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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修改郵電事業人員(轉調人員)退休撫卹辦法乙事,目前渠規劃二案,據悉目前政府較傾向於採取第一案,惟工會業已函知公司,反對《退休所得替代率逐年遞減方案》,相關方案影響略述如下:
1.目前係以在職時之資位待遇78%✖️70%核算,未來將自退休次年度起分10年逐步遞減,遞減至60%即不再遞減。一次領取俸金需攤至總退休俸額,另設有33,140元最低保障條款。
2.依上列公式估算
(1)一級士未有改變
(2)一級佐前8年末有改變,第9年每月少350元,第10年每月少699元,第11年起每月少1049元。
(3)一級員前8年末有改變,第9年每月少371元,第10年每月少743元,第11年起每月少1114元。
(4)一級高員前8年末有改變,第9年每月少411元,第10年每月少821元,第11年起每月少1232元。
(5)一級副長前8年末有改變,第9年每月少450元,第10年每月少900元,第11年起每月少1350元。
以上估算值會因在職年資多寡而變化。

3,未來現職人員調薪,已退休人員不再比照調升(因已無現職轉調人員資位可比敘。
4,退休申請年齡由現行75制,分20年每年加1,過渡逐年調升至95制,最低申退年齡55歲,實施第10年起最低60歲‘第11年起每年加1歲,至65歲止。
5.增訂遣屬年金不得支領雙重年金規定,但不溯及實施前已選擇支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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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說真的, 我生性魯鈍, 從來也沒搞清楚過! 反正就是信任政府不會騙人?! 結果~ 真的有這種殺人政府!! 轉傳 哈哈哈!终於有人會算了!我已經講了三年多!我從未領過18%,而且存100萬在台銀沒領利息! 轉傳: 18%生出來的利息,是逆算回去,補所得替代率算出來的退休金不足部分。 18%砍掉吧!我舉雙手贊成,在所得替代率計算不得溯及既往的情況下,請算給我。 84年以後任職的夥伴們,請不必怨嘆你們沒有18%,因為我們也没領過18%,退休金計算公式就在那裡,不會少你一毛錢的。再說一次,退休時您18%到底可存多少本金,是逆算回去做為補足政府在所得替代率尙欠您多少退休金的差額來存入本金,其實若政府在我們退休時給足所得替代率,根本就可以馬上消除18%的問題,我們現在是拿了一大筆本金给政府用,沒有利息!確背負18%的汚名!情何以堪?請看! 轉載~看完對18%就更清楚了。 耐心看完,其實政府虧待退休人員。 原來數學是這樣算的~ Frank Lin 逢甲大學企管系一位退休校長針對退休制度深入淺出的說明,延續第一次年金改革的議題,說出政府不肯說清楚的事實和真象! 讓99.9%的退休軍公教都不知道自己背了黑鍋,還任有心人操弄! 眾所周知:18%已在民國84年終止了,那為什麼現在還有18% ? 害得所有退休軍公教背後被人指指點點,而大家都無言以對? 事實上是我們偉大的政府,也就是我們的老闆,我們的頭家,故意設下陷阱讓我們跳的;這個老闆不管是民進黨的人當(陳水扁,蔡英文),還是國民黨(李登輝,馬英九)都沒有改變 ! 為什麼這麼說呢? 這就要從我們退休的制度談起: 我們知道,民間的人退休,不管他的退休金多少,不論分成新制或舊制,他們退休時一定就是找老闆,一次算清楚,不會有其他枝枝節節。 可是我們的老闆(也就是國家,也就是偉大的總統,和他底下的考試院院長,銓敘部部長,人事處…)卻故意搞死軍公教的退休人員;它不像民間的老闆一次給你算清楚,卻故意分成三條: 第一:84年以前叫舊制,84年以後叫新制(請注意這個關鍵:這84年一分就是沒有18%,而且退休金是自己要繳交退撫基金了!而且是工人的好幾倍~前面已有分析 ,就不再綴飾)。 分成新舊制以後,事情就來了;當你退休時,選擇月退,比如說:你的底薪加上加給,算上你的年資,變成替代率(目前40年最高的替代率,只能達到92.5%,所以說如果有人說我們退休領得比在職多,那就是胡說八道~就像愛做官的張盛和踩在他老婆的屍體上,博取馬英九關愛的眼神一樣)! 舉個例子來說;某甲當了33年的老師要退休了,他的底薪加加給是72000元,33年的替代率是88%(25年75%,25~30年10%,30~33年3%,75%+10%+3%=88%),72000*88%=63360,每月退休金是63360,很簡單,是不是?可是我們偉大的老闆,哪有可能給我們這麼好甲睏?這樣他們怎麼去挑起階級鬥爭?而讓自己的貪腐或無能置身事外 ? 所以事情就來了,他 說:你舊制每月可以領30000元,新制每月領23000元;可是這樣合起來才53000元啊!而我的退休金 ,應是63360元啊!差10360元怎麼辦 ? 嘿嘿!機關就藏在這裡: 他說:你們退休不是都領一條公保的退休給付金150幾萬嗎?(搞清楚,這是我們每月扣公保費的養老給付,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那用<18%逆推算>,你每月少了10360元,那你就存款690666元進入臺灣銀行吧!他以18%的利息計算,剛好10360元一個月,加上前面新制和舊制給付的53000元,不就合計63360元,剛好是你的退休金嗎? 沒錯啊!很圓滿啊!月退休金每月63360元,一塊錢都沒少啊 ! 可是你知道嗎? 第一:他們說:我們退休軍公教領18%,太沒道理了!把國家都領窮了!可是有嗎 ?,我們有領18%嗎 ? 第二:別忘了,那18%生出來的利息,是補我們退休金的不足部份啊!簡單講,那就是我們的退休金啊!哪是利息呢? 第三:那存進去臺銀的690666元,是我們的錢啊!是我們繳交公保費的退休給付啊 !現在被要求存在臺灣銀行,生出來的10360元,是補我們退休金的啊!(政府本來就要給我們的呀 !! ),怎麼這樣?我們的錢被臺灣銀行用免驚吔!一毛錢的利息也沒有? 第四:政府得了便宜還賣乖,說臺灣銀行的給付是利息所得,不但要扣所得稅,還要扣二代健保2%,1隻牛扒3層皮 !! 第五:在外面還污衊我們領18%,抗拒改革,…孰可忍,孰不可忍? 請問:退休的軍公教人員們有多少人能夠像我這樣說清楚,講明白的? 你們身邊又有多少人願意花2個多鐘頭來聽你解釋? 政治人物1句話就把退休軍公教人員設陷污衊,挑起社會對立 ,以賺選票 !! 然後大部份無知的老百姓,當然也就人云亦云了! 認同的你就請大力傳出去
    24 人回報3 則回應7 年前
