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0 個月前
核三公投到底投什麼?
訴求跟現行法規居然一樣?
爸媽叫我不要談政治
MC艾立
你有沒有聽過
核三公投?
但你知道現在的主文
其實有個很大的BUG嗎?
823核三公投
主文:
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
理由書:
本提案為復決重大政策之公民投票案,為能充分尊重第二核能發電廠,經確認安全停止核電機組運轉及發電,政府規劃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政策目標,然考量核電廠不發電,將導致我國電力供應不足,電價上漲,空氣污染惡化等問題,為確保我國穩定供電,合理電價,空氣品質,故本案將重啟核三廠,讓核三廠繼續運轉,以補足我國電力缺口,並降低發電成本及改善空氣品質,以維護民眾權益。
我國於2022年3月正式公布
按照原本的
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如果核電廠如果要延役,必須在
經營者應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
五年至十五年,填具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換照申請書,並檢附下列報告,報請主管機關審核
提出延役申請
否則就是
依法停機除役
修法前
執照到期前5-15年
提出申請
假設提出申請
申請通過
並成功
延役運作
可以延役的標準
不過今年5月
在野黨合力通過修法
開大門讓所有
版本修文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第六條(修正)
核子反應器設施興建完成後,非經主管機關審核其終期安全分析報告、興建期間之檢查改善結果及系統功能試驗合格,不得裝填核子燃料。裝填核子燃料後,非經主管機關審核其功率試驗合格,並發給運轉執照,不得正式運轉。
前項運轉執照之有效期間最長為四十年,期滿須繼續運轉者,經營者得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執照。未依規定換發執照者,不得繼續運轉。
運轉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後,須再繼續運轉者,經營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經主管機關確認核子反應器設施無安全顧慮並審核同意換發執照後,始得繼續運轉。
核電廠
適用前條第
一項各款規定;換發之運轉執照,其有效期間自執照生效日起算,最長為二十年;
隨時想重啟
其申請
程序及其他應遵行
規定之。
理由
照國民黨團、台灣民眾黨團共同所
提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隨時可以送出申請
所以
八八提案立
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
現行法規
經主管機關確認核子反應器設施無安全顧慮並審核同意換發執照後,始得繼續運轉。
不管接下來這場公投結果如何
都是法律已經
允許的事情
既然本就是法律可以做的事情
拿來公投?
如果提案人
希望透過公投
重啟核三
主文就應該
明確詢問
是否同意重啟
就像2021年的
主旨:公告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投票日期、投票起、迄時間、編號、主文、理由書、政府機關針對公民投票案提出之意見書、公民投票權行使範圍及方式、正反意見支持代表於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發表意見或進行辯論之辦理期間與進行之事項等事項。
依據:公民投票法第3條第1項、第4條、第8條、第17條第1項、第23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投票日期、起止時間及地點:
(一)投票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28日(星期六)。
(二)投票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三)投票地點: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公告之各投票所。
二、編號、主文及理由書:
(一)編號:第17案。
(二)主文: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
(三)理由書:
核四公投
您是否同意
核四啟封
商轉發電?
公投是
直接民意的展現
應該經過充分的社會溝通
否則花了11億
不明的公投
才是真正的
勞民傷財

現有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使用相關回應 6
  • 搜尋

你可能也會對這些類似文章有興趣

