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 檔號: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8日 發文字號:桃警交字第1110009932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局111年度轄區「科學儀器執法設備」設置地點一覽 表。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第2項。 公告事項:本局111年度轄區「科學儀器執法設備」設置地點一覽 表。 局長法國進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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