  • 2018年元旦新制看這裡 1. 基本工資將自原先每月21,009元調整為22,000元,時薪由133元調整為140元。 2.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配合調整,修正後共分為17級,第一級投保薪資改為22,000元,刪除原分級表第二級2,1900元,第三級則遞移為第二級,依此類推;22,800元等級以上將維持原級距及金額,最高級仍維持45,800元, 3. 勞保費率每年調升0.5個百分點至上限12%。 4. 勞保年金請領年齡調高至61歲,若要提前請領年金,也要滿56歲才能領,首先適用的是47年次的勞工,每兩年再延後一歲領,直到65歲為止。 5. 申請外籍勞工案件將開放線上申請,勞動部直聘聘雇聯合服務中心除台北站外,其餘七個據點關閉。 6. 外籍移工若居住在漁船上,雇主應提供個人床舖,適當的烹飪設施、船上應配置救生與消防設備等。 ※自2018年7月起,企業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規模分三階段從300人降到50人。 1. 軍公教人員調薪3%;所屬國營事業將衡酌經營績效比照跟進。 2. 退撫與月退休金改為每月發放。 3. 領取月退休金的公務員出國不用再主動通報,將透過「退撫整合平台」查驗是否出境。 4. 產業訓儲替代役停辦。 5. 82年次以前出生未服役役男,全數轉服替代役,為期一年。 6. 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為期四個月的軍事訓練,但不用「下部隊」;同時仍可以家庭、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補充年金改革相關新制,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1. 公務員18%優存利率,確定兩年退場,也就是在2021年元旦起歸零;月退金優存利率前兩年降為9%,第三年歸零;一次退分階段調降,每兩年按12%、10%、8%之順序,2025年降至6%的利率。 2. 退休所得替代率的計算基準採本俸兩倍,以35年年資為例,首年從現行本俸兩倍的95%降至75%,接下來每年遞減1.5%,10年後降至60%。 3. 退休金採計期間採計最後五年平均俸額,逐年調至15年平均俸額,已退者不受影響;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為32,160元,低於此標準者不砍退休所得。 4. 提撥率退撫基金財務每三年精算一次。 5. 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公務員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可併計退休年資。 6. 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者,包括公職、行政法人、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若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 7. 請領遺屬年金資格公務員過世前與其累積存續婚姻關係10年以上,配偶年滿55歲,就可按退休者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年金,或兼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改領遺屬年金。 8. 若公務員配偶身分也是軍公教人員者,不得領遺屬年金,僅能領遺屬一次金,配偶身分為勞工則不在此限。 9. 公務員若離職轉入其他職業,退休時年資可併計。 10. 公務員自殺死亡可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認定給予撫卹,但經判刑確定、免職處分送達前自殺者,不予撫卹。 1. 年資滿15年者,退休第一年為本俸兩倍45%,分10年漸降至30%;年資滿35年者,所得替代率最高75%,並分10年降到60% 2. 已退教育人員18%優存制度在新制上路後第一年起,年息降為9%,並在2021年起全數歸零;領一次退休金者,分六年調降,至2025起降至6%;月退若低於最低保障金額32,160元,不砍18%。 3. 中小學教師、校長年齡滿58歲可起支退休,其餘教職員的起支年齡,將在2032年達65歲。 4. 退休金採計基準由最後在職一個月延為最後15年平均俸額。 5. 退休教育人員若離婚,經雙方協議,其配偶可就兩人婚姻期間為基準,擁有最高請求至二分之一退休金請領權利,但若配偶有參加勞保、軍保貨公教人員保險者,不在此限。 6. 2023年7月1日以後初任的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1. 臺灣銀行、土地銀行、第一銀行與華南銀行取消兩岸中文匯款服務。 2. 電信經銷商行銷手機保固方案時,須改成銷售「個人保險」,由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投保,電信商須先派員考取保險業務員資格,才能行銷保單。 3. 壽險業者要追蹤前五大主力商品,七年之內脫退率超過14%,業者要增提準備金;三年內繼續率低於70%,壽險業者須提報合理說明及改善措施,若違規不改善,最重可解除負責人、經理人。 4. 新保險商品考慮實際脫退率的存續期間,與送審商品的存續期間,差距超過十年以上,業者就必須要重新定價。 5. 外籍人士買OIU保單,須持「雙證件且附雙照片」;若當初已投保卻未提繳附照片雙證件,須回頭「補正」,外籍人士可出具「護照、學生證、駕照」當證件。 6. 3月1日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將酒後駕車加費固定金額由2,100調高至3,600元。 7. 壽險業發行「新」保障型商品保單適用責準金利率「可調高1碼」,保費將便宜5%;不含生存保險金、未達95歲的祝壽保險金的身故保險商品、癌症及保障期間30以內的健康商品等特定保障型保險商品,可以調降責任準備金利率0.25。 8. 車體險基本保費「偏離率」自20%壓縮到15%;亦即車體險保費最低只打到八五折。 9. 賓士、寶馬、奧迪等品牌進口車過去五年理賠損失率較高,車體損失險係數漲幅平均達7%,「國產車」係數代號則全面下降。 10. 放寬電子支付機構採用生物特徵安全設計及法規鬆綁,可直接以指紋等生物特徵進行交易。 11. 信用卡收單機構可接受其他收單機構、電子票證及電子支付機構委任,讓商家一台收單機構就可接受不同機構支付。 ◎財政稅制篇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1. 進口貨物低價免稅門檻自3,000元降至2,000元。 2. 故宮門票調整,外籍觀光客普通參觀券調漲四成;取消本國老人假日參觀故宮免費優惠,未來則需收取75元門票。 3. 獨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費用上限中,一般職工月薪費用上限自5.75萬元調高至5.95萬元,調幅約3.5%;副理、單位主管、秘書、工程師、技師等高級職員自8.2萬元調為8.45萬元,調幅約3%,將在2019年5月申報時適用。 