  • 終於看到不是要我怎麼投票的白話文了 投公投票前還是要先了解它的意涵啊!~ 11/24 十大公投案解說: 🔷7 號公投: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 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翻譯: 你是否同意每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的用量(來減少空氣汙染)。 你覺得要減少火力發電 → 同意 覺得不用減少火力發電 → 不同意 🔷8 號公投: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 翻譯: 你是否同意停止蓋燃煤發電的電廠,包括深澳電廠。 覺得不用蓋深澳電廠 → 同意 覺得要繼續蓋深澳電廠 → 不同意 🔷9 號公投: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 311 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 4 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 翻譯:你是否同意日本核災食品不進口到台灣。 覺得不要進口到台灣 → 同意 覺得可以開放了 → 不同意 🔷10 號公投: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翻譯:你是否同意結婚一定要一男一女才合法。 反對同性婚姻 → 同意 贊成同性婚姻 → 不同意 🔷11 號公投: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翻譯:你是否同意不應該教導國中、小學生同性的觀念。 不贊成同志教育加入學校課程 → 同意 贊成同志教育加入學校課程 → 不同意 🔷12 號公投: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翻譯: 你是否同意同性婚姻必須可以透過特別法形式來保障。 覺得應該另外立法來保障同志婚姻的 → 同意 覺得不需要另外立法的 → 不同意 🔷13 號公投: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 2020 年東京奧運? 翻譯: 這... 就是以後我們的國際運動賽事(包括 2020 東京奧運)要不要通通都用 「台灣」(Taiwan) 來申請參加! 覺得以後就是要用「台灣」(Taiwan)參加! → 同意 覺得不要用「台灣」(Taiwan)參加 → 不同意 🔷14 號公投: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翻譯: 你是否同意同性婚姻直接民法合法,不需要另外立法。 覺得直接民法婚姻章節同意就好 → 同意 覺得還是另外立法好 → 不同意 🔷15 號公投: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翻譯: 你是否同意應教導國中小學生同性的觀念。 應該要教 → 同意 不需要教 → 不同意 🔷16 號公投: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 95 條第 1 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翻譯: 你是否同意在其他發電綠能尚未純熟前,先以核能代替發電 (重開核電廠)。 贊成綠能還沒養成前,先繼續啟用核能(不要用燃煤火力) → 同意 覺得要繼續封鎖核能,用火力燃煤等方式 → 不同意 現在對於 11 月 24 日的公投稍微有點概念了嗎? 接著的問題就是 公投票要怎麼領?一定一次要投 10 個嗎? 不用!你可以只拿你想投的議題票! 不過要注意的是,領票的機會只有一次,所以在領票的時候,就要確定自己要投哪幾項,一但將投票單繳交後,就不能再回頭領取第二次了唷! 以上文章,來自於LINE群組轉傳。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終於看到不是要我怎麼投票的白話文了 投公投票前還是要先了解它的意涵啊!~ 11/24 十大公投案解說: 🔷7 號公投: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 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翻譯: 你是否同意每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的用量(來減少空氣汙染)。 你覺得要減少火力發電 → 同意 覺得不用減少火力發電 → 不同意 🔷8 號公投: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 翻譯: 你是否同意停止蓋燃煤發電的電廠,包括深澳電廠。 覺得不用蓋深澳電廠 → 同意 覺得要繼續蓋深澳電廠 → 不同意 🔷9 號公投: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 311 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 4 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 翻譯:你是否同意日本核災食品不進口到台灣。 覺得不要進口到台灣 → 同意 覺得可以開放了 → 不同意 🔷10 號公投: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翻譯:你是否同意結婚一定要一男一女才合法。 反對同性婚姻 → 同意 贊成同性婚姻 → 不同意 🔷11 號公投: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翻譯:你是否同意不應該教導國中、小學生同性的觀念。 不贊成同志教育加入學校課程 → 同意 贊成同志教育加入學校課程 → 不同意 🔷12 號公投: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翻譯: 你是否同意同性婚姻必須可以透過特別法形式來保障。 覺得應該另外立法來保障同志婚姻的 → 同意 覺得不需要另外立法的 → 不同意 🔷13 號公投: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 2020 年東京奧運? 