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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
今起路口交通大執法 不停讓行
人罰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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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1起路口大執法 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最高罰3600元 | 中央通訊社 | LINE TODAY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koB1lw?utm_source=lineshare
    4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 9/1日起實施 「路口安全大執法」 加強取締🚓🚓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罰1200元以上、 3600元以下 📌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 人穿越道 罰300元 📌行人未依標誌、標線 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 穿越道路 罰300元 遵守交通法律規定,安全第一,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提醒您💕
    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9月1日路口安全大執法 汽機車行經路口要謹記「#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來車;「#停」三口訣。 偉哲提醒大家,要禮讓行人走,讓交通順暢。守護交通安全靠你我!不守規矩,會收到罰單,重點取締項目有: 1️⃣汽機車要禮讓行人:不停讓,處罰新臺幣1200到3600元。 2️⃣汽機車闖紅燈:處罰新臺幣1800到5400元。 3️⃣汽機車紅燈右轉:處罰新臺幣600到1800元。 4️⃣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處罰新臺幣300元。
    4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2020交通大執法 #重點違規項目大公開 內政部警政署將於本(109)年9月1日至30日止,全國同步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 興國派出所特別為此創作一首交通安全宣導歌曲,使民眾更能熟記交通安全規則,希望大家都能一起遵守交通,為彼此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 加強執法期:109年9月1日至30日 重點取締項目: 1、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2、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3、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4、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3iN3wkj2FI https://www.facebook.com/110208374048951/posts/156945042708617/?extid=ruB9DqxsnxuyvIYB&d=n
    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在機車一騎過路口遭屏東警方攔下﹔ 行經閃紅燈的路段沒有先停車再 執行﹔機車騎士遭警方取締開單沒多久﹔ 女騎士經過同一個路口同樣被警方 攔下﹔聽到要開罰還一頭霧水﹔ 來到另一個閃紅燈路段﹔ 後至同樣紅燈閃不停觀察機車騎士大部分 在路口直接騎過去幾乎沒有停車再騎﹔ 警方交通大執法把閃紅燈路口列為取締違規重點﹔ 大多民眾以為閃紅燈的路口只要稍微停頓 就可以﹔標準做法是真的在路口停等一下確認安全 再啟動前進否則罰還六百起跳最高一千八百元﹔ 屏東警方在義肇市路口交通大執法﹔ 騎車開車遇到閃紅燈路段得特別當心以免挨罰﹔
    9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一個上午,闖紅燈罰單328件!!! 本(9/1)日執行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首日,彰化縣警局計規劃77處易肇事路口同步執行,使用警力計115名,統計至今12時全縣計取締告發415件,其中汽機車不停讓行人11件、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47件、闖紅燈328件、行人違規29件。
    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3/31起實施 未停讓行人罰金提高 不讓罰3600 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 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大型車 3600元|小型車3600元機車 1200元 TAINAN TURBAN
    2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高雄市建置完成的科技執法地點及取締項目如下: 1. 鳳山區鳳松路/經武路口(北向南):闖紅燈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2. 鳳山區五甲一路/凱旋路口(南向北):闖紅燈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3. 苓雅區武營路/三多一路(北向南):闖紅燈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4. 苓雅區中正一路/大順三路(西向東):闖紅燈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5. 三民區大中一路/鼎中路(東向西):闖紅燈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6. 三民區建工路/大昌二路(東轉北、西轉南):不停讓行人。 交通大隊表示,上述路口科技執法設備,採用AI人工智慧影像分析,自動辨識違規行為,以「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不停讓行人」等為主要取締項目,自1月25至31日為宣導期, 2月1日起正式啟用 https://news.ltn.com.tw/news/Kaohsiung/breakingnews/4561690
    3 人回報1 則回應8 個月前
  • 鄉親們注意❗️未禮讓行人罰款提升至6000❗️❗️ 行人的安全是最重要的❗️要擺脫行人地獄的稱號😱😱😱從我們自身做起❗️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車輛未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過,罰鍰上限將從3600元提高至6000元,嚴格執法,啟能在這邊提醒大家,開車、騎車行經路口時請多注意禮讓行人,保障行人跟自己行車安全哦❗️
    4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A 很重要! 新法上路!很重要! 很重要! 請勿在下列地點上下車: 1.交叉路口 2.公車招呼站 十公尺內 3.併排臨停一 超過最高限速40公里,罰 款36000元、違規記3點、 吊扣車牌半年 無車可用! 開放路肩行駛之速限為60公 里,若開100公里則為危險 駕駛,罰則如上,扣牌半年 不停讓行人罰6000元、違 規記3點、道安講習三小時 美麗華交通關心您,祝行車平安 記一點
    13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