4. 80%的醫學中心、610座中油自營加油站、水電費及綜所稅繳納等提供行動支付服務。 5. 民眾透過「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以行動支付繳納公務機關及公立醫院費用,不需額外負擔手續費。 1.上市櫃公司必須提供「電子投票」作為股東行使表決權的管道;若公司拒絕,金管會將祭出「退件條款」,其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的案件,將予以退件。 2. 申請初次上市(IPO)公司,不論本國或第一上市的外國公司,都要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需要三名以上獨董組成,未來只要送件IPO,審計委員會將是必要條件。 3. 上櫃公司要比照上市公司,自2018年起、每年都需要舉辦法說會,向法人說明業務展望與財務報告。 4. 降低台灣上市母公司對子公司持股比例之價格合理性規範,並提高子公司上市之決策層級。 1. 針對僅有功能性卻無實坪用途的「屋簷」、「雨遮」將全面取消登記,實施前已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物,得依舊規定辦理。 2. 宜蘭縣內龍德、利澤兩處工業區內閒置工業用地,將開徵五倍空地稅。 1. 海外就醫健保核退上限由國內醫學中心標準改成各級醫院與診所平均醫療費用計算。 2. 民眾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將由單次37,000元調漲至38,000元,全年上限則從62,000元漲至64,000元。 3. 全國110家醫學中心、區域醫院門診量須逐年減少2%,目標五年減少10%,未落實減少門診量的醫院,超收門診部分將不予給付。 4. 健保投保薪資與保費級距從50級修正為49級,第一級月投保金額為最低薪資的22,000元,受雇者本人保費調漲為310元;其他級距投保月投保金額與本人負擔保費不變。 5. 村里長和鄰長依照受雇者級距的第12級納保,從每月須繳490元調整為511元;自行執業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則依照第六級納保,從每月負擔371元調整為388元。 1. 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藥粧、醫療器材行、3C零售、書店文具店、洗衣店、飲料店及西點麵包店等14大類商家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民眾若需要得自費購買;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食品的包裝袋、裝著麵包的包裝袋、裝藥品的藥袋、洗衣服防塵袋則不在限塑範圍內。 2. 供民眾購買的購物用塑膠袋取消厚度限制,業者可自行選擇最適合的厚度、價格由業者自行訂定。 3. 洗髮用化粧品類、洗臉卸粧用化粧品類、沐浴用化粧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等六大類產品若含塑膠微粒,將不得製造、輸入,違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7月1日起不得販賣,違者處最高6,000元罰鍰。 4. 二行程機車申請汰換或報廢,每台補助調降為1,000元。 5. 台北市、新北市垃圾隨袋徵收推行「兩袋合一」,花錢買的購物用塑膠袋,也可當垃圾專用塑膠袋;規定轄內量販店、超市與連鎖便利商店等僅能提供兩用袋,但雙北不能共用。 6. 台中市元旦起補助家戶裝設太陽能板,每瓩補助1.8萬元,每案補助上限達30萬元,初估第一年可補助60戶。 1. 電動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至2021年底。 2. 所有型式大型車輛新車需裝設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 3. 台北市將對違規停車輛收取移置費,每輛車每次100元,保管費為第1小時免費,之後每12小時25元,並採累進計費。 4. 高雄輕軌全額收費。 5. 台鐵乘車前發現列車誤點超過30分鐘,退票可免收手續費。 6. 最大起飛重量超過27,000公斤的飛機,應以緊固方式裝置一具頻率為8.8000赫、持續工作30日的自動觸發式水下定位裝置。 7. 新領牌照之電動機車將核發新版電動機車專屬號牌。 8. 測速照相警示標誌將改為圖示 9. 汽車駕駛人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至少一年不得考領。 10. 車輛行駛於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路段遇到緊急車輛時,不論是同向或對向車輛,除應向右緊靠道路右側外,並需暫時停車於適當地點,供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超越;若是兩車道或是3車道以上路段,最外側車道車輛,應再往右側車道外移動讓中間車道車輛可向右避讓;除同向車道外,其餘方向車輛應減速暫停,不得搶快進入路口,若不立即避讓可依法可處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一年。 1. 洗潔劑業者必須要在產品成分標示中,標示天然成分的百分比,若未依規定標示,將依法開罰4萬到400萬元。 2. 健康食品產品依型態不同,應分別標示與「藥品」或「療效」區隔之醒語,及產品均應標示「用量提醒」之醒語。 3. 醬油產品除了依製程標示「釀造」、「速成」、「水解」、「混合」等字樣,範總氮量須達每100毫升0.8公克以上,黑豆醬油總氮量每100毫升須達0.5公克以上,且果糖酸含量不得超過0.1%。 ※ 2018年7月1日起,醋酸或冰醋酸等稀釋液製成的化學醋,須清楚標示「合成」兩字。 1. 中國大陸地區人民以小三通方式到離島自由行旅遊,將不需要再附上稱為「G簽」的個人簽注。 2. 兩岸小三通可從事的事由範圍除了社會交流、藝文交流、就學與旅行外,新增「宗教交流」;藝文交流審查從五日縮短為三日。 1. 五年內讓半數非資訊科系大學生修習程式設計,並同步修改就學貸款辦法,未來高中及大專收取的電腦與網路使用費,也可貸款。 2. 以公司型態成立的補教業以及未登記立案的補習班,販售面授課程須課徵5%營業稅並開立發票。 3. 學測、指考和英聽簡章將整併,並取消准考證,改用考試通知,配合學測國文非選題獨立施測,學測科目考試順序也將調整。 4. 導遊、領隊專業科目筆試從80題降為50題;已領取導遊、領隊執照者再度考取其他外語證照,免考共同科目,僅須參加外語筆試、外語口試。 1. 