翻譯: 這... 就是以後我們的國際運動賽事(包括 2020 東京奧運)要不要通通都用 「台灣」(Taiwan) 來申請參加! 覺得以後就是要用「台灣」(Taiwan)參加! → 同意 覺得不要用「台灣」(Taiwan)參加 → 不同意 🔷14 號公投: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翻譯: 你是否同意同性婚姻直接民法合法,不需要另外立法。 覺得直接民法婚姻章節同意就好 → 同意 覺得還是另外立法好 → 不同意 🔷15 號公投: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翻譯: 你是否同意應教導國中小學生同性的觀念。 應該要教 → 同意 不需要教 → 不同意 🔷16 號公投: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 95 條第 1 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翻譯: 你是否同意在其他發電綠能尚未純熟前,先以核能代替發電 (重開核電廠)。 贊成綠能還沒養成前,先繼續啟用核能(不要用燃煤火力) → 同意 覺得要繼續封鎖核能,用火力燃煤等方式 → 不同意 現在對於 11 月 24 日的公投稍微有點概念了嗎? 接著的問題就是 公投票要怎麼領?一定一次要投 10 個嗎? 不用!你可以只拿你想投的議題票! 不過要注意的是,領票的機會只有一次,所以在領票的時候,就要確定自己要投哪幾項,一但將投票單繳交後,就不能再回頭領取第二次了唷! 以上文章,來自於LINE群組轉傳。
    2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轉傳:核三廠第一線工作35年退休員工的淺見說明 ☆8/23週六核三廠案公投,請大家投(同意)!我個人實務經歷說明理由如後,請卓參: 一、核三廠是壓水式(PWR)核電廠,全廠只有半個廠有放射性,半個廠無放射性如一般火力發電廠可自由進出。 二、我在台電公司上班39年11.5個月,其中35年是在核三廠第一線工作至退休,我經歷過及負責1.低階核廢料儲存及廠區環境監測管理及除污作業管理…2.於輻射區工作,所有工作人員及工作區域之輻射安全及輻射污染物之監測及管理…3.核三廠全廠區工作人員及作業環境之安全衛生管理…4.核三廠全廠區設備及環境之消防安全防災及救災管理。以上是告知大家在核三廠工作都很安全,廠外及四周環境也很安全,全廠同仁及員眷並未曾出現任何輻射遺傳傷害等病變;核電廠有很嚴謹的運轉及維護管理及再訓練及新進人才培訓,及輻射安全管理,及廠區內外環境監測管理,及工作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現今上述都依舊完整嚴謹如前,Standby 隨時可依政府核准指令,依序執行必要的改善及安全測試並及時向國外新燃料棒採購,只要政府監管部門審核同意,即可邁向起機安全運轉! 三、全世界現今約有近500座各式核電廠,核三廠在我103.11.1退休前其安全運轉績效始終排名全世界前五名之內;退休後十年,據仍在核三廠上班未退休好友說,依舊是全世界前段績優班;只是核三廠因運轉執照年限已屆,只好停機;國外同型電廠均依現今核電廠延壽20年之新規範要求,執行局部安全設備改善,及執行安排評估測試通過後,即可持續運轉,年限20年,核三廠理應可根據上述延壽20年新規範執行評估及改善,待一切OK ,就應能持續運轉,填補我國現今能源短缺過渡期;核三廠如能持續運轉,發電成本約1元,且無空污困擾,及恐共國安問題也較人放心,無須懼怕老共於海峽施行進口能源封鎖;核三廠燃料廠房內已有大小空間20公尺×6公尺的新燃料池(既有之設備),如存放滿新燃料棒,即可安心運轉三年無虞! 四、台灣海峽對岸,中國大陸沿海各省就有10多部核電廠在運轉,離台灣不到200公里,如他們的核電廠出了核安問題,有如大陸沙塵爆,台灣一定逃不過來自他們的核污染及傷害,是以台灣周圍有那麼多核電廠,只要其一萬一有事,對台灣核安風險幾乎都相同,是以我們大可不必窮擔心來自核三廠的核安風險,何況我們有非常嚴謹的運轉及維修及安全管理規範,核三廠如能再起機運轉,安全績效一定如前或有更佳的表現! 五、至於後端高階核廢料之處理,是全世界擁有核電廠的國家的共通問題,唯現今科技都能解決!方式有很多類別,只要政治不要干擾科技,在台灣就一定可解決,一般是採隔離、屏蔽、嚴密安全監控管理、及地方補助要點…等,須全民理智,及政治不凌駕科技,就都不是問題,就能解決! 六、以上是本人淺見及說明,為了台灣前途,為了國安能更放心,為了工商業及科技業能持續蓬勃發展,為了全國百姓更能安居樂業過更好的生活及放心不須用肺發電,也不須年年調漲電費及巨額補救台電公司,8/23核三廠公投案,請大家及所有員眷子女及親朋好友…等都能投(同意)!感恩感謝!
    2 人回報1 則回應10 個月前
  • 網傳文章作者提及的遭遇很令人遺憾,不過此刻立法院中的藍白多數才是霸凌全台灣民眾的始作俑者。 - 大罷免不是民進黨發起的,是全國各地公民志工各自發起,最早在2024年5月立法院國會擴權法案使公民開始醞釀罷免行動,關鍵在於有沒有在地居民願意發起,以及願意響應擔任志工的人數是否足夠。罷免團體在2024年11月~2025年1月陸續成立,例如李彥秀的罷免團體在11月正式組成。徐巧芯的罷免團體在12月成立,陳玉珍的罷免團體則是在1月才成立。(資料:Newtalk 2024/11/26) - 柯建民是在2025/1/17第一次呼籲民進黨也要加入民眾大罷免的行列。(資料:上報 2025/1/17) - 民進黨是在2025/3/19才正式加入民眾發起的大罷免活動(資料:鏡新聞 2025/3/19) - 如果不是因為2024年第11屆藍白立委自上任以來就亂修法至今,根本不會有現在的大罷免,民眾只是想要一個可以正常開會、正常立法、正常質詢、正常審預算、遵守立法程序的立法委員。 