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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族請注意~

1. 倒三角標示
2. 閃紅燈
3. 路面上有「停」字

以上情況都要停一下(腳要放下),否則處600-1800元罰款,申訴也沒用。

本則回應

  • 4000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近來臺東許多網路社群散佈一張警方站於巷口圖文,文中載明「於市區中正、廣東路口,機車行經地上有『讓路線』及倒三角標線時需停下,未停開罰三千六百元」文中甚至註明停車需「腳放下來」。這篇圖文近來已傳遍臺東,還有人說「有位大哥已被開三千六百元」,甚至也有議員關心,但警方澄清:「沒人在此被

    出處

    https://www.ksnews.com.tw/20230407016-2/
    1 年前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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