農民申報稻作直接給付,將稻米銷售市場,可領取每公頃1萬元到1萬3,500元給付金;仍有意願繳售公糧者,政府仍予收購,不影響其權益。 2. 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契作生產高品質稻米,有1,500元獎勵金。 3. 作物保險除了高接梨、梨、芒果、釋迦、養殖水產、水稻、芒果之外,新增香蕉、文旦柚、鳳梨、木瓜等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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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元旦起,新制彙總 http://udn.com/news/plus/9731/2195464 2017年1月1日起,將有多項攸關民眾權益的新制上路,包括一例一休、勞保與國保年金費率調漲、健保補助與台股ETF現金申購贖回機制等。各項相關新制,整理如下: ★勞動篇 ▲基本工資 ①月薪由20,008元,調升為21,009元 ②時薪由126元,調升至133元 ▲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費 ①前2小時加發1.33倍,第3個小時起加發1.67倍 ②加班4小時內以4小時計加班費,4至8小時內以8小時計,逾8小時至12小時,以12小時計 ▲一例一休/特休假 ◎年資滿6個月、未滿1年,有3天 ◎年資2至3年,提高至10天 ◎年資3至5年,提高至14天 ◎年資5至10年,提高至15天 ◎10年以上,每年加一日至30天 ◎每年須結算,未休完須折現 ▲國定假日 勞工不再放: 1.開國紀念日翌日 2.革命先烈紀念日 3.孔子誕辰紀念日 4.台灣光復節 5.先總統蔣公紀念日 6.國父誕辰紀念日 7.行憲紀念日 ▲新增責任制人員 信合社雇用經理職以上人員,及廣告業雇用經理級以上人員 ▲保費、退休金篇 勞工保險費率 從10%提高到10.5%(含就業保險) ▲國民年金保險費率 從8%漲到8.5% ▲勞退新制 年滿60歲、年資滿15年後,退休金可自選一次領,或月領 ▲壽險保費/個人傷害險危險發生率 降到萬分之2.4543 ▲壽險保費/壽險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 2017年起調降 ★稅制篇 ▲綜所稅免稅額 ①一般免稅額調高至8.8萬元、70歲長者調高至13.2萬元 ②調高課稅級距、退職所得定額免稅級距 ▲貨物稅 電動車免徵貨物稅至2021年底12月31日,另外還會補貼電動重型機車近14,000元。 ▲證交稅 公司債、金融債、債券ETF等商品停徵證交稅至2026年底 ▲跨境電商營業稅 ①來台營業須辦簡易登記 ②勞務每月4萬,年銷售額48萬元以上,達繳稅門檻 ▲網購關稅 進口次數頻繁者,不適用3,000元以下免稅規定 ★金融篇 ▲上市櫃公司 ①實收資本額50億元以上,須編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CSR) ②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上,須設審計委員會 ▲台股ETF 可採現金申購贖回機制 ▲反洗錢 所有銀行須設立防制洗錢專責單位、配置足夠人員 ▲匯款 ①超過3萬元以上的跨境匯款,銀行加強查驗客戶身分、股東結構 ②身心障礙者跨行提款,每月三次免手續費 ★生活篇 ▲國民旅遊卡 公務員國民旅遊卡必須有一半用於團體旅遊,以最高上限16,000元為例,其中8,000元須用於團體旅遊。 ▲健保 ①未經轉診至醫學中心看病,健保門診部分負擔調高60至100元,經轉診者則減少40元 ②兒科醫師協助施打1歲以下兒童公費疫苗,每次可得補助100元 ▲食安,食品正名 鱈魚、巧克力、薏仁、太白粉,應如實標示內容物,違者最重罰400萬元 ▲食安/量販業廚餘 公司資本總額達2,500萬元以上的超級市場及零售式量販業,明年3月1日起要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 ▲機車 ①新款機車需配有日行燈才能出場領牌;推廣汽機車日間開燈,暫無罰則 ②排放標準加嚴到歐盟第六期 ▲空氣品質管制 台灣西部列為PM2.5三級空氣品質防制 ▲孕婦乘客禮遇 乘載孕婦(含自行開車或搭乘)未滿3人小型車,不受國道高乘載管制(含周日國5北上常態高乘載) ▲高齡駕照 75歲以上老人,須通過體檢和認知測驗,監理站才會核發有效期限為2年的短期駕照 ▲E帳單水費優惠 每期水費減收3元 ▲房屋出租 房東出租房屋,應使用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的契約與房客訂約,若契約有違反規定的情形,最高將可處30萬元罰鍰。 ▲預售屋、成屋買賣計價 刪除「屋簷」、「雨遮」以附屬建物測繪的規定,將建物地下層測繪邊界改以竣工平面圖所載面積範圍《牆壁中心》為界,並訂定新舊制適用的過渡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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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提議變更議程,將行政院所提國家安 全會議組織法草案,國家安全局組織法草 案、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草案等, 從委員會抽出改列為討論事項第一、二、 三案依序討論,並以記名表決逕付二讀; 本案經表決及重複表決,均超過半數通 過。前述三案並均依執政黨委員所提修正 動議,在混亂中多數通過。總統於1993年 12月30日總統(82)華總(1)義字第7095 號令制定公布國家安全局組織法全文23 條。 三、軍文兩用屬性及人員進用規定 (一) 軍文兩用特殊屬性 軍文兩用人事制度屬性,意指機關性 質特殊且有實際業務需要,爰文職機關中 亦需配置部分軍職人員;其考量主要為部 分業務軍職人員較文職人員更加專精,且 其軍中人脈關係有利於工作協調與推動。 其組織法之立法體例有二種方式:其一為 軍職屬性內部單位所需職稱及軍階單獨列 舉,如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10條,內 部單位設有侍衛室,遂有專項規範其人員 配置「(第一項)總統府文職人員置局長3 人,職務列簡任第14職等;秘書6人至8人, 職務列簡任第12職等至第14職等;主任2 人,職務列簡任第13職等;副局長3人,副 主任2人,參事4人至6人,職務均列簡任第 12職等至第13職等;…。