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這次真的太敢玩了,竟然直接拿自己開刀了。 最近,越南成為世界上第138個公務員財產公開的國家, 懲治腐敗的決心與力度讓世界都為之震驚。 越南的反腐力度之大,幾乎超過了新加坡。 其中有四條實施起來的效果,可以說是立竿見影, 尤其是第四條讓人不得不服。 第一條規定,受賄50萬越南盾,折合人民幣大概是300塊錢就可以被判入獄。 受賄折合人民幣6萬元以上可以判處死刑,這個懲戒力度是相當大的。 第二條,公職人員不僅要上報本人名下的財產, 還必須要上報伴侶父母的財產,就連海外定居子女也必須要上報。 如果有隱瞞的話,一間查處不僅財產要全部重工,本人還將受到嚴懲。 第三條,下屬貪污也要追責,哪怕責任人已調崗,離職或者退休, 都要追究他們的責任,直接取消待遇,解除職務,實行終身追責制。 說到最狠的還是第四條,舉報貪污受賄者,最高可以拿到當月最低收入的3000倍的獎金。 也就是說,按月收入1000元來計算的話,3000倍就是300萬人民幣。 這個措施一推出,估計藏的再深都有可能被挖出來了。 過去越南長期存在著貪污受賄、權錢交易的醜聞, 但是現在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可謂是痛下血本,最終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為越南的經濟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和良好的投資環境, 也為其他國家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經驗和啟示。 我們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讓腐敗分子無處藏身。 好了,關注我,財經大事早知道。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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