以下是未經實質討論、藍白沒有任何立委投反對票、藉立院多數席次優勢三讀通過的法案: 1.「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此擴權法案已被大法官宣告違憲。 2. 「就業服務法」:80歲以上老人免巴氏量表可申請看護。台灣的看護人力原本就短缺,這法案會造成看護寧願選擇為健康的老人工作,使得真正需要看護的臥床老人找不到看護。 3. 「財劃法」:立委將中央統籌分配款預算砍掉直接給各地方政府,而且事權沒有跟著轉移到地方,等於是未規範預算用途,直接拿錢。過去是中央有規劃把錢分給地方執行,包含如何驗收都有標準。預算放在中央有全國民眾監督,放在地方,誰會把關?有多少人關心過台中市、桃園市、新竹縣/市、花蓮縣、雲林縣、苗栗縣、南投縣議會的質詢? 4. 「憲法訴訟法」提高釋憲門檻:法律有可能因為過時或特殊狀況導致民眾權益受侵害,憲法法庭就是民眾提出救濟的機會,但立委卻提高釋憲門檻,設計了一個無法做出「違憲」判決的規定。(資料:報導者 2024/12/21) 5. 「中央總預算案」:二讀前藍白提出三千多個預算案,亂刪、重複刪、甚至刪超過部門預算,刪「業務費」(水電、印表機墨水紙張這類費用)讓政府機關無法運作。藍白立委甚至砍維護國家主權最重要的機關預算:國防、外交。監察院遭大刪96%業務費,總統府業務費也遭刪凍73%,哪個國家的立委會把所有政府機關的預算刪凍到幾乎無法運作?(資料:Yahoo 2025/2/18、公督盟 2025/1/22、報導者 2025/1/21) 6.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高罷免門檻:要求罷免案第一階段提議人、第二階段連署人,填具時,應附本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資料:Yahoo 2025/2/18) - 以下是藍白立委打算再次提案的:(資料:自由時報 2025/3/24) ●國會濫權法案捲土重來
1.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
2.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
進度:憲法法庭宣告部分條文違憲無效,翁曉玲:「那我們就再修法」 ●位處地震斷層帶的老舊核三廠破格延役
3.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正
4. 核子反應器設施延役條例
進度:委員會審查中 ●提高罷免投票過案門檻(當選票數+1)剝奪人民罷免權
5.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五條及第九十條修正
進度:委員會審查完畢 ●違法中天重新上架,新聞台萬年執政
6. 衛星廣播電視法
進度:委員會審查中 ●NCC委員由國會自己提名、自己同意
7.通傳會組織法
進度:曾提案,可捲土重來 ●救國取回不當黨產
8.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
進度:委員會審查中 ●花蓮大撒幣、生態大破壞、國庫大掏空
9.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
10.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
11.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
進度:委員會審查完畢 ●禁限制水域去主權化,離島水域協商排除 5-3 民主防衛條款
12.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修正
進度:委員會審查中 ●縮短中配取得身份年限為四年
13.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
進度:委員會審查中 ●剝奪總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決策權,讓馬文君染指國安事務
14.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
進度:委員會審查中 ●建設金馬澎為中國「一國兩制」實驗區
16.離島建設條例
進度:委員會審查中 ●有錢老人免繳健保費
18.老人福利法修正
進度:逕付二讀 - 以下是民進黨立委提案強化國安,遭藍白立委阻擋未進入排案或審查後被否決: 1. 沈伯洋國安提案,要求立委赴中國須報備,此法案就遭程序委員會違法退回超過26次,連排案都不給排。(資料:太報 2025/3/18) 2. 國家安全法、陸海空軍刑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兩岸條例,和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等;但是僅部分付委審查,大部⋯⋯
