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骨塔要繳納房屋稅 LINE 分享 2026-01-01 00:44 經濟日報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房屋稅2.0上路後,房屋所有人的非自住住家用房 屋進行採全國持有的總戶數(全國歸戶)方式計 算。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納骨塔雖然有財產價 值、民眾手上會有持分,但屬特定用途建築且不 屬於住家用房屋,並非供納稅義務人實際居住, 因此跟停車位一樣,不納入囤房稅戶數計算。 依財政部函釋規定,單獨建物所有權狀之停車位 或公共設施屬另登記於同建築執照或使用執照之 其他主建物下之共有部分,是供區分所有權人共 同使用且不具住宅性質,並非供納稅義務人實際 居住,不納入納稅義務人全國持有房屋戶數之計 算;納骨塔及市場攤位也同樣適用。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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