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月退休金調高4%? #砍月退休金時稱為年金!調高時改稱為月退休金? #退休軍公教月退休金實際調幾趴 ?實際上你們調不到4%、『僅僅調了2.44%』❗ 這騙不了會簡單數學的人~ 各位已退休的軍公教們❗ 在此,算給您們看:不論怎麼算都是~❗ (一)今年先扣月退休金1.5%、然後再加4%: (100-1.5)%x(100十4)%=1.0244 (二)如果先調4%、再扣1.5%:亦同 (100+4)%x(100-1.5)%=1.0244%。 #只是比現在領的月退休金加了 2.44%,僅有數百元而已罷!非現職人員之薪俸,加4%,加了數千元! #惟政府未預料到的是:先將軍公教之月退休金(屬人民財產權)釋示為年金(屬福利金),先調降至75%,再分十年、逐年調降、每年1.5%、調降至60%,則自民國107年實施迄今的月退休金,已被政府以年金的名義至少剋扣了十餘%以上,茲因物價指數飛漲,退休俸被砍到吃不飽、餓不死,今年續被先剋扣1.5%、再推託延遲調高期間至三月以後始得成真,沾沾自喜已然施惠於退休軍公教,未料其所謂的各位之退休俸,已然說明為非年金,如各位年改前之月退休金是6萬多元計(很多僅領有3~4萬元),則您因年改後,現今之月退休金應老早已被剋扣至4萬多元而已,不到5萬元。即使今年調高2.44%,也應只有幾百元,應還是在4萬多元、不到5萬元而已。 政府此一月退休金措辭無意間竟自露馬腳~退休金非年金,不僅別有居心,還誠意不足!如真有誠意,何妨就將退休金有別於年金,不得以年金予以追溯及剋扣;如退休金無別於年金,何妨為政者先以身作則,由當初之決策者政務官、釋憲者司法官、執行者之考試機關人員優先適用,於今年七月以前,比照公教退休人員完成修法並追溯至民國107年實施;另為彰顯政府施政之公平與正義原則,更應昭告國人~非僅軍公教人員、所有之各行各業退休人員均將一體適用,且於今年12月以前,比照公教退休人員,完成修法並自明(10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各位軍公教退休夥伴!如此說明,你們充分了解了嗎❓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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