    13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2018年元旦新制看這裡 1. 基本工資將自原先每月21,009元調整為22,000元,時薪由133元調整為140元。 2.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配合調整,修正後共分為17級,第一級投保薪資改為22,000元,刪除原分級表第二級2,1900元,第三級則遞移為第二級,依此類推;22,800元等級以上將維持原級距及金額,最高級仍維持45,800元, 3. 勞保費率每年調升0.5個百分點至上限12%。 4. 勞保年金請領年齡調高至61歲,若要提前請領年金,也要滿56歲才能領,首先適用的是47年次的勞工,每兩年再延後一歲領,直到65歲為止。 5. 申請外籍勞工案件將開放線上申請,勞動部直聘聘雇聯合服務中心除台北站外,其餘七個據點關閉。 6. 外籍移工若居住在漁船上,雇主應提供個人床舖,適當的烹飪設施、船上應配置救生與消防設備等。 ※自2018年7月起,企業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規模分三階段從300人降到50人。 1. 軍公教人員調薪3%;所屬國營事業將衡酌經營績效比照跟進。 2. 退撫與月退休金改為每月發放。 3. 領取月退休金的公務員出國不用再主動通報,將透過「退撫整合平台」查驗是否出境。 4. 產業訓儲替代役停辦。 5. 82年次以前出生未服役役男,全數轉服替代役,為期一年。 6. 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為期四個月的軍事訓練,但不用「下部隊」;同時仍可以家庭、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補充年金改革相關新制,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1. 公務員18%優存利率,確定兩年退場,也就是在2021年元旦起歸零;月退金優存利率前兩年降為9%,第三年歸零;一次退分階段調降,每兩年按12%、10%、8%之順序,2025年降至6%的利率。 2. 退休所得替代率的計算基準採本俸兩倍,以35年年資為例,首年從現行本俸兩倍的95%降至75%,接下來每年遞減1.5%,10年後降至60%。 3. 退休金採計期間採計最後五年平均俸額,逐年調至15年平均俸額,已退者不受影響;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為32,160元,低於此標準者不砍退休所得。 4. 提撥率退撫基金財務每三年精算一次。 5. 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公務員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可併計退休年資。 6. 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者,包括公職、行政法人、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若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 7. 請領遺屬年金資格公務員過世前與其累積存續婚姻關係10年以上,配偶年滿55歲,就可按退休者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年金,或兼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改領遺屬年金。 8. 若公務員配偶身分也是軍公教人員者,不得領遺屬年金,僅能領遺屬一次金,配偶身分為勞工則不在此限。 9. 公務員若離職轉入其他職業,退休時年資可併計。 10. 公務員自殺死亡可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認定給予撫卹,但經判刑確定、免職處分送達前自殺者,不予撫卹。 1. 年資滿15年者,退休第一年為本俸兩倍45%,分10年漸降至30%;年資滿35年者,所得替代率最高75%,並分10年降到60% 2. 已退教育人員18%優存制度在新制上路後第一年起,年息降為9%,並在2021年起全數歸零;領一次退休金者,分六年調降,至2025起降至6%;月退若低於最低保障金額32,160元,不砍18%。 3. 中小學教師、校長年齡滿58歲可起支退休,其餘教職員的起支年齡,將在2032年達65歲。 4. 退休金採計基準由最後在職一個月延為最後15年平均俸額。 5. 退休教育人員若離婚,經雙方協議,其配偶可就兩人婚姻期間為基準,擁有最高請求至二分之一退休金請領權利,但若配偶有參加勞保、軍保貨公教人員保險者,不在此限。 6. 2023年7月1日以後初任的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1. 臺灣銀行、土地銀行、第一銀行與華南銀行取消兩岸中文匯款服務。 2. 電信經銷商行銷手機保固方案時,須改成銷售「個人保險」,由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投保,電信商須先派員考取保險業務員資格,才能行銷保單。 3. 壽險業者要追蹤前五大主力商品,七年之內脫退率超過14%,業者要增提準備金;三年內繼續率低於70%,壽險業者須提報合理說明及改善措施,若違規不改善,最重可解除負責人、經理人。 4. 新保險商品考慮實際脫退率的存續期間,與送審商品的存續期間,差距超過十年以上,業者就必須要重新定價。 5. 外籍人士買OIU保單,須持「雙證件且附雙照片」;若當初已投保卻未提繳附照片雙證件,須回頭「補正」,外籍人士可出具「護照、學生證、駕照」當證件。 6. 3月1日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將酒後駕車加費固定金額由2,100調高至3,600元。 7. 壽險業發行「新」保障型商品保單適用責準金利率「可調高1碼」,保費將便宜5%;不含生存保險金、未達95歲的祝壽保險金的身故保險商品、癌症及保障期間30以內的健康商品等特定保障型保險商品,可以調降責任準備金利率0.25。 8. 車體險基本保費「偏離率」自20%壓縮到15%;亦即車體險保費最低只打到八五折。 9. 賓士、寶馬、奧迪等品牌進口車過去五年理賠損失率較高,車體損失險係數漲幅平均達7%,「國產車」係數代號則全面下降。 10. 放寬電子支付機構採用生物特徵安全設計及法規鬆綁,可直接以指紋等生物特徵進行交易。 11. 