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憲字第 672 號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財產權應予保障,旨在確保個人依財產之存續狀態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能,並免於遭受公權力或第三人之侵害.汽機車出廠之排驗標準為當時政府所訂定~~~而這標準不可能以日後的保養維修可以一期變四期。現在政府明知空污法所針對之10年以上汽機車業已停產多年,零件皆已停產,車主並無可自力救濟之能力可以自行提高標準。環保署日前要求所有老車都要至少符合4-5期標準,就已預見這些車輛必將無法通過而註銷,是公然違憲!一個號稱以自由及人權為主的政府,公然違憲侵害人民財產權,必將遭受人民選票的唾棄!請各位幫忙分享!!謝謝大家🙏🙏
環保新聞專區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Newsdetail.asp?InputTime=1070626180109立法院已於昨日(107.6.25)三讀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空污法)」修正草案,其中有關加嚴出廠10年以上汽機車排放標準及移動污染源排放量可抵換固定污染源排放量等規定造成民眾誤解,環保署特澄清說明如下: 一、加嚴出廠10年以上汽機車排放標準之規劃 據交通部統計資料,我國車齡超過10年的汽機車高達1,120餘萬輛,約占全國汽機車登記數之52%。我國汽機車車齡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