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判斷主幹道、支幹道的方式,可能是依據路比街大、街比巷弄大,常理判斷是如此,但其實不一定正確哦,而且如果兩條規模相似的道路,又該如何區分支幹道還是主幹道呢?
最近臺東人才被「科技執法」「重新修正駕駛行為」,也有民眾抱怨「連車都不知道怎麼騎了」
第 一 章 總則 本規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標誌、標線、號誌之設置目的,在於提供車輛駕駛人及行人有關道路路況之警告、禁制、指示等資訊,以便利行旅及促進交通安全。 標誌、標線及號誌之定義如左:一、標誌 以規定之符號、圖案或簡明文字繪於一定形狀之標牌上,安裝於固定或可移動之支撐物體,設置於適當之地點,用以預告或管制前方路況,促使車輛駕駛人與行人注意、遵守之交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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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交通部委託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調查發現,國人行車至閃光號誌路口時,有97%以上遇到閃光紅燈不會停車再開,每年造成200多人死亡,約2萬5千人受傷。有鑒於此,交通部於今(111)年第四季(10至12月)特別強化「非號誌化路口停車再開」觀念之宣導,提醒駕駛人在路口看到停標誌(線)或閃光紅燈時,均表示你正行駛在支道上,必須停車確認橫向幹道無來車或行人後,才能再起步通過路口。警政署亦已加強對於設有停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