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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電子煙
最高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2.海外網購電子煙
視同違法輸入,最高可處7年徒刑、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3.持有電子煙
處3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沒入物品。

4.使用電子煙
處2,000元至1萬元罰鍰,違法物品一律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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