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起至6月8日 提升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 個人及外出管制 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 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須全程 佩戴口罩。 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場所人員勸 導不聽者,將裁罰3千元以上1萬5 千元以下罰鍰。 集會活動管制 停辦室外 500 人以上,室內 100 人以上之集會活動。 上述集會活動若能採固定座位且爲 梅花座、實聯制、全程戴口罩、禁 止飲食,得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 主管機構核准後實施。 廣泛性營業限制 1.各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維持社交距離或全 程佩戴口罩/使用隔板,並建立實聯制,執行體 溫量測、手部消毒、環境清消、人流管制、總 量管制、動線規劃等防疫措施。 【無法落實前述措施之場所應暫停營業,必要時 強制關閉休閒娛樂相關之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 2.餐飲業:落實「用餐實聯制」、環境定期清潔/ 消毒,從業人員戴口罩、勤洗手,並協助顧客 落實個人防護措施,如量測體溫、公筷母匙、 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非特定對象併桌共 餐時,需維持適當區隔/使用隔板。 【無法落實前述措施者,建議外帶用餐】 3.交通運輸:雙鐵、客運等大眾運輸禁飲食; 雙鐵城際列車取消站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2021/05/11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Order By:

7294 articles

PrevNext

Prev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