大家講解一下,希望大家行車平安,然後不要被罰錢,不要被罰錢。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這個伯伯,我綠燈,他站在路口,這個情況呢,我是該禮讓他的,我該禮讓他,因為他要過去,對,然後現在紅燈了,我也不能過了,我還是要禮讓他,現在我停到路邊了,我跟大家講解一下,這個法規到底是什麼一回事,因為我是,我的副業是跑外送,所以呢,有收到交通部發文給平台的那個, 有通知信,然後法規裡面就寫到了,聽清楚喔,汽機車,行經自有斑馬線的路口,需減速,為減速者可罰款,OK,這是一個,再來斑馬線上有行人,要過,不論他是不是紅燈,都要禮讓,為禮讓者罰款,OK,好, 現在就出來了,大家說什麼三公尺三公尺,三公尺如果真的有效的話,三公尺真的有效的話,怎麼會三天,三天的時間就開罰五千多件,大家都不會禮讓行人嗎,你以為我都不會禮讓行人嗎,會嘛,但是我有個情況,我現在要過馬路了,斑馬線上有行人,我距離他三公尺,所以我趕快加速通過,OK,警察就把你攔下來了,為禮讓行人, 他不攔你OK啊,從後面擺個攝影機在那邊拍你,回去再慢慢開單,為禮讓行人,這樣你們懂嗎,不是什麼反社會人格,不是吹毛求疵,也不是小底蠟燭,而是真的大家要搞清楚,他現在這個法規做的東西, 入口,汽機車均要減速,不減速罰款,為禮讓行人者罰款,不論行人是否闖紅燈違規,就是要禮讓,那你不禮讓的話,你運氣好,他可以開一個為禮讓而已,運氣如果不好,他再給你加開一張為減速,什麼叫為減速,就是你們要減速,你有減速你就會禮讓行人了,對不對,你們減速,所以你就沒辦法禮讓行人,你只好衝過去了, 就這樣,那大家如果不懂,不懂沒關係,不懂可以上那個網站去看,去看一下他那些法令的相關規定是怎樣, 記住現在,不是我在這邊吼,真的有收到通知,收到那個平台寄給我們的信件通知,行人走在斑馬線,記住是斑馬線,非斑馬線不適用,走在斑馬線上最大,只要他站到入口,站到紅線外,站到斑馬線上,你就要停下來,讓他,你沒有禮讓他, 綠燈嘛,三公尺嘛,你過去看看,你過去沒事那很好,可是你的前後如果有警察的話,你過去會沒事嗎,那沒事那也很好,但是被開單了,被開單的話,你就記住了,就要記住了,行人最大,在斑馬線上,那你看現在阿伯,他站在紅線裡面,那很OK,他知道那是安全的, 阿伯他跑到外面來的話,那麼在阿路那邊的車子就要讓他了,不讓他的話,如果後面或是前面有警察,就可以把那些人都開單,你看這罰單罰多少,三天五千多件,大家都這麼不遵守這種規則嗎,我不相信,這個影片跟大家講解一下,希望大家行車平安,然後不要被罰錢,不要被罰錢。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這個伯伯,我綠燈,他站在路口,這個情況呢,我是該禮讓他的,齁,我該禮讓他,因為他要過去,對,然後現在紅燈了,我也不能過了,我還在禮讓他,啊現在我停到路邊了,我跟大家講解一下,這個法規到底是什麼一回事,因為我是,我的副業是跑外送,所以呢,有收到,交通部,發我們給平台的那個, 通知信,然後法規裡面就寫到了,喔,聽清楚喔,汽機車,行經自有斑馬線的路口,需減速,為減速者可罰款,OK,這是一個,再來斑馬線上有行人,要過,不論他是不是紅燈,都要禮讓,為禮讓者罰款,OK,好, 啊現在就出來了,大家說什麼三公尺三公尺,三公尺如果真的有效的話,三公尺真的有效的話,怎麼會三天,三天的時間就開罰五千多件,大家都不會禮讓行人嗎,你以為我都不會禮讓行人嗎,會嘛,但是我有個情況,欸我現在要過馬路了,斑馬線上有行人,我距離他三公尺,所以我趕快加速通過,OK,警察就把你攔下來了,為禮讓行人, 