信用卡收單機構可接受其他收單機構、電子票證及電子支付機構委任,讓商家一台收單機構就可接受不同機構支付。 ◎財政稅制篇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1. 進口貨物低價免稅門檻自3,000元降至2,000元。 2. 故宮門票調整,外籍觀光客普通參觀券調漲四成;取消本國老人假日參觀故宮免費優惠,未來則需收取75元門票。 3. 獨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費用上限中,一般職工月薪費用上限自5.75萬元調高至5.95萬元,調幅約3.5%;副理、單位主管、秘書、工程師、技師等高級職員自8.2萬元調為8.45萬元,調幅約3%,將在2019年5月申報時適用。 4. 80%的醫學中心、610座中油自營加油站、水電費及綜所稅繳納等提供行動支付服務。 5. 民眾透過「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以行動支付繳納公務機關及公立醫院費用,不需額外負擔手續費。 1.上市櫃公司必須提供「電子投票」作為股東行使表決權的管道;若公司拒絕,金管會將祭出「退件條款」,其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的案件,將予以退件。 2. 申請初次上市(IPO)公司,不論本國或第一上市的外國公司,都要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需要三名以上獨董組成,未來只要送件IPO,審計委員會將是必要條件。 3. 上櫃公司要比照上市公司,自2018年起、每年都需要舉辦法說會,向法人說明業務展望與財務報告。 4. 降低台灣上市母公司對子公司持股比例之價格合理性規範,並提高子公司上市之決策層級。 1. 針對僅有功能性卻無實坪用途的「屋簷」、「雨遮」將全面取消登記,實施前已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物,得依舊規定辦理。 2. 宜蘭縣內龍德、利澤兩處工業區內閒置工業用地,將開徵五倍空地稅。 1. 海外就醫健保核退上限由國內醫學中心標準改成各級醫院與診所平均醫療費用計算。 2. 民眾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將由單次37,000元調漲至38,000元,全年上限則從62,000元漲至64,000元。 3. 全國110家醫學中心、區域醫院門診量須逐年減少2%,目標五年減少10%,未落實減少門診量的醫院,超收門診部分將不予給付。 4. 健保投保薪資與保費級距從50級修正為49級,第一級月投保金額為最低薪資的22,000元,受雇者本人保費調漲為310元;其他級距投保月投保金額與本人負擔保費不變。
    2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2018年元旦新制看這裡 1. 基本工資將自原先每月21,009元調整為22,000元,時薪由133元調整為140元。 2.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配合調整,修正後共分為17級,第一級投保薪資改為22,000元,刪除原分級表第二級2,1900元,第三級則遞移為第二級,依此類推;22,800元等級以上將維持原級距及金額,最高級仍維持45,800元, 3. 勞保費率每年調升0.5個百分點至上限12%。 4. 勞保年金請領年齡調高至61歲,若要提前請領年金,也要滿56歲才能領,首先適用的是47年次的勞工,每兩年再延後一歲領,直到65歲為止。 5. 申請外籍勞工案件將開放線上申請,勞動部直聘聘雇聯合服務中心除台北站外,其餘七個據點關閉。 6. 外籍移工若居住在漁船上,雇主應提供個人床舖,適當的烹飪設施、船上應配置救生與消防設備等。 ※自2018年7月起,企業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規模分三階段從300人降到50人。 1. 軍公教人員調薪3%;所屬國營事業將衡酌經營績效比照跟進。 2. 退撫與月退休金改為每月發放。 3. 領取月退休金的公務員出國不用再主動通報,將透過「退撫整合平台」查驗是否出境。 4. 產業訓儲替代役停辦。 5. 82年次以前出生未服役役男,全數轉服替代役,為期一年。 6. 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為期四個月的軍事訓練,但不用「下部隊」;同時仍可以家庭、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補充年金改革相關新制,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1. 公務員18%優存利率,確定兩年退場,也就是在2021年元旦起歸零;月退金優存利率前兩年降為9%,第三年歸零;一次退分階段調降,每兩年按12%、10%、8%之順序,2025年降至6%的利率。 2. 退休所得替代率的計算基準採本俸兩倍,以35年年資為例,首年從現行本俸兩倍的95%降至75%,接下來每年遞減1.5%,10年後降至60%。 3. 退休金採計期間採計最後五年平均俸額,逐年調至15年平均俸額,已退者不受影響;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為32,160元,低於此標準者不砍退休所得。 4. 提撥率退撫基金財務每三年精算一次。 5. 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公務員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可併計退休年資。 6. 