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出門運動 現在他要過馬路一定下車來 用推的 因為他真的是陪怕了 魏先生是在屏東市復興國小前橫越復興路 把腳踏車騎在斑馬線上 沒想到被衝來的機車撞倒 機車騎士摔車受傷骨折 魏先生沒有受傷 原本以為是機車騎士自摔要負全責 但是沒想到交通判決 卻是因為他把腳踏車騎在斑馬線上違規 所以負大部分的造責 不只被開了一張不依規定通過路口 載行人穿越到行駛的500元罰單 還被法官判賠10萬元給騎士 我騎腳踏車慢慢綠燈 騎在斑馬線慢慢過去 是對方來衝撞我的 結果我還要賠對方10萬 這真的是我覺得很 覺得很倒楣啦 對對對對 而汽車直擊一般道路上的狀況 不少腳踏車都會認為斑馬線安全 常會騎到斑馬線上過馬路 這個常識 這知不知道 就差點撞到那個走路的人 然後我們要讓他 就這樣 可是法規來說的話 我們違法 我們腳踏車好像不能騎在斑馬線上面 自行車為慢車 並非行人 不可行駛於行人穿越道 以免發生意外 警方也提醒民眾 腳踏車騎上斑馬線 可能會撞上行人之外 萬一出車禍 也避免不了有沼澤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Order By:

31 articles

Next

Next