他不攔你OK啊,從後面擺個攝影機在那邊拍你,回去再慢慢開單,為禮讓行人,這樣你們懂嗎,不是什麼反社會人格,不是吹毛求疵,也不是小底蠟燭,而是真的大家要搞清楚,他現在這個法規的東西, 入口,汽機車均要減速,不減速罰款,為禮讓行人者罰款,不論行人是否闖紅燈違規,就是要禮讓,那你不禮讓的話,你運氣好他可以開一個為禮讓而已,運氣如果不好,他再給你加開一張為減速,什麼叫為減速,就是你們要減速嘛,你有減速你就會禮讓行人了嘛,對不對,你沒減速所以你就沒辦法禮讓行人,你只好衝過去了, 就這樣,那大家如果不懂,不懂沒關係,不懂可以上那個網站去看,去看一下他那些法令的相關規定是怎樣, 記住現在,不是我在這邊呼籃,真的有收到通知,收到那個平台寄給我們的信念通知,行人走在斑馬線,記住是斑馬線, 飛斑馬線不適用,走在斑馬線上最大,只要他站到路口,站到紅線外,站到斑馬線上,你就要停下來讓他,你沒有禮讓他, 綠燈嘛,三公尺嘛,你過去看看,你過去沒事那很好,可是你的前後如果有警察的話,你過去會沒事嗎, 那沒事那也很好,但是被開單了,被開單的話,你就記住了,就要記住了,行人最大在斑馬線上,那你看現在阿伯還站在紅線裡面,那很OK,他知道那是安全的, 跑到外面來的話,那麼在阿路那邊的車子就要讓他了,不讓他的話,如果後面或是前面有警察,就可以把那些人都開單, 你看這罰單罰多少,三天五千多件,大家都這麼不遵守這種規則嗎,我不相信,這個影片跟大家講解一下,希望大家行車平安,然後不要被罰錢,不要被罰錢。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我飽了我飽了我飽了 以後這個咖啡喝不齊了 聽說檢舉達人要走出江湖了啦 沒錯 六月份 現在又開放檢舉達人 可以來檢舉的項目 很簡單你只要記好兩個字 人行 行人 只要跟行人有關的都會被檢舉 譬如說斑馬線 譬如說 人行道 剩下的就是很知為莫解 逆向停車 還有沒帶安全帽 開廟會的帥哥 要特別的注意了 所以有在開車的好朋友趕快轉傳給他 因為我要講的東西非常重要 現在你看剛才那個阿伯就是沒禮讓我 六千讓他飽我跟你講 很有可能你就遇到這種人 所以這個行人有關的 那你說剩下的像 紅線停車啊 並排零停 我跟你講 全部SAFE 只要不是斑馬線 全部都可以停 如果沒有警察 他現在非常重要的一點是 紅線圍停 警察來的時候 你人千萬不要出現 因為警察找不到人開單 他就不能夠記你的點數了 民眾檢舉也都不能記你的點數 科技執法也不能記你的點數 這樣子你的駕照才不會被吊銷 堂哥財經報讓你先知道 不是不是 夠了吧 檢舉大亂要衝出江湖了啦 荷包要縮水 又咖啡不少喝了啦 沒關係 我挺你 蟲粉大計畫 今天看到這一隻 算你運氣好 以後在路上 只要你認出我來 不會假裝承認 我可以假裝承認不是我 不行啦 只要以後在路上你遇到我 我直接拿一千元現金給你 讓你去繳這些違規的 不要被小事 耽誤著我們大好的青春
    1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旅遊同業貼文: 事實台灣將會大爆發疫情已經無法避免了,目前皆是境外移人 案例,所以自20日起已經是100%的人八境皆會收到需要居家檢 疫14天通知單,或者是居家隔離14天者,人境的人不能搭乘大 眾運輸系統.