(第二項)總統府 軍職人員置侍衛長1人,中將;副侍衛長1 人,警衛主任3人,少將;組長4人,主任 醫官1人,副組長4人,侍從武官4人,參謀 官7人至10人,均上校;侍衛官34人,其中 上校16人,中校18人;參謀15人至25人, 其中中校15人,少校10人;侍衛22人至27 人,其中少校10人至15人,上尉12人;醫 官2人,其中中校1人,少校1人;藥劑官2 人,其中中校1人,少校1人;護理參謀官1 人,少校;護理官2人,上尉。(第三項) 本法修正施行前,第一項職務由現職軍職 人員擔任者,得留任至離職時為止。」 其二為同一職務,但軍職官階及文職 列等併列,並視實際需要任用軍職或文職 人員皆可,如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11條 明定秘書處置處長1人,職務列簡任第13職 等至第14職等或中將;副處長1人,職務列 簡任第12職等至第13職等或中將、少將; 組長3人,職務列簡任第11職等至第13職等 或中將、少將;秘書4人,研究員5人至7人, 職務均列簡任第10職等至第12職等或少 將、上校;副組長3人,職務列簡任第11職 等或少將,其中1人由簡任研究員兼任…。 前述軍職人員之任用,不得逾編制員額三 分之一。另國防部組織法第15條明定,國 防部置參事6人至9人,主任3人,司長6人, 職務均列簡任第12職等或中將;副主任、 副司長12人至18人,處長、主任22人至30 人,職務均列簡任第11職等或少將;專門 委員12人至30人,職務列簡任第10職等至 第11職等或上校;副處長、副主任25人至 35人,職務均列簡任第10職等或上校;…。 本法修正公布後3年,文職人員之任用,不 得少於編制員額三分之一。(職是之故,國 防部近3年來不斷辦理公開甄選後商調其 他機關現職公務人員前往任職,並請辦國 防部文職人員特考以進用初任文職人員, 期能達到最低文職進用比例)。另行政院海 岸巡防署組織法第12、13、22條明定,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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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值回饋玩台北市再住一晚飯店還包兩餐只要499元😱 🚐年終回饋~台北懷舊小旅行2天1夜特惠價NT499元 🍁#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補助專案 #景點安排 ✅撫台街洋樓 ✅承恩門 ✅中山堂 ✅西門紅樓 ✅地熱谷 ✅北投溫泉博物館 ✅梅庭 ✅北投圖書館 ★費用包含: 1.一晚飯店住宿 2.包含餐食:第一天晚餐、第二天早餐。 3.半日專車巴士。 4.本行程已依主管機關規定投保旅遊責任險200萬、意外醫療險20萬。 #旅客可另自行投保其他個人旅遊平安險 #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等 ★費用不含: 1. 全程行李小費、集合點與住所間接送、其他騎乘時個人裝備,及本行程表上未註明之各項開銷或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如飲料、酒類、私人購物…等。 2. 領隊導遊服務費,每位旅客 NT$100 元/天。(共計200元) ▍住宿安排 ▍ 德立莊飯店 西門館或昆明館 或同級 ▍出發日期 ▍ 週一出發:11/16、11/23、11/30、12/7、12/14、12/21、12/28 週四出發:11/12、11/19、11/26、12/3、12/10、12/17、12/24 週五出發:11/13、11/20、11/27、12/4、12/11、12/18、12/25 週日出發:11/15、11/22、11/29、12/6、12/13、12/20、12/27 ▍報名須知 ▍ 1.此行程為台北市政府安心旅遊補助專案,每人最多僅能報名1次,第2次將不予補助。 2.報名時需繳付全額團費499元及保證金1000元,方可受理並為您進行飯店預訂。 3.如本商品已額滿或訂房未成功,導致⾏程無法成行,則旅客所繳付之金額將全額退費。 4.報名繳清團費後,如因個人因素取消、重複報名或未依指定時間地點集合,保證金予以沒入!敬請知悉諒解! 5.報名需提供參加者身分證正反面及手機號碼(身分證請勿反光/手機號碼每位成員都需要)。 6.報名成功者請於規定時間內準時集合,行程中如旅客因個人因素私自脫隊或集合不到,本公司不予退費亦不發還保證金。 7.保證金將於旅遊次日行程結束後現場發還。 8.本行程不接受非雙人房、不佔床等等之要求。 9.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6人以上(含)。 10.本行程大人小孩小孩嬰兒皆同價格。 11.觀傳局將不定期隨時派員稽查,請務必攜帶身份證件,如有冒名頂替或未攜帶證件,所有損失自行負責,恕不退費,團費與保證金予以沒入。 12.#今年曾報名台北市政府大禮包及觀光傳播局台北市補助旅遊者不可報名。 13.團費不含導遊服務費(小費)共計200元。 14.以上價格為現金優惠價,刷卡付款需加3%服務費。 15.不接受單人報名自然配房(可自費補單人房差599元)。 16.如有特殊需求請先告知客服人員。 👉行程表下載:https://bit.ly/3mEHagJ ☎客服:02-2515-0609 ✅LINE線上洽詢:https://goo.gl/ki1eqV 新線國際旅行社 專員 Daniel 謝永瀚 #親友旅遊 | #歡迎包團 | #員工旅遊 #企業包團 | #家族旅遊 | #秋季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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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韓部隊老是說,韓國瑜就任以來《啥都沒做》(什麼)⋯ 以下是來自挺韓義勇軍李先生的整理,敬請廣傳,特別是年輕的朋友們: 韓市長團隊就任5個月做了: 1.路平,補綠朝5000~10000多坑洞,重鋪133條道路,國際規格已達178萬平方公尺 2.拆除陸橋六座、填平2地下道 3.修補236處箱涵,已執行更換舊涵管,預防汛期來臨! 4.農漁業訂單約100億元 5.花卉訂單6600萬元 6.招商引資3600億元以上(具體投資額約600億元) 7.醫療觀光3/8已推行 8.發放安心餐食券,扶弱濟貧 9.選舉補助款項捐出做為~1.幫助創業青年2.未婚單親媽媽 10.開辦雙語教育營,栽培下一代!普及公家機關, 觀光產業從業人員 11.軍事觀光5/2已推行 12.夜市、出租車、住房率成長2-4成 13.觀光客增300多萬人次 14.亞洲人最愛旅遊都市,高雄首度入榜擠進第5名 15.高雄市政府首座「珍珠小棧」攜手守護未成年懷孕少女,6/3已成立 16.青創基金已募2336萬元,先編3億經費,青年局10月設立 17.國中小教室裝冷氣 18.空氣品質良率54%,6年來首度超過5成 19.