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者,包括公職、行政法人、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若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 7. 請領遺屬年金資格公務員過世前與其累積存續婚姻關係10年以上,配偶年滿55歲,就可按退休者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年金,或兼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改領遺屬年金。 8. 若公務員配偶身分也是軍公教人員者,不得領遺屬年金,僅能領遺屬一次金,配偶身分為勞工則不在此限。 9. 公務員若離職轉入其他職業,退休時年資可併計。 10. 公務員自殺死亡可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認定給予撫卹,但經判刑確定、免職處分送達前自殺者,不予撫卹。 1. 年資滿15年者,退休第一年為本俸兩倍45%,分10年漸降至30%;年資滿35年者,所得替代率最高75%,並分10年降到60% 2. 已退教育人員18%優存制度在新制上路後第一年起,年息降為9%,並在2021年起全數歸零;領一次退休金者,分六年調降,至2025起降至6%;月退若低於最低保障金額32,160元,不砍18%。 3. 中小學教師、校長年齡滿58歲可起支退休,其餘教職員的起支年齡,將在2032年達65歲。 4. 退休金採計基準由最後在職一個月延為最後15年平均俸額。 5. 退休教育人員若離婚,經雙方協議,其配偶可就兩人婚姻期間為基準,擁有最高請求至二分之一退休金請領權利,但若配偶有參加勞保、軍保貨公教人員保險者,不在此限。 6. 2023年7月1日以後初任的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1. 臺灣銀行、土地銀行、第一銀行與華南銀行取消兩岸中文匯款服務。 2. 電信經銷商行銷手機保固方案時,須改成銷售「個人保險」,由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投保,電信商須先派員考取保險業務員資格,才能行銷保單。 3. 壽險業者要追蹤前五大主力商品,七年之內脫退率超過14%,業者要增提準備金;三年內繼續率低於70%,壽險業者須提報合理說明及改善措施,若違規不改善,最重可解除負責人、經理人。 4. 新保險商品考慮實際脫退率的存續期間,與送審商品的存續期間,差距超過十年以上,業者就必須要重新定價。 5. 外籍人士買OIU保單,須持「雙證件且附雙照片」;若當初已投保卻未提繳附照片雙證件,須回頭「補正」,外籍人士可出具「護照、學生證、駕照」當證件。 6. 3月1日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將酒後駕車加費固定金額由2,100調高至3,600元。 7. 壽險業發行「新」保障型商品保單適用責準金利率「可調高1碼」,保費將便宜5%;不含生存保險金、未達95歲的祝壽保險金的身故保險商品、癌症及保障期間30以內的健康商品等特定保障型保險商品,可以調降責任準備金利率0.25。 8. 車體險基本保費「偏離率」自20%壓縮到15%;亦即車體險保費最低只打到八五折。 9. 賓士、寶馬、奧迪等品牌進口車過去五年理賠損失率較高,車體損失險係數漲幅平均達7%,「國產車」係數代號則全面下降。 10. 放寬電子支付機構採用生物特徵安全設計及法規鬆綁,可直接以指紋等生物特徵進行交易。 11. 信用卡收單機構可接受其他收單機構、電子票證及電子支付機構委任,讓商家一台收單機構就可接受不同機構支付。 ◎財政稅制篇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1. 進口貨物低價免稅門檻自3,000元降至2,000元。 2. 故宮門票調整,外籍觀光客普通參觀券調漲四成;取消本國老人假日參觀故宮免費優惠,未來則需收取75元門票。 3. 獨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費用上限中,一般職工月薪費用上限自5.75萬元調高至5.95萬元,調幅約3.5%;副理、單位主管、秘書、工程師、技師等高級職員自8.2萬元調為8.45萬元,調幅約3%,將在2019年5月申報時適用。 4. 80%的醫學中心、610座中油自營加油站、水電費及綜所稅繳納等提供行動支付服務。 5. 民眾透過「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以行動支付繳納公務機關及公立醫院費用,不需額外負擔手續費。 1.上市櫃公司必須提供「電子投票」作為股東行使表決權的管道;若公司拒絕,金管會將祭出「退件條款」,其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的案件,將予以退件。 2. 申請初次上市(IPO)公司,不論本國或第一上市的外國公司,都要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需要三名以上獨董組成,未來只要送件IPO,審計委員會將是必要條件。 3. 上櫃公司要比照上市公司,自2018年起、每年都需要舉辦法說會,向法人說明業務展望與財務報告。 4. 降低台灣上市母公司對子公司持股比例之價格合理性規範,並提高子公司上市之決策層級。 1. 針對僅有功能性卻無實坪用途的「屋簷」、「雨遮」將全面取消登記,實施前已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物,得依舊規定辦理。 2. 宜蘭縣內龍德、利澤兩處工業區內閒置工業用地,將開徵五倍空地稅。 1. 海外就醫健保核退上限由國內醫學中心標準改成各級醫院與診所平均醫療費用計算。 2. 