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8 l 4G 60 縣警局接獲相關報案後,強調已深入展開風紀案件 調查,吳思翰現任職務沒有變動,原地靜候調查, 若有不當男女交往或言行惹議情事,將依規定懲處 並追究相關責任,決不寬貸。 針對林源富在議會的指控,其妻陳秀玲在臉書 PO 文聲明表示: 有關林源富先生於今日 (民國113年6月27日) 指控 本人在113年6月19日晚間砍傷其左手之言 論,並 非整起事件之原貌,該日林先生所受傷勢乃 本人在基於正當防衛下,不得不的防衛行為所致, 並非如林先生指控本人之情節般,為維護本人名譽 與權益下,在此特以本聲明以正視聽。因基於尊重 司法機關之調查權限,本人對於當日發生之事實經 過,將於檢具相關事證後,交由司法機關調查,在 此不適於此公開,尚祈見諒。 二、另關於林先生指稱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 長 (下稱吉安分局長)吳思翰協助本人作筆錄及申請 保護令云云,此亦與事實顯有間距。本人於113 年 6月19日赴吉安分局製作筆錄時,係由該分局之員 警同仁依法定程序協助製作筆錄,並由該製作 筆錄 之員警同仁詢問本人有無聲請保護令之必要,是日 吉安分局長吳思翰與本人根本未有任何互動,遑論 有林先生所指述之各項情節。蓋本人與吉安分局長 吳思翰僅只於一般公務互動,雙方毫無男女私情, 林先生主張之情節,業已嚴重影響本人之名譽,亦 抹煞吉安分局員警同仁之辛勞努力。 三、本人與林先生間之案件既已進入司法程序,請 林先生尊重司法之調查,建請勿再對外公諸與案件 或本人有關之資訊予第三人,特此嚴正聲明。 新聞連結: https://www.apfnews.net/hl/?p=19210 聲明 為捍衛個人名譽並維護警察尊嚴,花蓮縣議會議員林源 富於113年6月27日指控本人與其配偶陳小姐交往密切, 以致家庭夫妻失和,衍生家庭暴力等情事,本人決定提出誹 謗告訴。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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