公車式小黃深入旗山服務偏鄉 20.小林村國賠案放棄上訴擬賠償 21.每月一次夜宿傾聽基層的心聲 22.愛情摩天輪已進入規劃 23.慶富案,市議會已成立肅貪小組 。。。。。。。。。 【肅貪防弊】上任3個月就抓到潛逃5年通緝不被抓入獄的「陳菊大將--趙嘉寶」貪污犯!!! 其他還有包子比賽、高雄燈會、內門宋江陣、旗津春吶....等,觀光活動不勝枚舉。 至於自經區、國際機場、石化園區、賽馬場....,都需要中央政策配合! 高雄市民的光榮感提升了,風氣已變了… 韓國瑜如果當總統台灣會有什麼改變呢(什麼) 笫一,司法正義得以伸張,該進去監獄的就要關進去! 第二,農漁等產品訂單大幅增加 第三,招商引資,立足台灣胸懷中國,廣結交朋友! 第四,國軍士氣高昂,保衛中華民國,現在,不知為誰而戰? 第五,總目標變成新加坡,員工薪水提高,年輕人不用外漂! 第六,建設國家,脫胎換骨,生氣盎然,光榮感提升!社會到處充滿笑聲 第七,重視道德禮貌教育,課綱導正!小孩子不會把講粗話翻白眼的人當偶像崇拜! 第八,關注栽培下一代,雙語教育,普及公家機關,觀光產業從業人員,國際化 第九,苦民所苦,扶弱濟貧,真心傾聽基層心聲 第十,糾正歪風,天下為公,三民主義,吾黨所宗!「中華民國」是中華文明、華人的國! 第11,觀光客大幅增加,景點特色得推廣,夜市人潮擁擠 第12,國際能見度提升,海外華僑瘋狂追星 第13,RCEP CPTPP有望參加!台灣舉辦國際比賽 第14,行政效能提升,任人唯賢,操守、專業、「熱情」 第15,自經區、國際機場、石化園區、賽馬場…等項目得以推行 第16,慶富案徹查到底!官商勾結的情形大幅減少!政治煥然一新! 第17,郭台銘已經說過初選,如果韓國瑜第一,會盡力幫助,所以台灣會變成5G,AI人工智慧,機器人發展的重要基地 第18,南北平衡,總統親民,推倒蛇籠、拒馬,權貴消失 第19,民進黨1450失業,台灣重現祥和光明!磁場變好!能量變正! 。。。。。。。。。 中華民國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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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改10問— 兼為年金改革致現職人員的公開信 台東縣東河國小退休教師楊文耀 親愛的軍警消公教現職同仁: 首先要說明,這篇文章很長,懇請您耐心看完。 不論您贊成全部觀點或部分觀點,都歡迎轉載。 在進入主題之前,請您先耐心地看完一段背景資料。 民國71年,我考入台東師專就讀,當時一位周姓地理老師在課堂上老是譏諷我們是「5397個笨蛋裡面精選出來的大笨蛋!」當時台灣9個師專是單獨招生的,我們那一屆報考台東師專的人數是5397人,總共錄取180人,率取率約3.3%。周老師的言下之意是:你們這些人既然那麼會讀書考試,何苦來當國小老師? 忘了是哪位老師還告訴我們一個笑話,說是在民國5、6零年代,報紙上的徵婚廣告常見對徵婚對象的學歷要求是「專科以上,師專除外」。我後來並未去查考此事是否為真,但由此可見當時國小老師的收入確實是令人望之卻步的。 此一狀況反映在國小教師的性別比例上最為明顯。當時9所師專招收的學生在性別比例上是1:1的,可是在國小教育現場的男女教師比率通常落在2:8到3:7之間,顯示很多由師專培育出來的男老師不願意留在教育現場,因為待遇實在太低了。 民國75年暑假,我在台北縣新莊市塔寮坑溪工地打工,當時小工1天的工資800元;民國76年我師專畢業,分發至台北縣三峽鎮成福國小擔任教職,每月薪水1萬5千多元,當時還沒實施休2日,每月工作日數約24天,換算日薪約6百多元,略低於小工一日所得。 民國79年我退伍回到教師的工作崗位,當時薪水約2萬出頭,換算日薪約9百元,而一位泥水匠師傅的日薪大約3千元。那是台灣進入「台灣錢,淹腳目」的時代,但我們不在其中。 我們遵守政府的規定,不兼差,安貧樂道,超時工作也沒加班費可領;我們也信賴政府的承諾,指望未來安穩的退休生活。 把時間再往前拉,民國60年,我的一位父執也是國小教師,每月薪水約2千元,九口之家全仗這份薪水養活,因為當時還有配給白米,扣除水、電、柴、油、鹽、醬、醋、茶,每天只有不到30元的菜錢。他的太太為了撙節開支,每天天沒亮就到果菜批發市場撿拾人家拋棄的殘菜,還要遭人白眼! 那個年代,教師不必繳所得稅,不必自己提撥退撫基金,因為沒錢可繳。 民國85年,我的薪水大4萬多元,政府認為我們應該有錢可以自己提撥退休金了,於是進入了退撫新制的時代。 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背景,時空的錯亂只會引發巨大的憂懼和不安。 現在,讓我們回到主題。 首先,就其服務年資多數甚至在是在退撫新制實施前就已退休的人員而言,我想幫他們問一問: 第一問:這些人的退休金主要是或全部是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給付,與退撫基金較少、甚至絕無關係。今天政府以避免基金破產為理由,把他們納入改革的對象,是不是有時空錯置之嫌?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二問:如果說把這些人列入改革對象是因為政府財政困難,如果是你,你要不要問一下財政是否真有困難?事實顯示財政並無困難,稅捐年年超徵。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三問:退一萬步說,即使財政真有困難,政府可不可以只犧牲退休人員的權益?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其次,對於像我這樣有部分舊制年資,多數是由退撫基金給付的人來說,我也有許多的疑問。 第四問:就舊制年資部分,既非由退撫基金給付,為什麼要一體納入年金改革?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五問:資料顯示,四大基金破產時間依序為軍人(2020年)、 勞保(2027年)、 教育人員(2030年)、 公務人員(2031年)。 (以上資料引自商業週刊記者田習如2017年1月19日於端傳媒發表的文章,該文極力鼓吹年金改革的必要性,並且不乏對軍公教不友善的論點)那麼,我們希望所有基金依照同樣安全年限的標準,次第修法,同步實施的要求,豈非僅是一個卑微的要求?7月1日實施在即,我們可不可以再卑微地問一下:勞保的改革呢?你要我們相信這跟選票無關嗎?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六問:根據自由時報記者吳柏緯2017年9月1日報導:考試院副院長李逸洋表示,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平均年投資報酬率為3.16%,李逸洋同時提到,加州公務員退休基金1988年到2016年的平均報酬率高達8.3%!