民眾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將由單次37,000元調漲至38,000元,全年上限則從62,000元漲至64,000元。 3. 全國110家醫學中心、區域醫院門診量須逐年減少2%,目標五年減少10%,未落實減少門診量的醫院,超收門診部分將不予給付。 4. 健保投保薪資與保費級距從50級修正為49級,第一級月投保金額為最低薪資的22,000元,受雇者本人保費調漲為310元;其他級距投保月投保金額與本人負擔保費不變。 5. 村里長和鄰長依照受雇者級距的第12級納保,從每月須繳490元調整為511元;自行執業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則依照第六級納保,從每月負擔371元調整為388元。 1. 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藥粧、醫療器材行、3C零售、書店文具店、洗衣店、飲料店及西點麵包店等14大類商家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民眾若需要得自費購買;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食品的包裝袋、裝著麵包的包裝袋、裝藥品的藥袋、洗衣服防塵袋則不在限塑範圍內。 2. 供民眾購買的購物用塑膠袋取消厚度限制,業者可自行選擇最適合的厚度、價格由業者自行訂定。 3. 洗髮用化粧品類、洗臉卸粧用化粧品類、沐浴用化粧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等六大類產品若含塑膠微粒,將不得製造、輸入,違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7月1日起不得販賣,違者處最高6,000元罰鍰。 4. 二行程機車申請汰換或報廢,每台補助調降為1,000元。 5. 台北市、新北市垃圾隨袋徵收推行「兩袋合一」,花錢買的購物用塑膠袋,也可當垃圾專用塑膠袋;規定轄內量販店、超市與連鎖便利商店等僅能提供兩用袋,但雙北不能共用。 6. 台中市元旦起補助家戶裝設太陽能板,每瓩補助1.8萬元,每案補助上限達30萬元,初估第一年可補助60戶。 1. 電動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至2021年底。 2. 所有型式大型車輛新車需裝設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 3. 台北市將對違規停車輛收取移置費,每輛車每次100元,保管費為第1小時免費,之後每12小時25元,並採累進計費。 4. 高雄輕軌全額收費。 5. 台鐵乘車前發現列車誤點超過30分鐘,退票可免收手續費。 6. 最大起飛重量超過27,000公斤的飛機,應以緊固方式裝置一具頻率為8.8000赫、持續工作30日的自動觸發式水下定位裝置。 7. 新領牌照之電動機車將核發新版電動機車專屬號牌。 8. 測速照相警示標誌將改為圖示 9. 汽車駕駛人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至少一年不得考領。 10. 車輛行駛於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路段遇到緊急車輛時,不論是同向或對向車輛,除應向右緊靠道路右側外,並需暫時停車於適當地點,供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超越;若是兩車道或是3車道以上路段,最外側車道車輛,應再往右側車道外移動讓中間車道車輛可向右避讓;除同向車道外,其餘方向車輛應減速暫停,不得搶快進入路口,若不立即避讓可依法可處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一年。 1. 洗潔劑業者必須要在產品成分標示中,標示天然成分的百分比,若未依規定標示,將依法開罰4萬到400萬元。 2. 健康食品產品依型態不同,應分別標示與「藥品」或「療效」區隔之醒語,及產品均應標示「用量提醒」之醒語。 3. 醬油產品除了依製程標示「釀造」、「速成」、「水解」、「混合」等字樣,範總氮量須達每100毫升0.8公克以上,黑豆醬油總氮量每100毫升須達0.5公克以上,且果糖酸含量不得超過0.1%。 ※ 2018年7月1日起,醋酸或冰醋酸等稀釋液製成的化學醋,須清楚標示「合成」兩字。 1. 中國大陸地區人民以小三通方式到離島自由行旅遊,將不需要再附上稱為「G簽」的個人簽注。 2. 兩岸小三通可從事的事由範圍除了社會交流、藝文交流、就學與旅行外,新增「宗教交流」;藝文交流審查從五日縮短為三日。 1. 五年內讓半數非資訊科系大學生修習程式設計,並同步修改就學貸款辦法,未來高中及大專收取的電腦與網路使用費,也可貸款。 2. 以公司型態成立的補教業以及未登記立案的補習班,販售面授課程須課徵5%營業稅並開立發票。 3. 學測、指考和英聽簡章將整併,並取消准考證,改用考試通知,配合學測國文非選題獨立施測,學測科目考試順序也將調整。 4. 導遊、領隊專業科目筆試從80題降為50題;已領取導遊、領隊執照者再度考取其他外語證照,免考共同科目,僅須參加外語筆試、外語口試。 1. 農民申報稻作直接給付,將稻米銷售市場,可領取每公頃1萬元到1萬3,500元給付金;仍有意願繳售公糧者,政府仍予收購,不影響其權益。 2. 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契作生產高品質稻米,有1,500元獎勵金。 3. 作物保險除了高接梨、梨、芒果、釋迦、養殖水產、水稻、芒果之外,新增香蕉、文旦柚、鳳梨、木瓜等品項。
    2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