所以只能親友自行開車接送,或搭乘防疫計程車, 防疫租賃車,比方100個人境,大約20個親友載,20個搭乘防疫 專車,剎餘的就是我們這些黑戶在載了,原本規定是防疫專車 只能載人境的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點對點,中間不能停 其他公眾區域,但是進入休息區,根本也沒人通報,司機也沒 人在報,甚至用載一般車子載台灣正常沒出國的人後,又去機 場載人境100%的居家檢疫者後,又去載一般人,如此重複,按 規定人境者只能搭乘防疫專車需登錄在案追蹤的車輛才行,但 是某台灣最大車公司卻強迫不是防疫車的車輛與登錄司機去接 機場人境人士,假裝成親友,但我們根本不是親友,這樣不就 是大漏洞,按照道理應該是派防疫專車也只能載居家檢疫者不 能再載其他人了,但是我們卻重複交叉傳播,這樣根本就是防 疫大漏洞,互相傳播,打給防疫中心也不修補漏洞,放任黑車 到處散饰病毒,已經跟1922說這是超級大漏洞,也是沒辦法, 繼續放任病毒傳播車全台散布,所以台灣大流行是不可避免, 因為有無數的人境居家隔離者被非登陸追蹤的防疫專車載人全 台灣,也用一般車載到需要隔離檢疫者,司機回家一樣沒隔 離,照樣趴趴走,問過機場防疫中心,他們說防疫專車司機完 成任務後需要居家隔離14天,但是我們都沒有,記者趕緊來報 導全台灣最大車隊就是最大散布病毒的,有正義感司機跟公司 反應,公司主管都不反應,還職場霸凌司機,當全台灣各企業 都在防疫,全台最大車行却互相交叉傳播病毒到全台灣,天家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轉傳~版主你好:, 我在立陶宛留學,昨天剛從立陶宛回台灣,立陶宛現在商店跟餐廳都關閉了,飛機也都停飛,我到機場的時侯全部飛機都取消宛如世界末日,唯獨剩下最後ㄧ班飛法蘭克福的班機,我搭上唯一的末班機飛到法蘭克福,再從法蘭克福轉機到曼谷,接著從曼谷回台灣。 ㄧ回台灣真的覺得台灣防疫做的很好,從曼谷回台灣的班機上,空姐就在機上不停廣播有不舒服的旅客請立即通知空姐,下了飛機每個人都要寫居家檢疫的單子確認住址跟有無症狀,還要通過測量體溫儀式看有無發燒,接著就走到檢查非洲豬瘟的隨身行李確認所有人都不能帶生肉,然後就過海關,台灣海關會跟你確認居家檢疫單子才放你入境。 一入境就被指示要搭防疫計程車不能搭大眾運輸,上防疫計程車前司機會先幫你全身消毒,連行李也要消毒,消完毒就直達住處,司機接我返家後就說全車會再消毒ㄧ次,到了住處就接到里長辦公室的電話,告知要居家檢疫14天,還有相關不能外出的規定,ㄧ違反居家隔離就會開罰,並且還通知會來拿防疫包給被居家檢疫的我(防疫包裡面有水、餅乾、14天的口罩、消毒劑、泡麵、零食),里長還說每天都會打電話詢問健康狀況,也說衛生局會不定時抽檢打電話給我,手機也會被定位不能關機也不能亂跑,若關機警察會馬上來敲門,若我有不舒服ㄧ定要主動告知,不要擅自外出就醫,有什麼需要幫忙的都可以通知里長,里長會盡力幫助ㄧ切,只要我好好配合在家隔離14天。 我覺得整個入境的過程完全做到滴水不漏,世上根本沒有ㄧ個國家像台灣ㄧ樣防疫做到這麼好,從在飛機上、到下飛機、到檢查隨身行李、到過海關、到直接上防疫計程車、到回家就接到隔離規定的電話,ㄧ切種種讓我覺得世界上沒有第二個國家防疫比台灣更嚴峻了,而且在台灣看到大家都戴口罩有些還戴護目鏡戴手套,甚至還有很多台灣人自備酒精隨時消毒,讓我覺得台灣人防疫觀念真的很好,因為立陶宛多數民眾都不戴口罩的,可是在桃園機場卻看不到沒有戴口罩的台灣人,讓我覺得回到台灣很安心、也很信任政府的防疫。 我會配合政府的規定做好居家檢疫,寫信跟你說只是希望可以讓更多人看到台灣人其實活在ㄧ個很幸福的國家,很多台灣人常常覺得歐洲好、日本好、韓國好,但其實我認為從這次的疫情就可以知道台灣是世界上最幸福也最安全的國家。我很慶幸自己可以出生在這裡,我是台灣人我驕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129421110739102&id=131355730545650
    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