我曾精算過,如果以年平均投資報酬率5%複利滾存,1萬元在35年後會增加為5萬多元,但如果只有2%的投資報酬率,35年後只有2萬多元!我想問一問:如果我們退撫基金的投資報酬率有5%,那我們可以有多高的所得替代率呢?很遺憾的是我們只看到新退撫條例第 11 條規定:「退撫基金之運用及委託經營,應由專責單位進行專業投資,並按季公告收支及運用情形。」我們沒有看到檢討,也沒有看到基金主人參與的機制,這難道不是身為基金主人應有的權利嗎?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七問:現行勞保條例第65條規定:本保險之年金給付金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之。所以2011年起申請勞保給付的7.2萬人,自2017年5月起平均每人可以多領776元。但是7月1日起要實施的教育人員退休撫卹條例第37條僅敘明退休人員「每月退休所得;經審定後,不再隨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薪之調整重新計算。」我們可不可以再卑微地問一下:我們的物價指數條款呢?如果不隨物價指數調整,是不是等於逐年降低我們的退休所得呢?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在以上問題沒有得到合理的答覆之前,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最後,對於各位敬愛的在職人員來說,前面還沒有幫各位問到的,在這裡再幫大家問一問。 我想請大家先看一下以下的對照表1。應當說明的是,我並無意挑起與勞工的對立,只是要檢視政府年改的動機與合理性。 根據此表的規定,我們實際試算一下(參看對照表2),且讓我接著問: 第八問:親愛的現職同仁,看完對照表,你還會覺得自己繳很少,領很多,退休後是個米蟲嗎? 第九問:對於勞工所謂的「低」退休金,你覺得是誰的責任?你還會有愧疚感嗎? 第十問:你覺得改革後勞保條例的空格內,該填入多少才是合理的呢? 如果最後空格內填入的答案不符合公平原則和比例原則,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我建議: 你們最好現在就開始起來抵抗! 和我們站在一起抵抗! 抵抗沒有太早,只有太遲,因為我壓根不相信空格內填入的答案會符合公平原則和比例原則。 107年6月16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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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規名稱: 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 (民國 104 年 07 月 24 日 修正) 第 1 條 為辦理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七月一日以後退伍除役軍官士官,比照「公教人 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發給退除給與補償金,特訂定本 辦法。 第 2 條 退伍除役之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 (以下簡稱補償金) 之發給對象如下: 一、自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七月一日以後至八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具有 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 依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及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辦理退伍、除役 ,合於發給退除給與。 (二) 符合前目資格而依軍人撫卹條例辦理撫卹。 二、軍職人員於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以後依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 、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或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辦理退伍、除 役,其具有八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以前之服役年資,合於發給退除給與 者。 三、軍職人員於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以後依軍人撫卹條例辦理撫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 於軍職人員新退撫制度實施前,具有八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以前之服 役年資,合於發給退除給與者。 (二) 於軍職人員新退撫制度實施後,按其應得退伍金之標準改支一次卹 金,且具有八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以前之服役年資,合於發給退除給 與者。 支領退休俸之退伍除役將級軍官不得支領補償金。 第 3 條 補償金依下列標準計算: 一、合於發給補償金之退伍、除役或撫卹年資,依軍職人員新退撫制度實 施前之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規定,計算其 應領一次退伍金之基數為補償金基數。 二、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發給補償金之對象,依其退伍、除役或撫卹時 之官階俸級,以八十五年度相同官階俸級之本俸之百分之十五為補償 金基數內涵。 三、前條第一項第二、三款規定發給補償金之對象,依其退伍、除役或撫 卹時之官階俸級,以其當年度現役相同官階俸級之本俸之百分之十五 為補償金基數內涵。 四、補償金總額,以其補償金基數乘補償金基數內涵計算。 第 4 條 合於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發給對象,應於公告受理登記之日起,由本人 或遺族填具核發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登記表( 以下簡稱登記表),向戶籍所在地各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登記請 領。 前項公告,應由國防部就補償對象、補償標準、補償金登記請領程序及受 理登記之機關等事項,登載於公報或新聞媒體,並應主動通知合於發給補 償金之對象辦理登記請領。但無法通知者,不在此限。 合於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發給對象,其補償金請領,應於退伍 、除役或撫卹時,由本人或遺族填具登記表一併辦理。 第 5 條 補償金分年發放比例及期限,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合於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發給對象,其補償金總額分三年發給,每 年發給三分之一。第一年於核定後二個月內發給,其餘兩年於九月發 給。 二、合於第二條第一項第二、三款之發給對象,於八十六年度生效者,適 2018/5/23 國防法規資料庫 http://law.mnd.gov.tw/scp/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A011702602&prn=1 2/3 用前款規定。於八十七年度生效者,其補償金總額分二年發給,每年 發給二分之一,第一年於退伍、除役或撫卹時發給,第二年於九月發 給。於八十八年度以後生效者,其補償金於退伍、除役或撫卹時發給 。 合於補償金發給對象,年滿七十二歲以上在臺灣地區無負扶養義務人之退 伍除役軍官、士官、其補償金得一次發給。 第 6 條 補償金發給對象為退伍除役之軍官、士官本人者,於退伍、除役後死亡, 由其遺族登記請領,遺族之範圍及領受順序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至 一千一百四十一條有關繼承之規定。 補償金發給對象為依軍人撫卹條例辦理撫卹之遺族者,其登記請領之範圍 及領受順序如下: 一、父母、配偶、子女。但配偶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孫子女、寡媳及鰥婿。但寡媳及鰥婿以未再婚者為限。 三、兄弟姊妹,以尚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者為限。 四、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以無人扶養者為限。 前項遺族同一順序有數人時,其補償金應平均領受,如有死亡或拋棄或因 法定事由喪失領受權時,由其餘遺族領受之。 前三項登記請領補償金之遺族,同一順序有數人時,應委託其中一人檢具 被繼承人死亡登記謄本、全戶戶籍資料、國民身分證及印章代表辦理。第 一項已登記請領後死亡者亦同。 受理登記之機關已可透過連結內政部之戶役政資訊系統查驗申請人戶籍資 料證明文件者,前項死亡登記謄本或全戶戶籍資料,得免檢附。 第 7 條 補償金請領人因故無法親自登記請領者,應填具委託書委託親友代為登記 請領。受託人應繳驗請領人及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如請 領人係旅居國外地區並應繳驗我國駐外機構一年內驗證之授權書。 第 8 條 各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受理登記,應依退伍、除役或撫卹別,填 具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名冊,連同登記表 ,報送核定退伍、除役或撫卹之人事權責機關(國防部、國防部陸軍司令 部、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國 防部後備司令部)。但原核定機關已裁併者,報送其上級機關或合併之機 關審核。 第 9 條 國防部及所屬各人事權責機關完成前條發給名冊審核作業後,應將核定發 給之名冊函送國防部主計局,依第五條規定期限,將補償金撥入請領人指 定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帳戶。 國防部主計局撥付補償金後,應即通知請領人,如係委託領取者,應通知 委託人。 第 10 條 請領人如未指定補償金撥款郵局或金融機構帳戶,於接獲國防部主計局通 知後,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於三個月內親自前往國軍財務單位領取 補償金。如因故不能親領時,應依第七條規定委託代領。 第 11 條 請領補償金之權利,自公告受理請領之日起,經過五年不行使而消滅;其 已登記請領者,各次補償金自其通知發給之日起,經過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但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不能請領者,自該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 第 12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喪失領受補償金之權利: 一、褫奪公權終身。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 尚未結案。 三、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第 13 條 退伍除役軍官士官補償金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編列預算, 國防部負責預算執行。 第 14 條 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辦理退休及依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辦理撫卹之軍事 2018/5/23 國防法規資料庫 http://law.mnd.gov.tw/scp/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A011702602&prn=1 3/3 院校文職教師,其補償金之發放時間及預算編列、執行,比照本辦法辦理 ;其餘事項仍依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之規定。 第 15 條 (刪除) 第 16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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